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对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和处置时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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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线索处置四种方式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二十一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4类方式进行处置。
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

问题线索重要内容问题线索的处置是监督执纪的基础环节。任何一个线索的处置都必须体现党中央对当前形势任务的判断,服务于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的目标,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考虑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在深入了解所联系地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整体情况的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被反映人以往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以及被反映的问题性质、线索本身的可查性等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区分不同情况提出处置意见。
反映的问题属于一般性问题,通常进行谈话函询。谈话函询包含谈话和函询两种方式,其中谈话是面对面的,函询则是书面的。两者可分别使用,也可叠加使用。
谈话函询给予被反映人向组织如实说明或澄清问题的机会,目的是让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本着对党忠诚老实的态度讲清问题,有利于组织进行准确研判,及时有效地处置问题线索,督促纠正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发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用,真正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
以上内容参考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和处置时限是什么?

问题线索4类处置方式,即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问题线索的处置是监督执纪的基础环节。
谈话函询,是纪委常用的一种问题线索处置方式,也是纪检组织对党员干部可能存在的轻微问题抓早抓小、提醒帮助的手段。但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对谈话函询的认识不够,要么不当回事、敷衍应付,要么心怀侥幸、对抗组织,或者存有其他误解。
谈话函询包含谈话和函询两种方式,其中谈话是面对面的,函询则是书面的。两者可分别使用,也可叠加使用。
初步核实是在立案前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步了解、核实的活动。作为问题线索处置的重要方式和监督执纪的重要环节,其任务是了解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是否立案提供依据。


条例条款: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对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方面资料的行为作出了党纪处分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处置意见,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
处置问题线索不得拖延和积压,尤其要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重点,对已经充分暴露出来的要优先处理,对已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障碍的要优先处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法律分析:处置问题线索既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工作内容和抓手,也是充分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

首先,问题线索4类处置方式,即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问题线索的处置是监督执纪的基础环节。任何一个线索的处置都必须体现党中央对当前形势任务的判断,服务于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的目标,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考虑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在深入了解所联系地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整体情况的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被反映人以往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以及被反映的问题性质、线索本身的可查性等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区分不同情况提出处置意见。如果反映的问题属于一般性问题,通常进行谈话函询。谈话函询包含谈话和函询两种方式,其中谈话是面对面的,函询则是书面的。两者可分别使用,也可叠加使用。谈话函询给予被反映人向组织如实说明或澄清问题的机会,目的是让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本着对党忠诚老实的态度讲清问题,有利于组织进行准确研判,及时有效地处置问题线索,督促纠正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发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用,真正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根据谈话函询不同情形作出了结反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或者再次谈话函询、提出初步核实的建议等三个不同层面的处理。初步核实主要是在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比较具体、具有可查性,需要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的情况下采取的线索处置方式,目的是对问题线索进行了解和核查,判明和掌握问题线索的真假、虚实和大小,以决定是否立案审查,避免立案审查的盲目性,维护监督执纪的严肃性和准确性。暂存待查主要是指线索反映的问题虽具有一定的可查性,但由于时机、现有条件、涉案人一时难以找到等原因,暂不具备核查的条件而存放备查,对确定暂存待查的线索,一旦条件成熟应立即开展核查工作。予以了结主要是指线索反映的问题失实或者没有可能开展核查工作而采取的线索处置方式,包括虽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责任,已建议有关党组织作出恰当处理等情况。

其次,问题线索的处置时限和程序。《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对党员反映的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对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方面资料的行为作出了党纪处分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处置意见,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处置问题线索不得拖延和积压,尤其要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重点,对已经充分暴露出来的要优先处理,对已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障碍的要优先处理。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第二十一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4类方式进行处置。

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




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什么部门统一办理
应当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查询得知,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发现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办理。

监察机关对涉嫌违法的公职人员调查结束后对于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该...
监察机关对涉嫌违法的公职人员调查结束后对于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应当撤销案件,并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监察机关经调查,对没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案件,并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

问题线索是什么
问题九:纪检机关对反映什么干部的问题线索和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 《中国 *** 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第十三条规定:纪检机关对反映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常委,以及所辖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和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 问题十:纪委收到反映问题线索如何处理 "谈话...

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方式
无论问题线索来自何处、由谁收到,千条线、万条线,最后都要统一归口到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这“一根针”。第二步,集中管理。要集中统一确保规范管理。以前,来自不同渠道的问题线索分散在纪检监察机关的不同部门,有的纪检监察室甚至包揽了从受理到处置的全过程,存在监管上的风险和漏洞,出现了个别纪检...

有关机关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的需采取什么
第三十六条_监察机关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建立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审理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调查、处置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设立相应的工作部门履行线索管理、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管理协调职能。第三十七条_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

问题线索办理时长
十八大后,中央纪委对掌握的反映中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摸清底数。研究制定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5类处置标准,对反映中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了规范处置。2013年8月,中央纪委下发加强和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问题线索全面清理,执行分类处置标准。

匿名举报信纪检查不查
第三十六条 监察机关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建立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审理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调查、处置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设立相应的工作部门履行线索管理、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管理协调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七条 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的...

纪检委喊证人谈话什么意思
是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问题线索的处理方式之一。根据查询法师兄显示纪检委喊证人谈话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具一般性,查清了只能给予轻处分或批评教育,或者反映问题不实而予以澄清的;反映问题笼统,多为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测,难以查证核实的线索。

纪检委是否有权通报批评
第三十六条 监察机关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建立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审理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调查、处置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设立相应的工作部门履行线索管理、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管理协调职能。第三十七条 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

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
7.办理监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二十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信访举报部门归口受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派驻...

安国市19676119060: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哪几种处置方式 -
权径三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一)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安国市19676119060: 施行后,线索处置方式不包括立案审查吗 -
权径三七: 《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纪办发[2013]6号)中规定纪检监察案件线索的五类处置方式和相应处置标准:1.拟立案类.主要是指经过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需要立案调查,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一类线...

安国市19676119060: 纪委案件处理有哪五种方式 要结果 -
权径三七: 纪委在调查后,可对涉案人员进行如下处理:(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这只是党纪处分,如果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在纪委作出处理后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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