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投标已经中标,但是我们没有联合体中标后的管理经验,我想问一下关于联合体建设项目实际经验。

作者&投稿:郜府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采用联合体招标,中标后建设单位怎么签订协议?~


楼主提出的问题,感觉招投标像是走过场,逻辑上存在问题,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还未开始招标,就已经确定了国外设计单位,再想找一家国内设计单位与国外设计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国内设计院感觉有点像炮灰、傀儡,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保,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针对楼主提出的问题:

1、 国外设计院方案设计中标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应签订书面合同,如果初步设计 与施工图设计(大型项目一般还包括技术设计)需要另行招标,国内设计院在招标之前至少 要完成与国外设计院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给招标人。
2、国外设计院设计方案中标后,可以签订中标合同,建设单位提交定金后,国外设计院开始方案设计,如果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是由国外设计院和国内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必须要等到联合体中标后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方案设计是单独招标且应与国内组成联合体投标,那么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才能启动,如果是单独招标且不用与国内设计院组成联合体投标,那么国外设计院中标后,建设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且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定金,国外设计院方可启动方案设计。国外设计院工作在启动之前必须有建设单位的书面委托设计内容、范围。形成书面合同。
特别提醒:一个字一个字的码也不容易,如果对你有帮助,请采纳........

通过工程联合体联合一些有实力、有经验的与自身能够实现优势互补的工程公司联合承包工程可以有效弥补企业资源、技术或管理的缺陷提高企业竞争能力扩大企业的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资源消耗大、难以独自承揽的工程从而实现增加市场份额扩大承包规模完成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的目的。发挥联合体成员各自优势。实现“共赢”工程联合体合作的目的就是以彼之长补己之短。就建筑施工企业而言这些优势可能包括管理优势、市场优势、资金优势、专业技术优势、人才优势等。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来说可能拥有专业人才优势但是缺少管理、资金和市场优势。通过与大型企业的联合可以有效提升管理水平增强资金实力拓展市场。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而对于大型企业来说拥有管理、资金、市场和人才优势。但往往缺少专业技术优势通过与专业化小型企业联合正好可以取长补短实现优势互补增强竞争能力。联合体核心是资源共享、风险共担联合体之间的优势互补不仅可以大大降低投标中的风险而且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的风险联合体成员为了共同的利益通过相互提供劳务、机械、技术甚至资金进行技术和经济合作可以有效分散和降低工程风险增强企业的应变能力。取得较好的经济效果。联合体成员利用各自的特长和优势联合起来完成项目通过合作强化和提升竞争实力从而可以达到“共赢”的目的。联合体竞标更具竞争优势容易中标随着现代工程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一些大型和特大型工程项目流动资金占用量大涉及的专业技术类多经营风险大对专业人才不但要求高而且需求量也很大。由于这些项目规模大、施工技术要求高必须由管理水平高、施工技术强、人才质量佳、社会信誉好的大型建筑企业去承担以保证项目质量、增强投资效益往往任何一家大型建筑企业都难以单独承接这些大型工程建筑企业之间按优势互补和双方自愿的原则组成联合体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共同竞投一些特大型项目可以极大提升竞标实力。同时业主在评标时也要研究联合体合同、联合体运作以及可能带来的风险等。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联合体成员的法律地位、主合同责任有任何改变都必须通过业主批准各联合体成员通过合约的形式具有法律上的连带责任以确保业主对联合体的总体控制这样也更具有竞标优势。特别是在竞投国际工程当中。通过与当地的建筑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可以获得价格上的优惠从而增加报价竞争力有利于成功中标。扩大企业经营灵活性。提高工程整体质量联合体根本目的是为了共同的经济利益但是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无论是法人型的联合体还是非法人型联合体都是在自愿的原则下组成合作伙伴关系联合体的参与各方都是自由联合的不具有强制性。往往联合体承包仅限于某一个具体的工程一旦该工程结束联合体即可解散而在其它工程上则不受任何限制如果双方合作愉快还可以继续寻找新的合作机会。因此对建筑企业来说联合体有很好的经营灵活性。另外通过联合体投标方式可使更多企业通过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组成联合体参与招标可以有效提高竞争激烈程度保证更加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中标有利于保证工程顺利建设提高建筑工程整体质量。当前我国工程联合体发展存在的问题对联合体的本质缺乏深刻认识联合体的本质在于参与各方通过优势互补、互利互惠、风险共担实现合作共赢的目的合作各方都必须具有明显的优势和独特的专长合作的目的就是以彼之长补己之短。利用各自的优势和强项组成一个新的更强的竞争实体增强在市场上的竞争力。组成合作伙伴关系之后各方均必须充分认识到一切利益都是共同拥有的。一切风险都需共同承担所以在企业形象的提升、企业综合能力的增强、利益的获得等方面都必须惠及各方这是联合体成功的关键。但是国内大多联合体成员缺乏对联合体的深刻认识出于自己的私利只想利用其它成员的优势资源却不愿意与其它成员分享自己的优势只愿意让别人分担自己的风险却不愿意承担别人的风险根本无法做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造中国工程管理论坛成联合体优势根本无法发挥。联合体企业普遍缺少全局观念组建联合体根本目的还在于通过成员间的优势互补以他人之长补己之短提升企业的市场综合竞争能力因此联合体不仅仅是为了获得某一个建设项目更重要的是通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相互探讨、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和帮助实现互惠互利不断提升企业的自身实力。但国内工程联合体普遍以自我利益为中心报价时一些联合体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总是希望提高己方施部分的价格而让其它各方降低风险费或利润这既损害了联合体的合作关系也可能因总报价过高而失去中标机会。大多数工程联合体仅仅是为了投标而联合投标时往往密切配合积极协作而一旦项目中标工程任务分割后各方在项目执行上的联系就越来越少相互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作在风险防范、危机应对机制等方面各自为政一些企业出于自己的私利不愿分享自己优秀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缺少大局和整体观念造成联合体成员的资源优势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忽视联合体协议的作用按照联合体通常做法联合体成员在项目的资格预审阶段就要就各方在项目中所承担的义务和职责分工达成初步的标前协议并以正式合同文本的形式随资格预审文件一起递交参与投标。它是联合体成员为通过资格预审进行最终的投标所签定的正式合同文件。标前协议是签约各方对目标项目的承包责权利进行初步划分的法律性文本由于联合体各方都不能肯定是否能中标并赢得项目。因此一般只做一些概要性的约定而一旦联合体项目正式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必须在标前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方责、权、利就联合体内部关系工作界面划分运行规章制度利益分配机制等提出并签署一份用于实际指导项目实施的联合体合同文本这是联合体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但国内大工程联合体成立前。联合体成员出于对投标成功的担心各方都不太重视也不愿花费很大精力和成本研究联合体合同一旦中标后各方更多的是关心工作任务的分配更不愿意深入研究和讨论联合体协议。造成联合体合同对各方的规定不明确内部关系没有理顺工作界面不清楚规章制度不完善利益分配机制不健全。由于不重视联合体协议造成联合体内部各方缺乏有效的管理和协调机制缺乏统一的管理程序与沟通渠道。联合体组织结构松散不能实现真正的联合。对我国建设工程联合体健康发展的建议认真选择合作伙伴选择合作伙伴是联合体成立的首要任务优秀的合作伙伴是联合体获得成功的关键组建联合体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企业之间的优势互补扬长避短从而实现各方“共赢”的效果。因此组建项目联合体时。首先要考虑选择那些能与自身不足及自身实力和企业基本情况相互补充并且有利于增强投标以竞争地位有助于增强投标取胜的整体实力的合作伙伴。以扩大联合体的知名度。必须认真分析合作伙伴在资源、技术、管理经强、能力、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以及和自身的互补性。其次认真研究合作伙伴的技术实力、商业信誉、行业优势、历史业绩、履约情况、财务状况等加强对合作伙伴的信誉、资质、能力等考察这将直接影响到投标是否成功、项目实施期间联合体是否能够顺利运作。重视中标后联合体协议的细化联合体协议是项目联合体各方在符合业主方要求的基础上共同签署的法律文件联合体各方是通过联合体协议联系在一起的合作伙伴联合体各成员之间权利、义务、责任的承担等需要以联合体各方订立的协议为依据按照协议的约定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尽管中标之前联合体各方签署了共同投标协议但由于各方不能保证可以中标获得工程因此中标前的投标联合协议只是一些概要性的约定。一旦项目中标后联合体成员之间还必须制订更详细的协议书对联合体的权利机构、生产经营管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的工作界面、权利和义务、利益的分享和风险的分担、计价支付程序、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及处理原则、信息交流及保密性、绩效评估及激励机制等进行明确的规定。联合体协议是联合体正式运作的标志。也是各方实施联合体项目的重要法律依据。联合体协议一方面为联合体项目组织管理机构的设置提供了标准对各方责、权、利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同时也为联合体各方在项目实施中产生的争议提供了解决方法是保证项目联合体正常运行各方共同遵循的基本准则。加强联合体内部协调与管理联合体是由多个法人实体组织起来的利益共同体。相对于一般企业来说各主体间的相互联系较为松散各自都拥有较强的独立性。联合体内部管理涉及到多个法人主体是建立在各成员方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展开的。合作范围局限于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部管理也不会涉及到各成员的其它业务中。因此联合体内部必须建立有效的协调和管理机制以加强联合体成员之间的协调和管理。尽管联合体竞标有着非常大的优势但是联合体成员之间为了自身利益也可能导致冲突。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联合体内部的冲突就可能影响联合体的整体利益最终导致整个联合体瓦解。因此沟通、协调是工程联合体管理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特别是冲突协调在联合体项目的实施中最为重要。联合体内部相关事宜的决策主要是在基于成员方共同协调的基础上展开不仅要协调各联合体成员间的关系还要协调联合体成员与其它相关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通过在项目执行上建立联合体各方有效的协商、沟中国工程管理论坛通反馈机制加强从决策层到项目部内部的沟通联合体双方通过相互理解和承诺着眼于各方利益和共同目标严格执行项目联合体各种规章制度规范联合体成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行为不仅能够创造和谐的联合体内部关系提高工作效率而且能更加有效地合理安排各种资源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提高对联合体的认识树立全局观念建设工程联合体是联合体各方的利益共同体成立目的是为了实现联合体各方的“共赢”一旦组成了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利益就紧密联系在一起从项目投标到项目的实施联合体各方都必须密切合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从而保证各方利益的实现。必须提高对联合体的认识要树立全局观念联合体不仅仅只是为了投标联合体不能仅在投标时联合更重要的是在项目执行全过程中加强各成员的联合。充分发挥联合体成员各自的优势实现联合体各方资源、管理、技术、人才等优势互补及时消除和规避工期、成本、质量等风险。让“团结、合作、诚信、共赢”成为联合体各成员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只有这样才能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各联合体成员的优势实现真正的“共赢”。

联合体投标指的是某承包单位为了承揽不适于自己单独承包的工程项目而与其他单位联合,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去投标的行为。《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中标,按照联合体的内部分工,各自按资质类别等级的许可范围承担工作,能够提高中标人的履约能力。防止中标人因履约能力差而转包采购项目,损害采购人的利益。

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其主要内容有:
联合体由主办人(牵头单位或负责单位)负责与发包人联系;
合同工程一切工作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组织,由联合体各方按内部划分比例具体实施;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约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划分的职责,各自承担自身的责任和风险;
联合体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权利、义务:
成为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也称负责单位)的可能是:一、相对于投标联合体其他各成员方面而言在财务实力、技术装备力量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情况下,此牵头单位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主体部分或关键部分;二、在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方人力、物力和财力相差不多的情况下,牵头单位可能是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较大部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牵头单位为发起或召集单位。
不管成为牵头单位的是何种法人或其他组织,明确其权利和义务才是其之所以为牵头单位的关键。但是,牵头单位的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内容因为招标工程项目以及投标联合体各方的千差万别而不可能由法律统一规定,其内容的确定依赖于投标联合体各方之间在意思自治、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针对具体的招标工程项目而进行的协商和谈判。但在通常情况下,牵头单位可能享有以下几种权利:一、主要的组织与管理权。此种权利的行使可能通过几种方式,如牵头单位就招标的工程项目对其他各成员方直接行使组织与管理权,或者通过依据投标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规定而成立的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如项目领导小组)而行使。二、沟通与协调权。这既包括与招标方的沟通与协调,也包括与投标联合体内部各成员方的沟通与协调。三、收益权。这是指牵头单位因其承担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等工作而较其他各成员方有更多的支出和成本而应得到的相应的收益,比如完成招标的工程项目后所得的利润的一定比例。与其所享有的权利相对应,牵头单位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一、承担投标联合体内部的组织管理工作和沟通协调工作的义务。这既是牵头单位的一项权利,同时也是其不要推卸的义务。二、负担管理工作中的开支的主要部分或全部。三、就招标的工程项目对招标方承担主要责任。
做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通常也和其他成员方一样,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分工。在此意义上,包括牵头单位在内的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方既分工明确,又密切合作。在联合体内部,各成员方一般有以下的权利和义务。各成员方应享有的权利包括:项目监督权、知情权、有关招标项目的信息共享权、收益权、项目分工中的协调权、损失追偿权、参与项目管理权等等。各成员方应承担的义务有:按期合格地完成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并交付相应成果的义务、及时向牵头单位及其他各方通报所承担的项目任务的进展和实施情况并送达必要的文书的义务、支持和配合投标联合体各方顺利完成所承担的项目任务的义务、服从牵头单位或组织管理机构统一协调和合理调配的义务、排他性义务(即投标联合体各方就招标工程项目不得与投标联合体以外的其他任何第三方订立同类共同投标协议和建立同类合作关系的义务)、保密义务(即各成员方在对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建设、维护等各阶段,对其所了解到的相关的技术秘密、合作内容及其他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一般情况下,此保密义务并不因投标联合体的解散而终止。)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l条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有关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3)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其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联合体投标,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规定,你知道多少?
”其他法规规定也类似。以上内容就是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规定”的介绍,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招投标信息的朋友,请登录保标招标网查看!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

联合体协议书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根据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签订施工协议,各自按协议规定负责施工; 主...

联合体投标有什么规定?
这里所说的“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指的是联合体各方能够按照所签订的共同协议里各自的分工,在其职责分工的范围里完成招标项目所需要的技术、资金、设备、管理等各方面的能力。因此不具备这个能力的联合体,招标人不得确定其为中标人。2、招标文件一般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相关规定,国家也有相关规...

联合体投标是什么意思?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

联合体投标资质规定
【法律分析】联合体投标是指承包人为了承接不适合自己单独承包的项目,联合其他单位作为投标人进行投标的行为。投标联合体资格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必要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2)国家或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3)由同...

工程联合体协议书
2.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投标保证金由 甲 方负责提交。4.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均对双方具有约束力。5.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方将享有和承担完成本项目中 的权利和义务,并获得由此而得到的收...

关于联合体投标,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 错误,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补、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选项 E 错误,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 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

联合体投标中牵头人是做什么的 一般由什么人担任!?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投标保证金可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但都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追问 一般由什么人担任 回答 即联合体的代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下方左侧由招标人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合同下方右侧先由牵头人签字盖...

茂名市13499215124: 联合体中标的,有联合体协议也得是联合体各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吗?在合同中可以约定把钱支付给一家吗? -
只虽中诺: 是的,按《招投标法》规定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分别共同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因为联合体成员就该投标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自然人组成的联合体,就相当一个法人,当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把钱支付给一家,但是必须由牵头人同意或成员组同意.

茂名市13499215124: 联合体中标后一方退出怎么办? -
只虽中诺: 法律分析:联合体是几家投标人联合起来参与投标,是签有联合协议,承担义务和责任的.在中标后也是以联合体的名义去签署合同,如果有其中一家退出,会导致联合体变更,也就是中标人变更,招标人会废除中标人资格.法律依据:《中华...

茂名市13499215124: 联合体中标合同算采购吗
只虽中诺: 联合体中标合同不算采购.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采购是由不同的采购人就相同或同类采购需求联合自行采购,或者共同委托同一代理机构进行统一采购,最后参加联合采购的采购人根据采购结果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分别签署政府采购合同,因为不同的采购人批复的预算和计划不同.

茂名市1349921512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可以改变吗 -
只虽中诺: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可以改组.

茂名市13499215124: 联合体中标后合同怎么签订 -
只虽中诺: 首先,联合体各方应当签定书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如果中标的联合体内部发生纠纷,可以依据共同签定的协议加以解决.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不能以联合体中某一投标人的名义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而是联合体各方都必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对中标的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的某一方违反合同,采购人都有权要求其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其内部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来对抗招标人. 按你的说法就是联合体其中的单位加上业主签订一份合同.

茂名市13499215124: 不是和联合体发生问题,而是我借用别人的资质,已联合体形式中标,我并没有资质,此次中标书面上并没有我 -
只虽中诺: 你应该是联合体的成员单位 但是你不是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所以 中标通知书上没有你的单位名称 有可能你们在合作之前没商议 项目一旦中标 相关的账目及费用怎么计算 但是现在中标了 就可以有正常理由把联合体单位的聚到一起 详细商议各单位需要完成的工程任务及相关费用的计算 明确责任与收入 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才能很好的完成工程项目

茂名市13499215124: 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是否需要联合体各方都签字吗?
只虽中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联合体中标的,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即联合体中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都要在合同上签字盖 章.若联合体中有一个成员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放弃退出,或者签订合同 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 合体合同并据此没收联合体的投标担保,追究联合体的责任.

茂名市13499215124: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因联合体内部矛盾而弃标,手续怎么办?应向哪个单位递交材料? -
只虽中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

茂名市13499215124: 联合体投标中标后可以更改组合吗 -
只虽中诺: 如果想改变成员或组成方式须事先得到招标人的同意(原七部委30号令也是这样规定的,后按实施条例进行了修改). (详细看联合体投标三大注意事项第三条) 联合体投标三大注意事项: 一是在所提交的“共同投标协议”中应明确牵头人(...

茂名市13499215124: 联合体中标后可以调整联合体成员么 -
只虽中诺: 【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的编制.选项A错误,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选项B错误,联合体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选项D错误,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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