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关于农村弄堂的规定

作者&投稿:爨矩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宅基地造新房邻里弄堂多少为标准?~

这个没有标准。但以现代生活的标准。车辆通过是应该预备的吧?
那么至少应该留2.8米。即一车辆比较轻松地让行人通过。

  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对哪些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这里所指的人包括自然人与法人。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和法人;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法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领域外的中国公民,原则上应当适用居住国的民法,但根据国际惯例,也可适用我国民法。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的宅基地管理。

  第四条 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鼓励自然村向中心村,下山移民、脱贫小区集聚;鼓励统建、联建和建造公寓式住宅,控制独立式住宅。

  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和利用山体切坡建房,确实无法避让的,应治理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建造。

  第六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当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丘陵坡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造住宅,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造住宅。

  第七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

  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第二章 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九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m2以内,四人的农户100m2以内,五人的农户110m2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m2以内。

  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m2;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m2。

  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 m2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第十条 建房农户人口计算:

  (一)建房人口计算以本户农村常住户口为准。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增加一人计算建房人口;

  (二)现役军人(不含军官)、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人员可计算建房人口。城镇居民的配偶是农村户口,又没有享受房改政策的,经其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可在其配偶申请建房时计入建房人口;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未依法接受处理的,不计算建房人口。

  第十一条 宅基地面积计算:

  (一)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

  (二)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

  (三)由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弄堂用地,使用 楼上的农户分摊面积为一半,其余为共用面积;

  (四)通过购买商品房和以公开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有偿流转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计入宅基地面积。

  第十二条 符合立户条件的子女在申请宅基地计算限额时,父母除留足合理限额外,超过部分应合理计算到子女户。

  现有宅基地面积超限额的农户,在按规划申请旧房拆建、迁建时,应核减超限额部分。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

  (一)宅基地面积已达到本规定的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

  (二)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缺房户合理调剂的除外),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的;

  (三)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申请宅基地的;

  (四)子女已立户且符合立户条件,其父母再单独申请宅基地的;

  (五)拟实施旧村改造的区块或实施规划撤并的自然村,在原宅基地上建住宅的;

  (六)对不需要居住的住房不拆除、所占宅基地不交回村集体的;

  (七)违法建房未依法处理结案的;

  (八)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第十六条 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者实施城市、集镇和村庄规划进行旧城、旧镇、旧村改造,经依法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地上建筑物,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予以合理补偿。

  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第十八条 经批准回乡落户的职工、军人和其他人员申请建造住宅的,应当持有原所在单位或者原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无住房证明材料,并经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方可申请建房,其宅基地面积标准与村民同等对待。

  经批准回乡定居的华侨、台湾和港澳同胞、外籍华人申请建造住宅的,应经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方可申请建房,其宅基地面积可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标准参照执行。

  第十九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宅基地面积、规划层数、高度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应加强农户建房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户建房要做到审查、放样、验收三到场。

  第二十条 个人建造住宅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农户在建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二十二条 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非法占用土地或者超过批准的面积多占土地建造住宅的,应当责令其停止建设;对拒不停止、继续施工的,有权拆除继续违法抢建部分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以查封、暂扣用于施工的工具、设备、建筑材料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予以协助配合。

  第二十三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由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交还土地使用权,逾期仍不交还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不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由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给予警告,并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不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由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给予警告,并可处每平方米10元以上2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阻挠、干涉、妨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汉字谐音特点的歇后语
张天师过海不用船---自有法度。(自有法渡)。隔窗吹喇叭---名声在外。(鸣声在外)。龙王爷搬家---厉害。(离海)。老九的兄弟---老实。(老十)。空棺材出葬---目中无人。(木中无人)。王八中解元---规矩。(龟举)。六月裏戴手套---保守。(保手)。生花生---非吵不可。(非炒...

关于汉字的歇后语
按牛头喝水——办不到;没法办 按下葫芦起了瓢——顾了这头丢那头;此起彼落 案板顶门——管得宽 案板上的擀面杖——光棍一条 案板上的肉——任人宰割;随人宰割 案板上的鱼——挨刀的货 暗地里盯梢——偷偷摸摸 暗地里耍拳——瞎打一阵 暗室里穿针——难过 暗中使绊子——蔫儿坏 熬尽...

中国汉字演变过程(图)
详情请查看视频回答

关于谐音的歇后语
怀里揣小拢子——舒(梳)心 小苏他爹——老输(苏)四两棉花——谈(弹)不上 梁山泊军师——无(吴)用 一二三五六--没事(四)一二三四五六七--王(忘)八,(最不喜欢人只念到七!)一丈二加八尺--仰仗(两丈)一个墨斗弹出两条线--思(丝)路不对 一斤面粉摊张饼--落后(...

上海老弄堂的九子游戏玩法及游戏过程
3. 抽陀子:这大概是弄堂游戏里最宣泄情绪的一项了,不少大人在教育小孩时也会搬出“贱骨头”作范本。规则玩法:一般老上海人管它叫抽“贱骨头”。一根棍子上绑一条牛皮筋,抽在地上转的陀螺。陀螺有大有小,有木的有铁的,还可以比赛,2个陀螺对撞,谁的被撞停就输了。4. 套圈子:游乐园里的保留...

玩老上海弄堂游戏(200字作文)
对于70年代的人来说,弄堂游戏或许还能耳熟能详;但对于出生在上世纪80年代以后的人们,扯铃子、顶核子、掼结子这样的游戏,已经开始变得陌生了。快节奏的生活和越来越西化的生活方式,使一些具有“老上海”特色的体育活动慢慢不为人们所知和所玩。而“九子”大赛的开展,就是以上世纪30至70年代上海弄堂...

玩老上海弄堂游戏(200字作文)
对于70年代的人来说,弄堂游戏或许还能耳熟能详;但对于出生在上世纪80年代以后的人们,扯铃子、顶核子、掼结子这样的游戏,已经开始变得陌生了。快节奏的生活和越来越西化的生活方式,使一些具有“老上海”特色的体育活动慢慢不为人们所知和所玩。而“九子”大赛的开展,就是以上世纪30至70年代上海弄堂...

求上海弄堂游戏的PPT!!!急!!!
对于70年代的人来说,弄堂游戏或许还能耳熟能详;但对于出生在上世纪80年代以后的人们,扯铃子、顶核子、掼结子这样的游戏,已经开始变得陌生了。快节奏的生活和越来越西化的生活方式,使一些具有“老上海”特色的体育活动慢慢不为人们所知和所玩。而“九子”大赛的开展,就是以上世纪30至70年代上海弄堂...

玩上海老弄堂游戏的小作文
对于70年代的人来说,弄堂游戏或许还能耳熟能详;但对于出生在上世纪80年代以后的人们,扯铃子、顶核子、掼结子这样的游戏,已经开始变得陌生了。快节奏的生活和越来越西化的生活方式,使一些具有“老上海”特色的体育活动慢慢不为人们所知和所玩。而“九子”大赛的开展,就是以上世纪30至70年代上海弄堂...

建阳市18943172437: 我家是农村,邻居盖房子占用巷子,还在巷子种树,盖厕所,应该怎么处理呢 -
市侍柘木: 一、盖厕所也属于违建,可以向国土部门反映(乡镇国土所、或县区国土局) 二、各个村以及乡镇,对违建都抓的比较紧,你可以向村委会或乡镇反映(甚至县区纪委) 三、如果上述情况反映,效果不好的,你可以把相关情况汇总,向县(区)委办反映或直接跟县区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反映情况; 你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程序,以相邻权受到侵害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原状,如果给你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建阳市18943172437: 关于农村建围墙的法规 -
市侍柘木: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建阳市18943172437: 民法通则里关于邻里扩建问题属于那条法则 -
市侍柘木: 你好: 1:根据《民法》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03,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挖水沟,地窖-----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建阳市18943172437: 民法的相邻关系怎么规定的 -
市侍柘木: 民法总则并没有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相邻关系的规定是在民法通则中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建阳市18943172437: 法律上是否有关于农村建房挡住别人堂屋的规定? -
市侍柘木: 就你所述, 有权阻止你建房.

建阳市18943172437: 民法规定农村房前屋合水沟能否填平私用 -
市侍柘木: 自然形成的排水沟,他人不得填平私用,不能妨碍正常排水.见:《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建阳市18943172437: 农村在自家宅基地砌围墙有法律规定吗?
市侍柘木: 这个问题上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明确的,土地法和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办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民法也有相邻关系的规定,宅基地有确定的四至,自家的围墙只能在四至的限界内,并且不能影响邻居正常和习惯性的通道通畅,排雨水不受影响,其他的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了.

建阳市18943172437: 关于《民法通则》中的采光权(房屋)
市侍柘木: 民法通则中没有采光权的具体规定,只是对于相邻权作了一个抽象的规定.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中的相关规定: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

建阳市18943172437: 民法在法律中的地位和作用? -
市侍柘木: 民法是一个很重要的部门法.但是对于民法在国家的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民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民法与某些法学家所主张的经济法的关系等等问题,目前法学界的看法很不一致,需要根据法学理论,特别是关于法的体系的一般...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