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作者&投稿:霜飞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由总监主持,验收合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本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结果符合有关规定;
4.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按施工过程控制分为:
1.施工准备控制
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
2.施工过程控制
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质量及作业技术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果所进行的控制,包括作业者发挥技术能力过程的自控行为和来自有关管理者的监控行为。
3.竣工验收控制
它是指对于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项目〕及有关方面(例如质量文档)的质量进行控制。
按施工层次控制:
通常任何一个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划分为若干层次。例如,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标准可以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等层次;而对于诸如水利水电、港口交通等工程项目则可划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几个层次。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施工先后顺序的逻辑关系。显然,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是最基本的质量控制,它决定了有关检验批的质量;而检验批的质量又决定了分项工程的质量;分项工程质量决定了分部工程的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决定了单位工程质量;单位工程质量决定了整个项目的质量。

1、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工程附近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的构造情况,必要时应作施工勘察和调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筑的安全。
2、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应有1点,3000㎡以上工程,每300㎡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3、对水泥土搅拌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为1%~1.5%,且不应少于3根。
4、灰土地基:灰土土料、石灰或水泥(当水泥替代灰土中的石灰)等材料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灰土应搅拌均匀。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分层铺设的厚度、分段施工时上下两层的搭接长度、夯实时加水量、夯压遍数、压实系数。
5、砂和砂石地基:原材料宜用中砂、粗砂、砾砂、碎石(卵石)、石屑。细砂应同时掺入25%~35%碎石或卵石。施工过程中必须检查分层厚度、分段施工时搭接部分的压实情况、加水量、压实遍数、压实系数。
6、土工合成材料地基:施工前应对土工合成材料的物理性能(单位面积的质量、厚度、比重)、强度、延伸率以及土、砂石料等做检验。土工合成材料以100㎡ 为一批,每批应抽查5%。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清基、回填料铺设厚度及平整度、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方向、接缝搭接长度或缝接状况、土工合成材料与结构的连接状况等。
7、水泥土搅拌桩地基:施工前应检查水泥及外掺剂的质量、桩位、搅拌机工作性能及各种计量设备完好程度(主要是水泥浆流量计及其他计量装置)。施工中应检查机头提升速度、水泥浆或水泥注入量、搅拌桩的长度及标高。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桩体强度、桩体直径及地基承载力。
8、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施工中应检查桩身混合料的配合比、坍落度和提拔钻杆速度(或提拔套管速度)、成孔深度、混合料灌入量等。施工结束后,应对桩顶标高、桩位、桩体质量、地基承载力以及褥垫层的质量做检查。
9、灌注桩: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每浇筑50m³ 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³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不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10、平整场地: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排水沟方向的坡度不应少于 2°。 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检查点为每100~400㎡取1点,但不应少于10点;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0m取1点,每边不应少于1点。土方工程施工,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土方不应堆在基坑边坡。
11、土方回填: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耕植上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
12、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开挖深度大于10m;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为一级基坑。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为三级基坑。

建设工程基础验收须知

建设工程基础验收办事须知

一、基础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一)、完成基础工程设计的各项内容,同时完成以下工作:

(1)基础施工到设计±0.00处;(2)基础无回填土覆盖;(3)基础

及设备基础已标出轴线、中心线及标高;(4)钢筋砼柱或构造柱、

剪力墙已标出轴线。

(二)、施工单位在基础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并提出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基础)报告(建设表5-1~建设表5-3);

(三)、监理单位对基础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市建设工程基础验收监理评估报告(建筑工程部分);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建设表3)、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建设表4);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且满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质量资料归档要求;

(六)、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及其委托的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基础工程验收的主要依据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

(二)、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强制性标准;

(三)、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以及设备技术说明书;

(四)、引进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建设项目,还应出具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

(五)、其他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基础工程验收的组织

(一)、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基础工程验收工作,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建设工程基础工程验收实施监督,该工程的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参加;

(二)、验收人员: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基础工程验收小组。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验收组副组长应至少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验收组成员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

四、基础工程验收的程序

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验收按施工企业自评、设计认可、监理核定、业主验收、政府监督的程序进行。

(一)、施工单位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完工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基础)报告(建设表5-1~建设表5-3),申请地基、基础、主体工程验收;

(二)、监理单位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基础)报告(建设表5-1~建设表5-3),对工程质量情况做出评价,填写市建设工程基础验收监理评估报告(建筑工程部分)(建设表6-1~建设表6-5);

(三)、建设单位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基础)报告(建设表5-1~建设表5-3),对符合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

(四)、建设单位在地基、基础、主体工程验收3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填写市建设工程基础验收通知书和基础工程验收组成员名单(建设表1-2)送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五、基础工程验收的内容

(一)、由基础验收小组组长主持验收;

(二)、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合同履约状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三)、审阅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四)、检验工程实物质量;

(五)、验收组听取各参验单位意见,形成经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的验收意见,并填写基础质量验收证明书(建设表2-1~建设表2-2);

(六)、当在验收过程参与工程结构验收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验收

基础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一)、完成基础工程设计的各项内容,同时完成以下工作:

(1)基础施工到设计±0.00处;

(2)基础无回填土覆盖;

(3)基础及设备基础已标出轴线、中心线及标高;

(4)钢筋砼柱或构造柱、剪力墙已标出轴线。

(二)、施工单位在基础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并提出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基础)报告;

(三)、监理单位对基础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市建设工程基础验收监理评估报告(建筑工程部分);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且满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质量资料归档要求;

(六)、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及其委托的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
建设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1、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要求有哪些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如果想要合格,必须满足一些条件规定。具体规定如下所述: 1、基础工程合格 2、主体工程合格 3、装饰工程合格 4、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齐全 5、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齐全 6、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齐全 7、工程竣工报告 8、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9、察...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要求:1、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工程质量验收...

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是什么?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标准: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法律规定,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条件有哪些?
(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预验收申请报告,监理单位...

工程验收合格的标准
2、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检验批是施工工程中条件相同并具有一定数量的材料、构配件或安装项目,由于其质量基本均匀一致,因此可以作为检验的基础单位,并按批验收。由...

分部工程验收需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记录:1.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质量鉴定文件;2.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3.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一个完整的工程是由许多子工程所组成的,且需要各子工程验收合格后才可以进行具体工程的验收工作,对于...

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验收中,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有( )。_百度...
【答案】:A,D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在检验批验收的基础上进行。一般情况下,两者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性质,只是批量的大小不同而已。将有关的检验批验收汇集起来就构成...

建设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
建设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1、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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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胥复方: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由总监主持,验收合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本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结果符合有关规定; 4.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见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条.

南丹县19211675535: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 -
迪胥复方: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工程施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的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附录b划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过程中,应按本规范各章一般规定的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

南丹县19211675535: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
迪胥复方: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南丹县19211675535: 工程质量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
迪胥复方: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7页.检验批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分别应具备的条件都说得很清楚,就照着执行吧.

南丹县19211675535: 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应该符合什么要求?
迪胥复方: 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应该符合以下四条要求: 1.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合格标准; 3.单项工程达到使用条件或满足生产要求; 4.建设项目能满足建成投入使用或生产的各项要求.

南丹县19211675535: 工程质量验收应满足哪些基本要求 -
迪胥复方: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南丹县19211675535: 工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合格标准.程质量符合什么标?
迪胥复方: 1、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追问: 不全你的~ 你的是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南丹县19211675535: 建筑工程基础验收具备条件 -
迪胥复方: 资料齐全 自验合格后方可报验 提示一下 分部分项工程资料只少的一本分 一些大方面的资料如果没有备案 监督站不会给你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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