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青少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长和老师 是怎样规定的?

作者&投稿:不瞿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国制定的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有那些?~

我国制定的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2020年5月,最高检等9部门共同建立《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关单位和个人须立即报案。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

扩展资料:
中国针对未成年人而立的法律,虽然能体现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精神,但也存在不少缺陷:
一是中国刑法中,儿童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同一主体,未成年人与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同一主体。这与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儿童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不相符合,我们应当在法律上统一制定标准,与国际接轨。
二是刑法总则中在定罪、量刑、行刑三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缺乏特别保护的原则规定。
在定罪方面,刑法第17条规定了不满14周岁不能成为犯罪主体,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可以成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犯罪主体,年满16周岁可以成为任何罪的犯罪主体。
可见犯上述8种罪的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和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这两类未成年人定罪等同成年人,但在量刑上体现了一定的从宽政策(中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未成年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第三章有下列规定:
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第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五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六条 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条 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
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专门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能打孩子,对孩子要绝对尊重。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第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五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六条 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编辑本段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不得延长在校学习时间。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它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条 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 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专门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放弃等。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不能打骂孩子,不能侵犯隐私,不能轻视孩子并做好监护人的工作


临汾市19529176598: 我国对青少年的学习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规定的一部法律是() -
闻药骨折:[选项]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临汾市19529176598: 我国针对青少年颁布的法律有哪些 -
闻药骨折: 我国针对青少年颁布的法律很多,如《未成年保护法》、《妇女和儿童权益保障法》、《义务教育法》等.

临汾市19529176598: 对青少年的学习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规定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___(判断对错) -
闻药骨折:[答案] 对青少年的学习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规定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它是专门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法律,所以认识错误,故答案为:错误

临汾市19529176598: 我国对青少年制定了那些专门的法律? -
闻药骨折: 我国先后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临汾市19529176598: ( )也是我国针对青少年颁布的一部法律? -
闻药骨折: 未成年人保护法

临汾市19529176598: 我们中国有哪些关于青少年的法律啊!
闻药骨折: 未成年人保护法

临汾市19529176598: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2条规定: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 -
闻药骨折:[选项] A. 我国法律纵容未年人犯罪 B. 我国法律对青少年犯罪打击力度不 C. 体现了我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 D. 法律对未年人没有效力

临汾市19529176598: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对青少年的学习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如:“义务教育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适龄少年儿童必... -
闻药骨折:[答案] (1)不对,因为学习对每个人而言都是苦乐交织的,在刻苦努力的过程中,我们能够从中获得一种不断超越自己的快乐;此外,享有学习的权利和机会.这本身就是幸福的,也是令人快乐的. (2)学会自主学习;提高学习效率;科学安排时间;选择合适...

临汾市19529176598: 我国保护少年儿童权益的专项法律是_______. -
闻药骨折:[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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