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证券部门规章的通知

作者&投稿:墨妮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中国证券业的监管部门是什么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删去《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项、第三项。
  增加两项,作为第十一条第十项、第十一项:
  “(十)重大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涉港澳台重大事务;
  “(十一)与证券登记结算有关的主要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制定或调整”。二、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修改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新的证券品种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采用新的转让方式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十六条中的“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修改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三、将《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一条中的“应当经证监会批准”修改为“应当报证监会备案”。
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的“经证监会批准后实施”修改为“报证监会备案后实施”。四、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九项修改为:“(九)符合规定的最近1年度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第十一条第六项修改为:“(六)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删去第十二条。
  删去第十四条中的“对保荐代表人资格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删去第十六条。
  删去第十七条中的“保荐代表人”。
  删去第十九条。
  删去第二十条中的“保荐代表人”。
  删去第二十一条。
第六十三条修改为:“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进行持续动态的跟踪管理,记录其业务资格、执业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其他不良行为以及对其采取的监管措施等。保荐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开。”
  删去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删去第八十一条。五、将《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六条修改为:“设立期货交易所,由中国证监会审批。未经国务院或者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第十三条中的“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修改为“应当事前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期货交易所的合并、分立或者变更组织形式,应当事前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十七条第二款中的“由中国证监会批准”修改为“应当事前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十八条第二款中的“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修改为“应当事前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六十一条修改为:“期货交易所实行全员结算制度或者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应当事前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删去第六十七条。
第九十三条修改为:“期货交易所制定或者修改章程、交易规则,上市、中止、取消或者恢复交易品种,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交易所上市、修改或者终止合约,应当事前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九十四条第一款中的“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修改为“并事前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九十五条修改为:“期货交易所制定或者修改交易规则的实施细则,应当事前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九十八条中的“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修改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进行事前报告”。
第一百一十条中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修改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第一百一十一条中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修改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项修改为:“(一)未经报告变更名称或者注册资本”。
第一百一十二条中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修改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六、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六项中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五十七条”修改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第五十六条”。
第二十条修改为:“期货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拟任法定代表人应当具备任职条件。期货公司应当自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下列备案材料:
  “(一)备案报告;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公司决议文件;
  “(四)法定代表人期货从业资格证明、任职资格证明;
  “(五)期货公司原《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六)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一条中的“期货公司变更住所,应当妥善处理客户资产,拟迁入的住所和拟使用的设施应当符合业务需要”修改为“期货公司变更住所或营业场所,应当妥善处理客户资产,拟迁入的住所和拟使用的设施应当符合业务需要,并自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
第二十二条修改为:“期货公司变更住所或营业场所,应当向拟迁入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下列备案材料:
  “(一)备案报告;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公司决议文件;
  “(四)关于客户资产处理情况,变更后住所和使用的设施符合期货业务需要的说明;
  “(五)变更后住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和消防合格证明;
  “(六)首席风险官出具的公司符合相关条件的意见;
  “(七)期货公司原《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期货公司在提交备案材料时,应当将备案材料同时抄报拟迁出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期货公司设立营业部、分公司等境内分支机构,应当自完成相关工商设立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第二款中的“期货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修改为“期货公司设立境内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修改为:“期货公司设立境内分支机构,应当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下列备案材料:
  “(一)备案报告;
  “(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公司决议文件;
  “(四)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证明;
  “(五)分支机构从业人员名册及期货从业资格证明;
  “(六)营业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和消防合格证明;
  “(七)首席风险官出具的公司符合相关条件的意见;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期货公司在提交备案材料时,应当将备案材料同时抄报拟设立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期货公司终止境内分支机构的,应当先行妥善处理该分支机构客户资产,结清分支机构业务并终止经营活动,并自完成上述工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分支机构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下列备案材料:
  “(一)备案报告;
  “(二)公司决议文件;
  “(三)关于处理分支机构客户资产、结清期货业务并终止经营活动情况的说明;
  “(四)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的公告证明;
  “(五)首席风险官出具的公司符合相关条件的意见;
  “(六)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期货公司在提交备案材料时,应当将备案材料同时抄报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二十七条中的“期货公司申请设立、收购或者参股境外期货类经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修改为“期货公司设立、收购、参股或者终止境外期货类经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应当自公司决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备”。
第二十八条修改为:“期货公司设立、收购、参股或者终止境外期货类经营机构,应当自获得境外有关监管机构核准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备案材料:
  “(一)备案报告;
  “(二)境外期货类经营机构的章程;
  “(三)境外有关监管部门核准文件;
  “(四)拟设立、收购、参股境外机构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五)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资料。
  “期货公司变更境外期货类经营机构注册资本或股权的,应当自获得境外有关监管机构核准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备案材料:
  “(一)备案报告;
  “(二)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三十条中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中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四款或者第五十七条”修改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第四款或者第五十六条”。
第七十六条中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修改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第八十八条中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修改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第九十条第二款中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修改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第九十三条中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修改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第九十四条中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修改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
部分证券部门规章的通知
(证监法律字[1999]3号 1999年12月21日)

各证券监管办公室,办事处,特派员办事处,专员办事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内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关于贯彻执行〈证券法〉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证办发[1999]11号)的精神,我会对成立以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公布的证券类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证券类部门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并逐一进行了确认。其中,已被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替代,应予废止或者已明令废止的证券类规章46件;因规章的调整对象消失或者规章本身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的证券类规章24件。现将这两部分共70件证券类规章的目录予以公布,停止执行。请转知各有关单位。

  附一:
^^废止的证券类部门规章目录

  1、关于授权中国证监会查处证券违法违章行为的通知(证委发[1993]42号)
  2、关于印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查处证券违法、违章行为的职权的规定》的通知(证委发[1993]44号)
  3、关于在新股发行工作中加强费用管理的紧急通知(证监[1993]108号)
  4、关于颁发《股票发行审核程序与工作规则》的通知(证监发字[1993]35号)
  5、关于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报送材料要求的通知(证监发字[1993]39号)
  6、股票发行复审工作细则(证监发字[1993]78号)
  7、关于发布《股票发行审核程序与规则》和《股票复审工作细则》的通知(证监发字[1993]97号)
  8、关于严格复核上市公司送配股方案的紧急通知(证监上字[1993]123号)
  9、关于上市公司送配股的暂行规定(证监上字[1993]128号)
  10、关于在股票发行工作中强化证券承销机构和专业性中介机构作用的通知(证监机字[1993]45号)
  11、关于授权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依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46条规定对个人持股情况进行监管的决定(证监法字[1993]110号)
  12、关于颁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处理证券违法违纪案件试行办法》的通知(证监法字[1993]112号)
  13、关于颁布《证监会处理投诉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证监办字[1993]73号)
  14、关于在证券交易所和交易系统已挂牌和申请挂牌的公司如何执行会计制度的函(证监函字[1993]79号)
  15、关于颁布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试行)》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7号)
  16、关于做好上市公司送配股复核工作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79号)
  17、关于颁布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中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试行)》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87号)
  18、关于上市辅导机构资格审查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01号
  19、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年度报告陈列试点工作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04号)
  20、关于执行《公司法》规范上市配股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31号)
  21、关于证券争议仲裁协议问题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39号)
  22、关于颁发《上市公司办理配股申请和信息披露的具体规定》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1号)
  23、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2号)
  24、关于做好上市公司配股后续工作的通知(证监发字[1995]68号)
  25、关于要求各证券交易场所对国债回购与证券交易实行分帐管理的通知(证监发字[1995]123号)
  26、关于下发《关于股票发行与认购办法的意见》的通知(证监发字[1995]161号)
  27、关于对股票发行中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证监发字[1995]162号)
  28、关于转发《关于上海证券市场信息传播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证监发字[1995]174号)
  29、关于印发《股票发行与上市审核程序及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证监发字[1995]195号)
  30、关于执行《公司法》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通知(证监发字[1995]200号)
  31、关于向证券期货交易所派驻督察员的决定(证监[1996]4号)
  32、关于严禁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通知(证监[1996]7号)
  33、关于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做好审计工作的通知(证监发字[1996]1号)
  34、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证监发字[1996]22号)
  35、关于授权地方证券、期货监管部门行使部分监管职责的决定(证监发字[1996]48号)
  36、信访工作试行办法(证监发[1996]61号)
  37、中国证监会调查处理证券期货违法规案件试行办法(证监发[1996]62号)
  38、关于加强股票发行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证监发字[1996]130号)
  39、关于印发《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报送材料标准格式》的通知(证监发字[1996]422号)
  40、关于加强证券市场风险管理和教育的通知(证监信字[1996]8号)
  41、关于防范运作风险、保障经营安全的通知(证监机字[1996]3号)
  42、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的通知(证监交字[1996]4号)
  43、关于持股超过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总数5‰的个人股东投票权的函(证监函字[1996]22号)
  44、关于发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通知(证监[1997]6号)
  45、关于发布《关于授权地方证券期货监管部门行使部分监管职责的决定》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证监[1997]9号)
  46、关于印发《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通知(证监上字[1997]114号)

  附二:
^^失效的证券类部门规章目录

  1、关于印发《关于1993年股票发售与认购办法的意见》的通知(证委发[1993]41号)
  2、关于法人股流通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证委发[1993]58号)
  3、关于企业上市程序有关问题的复函(证委办函[1993]13号)
  4、关于1990年年底以前发行股票的企业申请上市的程序的通知(证监发字[1993]21号)
  5、关于1993年申请公开发行股票企业产业政策问题的通知(证监发字[1993]65号)
  6、关于发布1993年新股承销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证监机字[1993]8号)
  7、关于指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为证券争议仲裁机构的通知(证委发[1994]20号)
  8、关于转发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4]024号文件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42号)
  9、关于转发国家体改委《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股转让问题的复函》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20号)
  10、关于上市公司配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33号)
  11、关于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法》配套行政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的函(证监函字[1994]14号)
  12、关于上市公司报送配股申请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字[1995]11号)
  13、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推荐境外上市预选企业的条件、程序及所需文件的通知(证委发[1996]17号)
  14、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证监发字[1996]17号)
  15、关于推荐B股预选企业的通知(证委发[1997]13号)
  16、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上字[1997]1号)
  17、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证监上字[1997]7号)
  18、关于上市公司编制1997年年度中期报告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上字[1997]39号)
  19、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上字[1997]113号)
  20、关于推荐境外上市预选企业的通知(证监[1998]20号)
  21、关于1998年上市公司申请配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上字[1998]76号)
  22、关于做好当前证券经营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证监机字[1998]15号)
  23、关于向证券经营机构发放《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的通知(证监机字[1998]42号)
  24、关于认真贯彻《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证监信字[1998]1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否为行政单位
不是行政单位,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中国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分别在什么地方成立
这是金融业和金融市场日益复杂化、专业化和技术化的必然要求,也是金融监管的对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的成立将真正完成中国金融监管的三驾马车,标志着中国“一行三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银监会)分业监管的金融格局正式建立,对提高银行,证券,保险三个市场的竞争力,...

证监局是什么级别
中国证监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36个证券监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证监局,作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授权,对辖区内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银监会,证监会,明明是监管金融的政府行政机关,咋成了事业单位了,谁知道...
银监会,证监会属于事业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或银监会;)成立于2003年4月25日,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其依照法律、...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有什么区别呢,如何理解呢?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有以下区别:一、级别 1、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2、我国的证券交易所属于会员制的非营利性法人。二、数量 1、中国证监会只有一家。2、中国证券交易所有四家: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及台湾证券交易所。三、功能 1、中国证监会更加偏向:研究和...

中国证监会和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区别,谁能帮我理解下,谢谢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法》,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发审委委员由中国证监会的专业人员和中国证监会外的有关专家组成,共设发审委委员为25名,其中中国证监会的人员5名,中国证监会以外的人员20名,由中国证监会统一聘任。发审委委员每届任期一年,可以...

股票四大宏观调控部门具体内容分析
除了四大宏观调控部门之外,还有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即国资委;国务院直属机构,即统计局;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发改委 发改委是综合研究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直到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投资者需要关注的就是发改委“政策...

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是什么
证券监管机构是国家行政管理机构,是由国家或政府组建的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的主管机构。证券监管机构是指依法设置的对证券发行与交易实施监督管理的机构。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前,中国证券市场的政府主管机构既有证券专管机构又有证券监管机构。如国务院证券委就是证券专管机构...

证监会发审委公告那里看
打开官网查看。首先打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接着点击,信息公开,接着点击,行政许可批复事项公示,在内部找到最新的公示,点击去看最下面有可以下载的Excel的文档。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是我国股票发行核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证券法第22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设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审核...

中国证监会待遇怎么样
公务员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补贴+奖金。基本工资也就是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补贴分为车补,取暖补助,出勤补助,山区补助,地区差别补助等。具体的享受类型根据所在地区尽心划分。比如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奖金工资对每年考核合格的人发放。补充资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或...

宜都市13499505581: 证监会5月22日公告废止了关于在大陆生活的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开?
岳群卡巴: 可以的.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开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投资者可以使用境外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护照或者身份证明,有效商业登记证明文件,有境外其他国家、地区永久居留签证的中国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开立基金账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基金投资. 希望可以帮到你

宜都市13499505581: 特殊审计、双重审计被叫停是好消息吗?
岳群卡巴: 3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不再实施特定上市公司特殊审计要求的通知》,宣布取消金融类上市公司在法定审计之外聘请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和对一次发行量超过3亿(含3亿)股以上的公司进行补充审计的相关规定,同时还废止了25项(条)涉及金融类公司境内外审计差异的相关规则.9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关于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B股上市公司)只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不再要求同时实施境外审计.B股双重审计被叫停,对企业、会计师事务所来讲,都是一个利好消息.

宜都市13499505581: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是否被废止 -
岳群卡巴: 关于废止《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证监发[2006]42号 经国务院批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1997年3月8日批准,国务院证券委1997年3月25日发布)于2006年5月8日予以废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六年五月六日 参考网址:http://www.csrc.gov.cn/cn/jsp/detail.jsp?infoid=1146997636100&type=CMS.STD&path=ROOT%3ECN%3E%D0%C2%CE%C5%B5%BC%B6%C1

宜都市13499505581: 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的介绍有吗?
岳群卡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16号公布《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该《规定》分总则、专项计划、管理人及托管人、原始权益人、设立申请、信息披露、监督管理、附则8章46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规定已被《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废止)

宜都市13499505581: 投资范围的规定有哪些? -
岳群卡巴: 基金按投资对象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股票型基金就是绝大部分资金都投在股票市场上的基金;2.债券型基金就是绝大部分资金都投在债券市场上的基金;3.混和型基金就是根据情况将部分资金投在股票上而另一部分资金投在债券上的基金(当...

宜都市13499505581: 股票回购的回购规定 -
岳群卡巴: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为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实践的需要,现对《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号)中有关...

宜都市13499505581: 证券 管理的规定 经纪业务 -
岳群卡巴: 出台背景——规范发展证券市场暂行规定出台的背景 答: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的持续发展和证券行业竞争的加剧,一些证券公司为改“坐商”为“行商”,扩大其证券经纪业务的市场覆盖面,积极探索发展证券经纪人队伍.证券经纪人队伍...

宜都市13499505581: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第一节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 -
岳群卡巴: 展开全部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定期货交易所章程、交易规则及其修改草案;(二)选举和更换会员理事;(三)审议批准理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四)审议批准期货交易所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五)审议期货交易所...

宜都市13499505581: 辅警上岗证辅助人员会配枪吗? - 上学吧
岳群卡巴: 发布单位及时间等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为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实践的需要,现对《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