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十四岁故意杀人被法院判过七年邢了,等年?满十八后还能改判死刑枪毙吗

作者&投稿:甫疯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请问未成年犯故意杀人罪,是否会等到年满十八周岁再判刑?谢谢!~

当然不是,刑法第四十九条是“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第二百三十二条是“故意杀人罪”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如果是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的(这个节点是指犯罪发生的当日是否满18周岁),首先需要遵照上述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不适用死刑,最高刑期只能是无期徒刑。然后在根据罪名的规定,和他本人的犯罪情节,确定最终适用的刑期,宣判的时候可能被告人已经年满了18周岁,但是不影响不能适用死刑的规定。

满14周岁有重大刑事犯罪可以判处死刑,十四周岁以上必须负刑事责任。你说的那种情况,就算他14岁都毫无疑问的死刑。年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只是作为一个量刑因素,并不是免死金牌。
具体参看为成年人犯罪刑法和解释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几种罪行
1. 放火罪
1) 客体:公共安全。
2) 对象:关系公共安全的公私财产。焚烧自家财产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也构成本罪。
3) 客观方面:行为犯。可作为;也可不作为:以行为人负有防止火灾发生的特定义务为前提,且发生重大损失。
4) 主体:一般主体,年满14周岁即可。
5) 主观方面: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6)认定:行为犯,以实施完毕放火行为为既遂。1没点燃或刚刚点燃未能独立燃烧为未完毕。是否有危害结果或危险均不影响既遂成立;2与失火罪的区别,失火罪为过失,且为结果犯,即必须造成严重后果;3放火为了毁坏财物而没有危及公共安全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如危及公共安全,仍定本罪;4以纵火焚烧的方法破坏交通工具、设施、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电视电信设施,定破坏交通工具罪或破坏交通设施罪;5以放火杀人的,危及公共安全的,定本罪,否则,定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2. 爆炸罪
1) 客体:社会公共安全。
2) 客观方面:作为;不作为,锅炉工故意不加水致使锅炉爆炸。
3) 对象:必须针对不特定多数人或重大公私财产。
4) 主体:一般主体。年满14周岁即可。
5) 主观方面: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6)认定:1以爆炸杀人、伤人、毁物的,行为人主观上指向的是特定人或物,也采取了措施防止危及公共安全,客观上也没有危及公共安全,则定故意杀人(伤害,毁坏财物)罪,如果客观仍然危及了公共安全,仍定本罪;2以爆炸的方法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电力设备、煤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或通讯设备的,不以本罪论处;


3. 故意杀人罪
定义: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1)客体:他人的生命权。
2)客观方面:(1)杀人行为一般表现为作为,也有不作为。(2)自杀不是犯罪。(3)堕胎不是犯罪。(4)毁坏尸体不构成杀人罪,构成侮辱妇女罪。(5)误以尸体为活人而加以杀害的,属于对象不能犯未遂。(6)必须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在执行公务或正当防卫中致人死亡的,不属于犯罪。
3)主体:一般主体,年满14周岁。
4)主观方面: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动机不影响犯罪的成立,但可以作为酌定情节。
5)认定:(一)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1)客体不同(2)客观方面不同(3)主观方面不同。(二)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破坏交通工具、破坏交通设施等方式杀人的,若危及公共安全的,定危害公共安全类罪。否则,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三)与自杀行为有关的行为的定性:(1)以暴力、威胁方法逼迫他人自杀的,定故意杀人罪。(2)以相约自杀的方式欺骗他人自杀的而本人并未自杀的,定故意杀人罪。(若本人确实自杀身亡,或本人确实自杀,但被救而未死的,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3)实施刑法规定的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他人自杀身亡的,不应定故意杀人罪,而是作为他罪的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如侮辱、诽谤他人,而造成他人自杀的,定侮辱罪、诽谤罪,同时考虑该严重情节,从重或加重,或转化。强奸妇女致使妇女死亡的,定强奸罪并考虑该严重情节。(4)教唆、帮助意志完全自由的人自杀的,他人本无自杀意图而诱发其产生自杀意图而自杀,他人有自杀意图但不坚定而鼓励其自杀,客观上提供便利帮助想自杀的人实现了自杀的结果,均不以犯罪论。(“精神完好的成年人甲对乙说,我活得没劲,想自杀,你给我买包鼠药吧。乙买了,甲自愿吃了后,死了。乙不犯罪。”)(5)但教唆、帮助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或意志不自由的人自杀的,定故意杀人罪。(6)安乐死属于故意杀人罪。即使应病人本人或其家属请求,也定本罪,但情节轻微。

4. 抢劫罪
定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截取财物的行为。
1)客体:复杂客体,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一)侵犯对象:财产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持有人。(二)手段:)(1)暴力,包括殴打、捆绑、伤害、杀害等。暴力的程度只要达到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即可。(2)胁迫,立即实施暴力相的精神强制,可以是语言,也可以是动作。(3)其他方法。使被害人不知反抗。包括药物麻醉、用酒灌醉、催眠术、毒药毒昏等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的手段。这种不知、不能反抗的状态必须是行为人本人制造的。非本人制造的熟睡、麻醉、昏迷状态的,不以本罪论,可论盗窃罪。(4)上述三种手段必须当场使用。
3)主体:年满14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故意,并具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
5)认定:(一)(1)情节显著轻微的,危害不大的抢劫行为,不以犯罪论。(2)以索取债务为目的的强拿别人财物行为,不以本罪论。(3)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致人重伤、死亡的,以抢劫罪从重论。不转化,不并罚。(4)以复仇或其他目的重伤、杀人后,顺手牵羊拿走财物的,以故意伤害、杀人罪与盗窃罪数罪并罚。(5)抢劫完成后,出于灭口或其他目的杀死被害人的,定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二)抢劫罪与绑架罪的区别。(1)客体不同,导致所属大类不同。抢劫罪侵犯客体为复杂客体,即财产权和人身权,但以财产权为主,归入侵犯财产罪;以劫持人质为目的绑架罪侵犯的为简单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同时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罪侵犯的虽然也是复杂客体,即财产权和人身权,但以人身权为主。因此,绑架罪总的归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2)行为方式不同。(3)犯罪主体不同。抢劫罪的犯罪主体为年满14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而绑架罪的犯罪主体为年满16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4)犯罪目的不同。抢劫罪的犯罪目的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绑架罪的犯罪目的为勒索财物或劫持人质。(三)刑法269条关于盗窃、诈骗、抢夺转化为抢劫罪的重要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定抢劫罪。必须具备的三个要件:(1)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任何一种犯罪行为。即使数额不大,但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仍然可顶抢劫罪。(2)行为人的目的必须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包括公安机关或公民个人)或者毁灭罪证。为了其他目的,不构成抢劫罪。(3)行为人必须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当场必须是犯罪现场或刚逃离的过程。如果隔了一段时间在其他或本地被发现而被抓捕而行凶顽抗,不适用本条。注意:其暴力行为或暴力威胁必须严重,不严重的,不构成犯罪的。另外,暴力行为构成犯罪的,应数罪并罚。如:故意伤害罪与抢劫罪数罪并罚。(四)八个从重情节:(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并不包括公共场所)抢劫的(飞机或火车、汽车、电车等中巴以上的车。不包括出租车。)(3)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不包括凶器)。(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具有这八种情形的,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刑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现就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1条、本解释所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
  第2条、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
  第3条、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查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的年龄。裁判文书中应当写明被告人出生的年、月、日。
  第4条、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但是无法准确查明被告人具体出生日期的,应当认定其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第5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行为,如果同时触犯了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罪名,定罪处罚。
  第6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7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一般也不认为是犯罪。
  第8条、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第9条、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一)、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二)、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
  (三)、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者中止的,可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
  第10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第11条、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
  对未成年罪犯量刑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对符合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适用条件的未成年罪犯,应当依法适用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第12条、行为人在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前后均实施了犯罪行为,只能依法追究其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后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行为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了不同种犯罪行为,对其年满十八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行为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了同种犯罪行为,在量刑时应当考虑对年满十八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适当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13条、未成年人犯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可以适用无期徒刑。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
  第14条、除刑法规定“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外,对未成年罪犯一般不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如果对未成年罪犯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依法从轻判处。
  对实施被指控犯罪时未成年、审判时已成年的罪犯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适用前款的规定。
  第15条、对未成年罪犯实施刑法规定的“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应当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对未成年罪犯实施刑法规定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一般不判处财产刑。
  对未成年罪犯判处罚金刑时,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判处,并根据犯罪情节,综合考虑其缴纳罚金的能力,确定罚金数额。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得少于五百元人民币。
  对被判处罚金刑的未成年罪犯,其监护人或者其他人自愿代为垫付罚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第16条、对未成年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宣告缓刑。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
  (一)、初次犯罪;
  (二)、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三)、具备监护、帮教条件。
  第17条、未成年罪犯根据其所犯罪行,可能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悔罪表现好,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免予刑事处罚:
  (一)、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二)、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
  (三)、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
  (四)、共同犯罪中从犯、胁从犯;
  (五)、犯罪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
  (六)、其他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
  第18条、对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
  未成年罪犯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积极参加学习、劳动的,即可视为“确有悔改表现”予以减刑,其减刑的幅度可以适当放宽,间隔的时间可以相应缩短。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假释。
  未成年罪犯在服刑期间已经成年的,对其减刑、假释可以适用上述规定。
  第19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被告人对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赔偿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第20条、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你好,现在的法律,未满十四周岁法院是不能给他判刑的,只能送到少管所接受教育改造。满十六岁才能判刑,但因为年纪小会从轻判决。这时就算再等到他十八岁,也会维持原判,不会改判的。


14岁故意杀人怎么判
按照相关规定为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可契合罪刑相适应原则。最新相关规定在“特定情形、特别程序”的前提下,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也将承担刑事责任。据相关规定,满十四周岁犯故意杀人等罪行应当负刑事责任,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具体量刑标准视犯罪情节而定,另据规定未成年...

十四岁犯罪要负刑事责任么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帮助,如果还有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十四岁小孩故意杀人怎么判
1、14周岁孩子无意杀人不会被判刑,但监护人会 承担民事责任 ,对被害人家属赔偿。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 负刑事责任 。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 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

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故意伤害他人的
2、 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

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犯杀人罪应负怎样的责任,会不会判死刑或无期...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犯杀人罪,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不适用死刑,但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14岁杀人会判死刑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故意杀人罪一般处最低三年、最高十年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处最低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犯了故意杀人罪,并不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依然要承担,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不适用死刑。14岁一般不会被判死刑,因为对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

14岁故意杀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法律分析:已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

14岁砍人怎么判
当然对个案而言,具体判决多少年还需要考虑很多因素。包括是否有自首、立功、赔偿被害人等情节。因为是未成年人,法律还规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

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学生犯故意杀人罪,如何处罚?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

14周岁小男孩杀人犯法吗?
把14周岁以下称为无行为能力人,14周岁以下故意杀人,并不会被判刑,但监护人会承担民事责任,对被害人家属赔偿。15周岁到18周岁的,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要为自己的行为付上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竹溪县15981346604: 未满周岁故意杀人判多少年
柏汤儿童: 根据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使有前科也不属于累犯,在量刑时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且不适用死刑.量刑标准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节审理确定.

竹溪县15981346604: 不满14岁杀人会被判刑吗
柏汤儿童: 1,不满14岁的人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负刑事责任,因此不满14岁杀人是不构成犯罪的,不会被判刑.2,《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竹溪县15981346604: 未满十四岁杀人要怎样判刑
柏汤儿童: 我国刑法中,把14周岁以下的人称为无行为能力人,14周岁以下故意杀人,并不会被判刑,但监护人会承担民事责任,对被害人家属赔偿.15周岁到18周岁的,为限制行...

竹溪县15981346604: 不满14岁杀人怎么判刑 -
柏汤儿童: 不满十四周岁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但政府可以收容教育.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X、抢劫、贩 卖 毒 品、放 火、爆 炸、投 毒 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竹溪县15981346604: 未满十四周岁杀人会判什么 -
柏汤儿童: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现在要明确的是对方是不是重伤 未成年人在量刑上应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判刑与赔钱不矛盾,一个是刑事责任,一个是民事责任.都要承担. 按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乘以二十年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其它的还有医疗费用等.

竹溪县15981346604: 不满14岁的少年故意杀死人会怎么样? -
柏汤儿童: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算点:周岁生日的第二日.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处理...

竹溪县15981346604: 未满十四周岁的孩子因打架犯杀人罪该如何判刑
柏汤儿童: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因此,未满14周岁故意杀人的不承担刑事责任,可被劳动教养.

竹溪县15981346604: 我想问一下如果没有满14周岁杀人了怎么判的?就是小学生杀人怎么算. -
柏汤儿童: 根据《刑法》的规定,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但责令其监护人对其严加看管,必要时,可以由政府对其收容教养.对于民事赔偿部分,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竹溪县15981346604: 如果未成年人是故意杀人的话,会被判几年?会是死刑或无期徒刑吗? -
柏汤儿童: 故意杀人罪只要年满14周岁就可以构成,但是未成年犯罪一律不适用死刑,所以未成年犯故意杀人罪的,顶多就是无期徒刑.

竹溪县15981346604: 不满成年的故意杀人判几年 -
柏汤儿童: 问题不明确,是指未成年人故意杀人吗?未成年人也还要分年龄的,十四岁以内的不负刑事责任,十四至十八岁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是未成年人,不会被判处死刑,也会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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