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后还要开庭审理

作者&投稿:闽罗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简易程序改为普通程序要重新开庭吗~

法律分析:民事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仍应开庭审理。因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在审判人员组成、通知送达、开庭程序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的规定,所以在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后,法院仍应进行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立案之日计算。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五十八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
人民法院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计算。

  民事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仍应开庭审理。
  因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在审判人员组成、通知送达、开庭程序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的规定,所以在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后,法院仍应进行开庭审理。
  并且,在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后,法院应该重新确定双方当事人的举证期限,当事人可以在新的举证期限内进行补充举证。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已经在简易程序审理中所举证的证据、确认的事实,在普通程序审理时可不再重复进行的,法院主要是针对双方存在争议的事实和证据,及双方新提供的证据进行进一步审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一百六十条 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法律分析:民事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仍应开庭审理。

因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在审判人员组成、通知送达、开庭程序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的规定,所以在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后,法院仍应进行开庭审理。

并且,在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后,法院应该重新确定双方当事人的举证期限,当事人可以在新的举证期限内进行补充举证。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已经在简易程序审理中所举证的证据、确认的事实,在普通程序审理时可不再重复进行的,法院主要是针对双方存在争议的事实和证据,及双方新提供的证据进行进一步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一百六十条 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民事诉讼一审什么情形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在此期间内不能审结的要转为普通程序。2.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

法院简易转普通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会根据双方事先的约定或者案情的复杂程度来进行划分,案件相对简单的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复杂的适用普通程序。如果简易程序转化成普通程序的,要下发一个专门的民事裁定书给原被告双方,裁定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会在认定案件不适合使用简易程序之后下发该裁定书。法律依据:...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意味着什么?
因与特别程序、简易程序相对而得名。第一审程序是全部民事审判程序的基础,具有广泛的适用性。简易程序是指较之通常为第一审程序更为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为普通程序的简化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意味着案件不再符合简易...

申请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
法律主观: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规定为: 可以由当事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申请转为普通程序; 也可以由法院在案情复杂的情况下,主动转为普通程序,并通知各方当事人。 简易程序一般指当场处罚程序。 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某些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

民事案件简易转普通程序规定
【法律分析】简易程序一般指当场处罚程序。 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某些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第一审程序。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1、转换条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2、发现方式: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

简易转普通程序的后果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后,按照普通程序要重新开庭审理,不能再转为简易程序。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情形:1、当事人改变或增加诉讼请求,导致案情复杂化;2、因当事人依法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证人出庭等原因致使案件在3个月内难以审结;3、无法直接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需公告送达。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是: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是好是坏
没有什么好坏,民事诉讼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意味着民事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后,按照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在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民事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作出裁定,将民事案件从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程序进行转换后,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普通程序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简易程序...

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

法院简易程序变更为普通程序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转化是指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异议申请或案情变化而做出适用普通程序的决定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博山区19694026158: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需要重新开庭吗 -
有陆复达: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重新开庭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九条 转为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转为普通程序前,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事实,可以不再进行举证、质证.

博山区19694026158: 法院要我们的官司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然后重新开庭!这是什么用?
有陆复达: 这说明你的案子比较复杂,原由一位法官独任审理,现改为合议庭审理.同时,审限相应延长.

博山区19694026158: 简易程序开过庭,转普通程序还需要开庭吗 -
有陆复达: 有可能还要开庭

博山区19694026158: 我这已经是简易程序开庭3个月后,今天打电话过去,法庭那边说要由简易程序变普通程序,还说还要开庭一次 -
有陆复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第一百四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第一百四十三条 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第一百四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第一百四十五条 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限制.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博山区19694026158: 简易程序转普通审计后大约多长时间再开庭? -
有陆复达: 简易程序期限为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为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博山区19694026158: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后,是不是从头再审一遍 -
有陆复达: 你好,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是从立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而不是从转换之日起开始计算.普通程序的一审期限为6个月.

博山区19694026158: 简易程序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签名画押,法院裁定转入普通程序,又要庭审.做法对吗?上次的庭审笔录还有 -
有陆复达: 简易转普通应该是用裁定书没错.民事案件简易转普通,之前的庭审程序可以继续进行,也可以重新进行,不过审限还是从立案之日起6个月,原来的庭审笔录是可以用的,员工啊只有当代法院通知开庭,开法官是不是需要程序进行庭审程序.

博山区19694026158: 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要多久能开庭 -
有陆复达: 民事诉讼的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博山区19694026158: 简易庭转普通庭不通知当事人是不是违规?另外简易庭转普通庭用不用再次开庭?谢谢 -
有陆复达: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应当传票通知当事人开庭日期,并通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当然实际操作中可能电话通知开庭日期,并在开庭的时候要求签署送达凭证.

博山区19694026158: 案件由简易程序变更为普通程序怎么回事?
有陆复达: 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某些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第一审程序.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