1.现代企业制度有什么缺点?2.按劳分配的实质和意义是什么?有哪些实现形式?

作者&投稿:隆送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容是什么?有那些具体表现形式?~

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同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有关企业的各种制度的总称。[1]由于 公司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典型的企业制度。具有其固有的优势,有利于使国有资产 决策和利用分散化、民主化。更适应市场经济的决策模式和市场竞争的需要。用法律来 规范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规范化、正规化的惟一途径。问题是目 前的企业法、公司法和民法以及劳动法都只是从把国有企业重构为一个独立的经营者市 场主体这一层面来规范国有企业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即偏重于明确企业的民事或商 事主体地位。也就是在没有把国有企业内部关系调整好(政策性、社会性负担没有剥离 、自生能力、内部活力没有产生)之前就把他们推向市场,让他们去与形式平等而实质 不平等的具有“狼”性的非国有企业去竞争,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很多大中型企业徒 具公司制的形式,而人员、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还是跟以前一样。要么是政府的执行机 构,要么“内部人控制”,无法建立起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与 我国企业立法不完善性有关。笔者认为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立法应该:
1.在法律体系上应以投资责任作为分类标准,体现企业主体平等性。我国企业立法单 从体系上看是较为完备的,以所有制为标准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集体所有制企业 法、乡镇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外资企业法等;以投资者责任为标准有公司法、 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等。但是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对同一企业有可能存在不同 的法律调整而且其规定相互矛盾。例如:国有企业、乡镇企业与公司法之间、独资企业 与私营企业法之间都存在这种问题。二是法律条文在各企业立法之间重复较多,浪费了 立法资源。三是各企业主体地位不平等。有的企业享有较多优惠政策,造成企业之间形 式上和实质上的不平等。基于此,现阶段做好企业立法需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是对现 有的企业立法进行梳理。理清企业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在这一问题上漆多俊教授提供 了一种分析框架,即把企业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分为并立关系和交叉关系。从而对《公 司法》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之间的关系、《公司法》与外资企业法之间关系、 《合伙企业法》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及《民法通则》之间的关系作了较为明析 的分析。[2]但是,这种分析框架中最为关键的一般法与特别法、普通企业法律形态与 特殊企业法律形态的划分标准并不容易掌握。且这两种关系是否一定是在效力等级相同 情况下才能使用,由于其提供的例子全部是同一效力等级,又没有作出说明。如果是, 那末这种分析框架的作用就会受到限制;如果不是则如何建立这种分析框架。只有在对 现行的企业立法之间的关系有一个十分明晰的了解才能对现有的企业立法进行整合,形 成一个相互之间界限分明、覆盖全面的企业法体系。第二是设立法制的价值取向。我国 现行的设立法制是以交易安全为价值取向而牺牲了经济效率。企业设立的特许主义与核 准主义还是主要的准则,程序繁琐,耗时费财;立法内容多有重复且规定严格的法定资 本及其交付期限,实行实缴资本和资本维持制度以及对企业经营范围严格限制;企业设 立主体的法律责任偏重。在注重交易安全的同时失去了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效率。而且 过分地注重交易的安全并不能带来真正的安全,因为只有效率法则才是市场经济的最高 法则。谁没有效率谁就会被市场淘汰。因此,企业立法应该效率与交易安全并重,让企 业的设立主体有多种选择,既能灵活的设立,同时又能顺利的退出;把市场准入制度与 企业设立准则主义结合起来;合理分配企业设立主体与中介机构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设立 法律责任,真正提高企业交易安全。
针对国有企业立法有的学者主张采用特殊形态企业立法,名称可以为公营企业法、国 有企业法或国有企业改制法;有的学者则主张只按投资者责任立法,不单独针对国有企 业立法。笔者认为既应考虑国有企业的特殊性,有很多国有企业要承担国家的战略和社 会责任,不能采用公司制,只能采取国有国营的形式。又要考虑到我国已加入了WTO, 对国内外企业一律实行国民待遇。需要平等对待企业、实行无歧视立法。因此,将外资 企业法、乡镇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私营企业法等分解整合到公司法、合伙 企业法、独资企业法、国有国营企业法、股份合作企业法中,再辅之以国有资产管理法 及特殊行业准入立法。基本上可以既保证了立法的统一性,又体现了企业的平等性。目 前,国有企业在许多方面难以与非国有企业实质上平等,非国有企业没有沉重的历史包 袱,又占有了先发的优势(一开始就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因此,依据《公司法》第21条 规定,国务院应对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的实施步骤与具体办法作出统一规定,如不能作 出统一规定则应依据实际情况作出指导性意见。其原则是体现平等性。这是国有企业在 第一层面上重构市场主体的前提。只有把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放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 才能培育成具有独立人格的经营者和市场竞争者。只要存在特权就很难转变为独立的市 场主体。
2.企业立法在理论上着眼于企业增量利益[3]调整。目前我国企业立法受民法理论影响 较大,重点是界定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的关系,所有制立法是主流,就是1993年出台的 以投资者责任形式的企业立法《公司法》也主要界定投资者的所有权(股权)与企业经营 权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虽然涉及了股息的分配,它只是股东—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分 配,并没有涉及投资者、投劳者、管理者(严格意义也是投劳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1)民法理论对增量利益的调整采取理论逻辑是:确定物权所有者→物权产生法定孳息 (民法上把企业经营利润作为法定孳息)→物权所有者享有法定孳息的收取权。但这种调 整方法只能适用于农业社会时期工厂的所有者、经营者甚至生产者三者合一的时代,随 着信息社会的到来,生产的社会化和信息化,以这种调整方法来调整企业利益的分配根 本不适应时代的需要。第一是忽视了增量利益产生的劳动的存在。物是不能自行增值的 ,资产只有投入运营,在生产环节产生增量利益。而活劳动是产生剩余价值的惟一源泉 。
第二是只重视有形资产,忽视人力资源和无形资产。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企业在二 个方面产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是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有重大的作用 。二是知识工人在职工中的比例越来越大,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跟企业中知识工人的创造 性和创新性劳动密切相关。而我国企业法并没有承认劳动者的劳动力所有权的产权性质 (有的学者以人力资本的概念来代替劳动者的劳动力所有权的产权)否认其参加利润分配 的权利。就是对无形财产权—知识产权也是采取限制的态度。公司法对专利、工业产权 、信誉(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得超过20%,高新企业不超过30%。 第三是否认了按劳分配,实质是按资分配。目前,我国企业法所体现的分配关系还是国 家作为资本所有者得利润、工人得工资。
(2)企业法理论应该是着眼于增量利益的调整(但并不否认对存量利益的界定),通对企 业内部增量利益关系的调整调动投资者和投劳者的积极性来注入企业的活力。这是企业 立法的最主要的指导思想。通过法律界定投资者以决策劳动和资本所有者两重身份取得 利息和部分利润,管理者以管理劳动以及形成的无形资产所有权取得部分利润索取权, 技术人员以其科技劳动和技术对价值创造的贡献取得部分利润索取权,普通劳动者以其 生产劳动取得部分利润索取权。欧、美等发达国家已经出现职工参与企业纯收入分配的 多种途径:一是利润分享制。在美国、法国和英国普遍实行:在法国,1990年参加利润 分享的人数达到1400万人,约占职工总数的60%;在美国,20世纪80年代末有15%的公司 实行了利润分享制,参加人数占全国职工总数的22%;英国政府1978年制定了利润分享 法规,1980年参加利润分享的职工达到51万人[4]而且这部分收入可以享受法律的税收 优惠。二是企业价值分享制,即采取股票期权方式对企业的价值的增值分享的制度,19 97年《财富》杂志评选的1100家上市公司中有53%的公司授予全部职工股票期权,[5]80 年代英国政府制定了鼓励企业授予职工股票期权。[6]三是企业所有权分享,即职工持 股计划(ESOP)。四是管理权分享制。职工根据法律或有关规定参与企业管理,代表全体 职工利益,主要在德国普及,1976年德国颁布的《共同决定法》规定,职工在2000人以 上的公司监事会(相当于董事会)由劳资双方代表组成,比例为各占50%。[7]企业职工通 过参与利润的分配使企业的所有者与职工共同承担风险,共享收益,共同关心企业的发 展。我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职工是企业的主人,应以各自的贡献参与企业利润的 分配。社会主义法律也应该给予明确的确认,确认其劳动力所有权(包括企业家产权)同 资本、技术、信息共享利润分配。
3.在法律制度上应通过企业家产权制度、劳动者劳动力所有权制度、技术产权制度的 确认及对企业税收优惠制度的实施,引导企业进行各种形式按劳分配制度和按要素分配 制度,施行投资者、投劳者的利益制衡的各种公司法律制度,重构国有企业充满活力的 市场主体。
(1)企业家产权制度。企业家是经济发展的生产力主体。确认企业家产权制度是解决我 国企业家资源稀缺和国有企业企业家行为失范的关键,是建立科学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重要条件。确认企业家产权制度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一是确认企业家阶层的法律地 位。法律上有阶级划分,如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也有职业划分,如工人、农民、知识 分子和干部,但没有根据所有权和经济职能进行的阶层划分。如雇主和雇员,董事、经 理和雇员的划分。法律地位不明确,也就谈不上权利与地位及法律上的保障,鲍莫尔(B aumol)提出,一个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快慢主要不是处决于该社会企业家资 源多少优劣,而是取决于社会的制度机制对企业家资源[8]的引导和发挥。并提出三条 定理:各时代各社会间,决定企业家资源各种用途酬劳的游戏规则;各个社会企业家资 源应用的方向因上述游戏规则的不同而不同;企业家资源在生产性领域和非生产性领域 的应用配置。即用法律确认适合企业家资源向生产领域配置和应用的游戏规则是社会发 挥企业家生产力作用的首要的制度条件。因此,明确确认企业家的法律地位,并给予法 律上的保障是企业家产权制度的确认的首要条件。二是企业家产权的内容包括经营权、 管理创新所有权、信息所有权、企业家以自己的经营形成的无形产权。法律确认企业家 产权内容的合法性并赋予其剩余索取权。在公司法律制度设计上,是以企业家产权可以 作为出资的形式—产权股份化方式参与剩余索取还是在公司章程中以契约(合同)方式参 与剩余索取;是以强制性条款规定企业家产权还是用任意性条款来确认企业家产权。需 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欧美公司法对此规定也不尽一致。三是企业家市场的建立有利于 企业家产权的界定和定价。国有企业的企业家90%以上是国家通过行政机关任命的。对 企业家的评价不是来自市场而是来自政府,而政府对企业家的评价实际只是另一种形式 的公务员考核,不能体现企业家的产权价值。
目前,国有企业中进行试点的“年薪制”,“股票期权制”以及“MBO”(Management Buy-outs)即“管理层控股收购”或“管理者收购”。实际就是对企业家产权取得剩余 索取权的承认。它的主要作用是有利于形成企业家与所有者和企业利益的长期相关和一 致性。使企业家剩余控权与剩余索取权相匹配。尊重企业家的劳动成果,发挥其创新、 开拓精神,塑造企业的活力机制。
(2)劳动者产权制度。劳动者的劳动包括投资者的决策劳动、经营管理者的指导与协调 及监管劳动、技术人员的脑力劳动及普通劳动者的生产或服务劳动。经营管理者的劳动 已包含在企业家产权中,技术人中的脑力劳动分两部分进行确认,一部分是技术人员的 创新劳动的结果:技术作为一种知识产权法律上已给予确认。另一部分内化于技术人员 劳动中科技劳动在法律上也应给予确认(将在下面技术产权中予以阐述)。因此,这里需 要法律确认的劳动者产权制度主要是指投资者决策劳动与普通劳动者的生产或服务劳动 。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劳动产权因为与投资者的资本所有权的合一而容易被忽略,认为投 资者仅仅以资本所有权而享有剩余索取权,普通劳动者的劳动因为在信息化时代科学技 术的迅速发展、纯粹的生产劳动或服务劳动对商品价值创造的影响越来越少而容易被忽 略。另外“英雄史观”的深刻影响,忽视了普通劳动者的地位和作用,[9]总认为企业 的活力只是来源于企业家经营管理才能,殊不知,没有企业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的发挥。企业是不可能搞好的,一个好的企业家最根本的作用只不过起到了激发全体职 工的职工积极性与创造性,凝聚了企业职工的意志,上下同心、共担风险和利益的作用 。知识经理也从监督劳动转变为亲自参加劳动;从加强工作方案和方法转变为理解工人 。[10]台湾《天下》杂志里有一句话说得好“经理与工人间相互理解,便能撑起企业大 厦。”因此,劳动者产权制度的合法化是劳动者提升自己产权价值的催化剂,将极大地 促进劳动者学习知识、掌握技术和关心企业利益。因而它是企业活力的一个重要来源。 我国股份合作制企业中的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相结合的方式是劳动者产权制度理论与实 践的典型结合,在公司制中引入劳动者产权制度也应是个很好的尝试。《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意见》,《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指导意见》,各省市也制定了发展股份合 作制企业法规,上海、北京、深圳等十几个省市的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关于组建职工 持股会”的试行办法,目前,我国实行职工持股的方式大体有四种:一是根据国家体改 委原制定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在定向募集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内部职工股。 二是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时,职工以自然人身份入股。三是股 份合作制企业设立职工个人股;四是组建职工持股会向公司投资。严格地说,职工持股 (ESOP)并没有真正体现劳动者产权制度的法律化。它还是以投资方式取得股权。没有体 现以劳动者劳动力所有权取得股权产权制度,与职工持股收购(EBO.Employee Buy-outs )一样,还只是一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方式。
(3)技术产权制度。知识技术的载体是基本的生产要素即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和活劳动 。知识技术创造的价值一方面依赖了大量内化在活劳动中的知识技术,另一方面依赖了 大量内化在生产资料中的知识技术,形成合力,在创造新使用价值的同时,最大限度地 使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相应地,知识技术产权制度内容包括两部分 :一部分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知识产权,它是知识技术内化于生产资料中形成物化劳动, 是物权的一种形式。另一部分是知识技术内化于科技劳动者上的活劳动。这种活劳动是 一种复杂劳动是几倍、几十倍甚至成百上千倍简单劳动,是劳动者劳动力所有权的表现 形式,是一种“内物权”。“内物权”的股权化,是体现知识技术产权的按劳分配与按 生产要素分配的形式的结合,基于知识技术在企业利润中的贡献,在公司法中应对技术 产权出资比例给予适当的提高,当然,这与技术市场和评估市场的成熟和完善有很大的 关系,但不能因市场的不成熟而限制技术产权的价值。这里有一个相互促进的过程。在 法律制度设计上应考虑到目前生产力水平的不够发达,资本还具有稀缺性,对技术产权 在公司法中的规范还是以任意性条款予以规定,但在税收方面应有优惠的法律规定予以引导。

生产资料公有制、劳动者平等占有社会资源、无产阶级专政、按劳分配。

个人业主制企业的缺点是:财力有限,偿债能力弱,难以取得贷款。所以,这种企业制度很难从事需大量投资的大规模商业活动,主要存在于零售业、服务业、农业、"自由职业"(如律师)等行业.
合伙制企业的缺点是:增减合伙人具有法律和经济的复杂性;由于所有合伙人都有权从事经营和参与决策,因而容易造成决策的迟缓和差错;由于所有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有连带无限清偿责任,从而使那些投资少且又不控制企业的合伙人面临很大风险。一般来说,合伙制企业存在于规模较小、个人信誉具有明显重要性的企业,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诊所等,常采用合伙制企业的组织形式。
马克思设想的按劳分配,是个人消费品的实物分配。“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06页)按劳分配的客观必然性,是由社会主义时期的生产条件(包括物质的生产条件和人身的生产条件)的特点决定的。物质生产条件的分配就是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使联合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者,他们在全社会范围内或在一个集体范围内同生产资料直接结合,并共同占有劳动成果。而生产的人身条件指的就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的自身特点。在社会主义阶段,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本质差别还依然存在,因而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也有明显的差别。实行按劳分配,用劳动作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尺度,一方面可以保护劳动者不同的工作能力这个“天然特权”,另一方面可以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劳动技能,从而推动社会主义生产的发展。

分配关系本质上和生产关系是同一的,它不过是生产关系的一个方面,是生产关系的反面;另一方面,生产关系要由分配关系来实现,改变了分配关系也就改变了生产要素所有权,也就改变了经济制度。我国收入分配方式的变化是同我国现阶段所有制结构的变化相适应的。我国所有制结构已经由过去单一公有制转变为多种所有制并存 所有制结构,不仅有多种公有制形式,而且存在多种非公有制形式。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相应要求多种收入分配形式与之相适应。在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中,按劳分配是主体,这是由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它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如前所述,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方式,是公有制经济在分配关系上的实现形式。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相应在分配上必然以按劳分配为主。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保证公有制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巩固并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然而,除了作为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成分之外,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的非公经济成分:个体、私营、外资、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成分等都占有一定比重。在这些经济成分中,不能实行单一的按劳分配,而应该根据它们各自的特点实行多种分配方式:如直接劳动所得、投资收益、利润分成等。


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3、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通过合理的生产管理,质量管理,销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财务管理等一系列管理体系为基础,有效地保证了企业内部条件与外部环境相话应,使得企业的各项资源都得到了合理的利用。现代企业制度的意义的扩展:在于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

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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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一是企业法人制度。它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企业法人制度,就是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拥有经营权(法人财产权),在对所有者承担责任的前提下,能够独立支配企业的财产。二是有限责任制度。实行有限责任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有限责任制度有两层含义:一是企业只以全部法人财产为限,...

现代企业制度是做什么的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 1. 产权制度:现代企业制度强调产权的明晰和多元化。产权关系明确,能够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吸引更多的资本进入企业。2. 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确保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3. 管理制度:涉及企业的生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

.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现代企业制度大体可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资产具有明确的实物边界和价值边界,具有确定的政府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职能,切实承担起相应的出资者责任。 2、企业通常实行公司制度,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形成由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组成的相互依赖又...

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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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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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内容有那些?
1、企业资产具有明确的实物边界和价值边界,具有确定的政府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职能,切实承担起相应的出资者责任。2、企业通常实行公司制度,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是:
从本质上讲,现代公司制度就是产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公司制度。其基本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即公司法人制度;2、现代企业组织制度,即公司组织制度;3、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即公司管理制度。就目前的情况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然是我国经济转轨和经济体制改革...

.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式,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新型企业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制度、企业自负盈亏制度、出资者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的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

南涧彝族自治县18097534264: 现代企业管理的弊端是什么? -
脂食复方: 现代企业管理最棘手不是一个方面的原因,而是有几方面原因: 1)企业的规划目标不明确(短\中\长) 2)最高层(老板)的做事方式和用人方面; 3)培训机制的建立及培训费用的投入; 企业健康发展离不开以上几点,但还有些方面的配合; 1)制度的建立\建全\执行力度; 2)员工的福利待遇(员工的归属感) 3)用人制度;

南涧彝族自治县18097534264: 现代企业制度体系有哪些优缺点呢?
脂食复方: 但业主制也有其缺陷,如资本来源有限,企业发展受限制;企业主要对企业的全部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经营风险大;企业的存在与解散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企业存续期限短等

南涧彝族自治县18097534264: 现代公司制的优点 -
脂食复方: 现代公司的特征: 1.公司的充分发展 首先,公司的数量有了惊人的增长.其次,公司规模巨型化.此外,跨国公司的大量出现. 2.公司的中心地位 由于公司的充分发展,公司在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处于中心地位.公司组织掌握着关系国民经济命...

南涧彝族自治县18097534264: 现代企业基本特征有哪些? -
脂食复方: 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1. 现代企业制度是产权关系明晰的企业制度. 2. 现代企业制度是法人权责健全的企业制度. 3. 现代企业制度是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制度. 4. 现代企业制度是政企职责分开的企业制度. 5. 现代企业制度是一种组织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制度、企业自负盈亏制度、出资者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的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 一个成功企业的特征主要是: 1、企业核心能力与价值观的体现 2、企业核心能力与发展规划的执行 3、脚踏实地的变革与创新能力 4、企业对危机的思考模式及应对策略

南涧彝族自治县18097534264: 谁知道现代企业普遍存在什么缺陷? -
脂食复方: 一)、管理班子薄弱,人才缺乏.现代企业制度确立了企业的法人地位,领导体制再不能套用计划经济时期和国有企业的领导模式,必须按市场经济的要求选拔和组建领导班子.但是,许多企业牌子换了,领导班子的组成仍沿袭了旧体制下的模...

南涧彝族自治县18097534264: 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是什么 -
脂食复方: 1、产权清晰 所谓“产权清晰”,主要有两层含义: (1)有具体的部门和机构代表国家对某些国有资产行使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2)国有资产的边界要“清晰”,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摸清家底”.首先要搞清实物形态国有资产...

南涧彝族自治县18097534264: 企业和公司制企业的含义 -
脂食复方: 1、规范的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 现代企业制度是在现代公司制的范畴内实施的,从产权制度改革入手,在资本结构多元化、资本形成社会化和市场化等制度上进行重构,国有独资企业不是现代公司制,没有这个基础,就无法建立...

南涧彝族自治县18097534264: 家族制企业与现代企业制度相比有何优缺点?
脂食复方: 优点:企业员工的忠诚度高 缺点:由于一些特殊的关系在用人方面有一定的阻碍 制度容易被情感而降低权威性 容易给许多员工造成一种心理:公司很多~活动监视器~

南涧彝族自治县18097534264: 公司制的核心是什么 -
脂食复方: 以法人财产制度为核心. 公司制企业:一种以法人财产制度为核心,以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为基础,从事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设立的经济组织. 公司制具有两个主要特点 1、公司就是法人.公司是一个法人团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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