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最新兵役法改革的具体内容

作者&投稿:松诸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谁知道兵役法改革的具体内容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于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99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公布施行。一直按此法执行。因此,十七大文件只是指导方针,只有国家才制定和修改有法律,而目前对兵役法没有什么改变。也就是说要是没改的话你今年就可以退伍,如果再签合同继续服役就要到十二年了。

士官改革内容 《方案》指出,此次深化士官制度改革,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和军队建设发展新形势,着力优化结构、理顺关系、健全机制、提高素质,完善具有我军特色、充满活力的士官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技能精湛、作风顽强、纪律严明、骨干作用突出的士官队伍。改革坚持战斗力标准,把提高士官队伍建设质量、增强信息化条件下部队作战能力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创新发展,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士官队伍建设的特点规律,在研究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上提出新对策;坚持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需要与可能、重点与一般的关系。 此次改革是对现行士官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7个方面: 第一,增加了高技术专业士官编制。在不突破全军士兵编制员额的前提下,将士官编制扩大到近90万人。增编的士官,主要用于充实高技术部队的技术骨干力量。 第二,调整了士官结构比例。取消现行士官服役分一期至六期的做法,保留初、中、高3个服役等级,服役时间分别为初级最高6年,中级最高8年,高级可服役14年以上,同时增加了中、高级士官数量,减少了初级士官数量。 第三,调整了士官军衔制度。将士官军衔由现行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初级士官军衔称谓为下士、中士,中级为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为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第四,改进了士官选拔办法。逐步扩大从地方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数量,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士官身份进行注册认证,选取专业技术士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能等级资格,建立选取高级士官专家评议制度。 第五,完善了士官培训体系,首次选取的士官应进行资格培训,初级晋升中级、中级晋升高级的士官要按岗位需求进行升级培训。 第六,健全了士官管理体系。建立有条件的全程退役制度,各级士官在服现役的各个年度,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的都可安排退役;将士官职业技能鉴定纳入军事训练考核计划。第七,调整了士官工资待遇。提高中级士官基本工资,调整士官津贴补贴,适时增设士官技能等级津贴。 方案原文 为确保深化士官制度改革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士官的编制与配备 (一)【士官编制依据】士官的编制与配备,必须严格按照改革后的《全军士官编制标准》和《士官编制表》执行。《士官编制表》由《方案》规定的单位拟制,于2010年6月底前完成颁发工作。此前,尚未颁发《士官编制表》的单位,其士官编制数量、等级,由各大单位依据改革后的士官编制标准核算确定,作为2009年冬季选取配备士官的依据。 (二)【按编制配备士官】士官配备使用遵循按编配备、梯次配置、专业对口、定岗定位的原则,实行计划管理。新增编士官用3年左右时间配齐。 改革后士官超编的单位,由上级单位统一调余补缺,逐步达到编配一致。同专业岗位高、中级士官缺编的,可配备使用本级以下各级士官。 师(旅)以上机关、航空兵场站、医院(含师医院)、疗养院、通信站(团)和大型舰艇的通信、气象、指挥自动化、卫生、文印、保密档案、文化影视、出纳等专业岗位编制士官的,可配备使用女士官,其最高服役年限按所从事专业岗位编制等级执行。 二、士官的选取和套改 (三)【选取、套改办法】士官选取、套改按照改革后士官分级服役规定,结合2009年冬季补兵退役工作进行,于2009年12月31日前结束。选取、套改士官的批准时间统一填写为2009年12月1日。 1、选取:截止2009年12月1日服现役满2年、8年、16年的士兵参加士官选取,被选取的分别进入初级、中级、高级士官第一年服役。未选取的一律安排退出现役。 2、套改:截止2009年12月1日服现役未满本级规定最高年限的士官,原则上套入相应士官等级和年度服现役。其中,服现役满5年、12年的士官,符合改革后岗位编制数量和最高服役年限规定、胜任本职工作且本人自愿的,套入相应士官等级和年度继续服役。未套改的一律安排退出现役。 3、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中专毕业的,比照其考入院校当年冬季入伍士兵的服役年限进行选取、套改;大专以上毕业的,比照其考入院校前一年冬季入伍士兵的服役年限进行选取、套改。 4、在校士官学员中的士官,按照其服役年限套入相应等级和年度。 (四)【档案手续】对档案缺少《入伍批准书》、《士兵登记表》、《士官学员入学批准书》、《士官选取报告表》、《士官选取注册登记表》等法定身份材料的,应当查明原因,分清性质,区别对待。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缺失的,按照《士兵档案管理规定》补齐相关材料后,参加选取、套改;对违规入伍、选取、入学的,一律不得选取、套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选取条件】选取为各级士官,除具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年度考核中达到称职以上。 2、选取为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士官,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原则上分别不少于半年、5年、8年。其中,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应当分别具备初级、中级、技师以上技能等级资格。 3、选取为非专业技术士官,应当具备相应的岗位任职能力,担任副班长以上职务的还应当具备相应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 (六)【优先选取条件】符合选取条件的下列人员优先选取: 1、在本级服役期内,获得国家或军队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荣获全军士官优秀人才奖的,受到军级以上单位通报表彰的,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参加师旅以上单位军事考核比武获得前三名的; 2、年度考核和选取考核成绩优秀的; 3、经过院校或总部、军区级单位训练机构培训并合格的;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 5、担任副班长以上职务的; 6、同等条件下,岗位任职时间长的。 (七)【选取、套改程序】士官的选取,仍按照本人申请、基层推荐、机关考核、选前公示、组织审批的程序组织实施。其中,高级士官选取前,由具有选取批准权限的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预选对象进行考核评议,并将考评结果及其档案上报总参军务部审核,考评结果和审核意见作为选取的重要依据。 士官的套改,由基层党支部对套改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套改建议,经团(旅)级单位司令机关审查汇总后,逐级上报至具有选取、套改批准权限的单位党委审批,以军政主官名义下达套改命令。其中,服现役满5年、12年的士官,本人自愿继续服役的须写出书面申请。 (八)【选取注册】选取、套改的士官,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注册实施办法》进行注册认证。 (九)【选取批准权限】各级士官选取、套改批准权限为:初级士官由团(旅)级单位批准,中级士官由师(旅)级单位批准,高级士官由军级单位批准。 各级司令部、政治部、后(联)勤部、装备部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机关,对直属单位和所属部门士官的选取、套改,执行下一级部队的批准权限。师级单位对机关直属单位和所属部门士官的选取、套改,由司令机关归口办理。 各军区、各军兵种司令部、政治部、联(后)勤部、装备部审批高级士官,应当向主管部门备案。总部机关和直属单位高级士官的选取、套改,分别由总参谋部管理保障部、总政治部直工部、总后勤部司令部和总装备部司令部审批。 (十)【暂缓套改】下列人员暂缓套改: 1、正在受审查的,暂缓套改。审查结束后,根据审查结果确定是否套改。确定套改的,其套改时间按2009年12月1日起算。 2、因病或非因公致伤、致残,连续住院或病休超过六个月的,暂缓套改。康复后确定继续服现役的,于上岗当月套改。 (十一)【不予套改】已确定复员、转业、退休的士官,1999年士官制度改革时未参加选取套改的原军士长、专业军士,滞留部队待移交的伤病残士兵,不参加套改。正在留用察看的,不予套改,安排退出现役。 三、士官军衔的授予 (十二)【授予军衔依据】士官军衔授予和批准权限,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章的规定执行。士官军衔的授予与士官选取、套改同时进行,以同一命令下达,军衔级别起算时间同选取、套改时间。 (十三)【选取、套改士官授衔】2009年冬季选取、套改的士官,按照以下规定授予军衔: 1、选取的士官,截止2009年12月1日服现役满2年、8年、16年的,分别授予下士、上士、三级军士长军衔。 2、套改的士官,截止2009年12月1日服现役满3年不满5年的,授予下士军衔;满5年不满8年的,授予中士军衔;满9年不满12年的,授予上士军衔;满12年不满16年的,授予四级军士长军衔;满17年不满20年的,授予三级军士长军衔;满20年不满24年的,授予二级军士长军衔;满24年以上的,授予一级军士长军衔(见附表1)。 3、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按照套改后的士官等级和年度授予相应军衔。 (十四)【不予授衔、暂缓授衔】按本办法规定,不参加套改的士官,不授予军衔;暂缓套改的,待套改时授予相应军衔。 (十五)【军衔标志佩带】各衔级士官按照授予军衔级别佩带相应的军衔标志。其中,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对应佩带原一级士官至六级士官的军衔标志;一级军士长佩带新的军衔标志。(十六)【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 1、工资津贴 ①基本工资。实行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组成的“两结构”工资制。军衔级别工资,按照军衔级别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确定;军龄工资,按照服役年限(含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和军龄工资标准确定(见附表2)。 ②军人职业津贴。按照军衔级别确定。 ③生活性补贴。按照军衔级别确定。 ④工作性津贴。按照军衔级别确定。 ⑤奖励工资。凡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的,按军队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工资。 ⑥地区津贴。按军队有关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高山海岛津贴、地区生活津贴和西藏特殊津贴。 ⑦岗位津贴。专业岗位津贴、士兵职务津贴、应急机动作战部队岗位津贴,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⑧保健津贴。有毒有害岗位保健津贴,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⑨技能等级津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福利待遇 士官的救济费、夫妻分居生活补助、子女保育教育补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防暑降温费等待遇,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3、探亲休假待遇 符合条件的士官,按军队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和休假待遇。 4、退役待遇 退出现役的士官,按照规定的条件,分别计发复员费、转业费和退休费。 5、抚恤待遇 士官牺牲、病故后,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发给丧葬费;其遗属按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享受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费。 (十七)【住房待遇】住房待遇 1、住房补贴。住房补贴计算方法,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四级军士长以下士官60平方米,三级军士长70平方米,二级军士长80平方米,一级军士长90平方米。 2、房租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标准见附表3)。 (十八)【保险待遇】保险待遇 士官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伤亡保险、退役医疗保险、退役养老保险等保险待遇。 符合规定条件的士官,享受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待遇。 (十九)【其他待遇】士官的伙食费、医疗费等其他待遇,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套改办法】士官军衔级别工资档次的套改办法。首次选取、套改的士官和不参加套改、暂缓套改的士官,按照以下办法确定工资: 1、首次选取为下士的义务兵,直接套入下士的起点工资标准(下士1档)。 2、参加选取、套改的一至六级士官,按照其军衔等级和服现役年限套入新的工资标准:服现役满3年不满5年的,套入下士相应的工资档次标准;服现役满5年不满8年的,套入中士相应的工资档次标准;服现役满9年不满12年的,套入上士相应的工资档次标准;满12年不满16年的,套入四级军士长相应的工资档次标准;满17年不满20年的,套入三级军士长相应的工资档次标准;满20年不满24年的,套入二级军士长相应的工资档次标准;满24年以上的,套入一级军士长相应的工资档次标准。具体办法如下: ①一级士官,授予下士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下士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如一级2档套入下士2档);授予中士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中士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的前3个档次(如一级4档套入中士1档)。 _ ②二级士官,授予中士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中士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如二级2档套入中士2档);授予上士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上士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的前3个档次(如二级4档套入上士1档)。 ③三级士官,授予上士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上士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如三级2档套入上士2档);授予四级军士长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四级军士长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的前4个档次(如三级5档套入四级军士长1档)。 ④四级士官,授予四级军士长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四级军士长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如四级2档套入四级军士长2档);授予三级军士长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三级军士长相同军衔工资档次的前4个档次(如四级5档套入三级军士长1档)。 ⑤五级士官,授予三级军士长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三级军士长相同军衔工资档次(如五级2档套入三级军士长2档);授予二级军士长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二级军士长相同军衔工资档次的前4个档次(如五级5档套入二级军士长1档)。 ⑥六级士官,授予二级军士长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二级军士长相同军衔工资档次的后1个档次(如六级2档套入二级军士长3档);授予一级军士长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一级军士长相同军衔工资档次的前3个档次(如六级4档套入一级军士长1档)。 3、暂缓套改的士官,执行原工资等待遇标准,不定期增资。经批准套改后,从下达命令的当月起,执行相应军衔级别的工资标准。 4、不参加套改的士官,执行原工资等待遇标准,可定期增资。 (二十一)【定期增资】在职士官晋升军衔级别增加工资、定期增加工资和退休士官(志愿兵)定期增加退休费的办法,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五、士官的退役 (二十二)【退役对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有关规定,2009年冬季士官退出现役对象为:服现役满本级规定最高服役年限,未选取进入高一级服役的;已达到或超过本岗位规定最高服役年限的;服现役未达到本级规定最高服役年限未参加套改的(除暂缓套改的外);1999年士官制度改革时未参加选取套改的原军士长、专业军士;滞留部队的伤病残士官;符合有条件全程退役制度有关规定的。 (二十三)【全程退役条件】根据有条件全程退役制度的规定,服现役未达到本级和本岗位规定最高服役年限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安排退出现役。具体数量实行计划控制,2009年冬季原则上不超过士官实有数的0.5%。 1、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 2、因编制员额缩减,调整使用有困难的; 3、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 4、按照士官年度考核有关规定,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5、因政治、身体原因和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合在部队继续服现役的。 (二十四)【全程退役办理程序和批准权限】确定有条件全程退役对象,按照基层党支部申报、团级司令机关审核、师级以上司令机关审批的程序办理。批准权限为:初级士官由师级单位司令机关审批,中、高级士官由军级单位司令机关审批。 (二十五)【保留骨干】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和经军队院校培训2年以上的专业技术士官,未选取为中级士官的,原则上不安排退出现役。 (二十六)【退役费结算】退出现役士官的安置,按有关规定执行。其工资等费用的结算,作复员安置的发至规定离队的当月止;作转业安置的发至离队当年的7月止;作退休安置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总参谋部军务部、总政治部组织部、总后勤部财务部、总装备部综合计划部负责解释

 1955年,我国制定并颁布了第一部《兵役法》,这部《兵役法》的主要内容是:规定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兵役制度;公民服兵役的条件、形式、期限以及公民服兵役的权利和义务等。它的颁布实施,促进了我国的武装力量建设,使人民群众的兵役负担趋于合理,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奠定了我国兵役法规的基础。1984年5月31日,经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正式通过了新《兵役法》,1984年10月1日正式实行。修改和补充的主要内容:一是改革了我国的兵役制度;二是重新规定了我国武装力量的组成;三是对军官和士兵服现役制度作了较大的修改和补充;四是对预备役制度、战时兵役动员和民兵制度作了新的规定;五是改革对违反兵役法规的惩处等。
  新的兵役法更加符合我国军队和国防发展的实际情况。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修正。修改后的兵役法共十二章六十八条。修改后的《兵役法》的主要内容:一是调整 了我国兵役制度:二是加强了预备役制度建设:三是改革了优待安置办法:四是加大了对违反兵役法行为惩处力度。它的完善与依法服兵役的观念,加强国防观代化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是下一次改革,那属于军事机密了.不要忘了我们国家得保守性比较强.

最新的只在今年运量过,还没有出台,可能会对士官年限进行调整

军事机密,能告诉你吗?哈哈哈


中国现在是什么兵役制度?
既可保持军队的兵员年轻力壮,又可储备兵员;也可使更多的人服现役,兵役义务负担公平合理。募兵制:又称志愿兵役制,是公民凭自愿应招到军队服兵役,并与军方签定服役合同。志愿兵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志愿兵服现役的期限,从改为志愿兵之日算起,至少三年,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岁。

现在兵役法是不是改了啊?义务兵要服役3年是吗?
义务兵服役期是2年,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如果改为3年,必须改这部法律,但修改法律必须经过全国人大讲论通过,因此,改为3年的说法是没有依据的。

听说今年兵役法改了,是真的吗?
法律规定是不会随便改的,你听说的改3年可能指义务兵2年后改士官吧?士官一期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第十八条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第十九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改为志愿兵(士官)。志愿兵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志愿兵服现役的...

修改兵役法决定有什么意义
此次兵役法修改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安置制度。修改后的兵役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士兵退出现役安置制度。 此外,新兵役法还规定:军人服役年限计算为工作工龄,退出现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计算。修改后的兵役法...

韩国兵役法得到修改,主要修改了什么内容?对什么群体有益?
而这一次韩国兵役法的修改给了更多人以更多的选择也给了那些不想参加兵役的人,一条可以走的路。对于那些不想服兵役的人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相当于在兵役制度上放宽了一些,他们如果不想去服兵役的话,除非他们在艺术或者文化领域有很特殊的贡献,那么即可以向政府申请不去服兵役。那我想很多...

现在新兵役法修改了,义务服兵役二年的回家后还给安置工作吗??
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义务兵退出现役,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出现役义务兵就业享受国家扶持优惠...

新兵役法规定士兵退役后具体怎么安排?
2011-11-26 《新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出来还分配吗? 47 2018-02-06 “兵役法”第几条规定参战士兵退出现役应由当地人民政府妥善安排... 40 2013-11-18 新兵役法规定,地方政府在接收退役士兵后6个月之内安排符合安置... 2011-11-23 今年的新兵役法对2011年以后退伍士兵的安置工作我想知道 12 更多...

兵役法最近一次修改是在哪一年
法律分析: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84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四号公布;根据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

新的兵役法是怎么规定服役年限的啊!
从1955年实行义务兵役制以来,国家对义务兵的服役年限作过数次较大的修改。1955年颁布的第一部兵役法规定:陆军、公安军为3年,空军、海岸守备部队、公安军舰艇部队4年,海军舰艇部队5年。1965年经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改为陆军4年,空军5年,海军6年。196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

请问新兵役法修改之后,我今年满十年,回家还能分配工作吗?
你在等2年 2年后你回来政府会为你分配工作。新兵役法 对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自主就业。

麻章区15653717520: 新兵役法是怎样改革的 -
戚何鼻渊: 役制改革具体情况转的,具体方案终于出来了改革方案: 义务兵—2年 q初级士官(下士)—4年 (中士)—4年 (上士)—5年 高级军士长 (三级军士长)—5年 (二级军士长)—5年 (一级军士长)—5年 士官制度更改之后,每年都要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退出现役.; 在服役期间,如需退役,打报告即可.具体时间是09年实行.

麻章区15653717520: 兵役法改革 -
戚何鼻渊: 兵役法改革后,提出退伍申请也要等服役完相关年限后才可以.目前新兵役制度是在部分单位试点中,以后每年接兵任务是地方武装部输送兵员,而不是接兵部队前往接兵.至于新兵役制度的改革只是一个试点,具体什么政策只能发布实施...

麻章区15653717520: 十一届全国人大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新兵役法 -
戚何鼻渊: 新兵役法调整的最关键的内容是取消义务兵指令性安置,这一点从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全社会的公平公正. 首先,十一届全国人大二十三次会议是继续审议新兵役法,而不是通过. 其次,今年的征兵相关优抚(包括退役安置)政策各地基本不受此影响,主要是因为不影响今冬征兵任务的完成. 再次,即便今后没有安置卡,各地还会有相应的政策扶持退役军人.

麻章区15653717520: 新兵役法改革具体内容? -
戚何鼻渊: 主要是士官的的,义务兵没改下士:四年 中士:四年 上士:五年 如果想退的话到时直接申请就行了

麻章区15653717520: 据说最新的兵役法在这个月出台了,有知道详情的朋友请告知一下,都做了哪些修改呢. -
戚何鼻渊: 合同兵,就象合同工一样,退役时也有补偿,比合同工高罢了

麻章区15653717520: 关于兵役法改革的详细要求是什么? -
戚何鼻渊: 义务兵———————2年 初级士官(下士)——4年 (中士)——4年 (上士)——5年 高级军士长 (三级军士长)——5年 (二级军士长)——5年 (一级军士长)——5年

麻章区15653717520: 求2011最新兵役法 -
戚何鼻渊: 没有改成三年,义务兵还是两年制.改的具体方案改革方案: 义务兵———————2年 初级士官:(下士)——3年 (中士)——3年 中级士官: (上士)——4年 (四级军士长)——4年 高级士官: (三级军士长)——4年 (二级军士长)——4年 (一级军士长)——6年以上

麻章区15653717520: 新兵役法:是怎样改革 -
戚何鼻渊: 是士官改革,义务兵没有变

麻章区15653717520: 武警兵役制度 -
戚何鼻渊: 大概内容是:义务兵两年,下士四年,中士四年,上士四年,然后是一级军事长,二级军事长,三级军事长.取消现在的1-6级士官制度.凡是两年以上士兵,退伍时根据在部队的年限,一年以1.5万元将工龄买断(包括营职及营职以下干部),回到地方自某职业.在服役期间,每年部队对其考核,不合格者将退出现役,也就是说没有到期再走,不到期不能走的规定.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