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左手大拇指第一节末端断裂今天鉴定能评上十级伤残吗?

作者&投稿:厨人进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左手大拇指末端缺损,做鉴定能评伤残吗?~

只要是工伤都可以评的,但是至于是否评上伤残等级就不一定了,建议首先申请工伤认定,这样即使评不上级也可以享受停职留薪待遇。

劳动者左手拇指末端软组织缺损能不能评上十级伤残需要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者的受伤程度和受伤部位进行综合的评定,以最终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人体伤残鉴定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
  (一)总则
  1.1制定依据
  1.1.1为解决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涉及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的专门性问题,特制定人体损伤残疾标准。
  1.1.2人体损害伤残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案件的实际,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为基础,科学划分残疾等级。
  1.2适用范围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标准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的鉴定,属于工作与职业病和道路交通事故所致残疾程度的鉴定,不适用本标准。
  1.3鉴定原则
  1.3.1鉴定应在伤及并发症经治疗达到临床治疗终结或状态稳定后进行。
  1.3.2鉴定应依据人体损伤后果或结局、残疾与损伤之间的关系,综合分析。
  1.3.3鉴定涉及原有伤病(残)时,应当说明与现有后果或结局的关系。
  1.3.4鉴定同一部位损伤涉及多项条款规定或两个部位以上损伤的,应分别鉴定残疾等级,以最高等级定级,两项等级相同者,最多晋升一级。
  1.3.5鉴定涉及未列入本标准的损伤类型,按照残疾等级划分依据,比照本标准中最相类似的条款进行鉴定。
  1.4 鉴定人及其权利、义务
  1.4.1鉴定人是指具有法医学鉴定人资格和法医临床学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
  1.4.2
  鉴定人有权了解与损伤有关的案情,查阅案卷和病历,对被鉴定人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如鉴定材料不全或超出鉴定专业范围,鉴定人有权拒绝鉴定。
  1.4.3鉴定人应当科学、公正地进行鉴定,依法执行鉴定出庭和回避制度。
  1.5残疾等级
  依据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二)分则
  2.1 一级残疾
  2.1.1级重度智力障碍。
  2.1.2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1.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2.1.4三肢瘫(肌力1级)。
  2.1.5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2.1.6植物性生存状态。
  2.1.7迁延性昏迷状态。
  2.1.8呼吸困难Ⅳ级。
  2.1.9心功能Ⅳ级,或心功能Ⅲ级伴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
  2.1.10心脏移植术后。
  2.1.11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2.1.12小肠切除90%以上。
  2.1.13双肾切除或孤肾切除,用透析维持,或同种异体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素症期。
  2.1.14三肢(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2.1.15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达全身体表面积的90%以上。
  2.2 二级残疾
  2.2.1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
  2.2.2三肢瘫(肌力2级)。
  2.2.3截瘫或偏瘫(肌力1级)。
  2.2.4截瘫(肌力2级)伴二便失禁。
  2.2.5面部瘢痕90%以上,严重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
  2.2.6双眼球缺失。
  2.2.7双眼盲目5级。
  2.2.8一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5级。
  2.2.9双侧上颌骨或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2.2.10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完全性缺损。
  2.2.11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伴呼吸困难Ⅲ级。
  2.2.12肺功能重度损伤。
  2.2.13心功能Ⅲ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Ⅱ级伴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
  2.2.14重度肝功能损害。
  2.2.15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Budd-Chiari综合征。
  2.2.16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尿素症期。
  2.2.17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肾功能不全尿素症期。
  2.2.18肾功能不全尿素症期。
  2.2.19四肢大关节中(如肩、髋、膝、肘、腕、踝)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2.2.20二肢(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2.3 三级残疾
  2.3.1重度智力障碍。
  2.3.2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3.3三肢瘫或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
  2.3.4截瘫、偏瘫(肌力2级)。
  2.3.5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2.3.6面部瘢痕80%以上,严重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
  2.3.7面部重度毁容。
  2.3.8双眼盲目4级。
  2.3.9一眼缺失或盲目5级,伴另一眼盲目3级。
  2.3.10双眼视野≤8%(或半径≤5°)。
  2.3.11一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或一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2.3.12咽喉损伤致呼吸困难依赖气管套管或造口。
  2.3.13气管损伤致呼吸困难依赖气管套管或造口。
  2.3.14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
  2.3.15心功能Ⅲ级。
  2.3.16食管闭锁或切除后,摄食依赖胃造瘘者。
  2.3.17小肠切除3、4以上,未施行逆蠕动吻合术。
  2.3.18肝切除3、4以上。
  2.3.19胰腺全切除。
  2.3.20一侧肾切除,另一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2.3.21双上肢在腕关节以上缺失,或双上肢在肘关节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2.3.22双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缺失,或双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2.3.2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或二肢功能完全丧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2.3.24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的80%以上。
  2.4 四肢残疾
  2.4.1三肢瘫或四肢瘫(二肢肌力3级)。
  2.4.2截瘫、偏瘫(肌力3级)。
  2.4.3中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2.4.4重度外伤性癫痫。
  2.4.5面部瘢痕60%以上,明显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
  2.4.6双眼盲目3级。
  2.4.7一眼球缺失或盲目5级,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视野≤24%(或半径≤15°)。
  2.4.8双眼视野≤16%(或半径≤10°)。
  2.4.9双耳听力损失≥91dBHL。
  2.4.10一侧上颌骨缺损1/2以上。
  2.4.11下颌骨缺损达6厘米以上。
  2.4.12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不能张口。
  2.4.13甲状腺功能重度损害。
  2.4.14甲状旁腺功能重度损害。
  2.4.15一侧全肺切除。
  2.4.16一侧胸廓成形术(切除6根肋骨以上)。
  2.4.17双侧肺叶切除。
  2.4.18心功能Ⅱ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
  2.4.19小肠切除3/4,施行逆蠕动吻合术。
  2.4.20全结肠、直肠、肛门切除回肠造瘘。
  2.4.21肝脏切除23以上。
  2.4.22胰腺次全切除,胰岛素依赖。
  2.4.23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2.4.24膀胱全切除。
  2.4.25双侧肾上腺缺失。
  2.4.26阴茎和双侧睾丸全部缺失。
  2.4.27未成年人双侧睾丸缺失、萎缩,完全丧失功能。
  2.4.28幼女双侧卵巢缺失或萎缩,完全丧失功能。
  2.4.29幼女会阴、阴道严重损伤致瘢痕挛缩、畸形,手术难以修复。
  2.4.30双手十指完全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2.4.31双手掌缺失90%以上。
  2.4.32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的70%以上。
  2.5 五级残疾
  2.5.1中度智力障碍。
  2.5.2单肢瘫(肌力1级)。
  2.5.3完全性运动性失语。
  2.5.4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2.5.5双侧面神经完全麻痹。
  2.5.6重度尿崩症。
  2.5.7面部瘢痕40%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2.5.8面部中度毁容。
  2.5.9双眼低视力2级。
  2.5.10一眼球缺失或盲目5级,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
  2.5.11双眼视野≤32%(或半径≤20°)。
  2.5.12双耳听力损失≥81 dBHL。
  2.5.13两肺叶切除术。
  2.5.14肺叶切除后并胸廓畸形,伴呼吸困难Ⅱ级。
  2.5.15呼吸困难Ⅲ级。
  2.5.16肺功能中度损伤。
  2.5.17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
  2.5.18食管狭窄,仅能进流食。
  2.5.19全胃切除。
  2.5.20小肠切除2/3(包括回盲部)。
  2.5.21重度肛门失禁。
  2.5.22中度肝功能损害。
  2.5.23一侧肾切除,另一侧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2.5.24同种异体肾移植术后,肾功能基本正常。
  2.5.25重度排尿障碍。
  2.5.26永久性膀胱造瘘。
  2.5.27神经源性膀胱残余尿≥50毫升。
  2.5.28阴径大部分缺失或严重畸形。
  2.5.29双侧睾丸缺失、萎缩,完全丧失功能。
  2.5.30双侧卵巢切除。
  2.5.31外阴、阴道损伤致瘢痕挛缩、阴道闭锁。
  2.5.32环椎骨折脱位或枢椎齿突骨折,遗留脊髓压迫症状和体征。
  2.5.33双手十指缺失90%以上。
  2.5.34双手掌缺失70%以上。
  2.5.35一上肢在肘关节以上缺失。
  2.5.36一下肢在膝关节以上缺失。
  2.5.37双足在跖跗关节以上缺失。
  2.5.38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的60%以上。
  2.6六级残疾
  2.6.1中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2.6.2四肢瘫(肌力4级)。
  2.6.3单肢瘫(肌力2级)。
  2.6.4不完全性失语。
  2.6.5中度外伤性癫痫。
  2.6.6脑脊液漏不能修补。
  2.6.7双侧前庭功能完全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行走。
  2.6.8面部瘢痕20%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2.6.9面部大量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75%以上,影响容貌。
  2.6.10一眼低视力2级,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
  2.6.11一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上睑下垂部分遮盖瞳孔。
  2.6.12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
  2.6.13双耳听力损失≥71 dBHL。
  2.6.14上、下颌骨部分缺损致牙齿缺失12枚以上。
  2.6.15甲状腺功能中度损害。
  2.6.16甲状旁腺功能中度损害。
  2.6.17肺叶切除,并肺段或楔形切除。
  2.6.18心脏瓣膜置换术后。
  2.6.19心律失常安装起搏器后。
  2.6.20食道狭窄,仅能进半流食。
  2.6.21肝切除1/2以上。
  2.6.22胰切除1/2以上。
  2.6.23未成年人或青年脾切除。
  2.6.24腹壁组织缺损大于腹壁的1/4。
  2.6.25尿道瘘不能修复。
  2.6.26睾丸损伤后萎缩,血睾酮低于正常值。
  2.6.27脊柱骨折畸形愈合,遗有颈部或胸腰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2.6.28双手十指缺失70%以上或功能丧失80%以上。
  2.6.29双手掌缺失50%以上。
  2.6.30一上肢在腕关节以上缺失。
  2.6.31一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缺失。
  2.6.32肩、肘、腕关节中二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2.6.33髋、膝、踝关节中二个关节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2.6.34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的50%以上。
  2.7七级残疾
  2.7.1轻度智力障碍。
  2.7.2三肢瘫(肌力4级)。
  2.7.3单肢瘫(肌力3级)。
  2.7.4轻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2.7.5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2.7.6一侧面神经完全性麻痹。
  2.7.7中度尿崩症。
  2.7.8面部瘢痕形成750px2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2.7.9面部轻度毁容。
  2.7.10唇缺损累计长度大于上唇或下唇长度。
  2.7.11外鼻部缺损2/3以上或严重畸形。
  2.7.12一眼球缺失,或一眼球萎缩具有手术摘除适应征。
  2.7.13双眼低视力1级。
  2.7.14双眼视野≤48%(或半径≤30°)。
  2.7.15双侧耳廓缺失或极重度畸形。
  2.7.16双耳损伤,一耳听力损失≥71dBHL,另一耳听力损失≥56dBHL。
  2.7.17舌体缺失1/2以上。
  2.7.18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Ⅲ度。
  2.7.19器质性失音。
  2.7.20局限性脓胸行部分胸廓成形术。
  2.7.21一肺叶切除。
  2.7.22肺功能轻度损伤。
  2.7.23食管重建术后并返流食管炎。
  2.7.24肝切除1/3以上。
  2.7.25轻度肝功能损害。
  2.7.26胰切除1/3以上。
  2.7.27小肠(包括回盲部)切除1/2以上。
  2.7.28结肠大部分切除。
  2.7.29肾功能 不全代偿期。
  2.7.30一侧肾切除。
  2.7.31肾损伤性高血压。
  2.7.32输尿管损伤行代替术或改道术。
  2.7.33膀胱大部分切除术。
  2.7.34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2.7.35子宫全切除或次全切除。
  2.7.36阴道瘢痕狭窄(不能通过两横指)。
  2.7.37骨盆环骨折畸形愈合,遗有双下肢相对长度相差200px以上。
  2.7.38双手十指缺失50%以上或功能丧失60%以上。
  2.7.39双手掌缺失30%以上。
  2.7.40肩、肘腕关节中之一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2.7.41股骨、胫骨干骨折遗有畸形,成角>40°或旋转>40°
  2.7.42下肢骨折,遗有200px以上短缩畸形。
  2.7.43髋 、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2.7.44双足十趾缺失75%以上或十趾功能完全丧失。
  2.7.45一足跖跗关节以上缺失。
  2.7.46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0以上。
  2.8八级残疾
  2.8.1轻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明显受限。
  2.8.2截瘫或偏瘫(肌力4级)。
  2.8.3动眼神经完全性麻痹。
  2.8.4双侧面神经不完全性麻痹。
  2.8.5面部瘢痕500px 2 以上,影响容貌。
  2.8.6面部大量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影响容貌。
  2.8.7鼻尖及一侧鼻翼缺失或畸形,影响容貌。
  2.8.8一眼盲目4级,或视野半径≤5°。
  2.8.9双眼睑下垂遮盖全部瞳孔。
  2.8.10双眼视野≤64%(或半径≤40°)。
  2.8.11双眼偏盲。
  2.8.12双侧耳廓缺失或重度畸形70%以上。
  2.8.13一耳听力损失≥91dBHL,或双耳听力损失≥56dBHL。
  2.8.14双侧颞下颌关节损伤,张口困难Ⅱ度。
  2.8.15牙齿脱落14枚以上。
  2.8.16甲状腺功能轻度损害。
  2.8.17甲状旁腺功能轻度损害。
  2.8.18肺段切除。
  2.8.19心功能Ⅱ级。
  2.8.20器质性心律失常。
  2.8.21血管代用品重建血管。
  2.8.22食管重建术。
  2.8.23胃大部分切除。
  2.8.24小肠切除1/3以上,保留回盲部。
  2.8.25胆道损伤,胆肠吻合。
  2.8.26胰切除1/3以下。
  2.8.27脾摘除(成年人)。
  2.8.28结肠切除1/2以上。
  2.8.29直肠、肛门损伤,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瘘。
  2.8.30尿道狭窄需定期扩张。
  2.8.31一侧肾上腺缺失。
  2.8.32双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2.8.33阴径头完全缺失。
  2.8.34女性双侧乳房大部分缺失或畸形。
  2.8.35双侧输卵管缺损不能修复。
  2.8.36脊柱两个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均大于12者。
  2.8.37脊柱骨折、脱位经手术治疗,遗有功能障碍。
  2.8.38骨盆环、髋臼骨折畸形愈合导致双下肢相对长度相差150px以上。
  2.8.39双手十指缺失25%以上或功能丧失40%以上。
  2.8.40双手掌缺失20%以上。
  2.8.41肩、肘、腕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75%以上。
  2.8.42股骨、胫骨干骨折遗有骨折,成角>30°或旋转>30°。
  2.8.43一下肢骨折,遗有150px以上短缩畸形。
  2.8.44髋、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75%以上。
  2.8.45一长骨骨折后骨折不愈合。
  2.8.46一长骨骨折后并发慢性骨髓炎不愈。
  2.8.47股骨头缺血坏死。
  2.8.48四肢大关节中一关节行人工关节置换术,遗留功能障碍。
  2.8.49双足十趾缺失50%以上或功能丧失75%以上。
  2.8.50双侧足弓结构破坏。
  2.8.51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30%以上。
  2.9九级残疾
  2.9.1单肢瘫(肌力4级)。
  2.9.2颅盖骨缺损625px2以上。
  2.9.3轻度外伤性癫痫。
  2.9.4脑组织疻发切除术。
  2.9.5颅内异物经手术治疗。
  2.9.6滑车神经、三叉神经、外展神经麻痹。
  2.9.7轻度尿崩症。
  2.9.8瘢痕性秃以达头皮面积50%以上。
  2.9.9面部瘢痕375px2以上,影响容貌。
  2.9.10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影响容貌。
  2.9.11双侧眉毛完全瘢痕性缺失。
  2.9.12一侧鼻翼缺失或严重畸形。
  2.9.13上唇或下唇缺损1/3以上,或上、下唇缺损累计超过上唇的1/2以上。
  2.9.14一眼低视力2级。
  2.9.15一侧眼睑下垂遮盖全部瞳孔。
  2.9.16双眼睑部分遮盖瞳孔或畸形,影响容貌或功能。
  2.9.17复视伴一眼位偏斜20以上,或眼球内陷5mm以上。
  2.9.18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高眼压。
  2.9.19一耳缺失或畸形80%以上,或双侧耳廓缺失或畸形40%以上。
  2.9.20一耳听力损失≥71dBHL,或双耳听力损失≥41dBHL。
  2.9.21牙齿脱落7枚以上。
  2.9.22舌体缺失13以上。
  2.9.23器质性声音嘶哑。
  2.9.24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
  2.9.25支气管成形术。
  2.9.26 5根以上肋骨骨折。
  2.9.27呼吸困难Ⅱ级。
  2.9.28心脏、大血管修补术。
  2.9.29心脏异物经手术治疗。
  2.9.30食道部分切除术后不影响进食。
  2.9.31胃部分切除。
  2.9.32肝切除13以上。
  2.9.33胆道修补术。
  2.9.34胆囊切除。
  2.9.35胰修补术。
  2.9.36脾脏部分切除。
  2.9.37小肠切除小于13。
  2.9.38腹壁缺损250px2以上。
  2.9.39轻度肛门失禁。
  2.9.40一侧肾部分切除。
  2.9.41输尿管修补术。
  2.9.42膀胱部分切除。
  2.9.43尿道修补术。
  2.9.44一侧睾丸切除。
  2.9.45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2.9.46一侧输卵管切除,或一侧卵巢切除。
  2.9.47阴道成形术。
  2.9.48脊柱骨折、脱位经手术治疗。
  2.9.49颈椎骨折、脱位,遗有颈椎失稳,X线片示椎体水平位移>3.5mm、角度位移>11°。
  2.9.50腰椎骨折、脱位,遗有腰椎失稳,X线片示椎体水平位移>3mm、角度位移>10°,或第五腰椎与骶椎发生水平位移>4mm、角度位移>12°。
  2.9.51椎体压缩性骨折,前缘高度压缩23以上。
  2.9.52骨盆环、髋臼骨折,遗有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100px以上。
  2.9.53骨盆骨折、脱位,遗有耻骨联合分离合并骶髂关节脱位。
  2.9.54双手指缺失10%或功能丧失20%以上。
  2.9.55双手掌缺失10%以上。
  2.9.56上肢骨折,遗有150px以上短缩畸形。
  2.9.57肩、肘、腕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
  2.9.58前臂旋转功能丧失75%以上。
  2.9.59股骨、胫骨干骨折遗有畸形,成角>20°或旋转>20°。
  2.9.60下肢骨折,遗有100px以上短缩畸形。
  2.9.61一侧膝关节交叉韧带断裂,遗有膝关节不稳。
  2.9.62髋、膝、踝关节中之一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
  2.9.63四肢大关节创伤性关节炎。
  2.9.64四肢大关节人工关节置换术后。
  2.9.65双足十趾缺失25%或功能丧失50%以上。
  2.9.66一侧足弓结构破坏。
  2.9.67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
  2.10十级残疾
  2.10.1边缘智能状态。
  2.10.2人格改变。
  2.10.3颅骨缺失150px2以上。
  2.10.4颅脑损伤经开颅手术治疗(单纯减压术除外)。
  2.10.5脑脊液漏修补术后。
  2.10.6双侧前庭功能障碍。
  2.10.7颅内异物。
  2.10.8头皮损伤瘢痕形成或无毛发,面积达1000px2以上。
  2.10.9面部瘢痕150px2以上,或面部条索状瘢痕250px以上。
  2.10.10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0px2以上 。
  2.10.11一侧面神经不完全性麻痹。
  2.10.12一侧眉毛完全瘢痕性缺失。
  2.10.13鼻尖缺损(或畸形),最长径线25px以上,影响容貌。
  2.10.14唇部分缺损显露2牙宽度,12牙冠以上。
  2.10.15面颅骨部分缺失或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影响容貌。
  2.10.16一眼低视力1级,或视野半径≤20°。
  2.10.17一侧上睑下垂遮盖部分瞳孔。
  2.10.18一侧眼睑畸形,影响容貌及功能。
  2.10.19双眼同向性象限性偏盲。
  2.10.20外伤性复视伴眼球运动受限或内陷2mm以上,或外伤性斜视15°以上。
  2.10.21一眼角膜移植术,或外伤后无虹膜,或睫状体脱离术后低眼压。
  2.10.22一眼外伤性白内障,须手术治疗。
  2.10.23外伤性青光眼,需药物维持治疗。
  2.10.24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善溢泪。
  2.10.25一耳缺失(或畸形)10%以上,或双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以上。
  2.10.26一耳听力损失≥56 dBHL。
  2.10.27颞下颌关节损失,张口困难Ⅰ级。
  2.10.28牙齿脱落4枚以上。
  2.10.29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25%以上。
  2.10 十级残疾
  2.10.30 2根以上肋骨骨折,畸形愈合。
  2.10.31 2肋以上缺失。
  2.10.32胸导管损伤。
  2.10.33肺修补术或异物经手术治疗。
  2.10.34膈肌修补术。
  2.10.35食道、胃、肠修补术。
  2.10.36肝、脾修补术。
  2.10.37肾修补术。
  2.10.38轻度排尿障碍。
  2.10.39膀胱修补术。
  2.10.40一侧输精管缺失不能修复。
  2.10.41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
  2.10.42子宫、卵巢、输卵管修补术。
  2.10.43枢椎齿突骨折。
  2.10.44颈椎骨折后遗有后纵韧带骨化。
  2.10.45脊椎压缩性骨折,前缘高度压缩12以上。
  2.10.46椎体骨折(压缩性、撕脱性骨折除外)。
  2.10.47骨盆骨折畸形愈合。
  2.10.48双手十指缺失5%或功能丧失5%以上。
  2.10.49一手掌缺失5%以上。
  2.10.50上肢骨折,遗有50px以上短缩畸形。
  2.10.51肩、肘、腕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
  2.10.52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2.10.53股骨、胫骨干骨折,遗有畸形成角>10°或旋转>10°。
  2.10.54下肢骨折遗有短缩畸形。
  2.10.55一侧髌骨切除。
  2.10.56一侧半月板切除。
  2.10.57一侧膝关节附韧带完全断裂。
  2.10.58膝关节内或外翻畸形>10°,或反屈畸形。
  2.10.59未成年人长骨骨骺骨折。
  2.10.60髋、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
  2.10.61双足十趾缺失10%或功能丧失25%以上。
  2.10.62体内大量异物存留。
  2.10.63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以上。

我左手大拇指第一节未端开放事骨折能鉴定上十级伤残吗?


左手大拇指断了能评几级残
根据工伤鉴定标准,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属于六级伤残。六级伤残 1、轻度智能损伤;2、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3、三肢瘫肌力4级;4、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iknow-pic.cdn.bcebos.com\/48540923dd54564e9c265967bede9c82d1584f28"target="_blank"...

右手大拇指关节粉碎性骨折能评几级伤残
如果你是在工作中受伤,造成左手大拇指末关节粉碎性骨折,影响功能的,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十级伤残的,享受本人七个月工资的补偿。法律依据:《工伤伤残评定标准》九级伤残(16)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左手大拇指缺一节可以考驾照吗
左手大拇指缺一节不可以考驾照的 ,考驾照拇指必须健全。体检标准: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

请问现在我左手拇指关节处断掉一节,算几级伤残,怎样理赔
一拇指末节部分 1\/2 缺失,鉴定为伤残九级。 。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具体数额可以向当地 *** 提起仲裁。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左手拇指一节半断掉大概几级伤残 一、左手拇指一节半断掉构成几...

最近发现左手大鱼际处有一个螺纹,一圈一圈的,中间是一点凸起的椭圆。求...
【7】 生命线中部出现岛纹:易患肝脾囊肿。【8】 生命线起点分大叉并流走到手腕处:长期有头痛病,手又麻脾感,手指发麻。【9】 生命线中端中断但又有副纹连接而成:患大病。【10】 手纹少,【只有三条主纹】指节纹平直,手指节第一节只有一道纹【就是靠手指头那一节】:表示这个人思想不...

左手大拇指缺失可以考驾照吗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

左手三指齐全,大拇指残疾一节能否考驾照。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

右手大拇指少一节可以考驾照吗C1?
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右手大拇指少一节是可以申请c类型驾照的。具体咨询当地车管所,进行体检。

左手大拇指残疾能考c1驾照吗
一、左手大拇指残疾能考c1驾照吗1、左手大拇指残疾能考c1驾照。左手大姆指完全缺失,其他四指完好,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c1驾照的。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办理机动车...

制污催经怎么按左手还是右手
制污催经怎么按左手还是右手 按左手和右手都是可以的,因为我们的人体的穴位是左右对称的,只要找准大拇指上面的制污穴位的正确位置就行了。制污穴位于拇指背第一节纵行中央线上,计三点。按摩制污穴催经的手法是在制污穴三点中按摩最痛的点用圆珠笔头每次至少按摩100下,每天按压2-3次,左手按完,...

库尔勒市15731143012: 左大拇指断了一节工伤为几级 -
扈砖黄藤: 左大拇指断了一节工伤为可能构成九级或者八级伤残. 左大拇指末节连同关节离断,符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8八级”“17)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规定,应当评定为八级伤残;左大拇指仅末节或者末节部分1/2缺失,符合“5.9九级”“15)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规定,应当评定为九级伤残.

库尔勒市15731143012: 我左手大拇指断了一截多能评为几级伤残 -
扈砖黄藤: 你好,大概10级,具体申请伤残鉴定确定

库尔勒市15731143012: 左手大拇指第一截断鉴定几级伤残赔偿多少钱第一节断了没接好
扈砖黄藤: 100000

库尔勒市15731143012: 我在家干活中左手大拇指断了一节能定几级伤残?
扈砖黄藤: 左手大拇指,估计是10级到9级,仅供参考.最终以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结果为准.

库尔勒市15731143012: 大拇指末节受伤可评几级 -
扈砖黄藤: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是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十级. 十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2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离断或功能丧失; (2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平方厘米以上); (28)手背植皮面积> 50平方厘米,并有明显瘢痕; (29)一拇指指间关节部分功能不全; (30)手掌、足掌植皮右积>30%者; (31)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九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24)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25)一手食指两节缺失; (26)一拇指指关节功能不全;

库尔勒市15731143012: 请问左手大拇指末节离断伤,算工伤几级???及赔偿标准! -
扈砖黄藤: 确定是工伤几级最好去医院鉴定下,根据你说的情况很可能是最轻的十级,严重一点的话最多达到九级. 十级工伤赔偿的标准包括以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库尔勒市15731143012: 左手大拇指,断了一节半,接上去了,但是短了2厘米,能评几级伤残 -
扈砖黄藤: 关键要看拇指是否影响到了关节处. 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可以评到7级. 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或者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可以评到9级. 如果排除以上两种情况,就只能评到10级了,不过个人认为评到9级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库尔勒市15731143012: 左手拇指断了可以定几级伤残赔偿多少 -
扈砖黄藤: 1.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食指一节缺失;是九级伤残. 2.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食指两节、三节缺失;是八级伤残. 3.拇指末节缺失;食指三节以下缺失;是七级伤残. 4.拇指缺失;食指三节以下缺失;是六级伤残.拇指根部没了,属于...

库尔勒市15731143012: 左手拇指第一节断了属工伤能鉴定为几级伤残及赔偿
扈砖黄藤: 依据工伤认定标准,此种情况是十级伤残

库尔勒市15731143012: 左手拇指末节指骨折并部分缺损伤能评几级工伤伤残 -
扈砖黄藤: 最大的可能性是十级伤残,如果伤者的大拇指做内固定术的话,九级也是有可能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5.9九级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15)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16)一手食指2~3节缺失;17)一拇指指间关节僵直于功能位;5.10十级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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