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伤痕当酒窝“这句话的来历或出处是什么?

作者&投稿:巫申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余秋雨《把伤痕当酒窝》正文。~

  余秋雨版
  简介
  文章名:《把伤痕当酒窝》
  作 者:余秋雨
  详 情:选自《千年一叹》
  正文
  在安曼串门访友,路名和门牌号都没有用,谁也不记,只记得哪个小区,什么样的房子。要寄信,就寄邮政信箱。这种随意状态,与阿拉伯人的性格有关。
  但这样一来,我们要去访问蒯先生家,只能请他自己过来带路了。他家在安曼三圆环的使馆区,汽车上坡、下坡绕了很多弯,蒯先生说声"到了",我和陈鲁豫刚下车,就看到一位红衣女子迎过来,她就是蒯太太,本名杜美如,谁也无法想象她已经七十一岁高龄。
  他们住在二层楼的一套老式公寓里,确实非常朴素,就像任何地方依旧在外忙碌的中国老人的住所,但抬头一看,到处悬挂着的书画都是大家名作。会客室里已安排了好几盘糕点,而斟出来的却是阿拉伯茶。
  杜美如女士热情健谈,陈鲁豫叫她一声阿姨,她一高兴,话匣子就关不住了。她在上海出生,到二十岁才离开,我问她住在上海杜家哪一处房子里,她取出一张照片仔细指点,我一看,是现在上海锦江饭店贵宾楼第七层靠东边的那一套。正好陈鲁豫也出生在上海,于是三人交谈中就夹杂着大量上海话。我们感兴趣的,当然是早年她与父亲生活的一些情况;她感兴趣的,是五十年不讲的上海话今天可以死灰复燃,曼延半天。
  以下是她的一些谈话片断,现在很多不了解杜月笙及其时代的读者很可能完全不懂,但我实在舍不得在地中海与两河流域之间的沙漠里,一个中国老妇人有关一个中国旧家庭的絮絮叨叨。
  "我母亲一九二八年与父亲结婚。在结婚前,华格镍路的杜公馆里,已经有前楼姆妈沈太太、二楼姆妈陈太太、三楼姆妈孙太太,但只有前楼姆妈是正式结婚的,她找到还未结婚的我母亲说,二楼、三楼的那两位一直欺侮她,为了出气,她要把正式的名分作为一个礼物送给我母亲。我母亲那么年轻,又是名角,也讲究名分。一九三一年浦东高桥杜家祠堂建成,全市轰动,我母亲坚持一个原则,全家女眷拜祖宗时,由她领头。那年我两岁,我母亲生了四个,我最大,到台湾后,蒋家只承认杜家我们这一房。
  "父亲很严厉,我们小阿见他也要预约批准。见了面主要问读书,然后给五十块老法币。所以在我心目中他很抽象,不是父亲,父亲的教育职能由母亲在承担,而母亲的抚育职能则由阿姨在承担。后来到了中学,家里如果来了外国客人,父亲也会让我出来用英语致欢迎词。有时我在课堂上突然被叫走,是家里来了贵客,父亲要我去陪贵客的女儿。母亲一再对我说,千万不要倚仗父亲的名字,除了一个杜字,别的都没有太大关系,要不然以后怎么过日子?这话对我一辈子影响很大,我后来一再逃难、漂泊,即使做乞丐也挺得过去。
  "父亲越到后来越繁忙,每天要见很多很多客人。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九日才急匆匆从上海坐船去香港,在船上已经可以看到解放军的行动。他还仔细地看了看黄浦江岸边的一家纺织厂,他母亲年轻时曾在那里做工。在香港他身体一直不好,因严重气喘需要输氧,但又不肯戴面罩,由我们举着氧气管朝他喷。母亲问他现在最希望的事是什么,他说希望阿冬过来说话,阿冬就是孟小冬,母亲就答应了。父亲还就这件事问过我,我说做女儿的是晚辈,管不着。后来他就与孟小冬结婚了。父亲去世后孟小冬只分到两万美元,孟小冬说,这怎么够……"
  陈鲁豫打断说,我们谈点愉快的吧,譬如,你们两人是怎么认识的?
  这下两位老人都笑了,还是杜美如女士在说:"那是一九五五年吧,已经到了该结婚的年龄,我们几个上海籍女孩子到南部嘉义玩,参加了一个舞会,见到了他。但我是近视眼,又不敢戴眼镜,看不清,只听一位女伴悄悄告诉我,那位白脸最好,她又帮我去拉,一把拉错了,拉来一位正在跟自己太太跳舞的男人……当然我最后还是认识这位白脸了,见了几次面,他壮着胆到我母亲那里准备提婚,正支支吾吾,没想到母亲先开口,说看中了就结婚,别谈恋爱了。原来她暗地里作了调查……"
  蒯先生终于插了一句话:"我太太最大的优点,是能适应一切不好的处境,包括适应我。"
  "是啊,"杜女士笑道,"我遭遇过一次重大车祸,骨头断了,多处流血,但最后发现,脸上受伤的地方成了一个大酒窝!"我们一看,果然,这个"酒窝"不太自然地在她爽朗的笑声中抖动。
  她五十多年没回上海了,目前也没有回去的计划,而不回去的原因却是用地道的上海话说出来的:"住勒此地勿厌气。""厌气"二字,很难翻译。她说,心中只剩下了两件事,一是夫妻俩都已年逾古稀,中华餐馆交给谁?他们的儿女对此完全没有兴趣;二是只想为儿子找一个中国妻子,最好是上海的,却不知从何选择。她把第二件事,郑重地托付给我。
  我看着这对突然严肃起来的老夫妻,心想,他们其实也有很多烦心事,只不过长期奉行了一条原则:把一切伤痕都当作酒窝。
  酒有点苦,而且剩下的也已经不多。
  祝他们长寿,也祝约旦的中华餐厅能多开几年。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五日,安曼,夜宿Arwad旅馆


  许嵩版
  简介
  文章名:《把伤痕当酒窝》
  作 者:许嵩
  详 情:此文章是许嵩高二时期看到余秋雨文章的题目“把伤痕当酒窝”后,联系自己的亲身经历,有感而发之作,之后被作为江苏省高考语文模拟试卷的阅读题目。
  正文
  我伸了一下懒腰,望着窗外阴暗的天。快要下雨了,而此时已近黄昏。
  心情不错。是的,我搬家了。
  桌前放着一本书,其中的一章,标题赫然是《把伤痕当酒窝》。正当我准备看看这个标题背后的内容时,父亲叫我:出去找一个拾废品的人来,家里正有一堆没用的旧东西。
  下了楼,我走在一条极其平凡的街道上。一些高雅人士所鄙薄的低俗人等,全部在这条街上济济一堂,先是五家大排档,然后是一排小吃摊,再过去就是农贸市场。这些人有时的确粗俗,譬如他们的三轮车撞到你却不说对不起只是表情怪异的一笑;譬如你买东西跟他们讨价还价到最后他们会蛮横的说,我不卖了。后来我渐渐想通,前者是因为他们还没学会城里繁琐的礼貌用语,因此他们只能投以抱歉的微笑,但是这一笑遭遇到了城市人翘起的嘴角和傲慢的眼神,所以这个笑容顿时变味;后者更好理解,因为城市人砍下的价格已然超过了他们接受的底线。
  一个老人缓缓的从我身边走过。一手牵着条狗,另一只手里搓着健身球,背部倔强的挺直,眼角流露出幽默的笑意。
  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这条平凡的街道默默的注释着。
  拾破烂的终于在这里被我搜索到。这位老人头发全白,我很少看见如此纯粹的白了,一种慈祥的感觉洋溢在他的脸上。他的身后,悠悠然跟着一个孩子,这是老人的孙子。
  天更暗了,一些雨点开始打落在我们的脸上,我们三个默然前行,再也没有说话。
  到家了。老人嘱咐孩子等着,然后随我上楼。进门时我发现老人的鞋子很脏,我不希望他将泥土带进我的新家。老人似乎明白,脱下鞋子,赤着脚进来。虽然这时早已立秋,天气转凉。
  父亲让他稍坐,便进房里整理废品,只剩我和他孤坐客厅。忽然想起晚上我要上课,便丢下老人自己到房里穿戴整齐。
  然后准备出发。我觉得我应该戴上手表。一个中学生的时间,若不珍惜,很容易从指尖溜走。
  这时老人已把东西弄好,付了钱,准备走。父亲见外面雨大,便让他稍作歇息。他没推辞,便和父亲随便聊聊。
  他的孙子的父母死了。孙子八岁,还没上学。此时,他们还没吃饭。
  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我认为恰恰相反。富裕的家庭能营造不同的环境,所以多样;不幸的家庭总是相似,因为单一。
  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在找我的手表。我很不愿意这样想,老人拿了我的手表。因为有两个证据:其一,我记得我的表就放在老人坐的椅子旁边;其二,老人的裤子口袋里露出一截银光闪闪的东西,我想那是我的表带!
  我不鄙视穷人,但是穷人要是不知自重,我们也不必怜悯。而且我没有时间等了。想到这儿,我很有风度地说,老人,请还给我,我的手表。
  我认为这是我平生说过的最委婉的一句话,能把对他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我之所以这样做,因为我想他可能只是一时糊涂,顺手牵羊,我们不必大动干戈。
  老人看看我,忧伤的沉默。我想他一定为他罪行的败露感到可耻。
  然而父亲还没懂得我的意思,竟然问我,你在说什么?我很平静的重复了一遍。
  父亲责令我住嘴。然后令我把他的包拿来,我知道事情可能会有点微妙的变化。
  打开包,我的手表。原来父亲今天上班时看见我的表不走了,就拿去表店换了一块电池。
  我何以那么草率的认为是老人拿了手表呢?我说我不鄙视他们,然而骨子里对他们还是信任不过的。是的,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正当我准备道歉,老人笑了。这种幽默的笑意,似曾相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而笑,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他伸向裤子口袋的手默默的注释。他掏出来了,不是我认为的“表带”,只是一个不锈钢的勺子!
  我不知道我的话对他造成了多少伤害。对于一个贫穷的人,最大的侮辱莫过于说他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摆脱贫穷。
  然而我对他的这种伤害,被他化为了一个笑容。
  《把伤痕当酒窝》这篇文章我还没看,但是我已经找到了最好的解释。
  雨更加大了,祖孙俩推着车子一路小跑。天空升起了一颗早熟的星星,而那黑夜,也在重重的幕帘后面静静的注视着一切,不忍心走来。

  江苏省高考语文模拟试卷中此文章题目
  1.“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我认为恰恰相反。富裕的家庭能营造不同的环境,所以多样;不幸的家庭总是相似,因为单一。”为什么“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作者却认为恰恰相反?
  2.“《把伤痕当酒窝》这篇文章我还没看,但是我已经找到了最好的解释。”“最好的解释”指什么?作者以“把伤痕当酒窝”为题,有何用意?
  3.写出下列句子的含义
  (1)天空升起了一颗早熟的星星,而那黑夜,也在重重的幕帘后面静静的注视着一切,不忍心走来。
  (2)这位老人头发全白,我很少看见如此纯粹的白了,一种慈祥的感觉洋溢在他的脸上
  4.“眼角流露出幽默的笑意”“正当我准备道歉,老人笑了。这种幽默的笑意,似曾相识”这幽默的笑意究竟指什么?为什么说它幽默?
  5.作者能够理解所谓“粗鄙之人”而又说“骨子里对他们还是信不过的”,这是否矛盾?为什么?
  答案
  1.表面不幸的家庭不一定彻底不幸,因为只要他们的精神犹在,他们便是幸福的,所以并不是幸福的家庭都相似,有的表面幸福,有的表面不幸;而不幸的家庭,都因为他们的精神与灵魂失去了支撑,从而不幸,不幸的成因都相似,所以不幸的家庭反倒相似 。
  2.答:“伤痕”象征“我”对老人的伤害,“把伤痕当酒窝”象征老人对“我”的宽容.以“把伤痕当酒窝”为题,表现了作者对老人宽容的赞美,也体现了作者对不幸者的同情。
  3.答:这句话用了拟人的手法,赋予黑夜以人的情感,生动形象的写出了黑夜若隐若现,迟迟不降临的情景,表现了作者对老人的歉意和同情,渲染了气氛。

那能不能从现在开始
把你的酒窝变成快乐呢
以前的不必再去忆起
以后的就好好的珍惜
这样是不是会更好些呢

题目的出处是在余秋雨先生的一篇散文中——那本名为《文化苦旅》的著作。故事发生在杜月笙的女儿在国外开的一家中国茶馆中。杜月笙的女儿爽朗、大方,年逾不惑还笑声阵阵。可是每当她那清脆的笑声响起时,脸上总会浮现出一个深深的凹处,极不自然地随着笑声上下抖动。作者不解,问那个小窝的来历。她听完便又是一阵哈哈大笑,说她曾经出过一场车祸,还差点丢了小命。一根骨头从脸上插进了脑袋里,取出后便有了脸上的小窝。作者惊呼出声,她却云淡风轻地说:“就算是那场手术给我留下的唯一遗憾吧,可你不觉着它像一只挺漂亮的酒窝吗?”说完那“酒窝”便随着她那爽朗的笑声抖动了起来,欢快而俏皮。作者陷入了沉思······ 是啊,这世间万物纷纷扰扰,又有什么不会留下一丝遗憾?只是,释然地看待遗憾,便会有了“把伤痕当酒窝”的超然物外,那些意外的幸福与欣悦便会接踵而至。 唐朝诗仙李白,飘逸洒脱,狂放不羁,留下了许多炙脍人口的名篇。难道他的生活没有一丝遗憾吗?几次被贬,壮志难酬,他的日子不好过啊!可他将这遗憾,化作了“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凌云壮志,一路高歌地过着他“看尽人间天上事,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日子去了;他也会有“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的无奈,可这一切一切的遗憾,全部化成了一篇篇壮丽的诗歌,被后人们赞颂着,发扬着。他那斑斓的人生将永不褪色! 清代小说家曹雪芹,年轻时是个纨绔子弟,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晚年家道几经衰落,他也疾病缠身,过着穷困潦倒的日子。可这样巨大的反差并没有浇灭他的创作热情,于是,他在那间“床头屋漏无干处”的小破屋里完成了那部不朽的《红楼梦》,那部被称作“古典小说的巅峰”的《红楼梦》!他将这生活的遗憾、全部的心血倾注到了他的作品中,他成功了!他将永远地活着,永垂不朽! ······ 把伤痕当酒窝,将那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看开些吧!没有什么遗憾是过不去的,让它们成为路边尖尖的小石,装扮着你人生的道路,督促、鞭策着你向前努力。那些遗憾,只是你身上的一颗美人痣,它会衬托得你更加光彩照人! 把伤痕当酒窝吧,也许,它会使你变成,最绚烂的那个。(安晓宁)

出自余秋雨的《文化苦旅》

出处是在余秋雨先生的一篇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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