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三则第一则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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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三则的原文及翻译~

《孟子》三则春秋·孟子(一)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注释:   (1)得兼:同时获得。   (2)苟得:苟且取得。    (3)患:祸患,灾难。   (4)辟:通“避”,躲避。   (5)如使:假如,假使。  (6)不为:不愿意这样做。   (7)勿丧:不丢掉。(8)蹴:用脚踢。  (9)何加:有什么益处。   (10)奉:侍奉。   (11)本心:天性,天良。 导读:作者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进而阐述了这样一种观点: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即使在生死关头,也要经受得住各种考验。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所以有的祸患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做就可以生存然而有人却不用,按照这种方法做就可以躲避祸患然而有人却不去做。是因为,所想要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厌恶的东西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本性,每个人都有这种本性,只不过贤人能够不丢弃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走在路上的人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如果见了高位厚禄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走投无路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一豆羹,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不合礼仪的高位厚禄;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一箪食,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不合礼仪的高位厚禄;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一箪食,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不合礼仪的高位厚禄。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不做吗?如果这样做了,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天性。 (二)富贵不能淫景春曰:“公孙衍、张仪,岂不成大丈夫哉?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 孟子曰:“是焉得为大丈夫乎?子未学礼乎?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注释:   (1)淫:使……扰乱。  (2)得:实现。  (3)之:代志向。  (4)由:实行。(5)道:原则,行为准则。(6)移:使……改变。(7)威武:威胁暴力。  (8)屈:使……屈服。 导读:孟子在本文中驳斥了纵横家眼中的“大丈夫”,提出了自己立身处世所持的“大丈夫”精神,体现了儒家历来刚正不阿,特立特行的品格。 景春说:“公孙衍和张仪难道不是真正的大丈夫吗?发起怒来,诸侯们都会害怕;安静下来,天下就会平安无事。” 孟子说:“这怎么能够叫大丈夫呢?你没有学过礼数吗?男子举行加冠礼的时候,父亲给予训导;女子出嫁的时候,母亲给予训导,送她到门口,告诫她说:‘到了你丈夫家里,一定要恭敬,一定要谨慎,不要违背你的丈夫!’以顺从为原则的,是妾妇之道。至于大丈夫,则应该住在天下最宽广的住宅里,站在天下最正确的位置上,走天下最光明的大道。得志的时候,便与老百姓一同前进;不得志的时候,便独自坚持自己的原则。富贵不能使其骄奢淫逸,贫贱不能使其性情改变,威武不能使其屈服意志。这样才叫做大丈夫!” (三)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注释: (1)畎亩:田间,田地。(2)举:被推荐。(3)傅说:殷武丁时人,曾为刑徒。(4)曾:同 “增”。(5)衡:同“横”,指横塞。(6)征:表征,表现。(7)法家拂士:有法度的大臣;拂,假借为“弼”。 导读:文章采用举例论证和道理论证相结合的方法,层层深入地论证了“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观点。 舜从田野之中被任用,傅说从筑墙工作中被举用,胶鬲从贩卖鱼盐的工作中被举用,管夷吾从刑徒被举用为相,孙叔敖从海边被举用进了朝廷,百里奚从市井中被举用登上了相位。 所以,上天将要降重大使命给这样的人,一定要道先使他的内心痛苦,使他的筋骨劳累,使他经受饥饿,以致肌肤消瘦,使他受贫困之苦,使他做的事颠倒错乱,总不如意,通过那些来使他的内心警觉,使他的性格坚定,增加他不具备的才能。 人经常犯错误,然后才能改正;内心困苦,思虑阻塞,然后才能有所作为;这一切表现到脸色上,抒发到言语中,然后才会被人了解。在一个国内如果没有坚持法度的世臣和辅佐君主的贤士,在国外如果没有敌对国家和外患,便经常导致灭亡。 这就可以说明,忧愁患害可以使人生存,而安逸享乐使人萎靡死亡。

下棋也是数(计算)的一种,而且是浅易(平常)的。如果不专心致志的来学的话,也是学不好的。弈秋是举国闻名的高手。假如让弈秋教两个人来下棋,一个专心致志的来学,把弈秋所教的都听进耳中,另一个虽然也在听,但一心想着有大雁飞来,好张弓射下,虽然是一同学习,但结果不如。是他的智力不及吗,不是的啊。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所以有的祸患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做就可以生存然而有人却不用,按照这种方法做就可以躲避祸患然而有人却不去做。是因为,所想要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厌恶的东西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本性,每个人都有这种本性,只不过贤人能够不丢弃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走在路上的人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如果见了高位厚禄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
奉和熟识的走投无路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一豆羹,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不合礼仪的高位厚禄;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一箪食,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不合礼仪的高位厚禄;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一箪食,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不合礼仪的高位厚禄。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不做吗?如果这样做了,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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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

三则

春秋

孟子

(一)

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
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
兼,
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
所欲有甚于生者,
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
于生,
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
则凡可以
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
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
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
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
加焉!
为宫室之美,
妻妾之奉,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
而不受,
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
本心。
注释:


1
)得兼:同时获得。


2
)苟得:苟且取得。


3
)患:
祸患,灾难。


4
)辟:通“避”,躲避。


5
)如使:假如,假使。


6
)不为:不愿意这样做。


7
)勿丧:不丢掉。


8
)蹴:用脚
踢。


9
)何加:有什么益处。


10
)奉:侍奉。


11
)本心:天
性,天良。
翻译: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
到,
舍弃鱼而选取熊掌。
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
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
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
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
死亡是我所厌恶的,
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事,
所以有的
祸患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
那么凡
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
情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
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
用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做就可以生存然而有人却不用,
按照这种方法
做就可以躲避祸患然而有人却不去做。
是因为,
所想要的东西有比生
命更重要的,
所厌恶的东西有比死亡更可怕的。
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
本性,每个人都有这种本性,只不过贤人能够不丢弃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
地吆喝着给别人吃,走在路上的人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
丐也不愿意接受。如果见了高位厚禄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
这样,
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
妻妾的侍
奉和熟识的走投无路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
一豆羹,
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不合礼仪的高位厚禄;

前有人为了大义,
宁肯死也不愿接受一箪食,
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
的侍奉却接受了不合礼仪的高位厚禄;
先前有人为了大义,
宁肯死也
不愿接受一箪食,
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不合礼
仪的高位厚禄。
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不做吗?如果这样做了,

就叫做丧失了他的天性。


孟子三则第一则翻译
性,天良。翻译: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 到,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

孟子三则第一则翻译
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所以有的祸患不躲避。如果人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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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第一则:孔子说:“能够常常温习学过的知识,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吗?有同门师兄弟从远方来不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吗?别人不了解你,你又不生气,不也是君子的作为吗?”第二则:孔子说:“温习学过的知识并获得新的理解和体会,就可以凭借于此当老师了。”第三则:孔子说:“光学习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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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第一则到第3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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