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什么举行

作者&投稿:厍侮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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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由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或者宗教院校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


活动地点要合法。信教公民举行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经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即佛教寺院、道教宫观、伊斯兰教清真寺、天主教和基督教教堂,以及依法登记的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


组织者有限定。集体宗教活动的组织者应当是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或者宗教院校。


主持人有要求。集体宗教活动要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宗教教职人员是指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由宗教团体认定,并报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的人员。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要是指:除宗教教职人员以外,经宗教团体依据本宗教的全国性宗教团体的规定认可的,可以主持宗教活动的其他人员。


《宗教事务条例》将宗教活动场所分为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两类。“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主要是指除寺观教堂以外、供信教公民经常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固定活动场所。与寺观教堂相比,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规模一般较小,参加宗教活动的信徒较少,有些不像寺观教堂那样具有本宗教规制的完整建筑。




集体宗教活动应当由什么组织
集体宗教活动应当由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或者宗教院校组织。《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由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或者宗教院校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

信教公民进行集体宗教活动有哪些原则规定
必须在宗教场所进行集体宗教活动。佛教应该在寺院、居士林等场所;道家应该在道观等场所;伊斯兰教应该在清真寺;基督教应该在教堂。不经允许随意集会,是违法的。以下是法规:《宗教事务条例》 第三章 宗教活动场所 第十二条 :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寺院、宫观、清...

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三章 宗教活动和宗教活动场所
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的第三章详细规定了宗教活动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相关事宜。宗教活动主要包括信教公民按照宗教教义进行的一系列集体活动,如拜佛、诵经、礼拜等,这些活动通常在特定场所进行,如佛教寺院、道教宫观等。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特别是跨设区的市或超过场所容纳规模的活动,需经省宗教事务部门审批。跨...

宗教活动场所包括
宗教活动场所包括信教公民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简称寺庙、教堂)等固定宗教活动场所,他们是非营利组织。宗教组织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向拟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设区的...

宗教活动在哪里进行
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二条 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内举行,由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宗教团体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参考资料:《宗教事务条例》...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据此回答:正常的宗教活动...
以上三条,缺了哪条都不行,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否则,不予保护。宗教活动指信教公民的集体活动,一般应当在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比如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内举行,由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宗教团体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

什么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赠
本条所称宗教性捐赠,是指信教公民出于宗教感情或者宗教理念,按照宗教习惯或者宗教教义,向宗教组织自愿捐出财物的一种宗教行为。按照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应当由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或者宗教院校组织。根据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也是...

宗教事务条例
(五)有专职的院校负责人、合格的专职教师和内部管理组织;(六)布局合理。第十条 全国性宗教团体可以根据本宗教的需要按照规定选派和接收宗教留学人员。第十一条 信仰伊斯兰教的中国公民前往国外朝觐,由伊斯兰教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组织。第三章 宗教活动场所第十二条 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

《宗教事务条例》对信教公民举行集体宗教活动有哪些原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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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五章 宗教活动
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五章主要涉及宗教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其中,宗教活动被定义为信教公民按照宗教教义、教规以及传统习惯进行的行为(第三十二条)。集体宗教活动需在经过核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或临时认可地点举行,且由经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主持(第三十三条)。如果宗教团体、寺观教堂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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