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的含义

作者&投稿:宾秀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简述“一国两制”的内容及意义~

什么是一国两制?

什么是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实施中的若干宪法问题浅析

  1997年7月香港回归,特别行政区成立,“一国两制”开始真正实施。两年多来,总的来说,“一国两制”和相应的两部宪法性特别法即香港和澳门两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注:对两部基本法在整个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定性,历来有不同的看法。大多数学者主张两部基本法是宪法性法律,属于基本法律。但是我认为这不足以描述两部基本法的特殊性,因此我原来把他们定性为“宪法特别法”。在编辑本文时,童之伟先生提出最好叫做“宪法性特别法”。我觉得这个定性非常恰当。)的运作是很成功的,当然也产生了一些宪法和法律上的难题,这篇文章将就这个题目展开论述,探讨“一国两制”在实施中给中国宪法的理论和实践提出的一些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主要是“一国两制”之下的法律解释问题、违宪审查问题和宪法在特区的适用问题等,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一、“一国两制”实施中的宪法和法律解释问题
  在实行“一国两制”情况下中国宪法遇到的各种问题,应该说处理起来都不难,只需给特别行政区例外或由特别行政区自行处理即可。但是在法律解释问题上,中国宪法遇到了真正的挑战,“一国”和“两制”如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是对两地法律界专业技能的真正考验。
  (一)两地不同的法律解释制度
  中国宪法把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赋予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国内地实行的是由立法机关解释宪法和法律的制度,即“立法解释”制度。立法机关的解释是最终的权威解释,不仅一切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和执行,而且司法机关在处理具体案件时也必须依据有关解释来判案。此外,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如果对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有疑问,可以提请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解释,这种解释有效力。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这种司法解释其范围只限于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这种解释不得违背法律、法令的原意。相对于立法解释来说,司法解释是辅助性的,前者是主要的。(注:参见张志铭:《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载梁治平:《法律解释问题》,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65页。)尽管如此,立法解释在中国运用得并不多,宪法性的解释更是鲜有。但是,在“一国两制”下,宪法性的解释却被频繁地运用。这是我国宪政制度很大的发展。
  在普通法制度下,法律的解释权属于法院。在这种制度下,法律制定出来后,立法机关就不再有发言权,法律的命运就掌握在法院的手里。由于实行严格的司法独立,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如果需要解释法律,是不会征求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意见的。如果立法机关对法院的解释有意见,可以修改乃至废除或重新制定有关法律,而不会解释法律。这就是普通法下的法律解释制度。尽管在英国统治之下,香港的法院所享有的法律解释权是有限的,但是,其基本精神与其他普通法地区的制度是一样的。基于香港特殊的情况,回归后,这种法律解释制度被保留下来了。这里探讨一下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解释问题。

  (二)“一国两制”下的法律解释制度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我国又有大陆法的传统,然而基本法的实施却是在实行普通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处理基本法的解释问题时,立法者面临两难的境地,既要考虑到中国内地的法律解释制度,又要考虑香港普通法体制下的法律解释制度。最后折衷的结果就是基本法第158条的规定,即根据宪法的规定,像中国所有其他法律一样,特区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这就与内地的法律解释制度统一起来,体现了“一国”的要求。同时也保留香港普通法下的法律解释制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香港特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解释基本法的条款。但如果要解释 的条款有关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务或中央和香港特区的关系,那么香港特区法院在对案件作出不可上诉的终局判决前,应由香港特区终审法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条款作出解释。香港特区法院在引用该条款时,应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为准。但在此以前作出的判决不受影响。可见这是精心设计的很特别的法律解释制度,它把内地由立法机关解释法律的制度和香港由法院解释法律的制度融合在一起了,从而同时满足了“一国”和“两制”的要求。
  (三)“6月26日解释”的个案分析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1999年6月26日应国务院的提议,第一次对香港基本法有关条款作出了解释。其起因是香港特区终审法院1999年1月29日就香港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的居留权案件所作的判决的内容与香港特区政府对基本法有关条款的理解不同。特区政府认为,由于终审法院的有关判决涉及应如何理解基本法的原则性问题,而内地居民进入香港的管理办法还涉及中央与香港特区的关系,因此,请求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和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对基本法有关条款作出解释。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最终解决了有关港人在内地所生子女的居港权问题。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以后在审理有关案件时,应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为准。(注:参见《法制日报》1999年6月27日。)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不影响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1999年1月29日对有关案件判决的有关诉讼当事人所获得的香港特区居留权。即这种解释不影响案件双方当事人根据判决所取得的权利和义务,不溯及既往,只对将来发生的事有效力。因此不能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推翻了香港特区终审法院的判决。
  在普通法体制下,法院的判决可以成为先例,法院以后在处理同类案件时要遵循先前的判决,这就是“遵循先例”原则。但是如果立法机关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制定或修改了法律,改变了法院通过自己的判决就有关问题所确定的制度原则,那么法院以后处理同类案件就必须遵守立法机关制定或修改的法律。这也是普通法的原则,即“制定法优于判例法”的原则,立法取代判例的情况可以发生在任何普通法地区和国家。(注:Peter,Wesley-Smith:The Sources of Hong Kong,Law,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1994,P.33.)所以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国务院的要求对基本法作出解释,无论在大陆法体制下或者普通法体制下,都应该被视为是正常现象。
  (四)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行为的性质分析
  也许有人会说全人大常委会在这里不是立法或者修改法律,而是解释法律。然而由立法机关解释法律不为普通法地区所熟悉,生活在普通法之下的人们对此是没有认识的。实际上1996年和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国籍法在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问题所作出的解释,就是内地立法解释很好的例子,但是并没有人对这个立法解释的内容和方式提出任何异议。(注: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考虑到香港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采取灵活办法,圆满解决了中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适用带来的难题。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作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对澳门回归后澳门居民的国籍问题也作出了类似的特别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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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报:香港新设对台组织 可显一国两制垂范意义
  2010年04月01日 11: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1日电 香港《文汇报》1日刊出社评说,“港台经济文化合作协进会”成立,形成港台关系发展的稳定机制。港台加强合作交流,为两岸交往提供先行先试经验,不仅符合港台利益,更可充分利用“一国两制”优势,在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方面发挥特殊作用,彰显香港实践“一国两制”率先垂范的意义。

  文章摘编如下:

  香港特区政府正式成立“港台经济文化合作协进会”,及由香港工商界和在港台商组成的“香港-台湾商贸合作委员会”,与台湾的“台港经济文化合作策进会”及旗下的“经济合作委员会”作对口,就港台两地经贸旅游等合作展开交流,并在官方授权下与“策进会”就个别公共政策事务签订合作备忘录。

  主要由特区政府官员组成的“港台经济文化合作协进会”的成立,是港台关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不仅为双方高层官员的磋商互访建构平台,形成港台关系发展的稳定机制,减少因台湾政局变化而对港台关系产生震荡,更可充分利用“一国两制”的优势,在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方面发挥特殊作用。港台应借助“协进会”和“策进会”加强交流,加快磋商签署具体的经贸合作协议,推进港台关系的实质进展。

  “协进会”虽然为非官方组织,但主要由特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负责官员组成,财政司司长和行政会议成员分别担任荣誉主席和主席,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更直接负责秘书处的工作,并由特区政府提供资源支持和推动工作的开展。“协进会”高规格的设置,相信台湾“策进会”亦会做出相应安排,港台官员的沟通交流必然因而更加频密畅顺,可以直接协商处理具体业务,推动港台关系的全面发展。

  回归后,港台关系已成为两岸关系的特殊组成部分。“港台经济文化合作协进会”的成立,反映中央支持港台关系加快发展。港台的历史渊源、文化背景、社会制度相近,民间传统交往密切,港台加强合作交流,为两岸交往提供先行先试的经验,不仅符合港台各自的利益,更可彰显香港实践“一国两制”率先垂范的意义。

  港台分别成立两会,建立了高层次的对口机构,除了定期举行双方官员交流接触,增进互信了解之外,更重要的是尽快筹划磋商两地经贸合作协议,签订包括港台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开放航权、逐步实现港台互免签注等互利协议,通过开展多方面的具体合作,让双方尽早分享到加强交流的实质利益,双方民众对港台关系发展更是乐观其成。

  来源:中国新闻网
  http://www.chinanews.com.cn/hb/news/2010/04-01/2202824.shtml
  参考资料:http://www.coolwen.net

什么是一国两制?



内地走资本主义,港澳走资本主义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一国两制的含义
1、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一国两制”是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2、“一国两制”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之一,是为解决台湾问题,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主...

一国两制的含义是什么?
“一国两制”的基本含义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这一构想和国策包含的基本内容是:(1)一个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由中央人民政府行使国家主权。(2)两制并存。祖国...

“一国两制”构想的含义、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案】:含义:在一个中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台湾、香港、澳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主要内容:(1)一个中国的原则是“一国两制”的前提。(2)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作为中华人民...

一国两制的含义是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实行社会主义,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一国两制,是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都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实现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的共同愿望。 解决台湾问...

一国两制的含义是什么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家的主体实行社会主义,香港、澳门和台湾实行资本主义。“一国两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前任领导人邓小平为了实现中国统一的目标而创造的方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主要方针,也即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所采用的制度。基本...

“一国两制”什么意思?它是谁提出来的?用它解决了什么问题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邓小平提出 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的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解决了港澳问题

法理学“一国两制”的含义是什么?
“一国两制”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党和国家为完成最终统一大业制定的基本方针。“一个国家”是指中国主权和领土必须完整不容分割,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国家。“两种制度”是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含义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指的是一国两制,是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一国两制”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国家的主体实行社会主义,香港、澳门和台湾实行资本主义。是共产党为解决祖国大陆和台湾和平统一的问题以及在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中国主权的问题而提出的基本国策。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国两制"构想有什么含义和历史意义
含义: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中国大陆是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是资本主义制度 .历史意义:1、就是创造性、战略性地将和平统一原则,作为解决国家统一问题的和平共处原则;2..“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创造性的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3..“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体现了坚持祖国统一、维护国家...

“一国两制”的含义是什么? &nb...
“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是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我们国家的主体部分坚持社会主义,香港、澳门和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作为特别行政区仍然保持资本主义制度。因此这一政策的含义是指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万秀区15364254274: 一国两制的具体含义简练一点!“一国两制”的基本含义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 -
闵哗复方:[答案]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其基本内容就是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在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

万秀区15364254274: 简述“一国两制”的内容及意义 -
闵哗复方:[答案] “一国两制”的基本含义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这一构想和国策包含的基本内容...

万秀区15364254274: 一国两制构想的内涵和重大意义? -
闵哗复方:[答案] 一国两制的含义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重大意义:一国两制基本方针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一国两制基本方针丰...

万秀区15364254274: “一国两制”的含义 -
闵哗复方:[答案] 就是一个国家两个制度

万秀区15364254274: 一国两制的内容和意义是什么? -
闵哗复方:[答案] 第一,“一国两制”的基础是“一个中国”.“一个中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一个国家”,强调的是国家主权的不可分性和中华民族的统一性.“一个国家”是“一国两制”构想的核心、政治前提和根本保证.第二,实行“...

万秀区15364254274: 一国两制(邓小平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提出的基本国策) - 搜狗百科
闵哗复方:[答案] 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国两制是解决港澳台的一种创举,不是国家的根本制度.

万秀区15364254274: 简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含义 -
闵哗复方:[答案] 通过政治手段和平收回主权,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万秀区15364254274: 简述“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及其基本内容 -
闵哗复方:[答案]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其的基本涵义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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