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是经济法的龙头法

作者&投稿:柴坚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反垄断法是如何体现经济法的本质特征~

经济法的本质特征是:社会本位和实质正义。
社会本位是指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宗旨,实质正义是强调结果公平。
反垄断法是国家在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基础作用的前提下,针对市场可能出现的缺陷,运用“有形的手”去进行的市场规制行为。它旨在维护公共利益,倾斜保护弱势群体,体现结果公平。

证券法,保险法,反垄断法是属于经济法。法律分析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可以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类:国家规范经济组织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这方面的法律有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投资法等。国家干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这方面的法律有证券法、票据法、破产法、金融法、保险法、房地产法、环境法、自然资源法等。国家管理、规范经济秩序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这方面的法律有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产品质量法。国家在经济调控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这方面的法律有财政法、税法、计划法、产业政策法、价格法、会计法和审计法等。经济法的产生是国家干预经济的必然结果,它把调整的重点始终放在引导各类经济主体依法进行经济活动,保证经济关系的正确确立和有序的进行上,以形成本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经济法始终调整经济关系,调整的目的就是使社会的整体经济能持续、稳定的发展,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而且在这个调整过程中甚至会有意使局部利益或个体利益有所损失。凡是涉及到经济活动都受到经济法的制约,经济法包括了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这些法律的目的在于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行为作出调整,使得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可以稳定、高速的发展。对这些法律没有遵守的个人或组织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反垄断法在发达国家作为经济法的“龙头法”的历史性 反垄断法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被赋予重要地位。 它在美国被称为 “经济的基石” “经济自由的宪法”、 “自由企业的大宪章” ,在德国也有认为其地位是“宪法的”,在日本则认为反垄断法暨竞争法在经济法 中占有核心和基本的地位,是经济法的“原则法” 。中国经济法学界一直以来接受了美日等国的这类提法 或观点,认为中国既然实行市场经济,就应当像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一样,将反垄断法置于“经济法的基石” 、 “经济宪法”或者说经济法的“龙头法”的地位,作为追求的目标和境界。笔者曾认为,由于政府自上而 下主导转轨时期的改革开放和历史悠久的官本位传统,反垄断法在中国并不具有这种地位,财政法则在整 个经济和经济法中起着主导的作用,但财政法调控经济的“切入式”特点决定了它的副作用,将来我国也 应将“维护市场之固有机制和活力、纠正市场不足来达到调控经济”作为经济法调控的主要手段。而从 这场国际金融危机中反映出的情况来看,所谓经济法“龙头法”和“经济宪法”的命题在西方国家其实也 已时过境迁,中国实没有必要将其作为追求的目标。 市场经济存在两个天然倾向,即通过限制竞争、不竞争以舒舒服服赚大钱,以及不顾既定的商业道德 不择手段地捞钱。这是市场经济固有的激励机制使然,构成市场经济的自我否定,要实行市场经济,就必 须有效反对之,否则市场就无法正常运转和存续。竞争法正是为了恢复被这两个倾向扭曲的市场机制而问 世的。本来,这是维护市场经济的一种基础性措施,而对自由市场的崇拜者来说,只要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市场经济正常运转,整个经济、社会也就万事大吉,必将得益于“看不见的手” ,在无数个体自发追求自身 利益最大化中实现国民福祉的最大化。正如熊彼特所言: “对典型自由主义资产阶级而言,垄断几乎称为所 有弊病的根源—事实上,它成为头号妖魔。 ”在这样的认识下,将反垄断法视作对经济的法律调整的龙头 老大,就是很自然的。然而,二三十年代的大危机和此次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证明,在社会化条件下或者 说社会化的市场经济,仅靠维护市场机制是不足以使市场正常运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 首先,市场和竞争的本性暨优越性是优胜劣汰,市场经济的周期性也是不可避免的,而“劣汰”和周 期对经济、社会可能产生严重的副作用。优胜固然好, “劣汰”则意味着一些个人和企业、群体、产业、地 区等在市场竞争中败北,经济不景气时失业率也会高企、人们的收入和生活水平降低,一个国家如果不能 妥善解决社会成员被“汰”或不景气时的生计和发展问题,任由“马太效应”滋生扩张,则这样的经济是 畸形的,必然会拖累社会和谐进步。这就需要国家、政府超越反垄断,通过货币、利率、税收、财政支出、 规划和产业政策等手段对经济进行统筹协调;为此,仅有私有制也是不够的,还需要国有制、合作制、团 体的和任何联合的所有制,也即“混合经济” ,等等。对于混合经济来说,市场和政府两者均为经济所必不 可缺,没有政府和没有市场的经济都是“一个巴掌拍不响” 。这就是连资本主义大本营的美国经济也不得 不由政府主导的原因所在。如美国参议院于 2009 年 2 月通过经济刺激计划, “9.11”后美国联邦紧急拨 款 150 亿给航空业, 在金融危机中联邦政府先后提供近 500 亿美元给通用汽车公司并直接策划安排其重 组等等;就是在景气时期,政府也通过公共及军事采购、波音和麦道合并、在国际上推行霸权式的金 融和贸易政策等,主导着经济。日本一度迷信“经济宪法”说,行之有效的产业政策法的正当性受到质疑, 经济法成为反垄断法的同义词,一场金融危机,以前的偏颇显露无遗,学者和实务界看问题才变得较为持 平起来。 其次,市场机制或市场经济存在着不及或不能的领域。市场经济依赖社会成员的营利冲动,因此,不 能盈利或难以盈利的事业、产品就不可能由市场来提供。如果这样的事业、产品为社会和人民所需,政府 就不得不担负起从事该事业、提供相应产品的责任,如教育、医疗、航天、互联网、基础设施、公用事业 和新能源开发等。在美国刺激经济的 7,870 亿美元中,就有 65%用于投资,投资项目主要是基础设施和新 能源。我国于 2008 年 11 月出台 4 万亿内需刺激计划,更是藉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之际,大力促进经济社 会协调发展。最后,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与任何公共管理一样,自有其边界,在市场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一 个个主体的贪婪及无所不用其极,是竞争法和任何法律所不能完全控制并杜绝的。


经济法是以什么为本位的法
法律分析:经济法以社会责任为本位,以社会整体效益为其主导价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第四条 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有哪些?
这位网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四个方面的社会关系:国民经济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市场经济主体在内部经济管理中产生的经济关系以及涉外经济关系。 国民经济管理关系,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与经济组织、公民之间在国民经济管理活动中产生的经济关系; 经济协作关系,是指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其他...

经济法主要学什么内容
经济法主要学内容:宏观调控法、固定资产投资法等。经济法的内容包括总论(经济法主体、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价值、经济法的理念等)、市场规制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固定资产投资法、宏观调控法、财政法、税法、金融法等内容。所谓经济法就是调整现代...

属于经济法的是( ) 公司法 合同法 价格法 保险法
您好,从严格的法律区分来说,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破产法这些法律属于民商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财税法、中央银行法、价格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属于经济法。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经济法中有哪些行为性质?
再如,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垄断企业的经济力量非常强大,所以,反垄断法是这些国家经济法的核心。而在我国目前,为增强经济全球化中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发挥企业的规模效应,应鼓励、支持建立大型企业集团,实现同我国企业间的形式公平和实质公平。 经济法既追求形式公平,即同等条件下同等对待;又追求实质公平,即不同等条件...

试论经济法克服市场失灵的优势
经济法通过规范和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有效地防止市场失灵的现象。例如,反垄断法可以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竞争,防止市场发生信息不对称和操纵行为等。这些法律规定了市场参与者的义务和责任,确保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转。2.解决资源配置问题 市场失灵可能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造成市场无效率。经济法的出现可以...

经济法产生的原因是什么特点有哪些(2)
b.认为经济法是对市场进行规制的法,以 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中心内容。日本的丹宗昭信认为:“现代经济法的核心是垄断禁止法”,“是国家规制市场支配的法”;日本学者正田彬也认为:经济法是规制 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固有的以垄断为中心的经济从属关系法。经济法的认为在于纠正...

急求:经济法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从客观上说,经济法调整的的对象是一种社会关系,具体说有宏观调控法(或者宏观经济法)、市场规制法、经济组织法等方面。宏观调控法主要包括金融财税等,市场规制法包括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以及产品质量法等方面的内容,经济组织法主要包括了公司企业法等方面的内容。 调整的对象基本上就决定了经济法的独立性和特殊性...

下列法律不属于经济法部门的是( )
【答案】:D 本题考查对经济法的理解.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监管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法律部门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我国现已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二是国家宏观...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原则要素
3. 将经济法部门法的原则错误地视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例如邱本先生的“计划原则”或“反垄断原则”。尽管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取决于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认知,但即使就邱本先生所主张的经济法体系包括计划法和反垄断法两部分的观点来看,计划原则与反垄断原则也仅仅是经济法部门法原则的一部分,无法涵盖经济...

富民县18319186957: 经济法的核心部门是什么?为什么? -
蔽钱辛疏: 反垄断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就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是我国的经济宪法,是经济法的核心. 经济法的核心部门是政府.

富民县18319186957: 如何认识反垄断法在我国经济法体系中的地位?
蔽钱辛疏: 四、反垄断法在我国经济法体系中的地位反垄断法在一些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被奉为“经济宪法”,是同其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密切相关的

富民县18319186957: 德国1896年通过的《反垄断法》属于经济法产生初期的比较重要的法?
蔽钱辛疏: 错误 答案解析: 在经济法产生初期的时候,德国1896年通过的规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重要立法,而非《反垄断法》.故题干说法错误.

富民县18319186957: 反垄断法的性质是什么 -
蔽钱辛疏: 作为市场经济国家调整市场结构,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市场竞争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几乎涉及到所有经济领域和所有经济活动,它为经济的各个部门和各个方面的立法提供了一般性的依据,又以其原则规定弥补了各个部门和各个方面立法可能存在的不足,特别是它从根本上维持了整个国家的市场结构和市场秩序,使竞争机制的作用得以有效发挥,促使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反垄断法被一些国家的法学家们称作是“市场经济宪法”.

富民县18319186957: 反垄断法的意义 - 反垄断法的客观依据和作用?反垄断法的客观依据和作用
蔽钱辛疏: 关于反垄断法的性质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精髓和要义,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社会进步,增进消费者福祉的最有效方式.可以说,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属性和本质...

富民县18319186957: 《反垄断法》被称为中国的经济宪法,为什么? -
蔽钱辛疏: 《反垄断法》的突破与缺憾□刘志铭国人期待已久的《反垄断法》终于尘埃落定.作为成熟市场经济中竞争政策的核心部分,反垄断法是维护自由市场机制的基础性法律,以至有“经济宪法”、“自由企业的大宪章”之称.正因如此,随着我...

富民县18319186957: 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法的区别是怎样的
蔽钱辛疏: 1、法律性质不同反垄断法是经济行政法的一种,属于公法范畴;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知识产权法的一种,属于私法范畴.2、立法目的不同反垄断法调整的目的在于禁止限制竞争行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维护合法竞争的自由性,鼓促进经营者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目的在于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合法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合法竞争的公平性,鼓励经营者积极参予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的合法地位.

富民县18319186957: 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区别 -
蔽钱辛疏: 1、 立法目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反对经营者出于竞争的目的,违反市场交易中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攫取他人竞争优势的行为.因此,它首先保护的是受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善意经营者的利益,以维护公...

富民县18319186957: 竞争法和宏观调控法,谁是经济法的核心?
蔽钱辛疏: 当今世界是一个大市场,而市场经济的自发性和盲目性以及对最大利益的追求,使得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不断滋生,而竞争法则是调整在反对垄断和限制竞争、反对不正当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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