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异同主要有哪些?

作者&投稿:段干舍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发生的原因不同、时间不同、法律效果也有所不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存在一定的区别和联系,两者在发生的时间、法定的事由以及造成的法律后果上面存在差异,发生中止与中断的情形均会造成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1、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相同之处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和中止的相同之处是,二者都是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发生而产生阻碍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体现在三个方面:
2、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不同之处
首先,发生的原因不同。虽然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事实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但是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均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包括:权利人主张、义务人同意履行、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当事人意志不能控制的,包括:不可抗力、法定代理人未确定或者丧失民事行为、其他。
其次,发生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次数都是不受法律限制的,但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间内。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或者法定事由虽发生于6个月前但持续至最后六个月内的。注意:法定事由发生在最后6个月内,如法定事由消除后,剩下时效期间不足6个月,通说认为,应该补足6个月。
最后,法律效果不同。诉讼时效中断是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效力,从中断之时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则只是使时效期间暂停计算,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
综上所述,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止,在民事纠纷当中是很普遍很常见的,诉讼时效中断与诉讼时效中止发生的事由、时间、法律效果都是不同的,它们是两项独立的时效制度,但对于诉讼时效中止和诉讼时效中断的联系以及共同点都是在发生上述情况后,可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
法律分析: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 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

中止和中断的区别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

中止和中断有什么区别?
三法律效果不同:前者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后者重新计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区别
法律分析:(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3)法律后果不同。法...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如下:1、发生的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一个阶段;而诉讼时效中止则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2、引发的法定事由不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比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之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提起...

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有什么区别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在于,适用事由不同,发生时间不同,造成的法律后果也不一样,比如诉讼时效中断发生在时效进行期间的任何时间段儿,诉讼时效的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的最后6个月之内。 一、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区别
(3)法律的后果是不一样的。时效中断的法定的事由是不算发生之前已经过去的时效的。诉讼时效中止有哪些事由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法律依据:...

民法中---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与终止三者区别
法律上“中止”与“终止”的区别:1.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相反,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2.结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终止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3.产生条件不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

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止的区别有哪些?
一、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止的区别有哪些?(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行为。(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可发生在时效进行的整个期间。

绿春县13793677511: 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元郭复方: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绿春县13793677511: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有啥
元郭复方: 二者区别如下:1、发生的事由不同.诉讼时效中止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断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2、发生的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诉讼时效中断在整个诉讼时效过程中;3、法律效果不同.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绿春县13793677511: 诉讼中止和诉讼中断的区别
元郭复方: 诉讼时效是中止跟中断的区别主要在于发生是由、发生时间、法律效果等三个方面的不同.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

绿春县13793677511: 起诉中止和中断的区别
元郭复方: 1、发生的事由不同.前者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后者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2、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在诉讼时效期间...

绿春县13793677511: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有什么不同? -
元郭复方: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适用情形不同. 诉讼时效中断适用于“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比如在诉讼时效还剩十天时,债权人被突发洪水围困20天.诉讼时效中止适用于“因...

绿春县13793677511: 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主要区别包括哪些? -
元郭复方: 1、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形.2、诉讼时效中断是指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主要是三种: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绿春县13793677511: 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 -
元郭复方: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

绿春县13793677511: 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主要区别包括哪些
元郭复方: 中止,是基于法定事由的发生而发生的,并且时间是在最后6个月内,法定事由消失,继续计算. 中断,可以基于权利人的主张权利或者债务人的承诺而重新计算,可以发生在时效内的任何时间.

绿春县13793677511: 诉讼时效中断的与中止的区别 -
元郭复方: 第一,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二,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绿春县13793677511: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有什么不同
元郭复方: 中断——诉讼进行期间,因为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统统无效,等到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实效重新计算. 中止——诉讼进行期间,因为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实效期间,等到中止的事由消除后,诉讼实效继续计算. 两者的区别: 1发生的事由不同. 2发生的时间不同. 3法律效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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