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组织卖淫罪要注意哪些问题?

作者&投稿:单于董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认定组织卖淫罪要注意的问题包括这项罪名和其他罪名之间的界限,需要注意犯罪活动中是否存在组织卖淫的故意和确实有实施卖淫的行为,还有组织卖淫的主体上与有组织性的犯罪集团之间的区分,以及在犯罪活动中可能会与强迫卖淫存在混淆的情况。

认定组织卖淫罪要注意哪些问题?

认定组织卖淫罪要注意的问题具体如下:

1、罪与罪的界限:

(1)是否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

根据刑法规定,本罪只处罚组织者,对于一般参与卖淫者则不以犯罪论处,而通常按照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处理。如果数个卖淫者为了赚取更多钱财,结伙卖淫,相互传递信息、互相提供方便,互为掩护,共同从事卖淫活动的,由于她们都是卖淫者,没有主从之分,也没有较为固定的组织策划者,因此对其一般不应以犯罪论处,而应处以治安管理处罚。但是,如果行为人既自己参与卖淫,又组织他人卖淫的,则构成组织卖淫罪。

(2)是否实施了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如果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或者没有实施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有些饭店、酒店等服务人员卖淫,其负责人虽有放松管理的行为,但只要不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也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能认为其构成犯罪。

2、与犯罪集团的界限:

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组织者与被组织者合在一起,通常组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团体,这一点与犯罪集团比较相似,但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1)犯罪集团是共同犯罪的一种形式,不是罪名,只是量刑的一个情节;组织卖淫罪是一个独 立的罪名,不是犯罪情节。

(2)在组织他人卖淫的活动中,只有组织者、协助组织者构成犯罪,被组织者不构成犯罪,而犯罪集团的成员,无论是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只是实施共同犯罪的行为,都构成犯罪。

(3)犯罪集团一般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并长期或多次进行一种或多种犯罪活动。而组织卖淫罪不以是否具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及犯罪活动的时间、次数为构成要件。

3、与强迫卖淫罪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组织卖淫罪侵犯的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而强迫卖淫罪除侵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外,还包括他人的人身权利。

(2)实施行为的内容不同。组织卖淫的行为,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的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不违背受害人意志;而强迫卖淫罪的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违背卖淫者的意志。

(3)故意的内容不同。组织卖淫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组织多人卖淫的故意;而强迫卖淫罪行为人主观上是强迫他人卖淫的故意。

综上,国家在认定罪犯是否属于组织卖淫这项罪名的时候,除了从本质内容和构罪的要件上来区分以外,还会将这项罪名和其他的罪责进行比较,比如说组织犯罪的过程中会出现暴力的手段而可能涉及到强迫卖淫的情况,而此时就必须要做好罪名的区分。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刑法条文
特别注意的是,针对那些在特定行业中,如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如果利用自身职务之便,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法律会依照第三百五十八条和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对他们进行定罪并加重处罚。对于这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如果他们犯有此类...

组织卖淫罪的立案与量刑标准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对组织他人卖淫犯罪活动起协助作用的犯罪行为。首先,行为人是在协助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犯罪。被协助的人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如果被协助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则为其提供帮助的人也不应构成犯罪。协助行为从属于犯罪实行行为;同时,行为人协助他人实施的是组织卖淫罪...

组织卖淫罪与容留卖淫罪怎么认定
组织者通过制定、确立相关的人财物管理方法,与卖淫人员之间形成组织与被组织、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需要注意的是,组织者者卖淫人员进行人身和财产控制,是组织卖淫罪的一种典型行为,但并不是该罪的构成要件。凡是组织者采取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使卖淫人员处于自己管理、支配之下,将其...

组织卖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行为人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就会构成组织卖淫罪,另外,本罪的犯罪主体还可以是单位。那么,大家知不知道,组织卖淫罪具体量刑标准?网友咨询:组织卖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组织卖淫罪量刑具体如下:(1)犯组织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协助组织卖淫罪行为如何认定?
2、组织他人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组织他人卖淫的首要分子情节特别严重的;组织他人卖淫手段特别恶劣的;对被组织卖淫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组织多人多次卖淫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的,等等。综上所述,除了组织卖淫罪外,也有些不法分子充当协助的角色,认定协助组织卖淫行为,要从主观是否故意...

协助组织卖淫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是什么?
其次,协助组织卖淫罪的行为人实施的是组织卖淫罪的帮助行为。所谓组织卖淫罪的帮助行为是指在多人共同实施组织卖淫犯罪活动中,为实行犯顺利地实行犯罪创造条件的行为,比如为组织卖淫犯罪行为人充当打手、保镖、管帐人员等等。司法实践中认定协助组织卖淫的犯罪即组织卖淫罪的帮助犯时,一定要注意将其与在...

定了组织卖_罪能取保吗
定了组织卖_罪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是组织卖淫罪的犯罪人员需作为卖淫团伙的组织者。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组织卖淫罪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情节严重...

组织卖淫审查起诉律师意见有哪些?
(2)、协助组织卖淫罪的行为人实施的是组织卖淫罪的帮助行为。所谓组织卖淫罪的帮助行为是指在多人共同实施组织卖淫犯罪活动中,为实行犯顺利地实行犯罪创造条件的行为,比如为组织卖淫犯罪行为人充当打手、保镖、管帐人员等等。司法实践中认定协助组织卖淫的犯罪即组织卖淫罪的帮助犯时,一定要注意将其与在...

组织卖淫罪有什么认定标准如何处理才好刑法上如何规定
组织卖淫罪处罚标准的规定: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组织卖淫罪的,一般应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罪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如有组织未成年人卖淫的行为,应从重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

协助组织卖淫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组织卖淫的从犯都被视为协助组织卖淫。在判断时,需要详尽分析行为人的具体行为性质,例如,如果从犯只是提供一般性的支持,或者在犯罪中起着次要角色,那么其罪责可能会轻于协助组织者。在量刑上,对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情节严重”标准,通常包括大规模招募特定人群、非法获利巨大、...

安西县17260272171: 组织卖淫罪的认定
百栋安舒: 组织卖淫罪的认定具体如下:(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是否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2、是否实施了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如果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或者没有实施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有些饭店、酒店等服务人员卖淫,...

安西县17260272171: 认定组织卖淫罪客体要件有哪些?认定组织卖淫罪客体要件有哪些?
百栋安舒: 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他人的人身权利和社会道德风尚.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 (1)组...

安西县17260272171: 认定组织卖淫罪主体要件有哪些?认定组织卖淫罪主体要件有哪些?
百栋安舒: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但构成本罪,必须是卖淫的组织者,即俗称的“老鸨”、“窝主”.卖淫的组织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团伙.是否是组织者,关键是看其在卖淫活动中是否起组织者的作用.有些被组织的卖淫者,同时又积极参与组织他人卖淫,对此,应按组织卖淫罪的共犯处理.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组织他人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组织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安西县17260272171: 协助组织卖淫罪怎么认定 -
百栋安舒: 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掌握的标准不一.例如,有的法院在制定的司法性文件中将协助组织他人卖淫三人次的情形作为情节严重的一个标准.该标准容易导致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多数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从而实质上不适当地提高被告人的刑罚,造成罪责刑不相适应或不均衡,损害司法公信力.在认定协助组织卖淫罪中的情节严重时,也不能仅强调协助组织卖淫的次数和人数,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协助组织卖淫的作用大小,有无协助组织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有无协助组织患有严重性病的卖淫者卖淫,是否兼有多种协助组织行为,是否曾因协助组织卖淫受过行政处罚等.

安西县17260272171: 如何确定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 -
百栋安舒: 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组织卖淫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而协助组织卖淫虽不是组织他人卖淫,但却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起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有些协助者的行为手段...

安西县17260272171: 管理协助组织卖淫罪是什么意思呢?
百栋安舒: 管理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协助他人实施组织卖淫行为的一种犯罪.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管理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素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安西县17260272171: 组织卖淫罪的主观要件是怎么样的呢?
百栋安舒: 组织卖淫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组织他人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组织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至于行为人组织他人卖淫的目的,在实践中.多数是为了通过组织他人卖淫从 中牟取暴利,也有的人不是为了牟利,而是出于别的目的,如有些饭店或宾馆等单位为了招揽生意,有些企业组织妇女卖淫以达到推销产品、兜揽业务的目的,也有 的是出于玩弄妇女以满足其精神空虚的心理要求和追求腐朽、糜烂生活方式的精神需求.不管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并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安西县17260272171: 怎么认定协助组织卖淫罪?
百栋安舒: 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组织卖淫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而协助组织卖淫虽不是组织他人卖淫,但却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起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有些协助者的行为手段恶劣,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

你可能想看的相关专题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