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理论上有几种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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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理论上有几种学说~

您好!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理论上有(1)一元论:同属于一个法律体系,但分国际法优先和国内法优先两派。 ① 国内法优先:国际法效力低于国内法,是国内法的一个部门。弊端:结果导致取消国际法。② 国际法优先:国际法效力高于国内法,国内法效力是国际法赋予的,国际法效力来源于“约定必守”、“法律良知”。(2)两元论:国家法与国内法都是法律,都是国家法的主权意识行为。但是,国际法和国内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国内法是国家的主权意志的对内表现,其对象是国家之内的人民,而国际法是国际的主权意志的集体表现,其对象是国家的关系中的国家本身。实践:①英国:国际法是本国法的一个部分,国际习惯法规则在英国具有法律的效力,如果对于国内法与国际法有冲突的疑义时,则推定国内法没有改变国际法的意思,不过,在英国,法院如果遇到与国际法明显冲突的国内法,则只能适用国内法,这种情形则构成国家责任问题。 ③ 美国:国际习惯法规则在美国具有法律的效力。美国实践将条约分为自动执行的条约和非自动执行的条约,前一类条约在国内无须通过国内立法就有效力,而后一类条约则必须经过国内立法才有效力。 ④ 法国:国际习惯法在法国国内是有法律效力的,确定条约在国内的高于法律的效力,但是相互实施的条件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的地位。 ⑤ 德国:适用于国际习惯法规则,规定德国的政治关系或涉及联邦立法的事项的条约应由联邦法律加以规定。 ⑥ 意大利:条约在国内的效力通常需要有立法或行政行为,将条约的规定纳入意大利法律之内,特别是涉及更动意大利立法的条约,要有法律对条约的批准予以授权。 ⑦ 荷兰:如果有法律的规定并与国际习惯法发生冲突,则法院将适用法律的规定,荷兰国会对于“法律规定”的解释是包括宪法规定在内的。 ⑧ 日本:国际习惯法和条约在日本国内都有法律的效力,但是,它们是否与日本法律具有同等的地位或是有高于日本法律的效力,则不明确。 ⑨ 俄罗斯:对于国际法以及条约在国内的效力没有明文的规定。 ⑩ 中国:对于国际法和条约在国内的效力没有明文的规定。条约和法律一样在中国法律体制内有着同等的效力。谢谢阅读!

在国际法上有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在国内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审理反补贴条例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国际海洋法法庭就孟加拉国和缅甸,就孟加拉湾双方的领海问题发生的争议问题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理论上可分为三种学说。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问题,是国际法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基于对这一问题的不同认识,形成了一元论和二元论两种理论。其中,一元论又分为国内法优先说和国际法优先说,而二元论似乎是现代国际法学界的主流观点。
(一)一元论。一元论主张国际法和国内法同属于一个法律体系,但两者之间存在着一个谁优先的问题,进而又有国际法优先说和国内法优先说两种学说。
1、国际法优先说主张,国际法和国内法都是调整个人之间关系的法律,两者属于同一个法律体系,在这一体系中,法律规范被分为各种不同的等级,每一级规范的效力都来自于上级规范,国际法是高于国内法的法律规范,国内法的效力来源于国际法,国内法必须服从于国际法。这种学说强调国际法的效力,保证国际法具有无条件的优先地位,但却否定了国家意志和国家主权,否定国内法的效力。另外,这种学说主张国际法和国内法都是以个人之间的关系为调整对象,这就完全否定了国际法作为“国家之间的法”的基本属性,根本改变了国际法的性质和方向。
2、国内法优先说理论产生于德国。它主张,国际法作为法律,与国内法同属于一个体系,国际法是从属于国内法的次一等的法律,国际法的效力来源于国内法,它只有依靠国内法才有法律效力。国内法优先说实质上是强权政治在法律上的表现,通过把国家意志绝对化来否定国际法存在的意义,以达到把一个国家的意志强加于国际社会,实现统治世界的目的。国内法优先说在理论上是否定和取消国际法的,在实践中是不利于甚至是破坏国际法律秩序的,因而在国际上少有支持,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已逐渐衰落。

(二)二元论。二元论的观点被称为国际法和国内法“平行说”或“对立说”,产生于19世纪末的德国。二元论主张,国际法和国内法各具特点,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两者是平等或对立的关系,它们各自有自己的适用范围,国际法不能适用于国内法,若要使国际法在国内适用,必须通过某种国家行为将其“转化”为国内法。二元论比较正确地分析了国际法和国内法的特点,认为国际法和国内法都是法律,都是国家主权意志的表现,两者分属于独立平等的法律体系,这是对国际法理论的一个发展。但二元论只是论述了国际法和国内法在形式上的对立,没有看到或忽视了它们在实质上的联系。

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您好!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理论上有(1)一元论:同属于一个法律体系,但分国际法优先和国内法优先两派。 ① 国内法优先:国际法效力低于国内法,是国内法的一个部门。弊端:结果导致取消国际法。② 国际法优先:国际法效力高于国内法,国内法效力是国际法赋予的,国际法效力来源于“约定必守”、“法律良知”。(2)两元论:国家法与国内法都是法律,都是国家法的主权意识行为。但是,国际法和国内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国内法是国家的主权意志的对内表现,其对象是国家之内的人民,而国际法是国际的主权意志的集体表现,其对象是国家的关系中的国家本身。实践:①英国:国际法是本国法的一个部分,国际习惯法规则在英国具有法律的效力,如果对于国内法与国际法有冲突的疑义时,则推定国内法没有改变国际法的意思,不过,在英国,法院如果遇到与国际法明显冲突的国内法,则只能适用国内法,这种情形则构成国家责任问题。 ③ 美国:国际习惯法规则在美国具有法律的效力。美国实践将条约分为自动执行的条约和非自动执行的条约,前一类条约在国内无须通过国内立法就有效力,而后一类条约则必须经过国内立法才有效力。 ④ 法国:国际习惯法在法国国内是有法律效力的,确定条约在国内的高于法律的效力,但是相互实施的条件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的地位。 ⑤ 德国:适用于国际习惯法规则,规定德国的政治关系或涉及联邦立法的事项的条约应由联邦法律加以规定。 ⑥ 意大利:条约在国内的效力通常需要有立法或行政行为,将条约的规定纳入意大利法律之内,特别是涉及更动意大利立法的条约,要有法律对条约的批准予以授权。 ⑦ 荷兰:如果有法律的规定并与国际习惯法发生冲突,则法院将适用法律的规定,荷兰国会对于“法律规定”的解释是包括宪法规定在内的。 ⑧ 日本:国际习惯法和条约在日本国内都有法律的效力,但是,它们是否与日本法律具有同等的地位或是有高于日本法律的效力,则不明确。 ⑨ 俄罗斯:对于国际法以及条约在国内的效力没有明文的规定。 ⑩ 中国:对于国际法和条约在国内的效力没有明文的规定。条约和法律一样在中国法律体制内有着同等的效力。谢谢阅读!


当国际法和国内法冲突时候哪个优先?
一般当国际法与国内法冲突时一般以签署国家法为准。国际贸易也就是国际民商事交易,我国是民商合一的体制,民法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但是不一定的,一般来讲一个国家既然签订了...

国际法是什么
国际法是指若干国家参与制定或者国际公认的、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国际法又称国际公法,以区别于国际私法或法律冲突,后者处理的是不同国家的国内法之间的差异。国际法也与国内法截然不同,国内法是一个国家内部的法律,它调整在其管辖范围内的个人及其他法律实体的行为。国际法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的法律...

国际私法是国内法还是国际法?
回答:国际私法的性质,即国际私法到底是国际法还是国内法(注:本文所指国际法是广义上的国际法,不是传统的国际公法,而是反映国家意志的协调、调整一切国际关系(不仅限于国家之间的政治、军事、外交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也即,国际法的产生来自于各国的合意,而国内法则很明显是各主权...

国际法国内法哪个优先
在缔结了国际条约的情况下,国际法优先。否则,不适用国际法,国内法优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法律本土化和法律国际化
(2)法律国际化表征的是各个国家在法律(包括法律观念、法律教育与研究、法律制度、法律运作休制、法律服务等)上相互联系、彼此影响的程度。法律国际化的趋势在下列三个方而更加明显地表现出来:①国家法(国内法)之间的相互影响;②国家间法律(国际法)的形成;③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互动。(3)二者是一个事物...

为什么国际法的效力高于国内法?
相对来说还可以,但不绝对!比如宪法在国内是最高阶位。任何机关团体个人都不能违反宪法。任何的法律条文都要符合宪法筐架。而国际法的效力前提是我国政府的承认和结约。但如果在缔结这些国际条文上与我国宪法相抵触,那在未改动宪法前提下就得优先宪法的效力。因为政府也必须遵从宪法的。

国际法的特征
国际法特征 折叠特征包括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国内法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2、国际法是国家以协议的方式来制定的,国内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依一定程序来制定的。3、国际法采取与国内法不同的强制方式国际法主要是依靠有组织的国际强制机关加以维护,保证实施,而国内法的强制方式主要依靠国家的本身...

国际法在国内的适用
它们基础不同,性质不同,各有自己的适用范围,分别形成两种独立的法律体系。国际法若要在国内适用,必须通过某种国家行为将其接受为国内法。这是一种比较符合实际的观点。二、条约在国内适用的国际法规则国际法从一般原则上规定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一方面,条约必须遵守,国家不能以国内法改变国际法...

国际法,法系,法律体系的区别
国际法指适用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体。国际法又称国际公法,以区别于国际私法或法律冲突,后者处理的是不同国家的国内法之间的差异。国际法也与国内法截然不同,国内法是一个国家内部的法律,它调整在其管辖范围内的个人及其他法律实体的行为。法系是具有共同法律传统的...

为什么国际经济法既包括国际法规范又包括国内法规范
4、法律多样性和文化差异 各国具有不同的法律体系、法律传统和文化差异。由于国家之间的法律体系存在差异,国际法规范可能无法直接适用于各国的国内情况。因此,国内法规范在国际经济法中起到了重要的补充作用。国内法规范能够更好地满足国家的具体法律制度、经济政策和社会实践的要求。5、适应性和灵活性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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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岸清肺: 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不同的法律体系,但这两个体系之间相互联系,彼此之间起着互相渗透、互相补充和互相促进的作用.国家在制定国内法时,不能忽视其应尽的国际义务,在参与制定国际法时,又不能无视本国的主权.国际法不得干预国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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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岸清肺: 国际法是国内法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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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岸清肺: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第一种认为国际法与国内法同属于同一个法律体系这是一元论的观点 一派认为国际法从属于国内法,即国内法优先说:耶利内克、佐恩、考夫曼 另一派认为国际法优先,国内法受制于国际法,这是所谓的国际法优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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