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司法判例的立场和态度

作者&投稿:帅伏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国不承认判例,但司法实践中能否引用,具体的案例是什么~

我国不承认判例,但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经最高人民法院选定的案例因为对司法实践有指导作用,所以可以在判决中予以参照。

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一般每年会有四、五辑的《人民法院案例选》,这个选编对实务界有很大指导作用。

司法判例是否是国际私法的渊源

中国是一个大陆法系国家,也就是成文法,只有法律上明文规定的事项才是有效的,在大陆法系国家,司法判例只能作为一种参考,而不能作为法律依据。

附:
大陆法系的特点包括:①明确立法与司法的分工,强调成文法典的权威性。强调立法是议会的权限,法官只能适用法律,决案必须援引制定法,不能以判例作为依据。②比较强调国家的干预和法制的统一,尤其在程序法上如此。例如,许多法律行为需要国家的鉴证、登记,检察机关垄断公诉权,庭审时采取审问制,以及法院的体系统一,等等。③重视法律的理论概括,强调法典总则部分的作用,这是罗马法的一种传统。④注重法典的体系排列,讲求规定的逻辑性、概念的明确性和语言的精练。当然,这些特点都只是相对而言的。

理论上,我国是成文法国家,而不是判例法国家。大陆实行的不是判例法制度,而是依照现有的法律制度来审判,司法判例顶多对实际案子有个参考意义。
我国的香港、澳门不同,司法判例作用大。台湾基本上和大陆是一致的。
我国对司法判例向来是说有参考意义,但是实际中基本没有参考的。因为审判的卷宗在法院,法律在变化,各个地方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差别较多,所以不适宜用判例。

严格意义上讲,我国司法实践中没有司法判例一说。因为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官审判案件可以直接依据成文法,并无造法的权利。在审判实践中如果成文法对此问题并无规定,我国除最高人民法院外,其它法院都是采取,逐级上报请示的方法,最后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一个司法解释来解决。
司法判例是英美法系国家使用的一个法律术语。在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审判中,大法官针对一个前所未遇的法律问题可以依据自己对法所应有的公平、正义的理解来对此问题作出判决,他的判决可以成为先例,以后的法官在遇到类似的问题时,就可以直接引用。
本人的肤浅理解,不对之处还望广大网友,给予指正。

楼上是说的理论上的,我说说实践中的做法。
1.司法判例一般是要参考的,特别是对本院和上级院的做法,没有特殊情况是要参照的。
2.对没有先例的案子,逐级上报到最高院,最高院会给个批复(司法解释一般是对一类问题的解释,对个案就是个批复,但是也有普遍执行的效力)
3.最高院每年都会出台个指导案例,实际是起到了判例法的作用(当然没有明文规定必须要遵照的)
4.2005年司法考试第四卷的小论文就是探讨中国实行判例法的可行性的。你可以去看看一些参考答案。


中国法律在未来有没有可能逐渐过渡到判例法?
一般不太可能,虽然实践中法院的判例对指导判案有一定的作用,但我国的司法体制有自己的特色,兼采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一些好的体制。退一步讲,如果适用判例法,那就必须清理大量的现行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和上级法院的“批复”,这是不太现实的。实际上我国的体制也有较大的长处,比如司法解释和上级法院...

关于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法律适用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的法律解释,可以直接作为判案的依据被引用。我国虽然不属于判例法国家,没有判例制度,但对于某某问题的答复的确具有较强的实际指导作用,但是最为成文法国家司法解释也是高度抽象的成文条例,不同于典型的判例,也属于成文法一部分。不过现在成文法...

国际惯例和司法判例的区别
国际惯例可以分国际外交惯例和国际商业(贸易)惯例。国际惯例国际习惯和国际通例的总称,世界通行的做法,在效力上是任意性的准强制性的混合,是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法律规范。国际惯例可以分国际外交惯例和国际商业(贸易)惯例。法律客观:对于“同际惯例”(internationalusage)一词的含义,存各种...

在我国国际私法中,国内判例有可能成为法律渊源么
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原则上判例不能作为法律渊源。但是在实践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公报》中公布的典型案例所确定的一些原则和规则,对下级法院审理相同或着类似案件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和不可忽视的影响力。

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根据遵循先例原则,法院的宪法判例,特别是最好...
判例法是英美法系国家的主要法律渊源,它是相对于大陆法系国家的成文法或制定法而言的。判例法的来源不是专门的立法机构,而是法官对案件的审理结果,它不是立法者创造的,而是司法者创造的,因此,判例法又称为法官法或普通法。判例法的基本思想是承认法律本身是不可能完备的,立法者只可能注重于一部...

有什么理由可以说明"在我国审判时参考以前的判例是利大于弊”
很简单,参考英美判例法国家,查一下当初为什么确立判例法制度就明白了。其实最最关键的就是增加法律的可遇见性,让后人知道什么样的行为会糟致什么样的判决。不是一个案子一个判决,让人琢磨不透。其次是法的延续性。让法律保持一个比较客观的继承。还有就是,保持法律的中立性,公证性,对任何人,...

为何大陆法系没有判例法?
判例法是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的主要区别,大陆法只所以没有判例法,主要原因如下: 在大陆法系各国,对刑法判例的法渊地位问题一直持否定态度。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因为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大陆法系法官已经形成了对制定法规则的依赖心理;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由大陆法系各国“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所决定的。

判例是什么?为什么可以根据它判案
判例法是英美法系国家的主要法律渊源,它是相对于大陆法系国家的成文法或制定法而言的。判例法的来源不是专门的立法机构,而是法官对案件的审理结果,它不是立法者创造的,而是司法者创造的,因此,判例法又称为法官法或普通法。判例法的基本思想是承认法律本身是不可能完备的,立法者只可能注重于一部...

联合国国际法院是国际法判例法的制定者吗?
联合国国际法院不是国际法判例法的制定者,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构,用于解决主权国家之间的国际争端。和我国的政协组织属于一个性质,并不存在什么立法权限,自然也不能制定国际法判例法,所谓的国际法判例法基本上只是指国际组织通过基本的国际协议,再由主权国家议会批准加入,形成对国际协议参与国...

英国的司法先例如何影响法官以后的判决
一般而言,英国判例法由法院的判决所创立,一经创立,便对法院以后的判决形成拘束力,这是对英国判例法规则的总体描述。一、司法判例的创立和适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个因素(1) 只有上级法院的司法判决才能创立为有拘束力的先例。下级法院的司法判决,如治安法院[Magistrates'Court]和郡法院[County Court]...

双滦区15120881192: 我国对司法判例的立场和态度
贠顷雪纳: 楼上是说的理论上的,我说说实践中的做法. 1.司法判例一般是要参考的,特别是对本院和上级院的做法,没有特殊情况是要参照的. 2.对没有先例的案子,逐级上报到最高院,最高院会给个批复(司法解释一般是对一类问题的解释,对个案就是个批复,但是也有普遍执行的效力) 3.最高院每年都会出台个指导案例,实际是起到了判例法的作用(当然没有明文规定必须要遵照的) 4.2005年司法考试第四卷的小论文就是探讨中国实行判例法的可行性的.你可以去看看一些参考答案.

双滦区15120881192: 中国的法律承认判例法吗?原则上. -
贠顷雪纳: 中国是成文法国家,原则上不承认判例的.但是在现实审判活动中,判例还是具有一定的影响作用的.

双滦区15120881192: 在我国,判例有没有法律约束力
贠顷雪纳: 没有,判例法属于英美法系. 我国判例不作为法的正式渊源,没有法律效力,只可能对法官产生一定意义上的指导性作用,当然,采纳或者不采纳,是法官的事情.

双滦区15120881192: 简要说明我国判例的地位 -
贠顷雪纳: 你好,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所以判例是作为我国非正式的法的渊源(渊源主要指法的表现形式),所以一般我国最高法也会发布一些指导性案件,但是都不具有法律的普遍性和规范性,只具有参考价值

双滦区15120881192: 法院判例在我国属于法律渊源吗 -
贠顷雪纳: 我国属于成文法国家,因此,就没有“判例”这个法律渊源,最高法院发布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也是称之为“指导性案例”,不称为'判例',并且,这个指导性案例的属性也很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第七条)

双滦区15120881192: 辩论:审判时参考案例利大于弊
贠顷雪纳: 在我国是不适用判例的.但在现实中,我们很多法官都会受到判例的影响. 如:省高院判了一个案子,现在基层人民法院也要判与之同性子的案子时,我们的法官往往会参考省高院的判例. 在法理上,我们国家是不承认判例的效力的.但实际中却不尽相同.

双滦区15120881192: 怎么样看待宪法判例的地位和作用 -
贠顷雪纳: 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在古代法制未健全之前,立法和司法尚未分开,立法机关兼有司法权,故其判例即成文法律而被遵守.随着历史的不断发展,以及三权分立思想的不断推广,立法权和司法权逐渐分离,并由不同的机关来行使...

双滦区15120881192: 判例是否可以做为我国法律的渊源 -
贠顷雪纳: 在我国目前的法律规范中,尚没有承认习惯法这种形式,也尚没有承认判例及其判例法构成法律规范的渊源.

双滦区15120881192: 如何看待判例在我国行政法源中的地位
贠顷雪纳: 中国是典型的成文法国家,判例不是法的渊源,但是行政法中的判例对行政法有推动作用.行政法判例可以体现一定的行政法趋势,推动立法的发展.例如田永案,就推动了正当程序的发展.

双滦区15120881192: 在我国国际私法中,国内判例有可能成为法律渊源么 -
贠顷雪纳: 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原则上判例不能作为法律渊源.但是在实践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公报》中公布的典型案例所确定的一些原则和规则,对下级法院审理相同或着类似案件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和不可忽视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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