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故意杀人罪,怎样才能免死?

作者&投稿:彘朋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强奸罪如何定罪?~


强奸罪如何定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此罪是刑法中最严重的犯罪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刑法对其规定的法定首选刑是死刑,除非有其他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否则,触犯此罪的人,难免一死。但一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大可不必自乱方寸,俗话说得好,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只要我们应对得当,犯故意杀人罪,亦可高挂免死牌。本律师结合多年的死刑辩护经验,为您支几招。
  故意杀人免死第一招:坚定求生的信念
  故意杀人之后,长期以来积淀在人们心中的“杀人偿命”的报复观念,使得大多数人魂飞魄散,六神无主,以为自己必死无疑,因而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有时还心生一种“砍头不过一个碗大的疤”、“老子二十年以后又是一条好汉”的英雄气概,大有慷慨赴死的味道,因而,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讯问的时候,不认真考虑,随口乱说,而侦查员和检察官为追求案件效率和政绩,从快从重处理刑事案件成为公安、检察院、法院的一贯办事风格,大多数办案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只记录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情节,对其有利的情节充耳不闻,有时甚至帮助犯罪嫌疑人“回忆案情”,诱导犯罪嫌疑人说“你反正死路一条,随便怎么说都无所谓”,犯罪嫌疑人此时如果没有强烈的求生欲望,不加审查讯问笔录中所记录的事项,将使得卷宗里面呈现的犯罪事实有可能完全与客观事实脱节!可以说,一个心灰意冷、完全没有求生欲望的人,你跟他讲什么都没有用,他不可能去积极寻求应对之策,亦不可能认真对待每一件事和每一句话,如果他这一道防线失守,那对他将是致命的!所以,坚定求生的欲望,是新的生命开始的前提和基础。
  故意杀人免死第二招:谨慎讲好每一句话,牢记讲过的话,尽可能地讲圆话。
  每当开庭的时候辩护人指出案件的事实真相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一致时,公诉人无不例外地引用某一卷某一页被告人的第一次供述如何如何,第二次供述又如何如何,可以说,如果被告人的口供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基本保持一致时,被告人想在法庭审理阶段翻供要得到法庭的采信是基本不可能的,尽管我们在为其辩护的时候从其诸多供述中找出了很多不符合逻辑的地方,但法庭审理毕竟不同于数学推理,当你自己以前都是这样讲时,别人为何要怀疑对你自己不利的言行的真实性呢?正因为如此,很多被告人都为其自己不慎的言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有的甚至付出了生命!所以,谨慎讲好每一句话显得非常重要。当然,讲出来了的话,你要记得才行。通常来讲,办案人员为获得口供的稳定性和一致性,防止节外生枝,他们都会三番五次地来讯问被告人,直到他们认为已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时方才罢手,这样,就要求我们记住自己讲过的每一句话,上次讲的话要与下次讲的话能够自圆其说,否则,势必会让他们看出破绽,从而引发他们继续毫无休止地侦查下去,有可能没有这样的事也要整出这样的事来,如果真的出现这样的情况,那付出的代价也就太大了。
  故意杀人免死第三招:通盘考虑全案,确定口供的基调和方向
  被办案机关抓起来后,不讲话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在中国这样一个民主法制程度不是很高的国家,如果你不讲话的话,有可能招来各种各样的刑事侦讯手段,因此,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讯问之前,就应当通盘考虑案情,明确哪些情节该讲,哪些情节不该讲,哪些情节该模糊化处理(通常来讲,已明确无误的事实该讲,自认为办案单位无法掌握的事实不该讲,自认为办案单位不可能确切掌握的事实模糊化处理),哪些情节该先讲,哪些情节该后讲,哪些情节暂时不能讲(通常办案单位已查明的事实先讲,有可能已查明的事实后讲,暂未查明的事实不能讲)。明确了这一些之后,你就能灵活应对办案人员的讯问了。
  故意杀人免死第四招:自首与立功,运用得当救命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对于自首或者立功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上可以看出,自首与立功都是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犯故意杀人罪的人,当自认为没有别的办法来解救自己时,争取自首和立功是一条很好的活命途径。
  故意杀人免死第五招:事实模糊化,辩护空间大
  对于任何一起案件,不管侦查机关介入时间的早晚,都是侦查机关事后对犯罪事实的还原,因而,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个时间差的问题,这样,就会导致侦查机关所查明的法律事实可能与犯罪的客观事实不符,特别是当案件从发生到侦破之间间隔的时间很长时更是如此。换句话说,侦查机关很难还原真正的犯罪事实。如此,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办案人员讯问时能够尽可能地以模糊的语言来弱化犯罪事实,模糊犯罪事实本身,那么,有可能使办案单位所收集的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从而为律师的辩护提供了巨大的空间,导致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不能成立。
  故意杀人免死第六招:要想判决效果好,律师辩护不可少
  有很多人犯了故意杀人罪以后,首要想到是他的亲戚朋友中有无在官场里面混的,或者有无与官场有牵连的朋友,在权力本位意识根深蒂固的中国,有此想法本无可厚非,但随着中国法治进程不断向前推进,对权力的监督不断加强,单纯通过走关系以逃一死的做法略显幼稚,毕竟,当官的最怕丢了自己的乌纱帽,他非常畏惧民愤以及舆论的压力,生怕给自己的政绩惹上半点污点,因而,其在决定是否用权力进行干预时,势必会权衡再三,一般不会轻举妄动,如果我们把希望都寄托于这种人身上,有可能错失救命的最佳时机,到头来悔之晚矣!而律师作为讼辩双方的一支对抗力量,随着律师地位的上升和律师职业水平的提升,将对整个刑事案件的审理产生深远的影响。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律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一)为被告人指点迷津,减轻其心理负担
  (二)指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加诉讼活动,防止因言语不当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后果
  (三)研究案卷材料,寻求控方破绽
  (四)申请办案单位启动相关程序,收集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
  (五)与办案单位深入沟通,确保适可而止
  (六)寻求被害人谅解,减轻办案单位办案压力
  (七)监督公安、检察院、法院依法办案,确保公平公正审理案件

1,自首
2,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没有再犯新罪或没有发现未发现的罪。
3,有重大立功表现。
有任何法律问题, 请向我们提出。

这要看具体情况的
通常而言,又下列情形会有帮助:
1,有自首行为
2,有交代举报他人犯罪行为
3,被害人长期对被告暴力侵犯

自首或重大立功表现的可减轻


非国家标准行政区划只宜作为统计汇总用地址代码18214813469: 在中国犯故意杀人罪可以不判死刑吗 -
文蒋美卡: 在中国犯故意杀人罪是可以判处死刑的,但是犯了故意杀人罪却不一定会被判处死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

非国家标准行政区划只宜作为统计汇总用地址代码18214813469: 犯故意杀人罪的人,如果主动自首,并给受害者家属足额赔偿金,是否绝对能免除死刑,最多判无期? -
文蒋美卡: 有投案自首情节,就充其量是死缓. 赔付当事人大量赔偿金,可能能够免于民事 但是公诉人的公诉是逃不了的,不过可以确定如果情节不严重是不会判死刑的. 现在国家对于死刑的执行也很慎重……

非国家标准行政区划只宜作为统计汇总用地址代码18214813469: 何种情况罪犯免死如果嫌犯身体有疾病,但其故意杀人事实属实,此种情
文蒋美卡: 不能保外就医的吧,死刑犯就执行死刑 无期、有期徒刑、拘役才适用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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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蒋美卡: 刑法研究 杀人犯罪部分第一条 杀人罪一级谋杀罪:极谋杀罪通则:1) 在将他人杀害后采取残酷的方式抛尸、毁尸、残害、肢解、奸尸、示众受害人;2) 种族灭绝方式对当事人连同家属、亲属、朋友或同族人、同事、同宗教...

非国家标准行政区划只宜作为统计汇总用地址代码18214813469: 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是什么意思啊,是不是等两年在枪毙啊 -
文蒋美卡: 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就是两年以后再执行死刑(可以是枪决或者注射),两年内如果表现好,可以改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如果表现顽固不化,毫无悔改之意,则按期执行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刑法所独有的一种刑罚制度.它适用于那些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死刑缓期执行期限固定为两年.实行这个制度,是为了体现不废除死刑,但杀人要少的政策.它没有放松对罪大恶极的罪犯的惩办,同时又给某些罪犯以悔罪自新、重新作人、争取减刑的最后机会.这种制度,对于分化瓦解敌人,惩罚和改造罪犯是有利的,而且可以为国家保存一批可以利用的劳动力.

非国家标准行政区划只宜作为统计汇总用地址代码18214813469: 犯了故意杀人罪一般怎么判? -
文蒋美卡: 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

非国家标准行政区划只宜作为统计汇总用地址代码18214813469: 犯故意杀人罪,会立即枪毙吗? -
文蒋美卡: 需经过审理判决死刑,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之后执行,或枪决,或注射. 1、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一种.故意杀人罪是故意犯罪中性质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一种犯罪,也是中国...

非国家标准行政区划只宜作为统计汇总用地址代码18214813469: 如果犯了故意杀人罪,但是赔了钱给死者一方,能否判得轻 -
文蒋美卡: 刑事责任. 但是由于是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而且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最高刑判处无期徒刑,司法实践中一般判处15年有期徒刑. 民事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以上费用必须有证据支持,由行为人法定监护人承担. 已满18周岁的人犯本罪,一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或者死刑缓期两年(被害人有过错或者被告人认罪态度好的)执行,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的,视情节判处无期徒刑,10-15年有期徒刑,3-10有期徒刑. 碰上严打或者特殊情节(残忍杀害等等情节严重的)处死刑立即执行.民事赔偿项目一样,但必须自己承担.

非国家标准行政区划只宜作为统计汇总用地址代码18214813469: 未满18周岁满16周岁犯了故意杀人罪大概要怎么判刑?怎么样可以适当减刑呢? -
文蒋美卡: 依据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刑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成年犯罪本身即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未成年犯罪,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要想从轻或减轻处罚,还要看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是否有前科劣迹等因素综合作出评判.纵横法律网 王守志律师

非国家标准行政区划只宜作为统计汇总用地址代码18214813469: 80岁老人犯故意杀人罪怎样可以减刑 -
文蒋美卡: 同其他被判处刑罚的人一个政策,不会因为年龄大就会有特殊的减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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