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学 怎么讲 人的因果

作者&投稿:始贤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前世、今生、后世,因果报应,缘分怎么讲?请用佛学的角度介绍一下~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会成为夫妻,除了爱情,也需要缘份。在世间寻寻觅觅,怎么会遇到他?是否在冥冥之中,姻缘天已注定?不仅众生迷惑,连学佛人也一样迷惑。

  然而为什么在结婚之后,有的甜蜜幸福,有的“不是冤家不聚头”,有的却能依信仰,共修过一生呢?今天我们首先来讨论夫妻关系的类型,并将各类型特征加以说明。了解了夫妻关系的类型,并非消极的认知、宿命,就认为只好如此悲哀命运过一生,相反的,而是在面对彼此的问题时,积极寻求解决之道,好好互相善待。争争吵吵在所难免,如果能保持理性的态度,有诚意的互相沟通,互相体谅,不要记恨(从某种角度而言,因为自己有问题,才会记恨别人,如果自己能学习慈悲,别人的误会讽刺就可以视作“虚妄”,就可以不记恨),问题总有解决的时候。就怕“主观认定”、“无中生有”,无法沟通,不讲道理,也不认错道歉,一味指责对方的不是,问题大概也永远无解。

  夫妻关系的类型粗分为五类:
  一、亲蜜型:两人相处虽有不同原因,但都非常亲蜜,不易分离。:
  二、怨偶型:两人相处,或者冷淡,或者争吵,或者伤害,甚至杀害对方。
  三、鸟巢型:两人关系简单但不稳定,随时可能分离。
  四、平顺型:两人关系除了感情,通常还有其他因素的保障,如事业、家族、生活背景等,所以还算平顺。
  五、共修型:两人关系除了感情,还有宗教、修行上的原因。

  一、亲蜜型
  (一)男欢女爱型:男女双方深陷情欲,并多重于淫欲,双方认为要表现爱情,惟有肉体亲蜜的接触。现代人对爱情观念愈来愈开放,只要我喜欢,有何不可以的情况下,易发生以“淫欲”为基础的爱情。
  (二)相敬如宾型:彼此态度稳重,也比较和谐。由于双方个性成熟稳重,能为对方考量,不以自己为中心,所以相处时较少争执,这是以“成熟”为基础的爱情。
  (三)甜似胶漆型:彼此的甜蜜如胶似漆,但是在个性上较依赖,也欠缺独立,感情是互相依赖,这是以“互相依赖”为基础的爱情。
  (四)如父如女型:男女年龄有较大的差距,男较年长,可靠稳重,女较年轻,依赖撒娇,相处有如父女相偎相依,如五、六十岁的先生和二、三十岁的太太,其相处也颇为愉快,这是以“照顾”为基础的爱情。
  (五)比翼双飞型:因个性和理想相同,彼此也能相互配合,有如比翼双飞,相知相惜,同为理想目标而努力。虽有挫折,但能彼此同心协力,所以这是以“理想”为基础的爱情。
  (六)惺惺相惜型:男女双方可能同样落魄,或有志不能展其才,或都是出身贫穷,所以彼此互相体谅,惺惺相惜,彼此携手,共同努力,这是以“互相体谅”为基础的爱情。
  (七)情深似海型:彼此曾是多年的朋友,但有着深情,经过岁月的历炼,彼此互相珍惜这份情谊,于是由情生爱而进入爱情。在有深厚的“友情”基础上,这份爱情能耐得起岁月的考验。

  亲蜜型的爱情,一般来自过去曾结的善缘(无论是过去生或今生),留有好的感觉,不管是恩情、爱情、亲情、友情,在彼此的意识或潜意识里留有好的记忆。从这个角度而言,居士学佛,仍应善待对方,为对方付出,关心对方,留下好的印象,不管今生或来世,至少相处或再见面时,对方也能回报善待,互相都以好的态度相处,这也是“善的循环”。

  不用羡慕他人的爱情,这一切只是个“好梦”!

  二、怨偶型
  (一)仇深似海型:彼此中间有极大的仇恨。在双方互动中,不满、仇恨、嗔怒慢慢产生,直到“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有如结了十几辈子的仇恨。或许在过去生中真的是仇人也说不定,印象深刻,因为某些业力在今生将两位结为夫妻,但是甜蜜一过,过去的怨仇便一一自潜意识浮现出来。
  (二)讨债型:一方极度耗用另一方的福报,一点也不觉得可惜。常见先生努力工作,但太太却大笔挥霍;或是太太节俭,但先生赌得倾家荡产;或者太太对先生照顾无微不尽,却任凭闲赋在家的先生辱骂淩虐,也不敢吭声。或许在过去生同样的景象依在,但角色互换,如今时空一变,欠的总该还回来。
  (三)讨命型:一方谋害另一方,但无极大冤仇,可能只是为了小事而已,便错手将对方致于死地。夫妻之间或许有可能累积了许多委曲和怨恨,但一般还不致于杀夫或杀妻,但如果过去生有杀害对方(不一定是夫妻,也有可能是猫狗的动物)的因果,今生成为夫妻,很有可能便会发生“讨命”的情况,在有意无意之间,果报便发生。如果曾经杀害对方,就算天涯海角,也还是会碰面,果报是跑不掉的。
  (四)争吵型:常为小问题大吵特吵,吵得不可开交。或许观点不一致,或许习惯不同,或许本身爱争吵(甚至有人视争吵为运动),反正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已司空见惯。打开社会版新闻,例子处处可见,因争吵而欧打,泼硫酸,离家,跳河跳楼,这也是现代社会的问题。如果有争吵,必须以慈悲对待对方,争吵的气氛才会降低。如果视争吵为理所当然,将会破坏生命的和谐(怒火三丈,人的情绪状态也难保平静)。
  (五)遗弃型:一方不管另一方的死活而遗弃对方。如先生遗弃妻儿远走他方,或者男性有新欢而遗弃旧爱。这种遗弃的行为,会造成另一方深深记恨,这种恨意,将在未来的时空中,会产生“报复”的行为(尤其是所谓“报复”的行为,尤其是所谓“恶意遗弃”)。遗弃他人的一方,本身将会留下“亏欠”的记忆,对于被报复,无形中也视为命该如此,也只能无奈。如果遗弃妻女,出家修行,因中止了夫妻本有的因缘,即使今生修行有成,但还是必须再轮回,必须再结婚,以了前缘。等宿缘全了,才能不再轮回,这是“因果不昧”之理。
  (六)相敬如冰型:双方态度冰冷,已不再为对方着想。可能身处同一屋檐,但貌不合,神亦离,根本是各过各的生活,也不互相过问关心。通常也是因为彼此缘份(或说善缘)快尽了,所以没有任何感觉。“名存实亡”,剩下的只是婚姻契约的名份而已。如果此时各有各的对象,表示旧缘已了,开始另一段因缘(即使不离婚,旧因缘等于已结束)。
  (七)不服输型:双方比较学历高低,赚钱多寡,家世贵贱,地位高下,能力强弱,彼此互不服输(在修行上,还是互比境界和神通)。好胜心的作用下,生活如战争,为了面子一点都不服输。有些天天界的天人,也有这种习性,故转入人间时,各方面表现也不错,但就是“不服输”沿袭了以前的习性。
  (八)脾气古怪型:一方脾气古怪,难以相处,另一方只好忍气吞声。例如先生个性孤僻,愤世疾俗,自比不世出的英雄,但好高骛远,终究一事无成,身为太太只有无奈无言;或者太太深信算命风通常脾气古怪的一方都不自知自己“脾气古怪”,反而自以为是,指责别人的不是。探究原因,一方面是“欠缺慈悲心”,另一方面是“痴业”所造成的。欠缺慈悲心,所以不能善待对方;因为痴业,所以自以为是,脾气古怪而不自知。
  (九)离家型:先生或太太常想离家,以争脱家庭的束缚。或许没有外遇,没有理想,但是家庭的压力甚大,束缚甚多,已没有足够的勇气来面对压力和束缚,所以常离家,流涟在外,或许到朋友家,或许喝闷酒,或许留在公司加班,借口不回家,这也是没有勇气承担责任的一种类型。
  (十)虐待型:以残酷狠毒的手段迫害另一方,如动粗、欧打、鞭打,关在密室等。这种虐待对被虐者而言,身心都是一种煎熬,这种痛苦将深刻记录于意识和潜意识,在未来总有机会报仇,也要把对方折磨得死去活来,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把这股怨气出了才算一个了结,这种残酷对方的心态,会造成极重的恶业,在八识心田极易造成地狱种子。这种夫妻的爱情,亦可称为“地狱的爱情”。

  世间怨偶很多,以上只是大致列举。这些原因造成双方痛苦无奈,怨恨心起,又无力解决,最后诉诸法律,请求离婚。同时双方结下恶缘,在未来生中,事情可能重演,但角色互换,众生便在生生死死的轮回中,一再演出这种无奈的悲剧。这就是“恶的循还”。

  无奈的悲剧,是否有终止的一天呢?很多人以为学佛,或者遁入空门,便可以摆脱这个轮回的梦魇。这种说法表面没错,但是就算是再高明的修行者,也要偿还过去结下恶缘的宿债。这是法界“因果定律”,在法界内无人可免。

  人生数十载,何必结恶缘呢?如果能以“最积极”的态度,来善待对方,慈悲对方,忍辱对方,即使再大的恶缘,终有化解的一天,进而转为结善缘。千万勿再自以为是,还要对方服侍,种下恶缘还不自知,将来只好受恶果了。或许这此话有此危言耸听,但法界自有因果定律,也不是你我可以随意否定。

  三、鸟巢型
  鸟巢的意思为“简单但不稳定”的关系,有如鸟巢。两人关系只是暂时的,或关系淡薄,随时有分离的可能,这表示两人虽然有缘,但终究不踏实,缘也不深。
  (一)同命鸳鸯型:双方都没成就,又没社会地位,受社会忽略,生存于阴暗的一角,同病相怜,而且朝不夕保。例如逃难的夫妻或偷渡客,可能都不知道明日会如何。自古以来,战争之后,很多夫妻便沦于这种命运。
  (二)露水鸳鸯型:因缘不深,有如露水鸳鸯,今日有缘相会,但明日又各奔东西。这种情缘,大部分缘于男方在过去生,曾对女方有救命之恩,故今生女方对男方发生爱情,并有一宿之缘,不知不觉中也了此救命之恩。以往所谓“救命之恩”,以佛教因果来看,会有各种方式来偿还此救命之恩(而且必定要偿还),但以情感方式最多。
  (三)人生过客型:有些夫妻结婚没多久,或者因为罹患绝症,或者突然生病,或者意外事故,即告命终。家属当然悲痛,更有甚者,喜事当天变丧事(如车祸意外)。或许他们彼此有些宿缘,但缘份又短,来人间一遭,有如人生过客。
  (四)非正室型:非正室即是无正式的婚姻关系,在现代社会称为“外遇”。这种关系在现今社会并无保障,所以迟早也会结束。为什么除了正室,还会有这这种关系呢?或许是因为贪欲;或许在过去生他们双方是夫妻,在轮回之后,今生再遇,所以一了宿缘,只是现在的太太无法忍受,甚至大动干弋。在多生多世的轮回,我们个人在各道都可能结了太多次缘,人就是与太多人牵扯,所以才会有这么多纠纷。
  (五)老夫少妻或老妻少夫型:年长的一方生命所剩无多,于是财产便遗留给年轻的一方,或许彼此相爱并不深,或许年轻的一方只是觊觎另一方的财产,大部份还是“功利取向”的考虑。因为是“利益”考量,而非感情因素,所以双方缘份并不深。
  (六)异国情怀型:虽为夫妻,但常年分居两地,相聚时间少之又少。譬如先生为了事业被公司调派海外分公司,太太在此又有事业走不开,两人聚少离多。因为分居两地,彼此虽然有情,但仍属于缘份不深(因仍有力量使其分居两地)。
  (七)借腹生子型:彼此其实没有感情,只是留下与母亲或父亲缘份较深的孩子。在古代为了延续香火,有时采用借腹生子,现代社会则有精子银行。有了小孩之后,彼此关系便告结束。基于“某种目地”而有关系的男女,因为不是因为情缘,所以将来也会有“某种目地”的共同果报,也就是他们的“共业”。
  (八)萍水相逢型:因某些因缘而相聚在一起,如一起旅游,或共同出任务,在相聚时,彼此有感情,可是等旅游或任务结束,因缘结束之后,便分开各奔东西。对彼此而言,只是一段美好的记忆,但终究是萍水相逢而已,无法延续。萍水相逢,也可能造成未来更深的因缘,因为彼此都有好印像,在彼此的意识和潜意识里会记下对方。例如释迦牟尼佛的本生故事中,在过去生为修行童子时,为了供养燃灯佛,与卖花女子结下“五茎花”的因缘。卖花女子希望修行童子未成正果前,能成为修行童子之妻,修成正果后,能被修行童子所渡化,最后修行童子也答应卖花女子的要求。

  有关鸟巢型的类型不在少数,这种缘尽人散的感情,在现代社会还真多,或许以平常心看待,也就不足为怪了。对于学佛者而言,看待这型的爱情或婚姻,至少要知道两方面:(1)学佛者如发愿行菩萨道,虽然彼此缘浅,但仍要珍惜把握来善待对方,结好善缘。(2)学佛者仍要知道世事本来就无常,如梦如幻。

  四、平顺型
  (一)事业成功型:因事业成功,家庭基础稳固,所以双方爱情有面包的基础,还算稳固,各方面的需求,也不虞匮乏,生活的享受也较常人为高,这或许可归功于其“人间福报”较足。事业成功,一般来自过去的褔报。如果事业属于两人共创,彼此会更加珍惜。
  (二)共同理想型:因求学怀有共同理想,自然共组家庭,生活平顺。共同追求理想,在第八识也容易种下共同记忆的种子,如果经过多生都有共同理想,转来学佛,说不定也会有共同的愿呢!有共同理想,可为夫妻、兄弟、好朋友等关系。
  (三)门当户对型:无论在事业、个性、家世、学历、地位都得双方家族同意,门当户对,所以彼此的感情相当平顺,也不会因差距太多而有冲突。如果门当户对,多能维持某种程度的稳定关系,这种感情多已加入家族的成份。
  (四)共同成长型:因背景环境很多相同,如邻居,或青梅竹马,或共同求学,或相同工作环境,彼此有很多相同经验可以分享,也一起渡过低潮挫折,一起共同成长,这种关系稳固了彼此的感情。由于共同成长,可以一起面对难关考验,这种力量的延续,今生可以相系,来生或许很容易再来相聚。
  (五)媒妁之言型:经由相亲方式,彼此也能认同,进而共组家庭。彼此因需要安定,所以感情也相当平顺。某些经由宗教方式而产生的爱情(如基督教,天主教),基本上也可算是这一型。

  五、共修型
  (一)共有愿力型:修行人本身有愿力,彼此相约来世间,可能彼此也有宿缘,所以也就相约成为夫妻。虽然是世间夫妻,但也都精进修行,所以生活上也多与宗教有关(无论是佛教、基督教、天主教、道教等任何宗教),共同利益世间。
  (二)共有习性型:因为修行的习性、方式相类似,或生生世世常在一起修行,彼此多能熟悉,所以今生今世也一起共修,共同学习。一般如果还未修行有成,一方面尚未了生脱死,一方面又要了却人间因缘,以此方式最好。
  (三)共有业力型:夫妻虽然共修,但来世间必须承担共同的果报。因为虽然也在修行,在智慧不足时可能犯下某个错误,因此未来世必须共同承担曾犯下错误的果报。面对果报时也不须惊慌,必须两人同心面对,共同解决,即使共同赔上性命,也必须坦然接受,不是学了佛,佛菩萨就必定保平安。如果这样做,佛菩萨也违背了法界因果原则。

阿弥陀佛!仁者,佛陀当年在世,早就将二千五百年后的种种乱象为我们揭示得一清二楚。走到末法因缘的现在,真正的佛法日渐隐没,各种相似佛法,冒充佛法,甚至各种外道邪法,越来越多地充斥我们这个世间。这就好象,秋天到了,枝叶枯黄凋落,也是正常的。

不过,这些都不能代表真正的佛法,也不能根据一切表相上的乱相,来推断佛法。仁者你所见的种种乱相,只能代表他们本人,而不能代表佛所讲述的无上妙法。现在只是在末法时期,而非无法时期,尽管存在着种种乱象,但是佛的正法仍然是存在的,仍然有许多大德法师,甚至大德居士们,弘扬佛法,修行佛法。真正入佛法真义的佛弟子,决不会贪迷于生灭无常的名利之相。

关于佛所讲说的空性无二之法。此无上大法,并非我们此世间局限的逻缉观念所能揣测,它远远超出这一切观念的范畴。许多名词和名相,是不得己要借助世间这些名相来表达,是方便说。因为究竟的佛心境界,不是任何世间的名相、逻缉、意识所能表述的。而唯有放下一切障碍,以清净心、智慧心才能真正的契入此妙空不二之境界。

佛法所说的空和虚妄,决非我们意识观念当中的“什么都没有”、“假的,不存在的”。佛法当中所说的空,是指没有一个可以恒定依倚的实性,它迁流不住,终不可得!虽然终不可得,然后又能随缘幻现一切万法、万相、万境、万缘、万事、万物等等。虽幻现一切,仍然不可住,不可住,不可得!方便说,是一种空有不二的妙真如境界。因与果,都是此妙真如境界之中所现之境,尽管它本性为空,然而对于我们凡夫而言,因是就是实实在在,真实不虚的。因为我们看不破假相,不能证悟这种空妙如如之体。所以,佛既教导我们要随缘行一切善、去一切恶,又种种方便善巧引导我们众生体悟、契入此无上妙理。唯有真正的契证此如如之性,才能真正的从根本上彻底解脱众生的一切烦恼痛苦生死纠缠!

仁者,即有此善根,不排斥佛法,愿能继续深入,弃舍末法衍生出来的种种糟粕,而深入真正的佛法。若果真如此,相信仁者会感受到莫大的法益!

地藏经云:业力甚大。能敌须弥。能深巨海。能障圣道。
南阎浮提众生,起心动念,无不是业
地藏经里的22个因果报应

若遇杀生者,说宿殃短命报。
若遇窃盗者,说贫穷苦楚报。
若遇邪淫者,说雀鸽鸳鸯报。
若遇恶口者,说眷属斗诤报。
若遇毁谤者,说无舌疮口报。
若遇瞋恚者,说丑陋癃残报。
若遇悭吝者,说所求违愿报。
若遇饮食无度者,说饥渴咽病报。
若遇畋猎恣情者,说惊狂丧命报。
若遇悖逆父母者,说天地灾杀报。
若遇烧山林木者,说狂迷取死报。
若遇前后父母恶毒者,说返生鞭挞现受报。
若遇网捕生雏者,说骨肉分离报。
若遇毁谤三宝者,说盲聋喑哑报。
若遇轻法慢教者,说永处恶道报。
若遇破用常住者,说亿劫轮回地狱报。
若遇污梵诬僧者,说永在畜生报。
若遇汤火斩斫伤生者,说轮回递偿报。
若遇破戒犯斋者,说禽兽饥饿报。
若遇非理毁用者,说所求阙绝报。
若遇吾我贡高者,说卑使下贱报。
若遇两舌斗乱者,说无舌百舌报。
若遇邪见者,说边地受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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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点盐酸: 我回答你, 1.因果规律,真是不虚,用科学来解释 这就是牛顿第三运动定律:作用力与反作用力. 2.四欺负三 是因为曾经三欺负过四,更早以前 四也是这么欺负三的........可以如此理解,就像冤冤相报何时了. 3.究竟是谁先欺负谁的呢? 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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