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作者&投稿:傅面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为什么饥饿的行人乞人不接受呢?~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就是指一个贤良、有道德、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
而意志品行得体的人,决不会在别人面前卑躬屈膝,接受别人的怜悯,不管处境多么困难也不会在尊严上贬低自己。
因万钟则不辩礼仪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这篇文章选自《孟子·告子上》,它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什么是“义”呢?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是怎样提出和论证他的主张呢?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在这里,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为什么要舍生取义呢?孟子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证。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以上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不过,上面的论证只是讲道理。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可见,孟子写这段话是有根据的。“所恶有甚于死者”,当面忍受别人的侮辱比死亡更令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这种现象该如何解释呢?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钟”是古代的计量单位,六斛四斗为一钟,“万钟”指丰厚的俸禄。为什么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现在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不是可以罢休了吗?
  朱熹在《四书集注》中说:“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以顷刻而不省察于斯焉。”朱熹的评语很有道理。有些人在民族存亡和革命成败的危难之际,能够宁死不屈、舍生取义,而在革命成功、天下太平的宴安之时,却不顾廉耻、不择手段地追名逐利,甚至违法乱纪为亲戚朋友谋取私利,这不就是“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吗?他们确实是丧失了原来的立场和品德。因此,孟子指责“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不但对当时的黑暗政治和贪官污吏有揭露和批判意义,而且也提醒后人应该时时刻刻警惕和反省自己,不要贪图爵禄而干不合礼义的事情。不过,孟子说:“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他认为每个人一生下来就具有仁、义、礼、智等善心,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是后来“失其本心”,这样解释没有强调后天教育和社会环境对人的影响,是他的唯心主义性善论的表现。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见《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洋》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义诗》中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的精神一脉相承的。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孟子》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翻译: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

题目:孟子《鱼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告子上》)

原文选段: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释义: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没有礼貌的 吆喝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则:就。弗:不。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尔,语气助词。蹴:用脚踢。而:表修饰。

扩展资料

主题思想:

《鱼我所欲也》一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

如果把《鱼》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本文逻辑严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的运用,使语言生动、流畅,气充词沛,颇具说服力。

作者成就:

孟子根据战国时期的经验,总结各国治乱兴亡的规律,提出了一个富有民主性精华的著名命题:“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孟子认为统治者实行仁政,可以得到天下人民的衷心拥护,这样便可以无敌于天下。孟子所说的仁政要建立在统治者的“不忍人之心”的基础上。

孟子还提出重农而不抑商理论,改进了传统的“重农抑商”的思想,这种经济观念在当时是进步的。孟子的“井田制”理想,对后世确立限制土地兼并,缓和阶级矛盾的治国理论有着深远的影响及指导意义。



出自《孟子·告子上》

原文: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谓失其本心。

白话译文:

一篮子饭,一碗汤,吃了便可以活下去,不吃就要饿死。如果吆喝着给人吃,过路的人虽然饿着肚子 也不会接受;如果用脚踩踏后再给人吃,就是乞丐也不屑于接受。可是现在,万钟的傣禄却有人不问合乎礼义与否就接受了。

万钟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奉养以及我所认识的穷苦人感激我吗?过去宁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住宅的华丽而接受了。

过去宁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妻妾的奉养而接受了;过去宁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我所认识的穷苦人感激我而接受了。这些不是可以停止的吗?这种做法叫做丧失了本性。

扩展资料:

作品简介:

《孟子》一书七篇,是战国时期孟子的言论汇编,记录了孟子与其他诸家思想的争辩,对弟子的言传身教,游说诸侯等内容,由孟子及其弟子(万章等)共同编撰而成。

《孟子》记录了孟子的治国思想、政治观点(仁政、王霸之辨、民本、格君心之非,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和政治行动,成书大约在战国中期,属儒家经典著作。其学说出发点为性善论,主张德治。

作者简介:

孟子(约前372-前289),名轲,字子舆,战国中期邹国人(也就是现在的山东邹县东南人),距离孔子的故乡曲阜不远。

孟子是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孔子学说的继承者,儒家的重要代表人物。相传孟子是鲁国贵族孟孙氏的后裔,幼年丧父,家庭贫困,曾受业于子思的学生。学成以后,以士的身份游说诸侯,企图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到过 梁(魏)国、齐国、宋国、滕国、鲁国。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孟子·告子



是《鱼我所欲也》。

译文 :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

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却不肯采用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

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

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呼喝着给人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

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原文:

鱼我所欲也

【作者】孟子(一说为其弟子所记录) 【朝代】先秦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扩展资料:

《鱼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告子上》,作者很可能是孟子。

《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

孟子性善,自认为“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人就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强平时的修养及教育,不做有悖礼仪的事。孟子对这一思想,认为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修养的精华,影响深远的事。

文学赏析: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

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

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

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孟子·告子上》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一筐饭,一碗汤,得到就能活,得不到就饿死,(但如果)吆喝着施舍给人,路上的饿汉也不愿接受;(如果)用脚踢着施舍给人,那就连乞丐也会不屑一顾的。一万钟的俸禄,(有人)却不问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万钟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美、妻妾的侍奉和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本该宁死也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本该宁死也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本该宁死也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让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而接受了,这些行径不也应该停止了么?这就叫丧失了他的本性。”

鱼我所欲也

鲜鱼,是我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如果)两样东西不能一齐得到,(只好)放弃鲜鱼而要熊掌。生命,也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生命和正义不能够同时得到,(只好)牺牲生命来保住正义。生命本是我喜欢的,(可我)喜欢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本是我厌恶的,(可我)厌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遇到)灾祸也不躲避呀。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一切保住生命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一切可以避开祸患的事情,哪有不采用的呢?靠某种不义的手段就可以苟全生命,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靠某种不义的门道就可以避免祸患,有的人却不肯去干。这样看来,喜欢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最终不丧失掉罢了。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碗米饭,一盅肉汤,得到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饿死。(可是)恶声恶气地递给人家,(就是)过路的(饿汉)都不会接受;踩踏过才给人家,讨饭的叫化子也不屑看它一眼。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有人对优厚的俸禄却不区别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那优厚的俸禄对于我有什么好处呢?(只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我吗?过去宁愿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自己却去做这种事:这种不符合礼义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本性。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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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

初一到初三的文言文重点字词的整理
箪1、用箪装着(百姓孰敢不箪食壶浆) 2、古代装饭的圆形竹筐(一箪食,一豆羹)当1、承当,承受。(当之无愧) 2、应当。(当奖率三军《出师表》) 3、将要。(今当远离) 4、对着,向着。(木兰当户织《木兰诗》) 5、值,正在。(当时此,诸郡县苦秦吏者《陈涉世家》) 6、抵挡。(“锐不可当”)道1、...

文言实词一词多义难记怎么办
17.箪:1、用箪装着(百姓孰敢不箪食壶浆)2、古代装饭的圆形竹筐(一箪食,一豆羹) 18.当:1、承当,承受。(当之无愧)2、应当。(当奖率三军《出师表》)3、将要。(今当远离)4、对着,向着。(木兰当户织《木兰诗》)5、值,正在。(当时此,诸郡县苦秦吏者《陈涉世家》)6、抵挡。(“锐不可当”) 19.道:1...

初中文言文字词
17. 箪:1、用箪装着(百姓孰敢不箪食壶浆)2、古代装饭的圆形竹筐(一箪食,一豆羹) 18. 当:1、承当,承受。(当之无愧) 2、应当。(当奖率三军《出师表》) 3、将要。(今当远离) 4、对着,向着。(木兰当户织《木兰诗》) 5、值,正在。(当时此,诸郡县苦秦吏者《陈涉世家》) 6、抵挡。(“锐不可当”)...

八年级上册文言文通假字
箪:1、用箪装着(百姓孰敢不箪食壶浆)2、古代装饭的圆形竹筐(一箪食,一豆羹) 18. 当:1、承当,承受。(当之无愧) 2、应当。 (当奖率三军《出师表》) 3、将要。(今当远离) 4、对着,向着。 (木兰当户织《木兰诗》) 5、值,正在。(当时此,诸郡县苦秦吏者《陈涉世家》) 6、抵挡。 (“锐不可当”) ...

与一箪食,一豆羹意思相近的成语
《孟子·梁惠王下》:“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箪食壶浆以迎王师,岂有他哉!避水火也。”后用为犒师拥军的典故。《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天下有变,则命一上将将荆州之军以向宛洛,将军率益州之众出于秦川,百姓孰敢不箪食壶浆以迎将军者乎?”亦省作“箪壶”。林景行《听永见视...

拜师词文言文
箪:1、用箪装着(百姓孰敢不箪食壶浆)2、古代装饭的圆形竹筐(一箪食,一豆羹) 18. 当:1、承当,承受。(当之无愧) 2、应当。 (当奖率三军《出师表》) 3、将要。(今当远离) 4、对着,向着。 (木兰当户织《木兰诗》) 5、值,正在。(当时此,诸郡县苦秦吏者《陈涉世家》) 6、抵挡。 (“锐不可当”) ...

白居易《观刈麦》中“妇姑荷箪食”中的“食”是读shi二声还是si四声...
妇姑荷箪食,童稚携壶浆。上下两句对偶,“食”对“浆”,所以这里的“食”是名词,因此就读作shí。其实不应该存在什么分歧的,文言文里,“食”作名词读shí,作动词读sì(拿东西给人吃),用于人名读yì——郦食其(LìYìjī),汉朝人。

文言文150个实词
(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 17. 箪:1、用箪装着(百姓孰敢不箪食壶浆)2、古代装饭的圆形竹筐(一箪食,一豆羹) 18. 当:1、承当,承受。(当之无愧) 2、应当。 (当奖率三军《出师表》) 3、将要。(今当远离) 4、对着,向着。 (木兰当户织《木兰诗》) 5、值,正在。(当时此,诸郡县苦秦吏者《陈涉世...

一箪"食"读什么音?
基本字义 食有三种读音 ● 食 shí ◎ 吃:~肉。~欲。◎ 吃的东西:~品。粮~。零~。丰衣足~。◎ 俸禄:“君子谋道不谋~”。◎ 日月亏缺或完全不见的现象:日~。月~。● 食 sì ◎ 拿东西给人吃:~母(乳母)。● 食 yì ◎ 用于人名:郦~其(jī)(中国汉代人)。读sì...

农安县13724221331: 翻译句子,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
商桦双氯:[答案]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孟子·告子上》 译文:一筐饭,一碗汤,得到就能活,得不到就饿死.

农安县13724221331: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得解释为得到还是吃,我答得到老师给判错,为什么? -
商桦双氯:[答案] 应该为“拥有”的意思.食物拥有可食之.

农安县13724221331: 简要阐述这句话的观点: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
商桦双氯: 这是一个标准.中的一个标准.做人要有原则.而这句话就是一个原则. "不食嗟来之食. " 就是这样. 加油了~谢谢!

农安县13724221331: 简要阐述这句话的观点: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
商桦双氯:[答案] 这是一个标准.中的一个标准.做人要有原则.而这句话就是一个原则. "不食嗟来之食." 就是这样.

农安县13724221331: 解释下列句子: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 -
商桦双氯: 箪:古代盛饭用的圆形竹器. 豆:古代盛饭用的器具.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 嗜:喜欢,嗜好. 何也:是什么缘故(原因)呢?1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本文出自《孟子·告子上》) 译文——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

农安县13724221331: “一箪食,一豆羹”的“羹”是什么意思? -
商桦双氯:[答案] 调和五味的汤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孟子·告子上》 (颖考叔)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左传·隐公元年》

农安县13724221331: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费得则死的食是什么意思? -
商桦双氯: 食就是食物的意思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出自战国孟子的《孟子·告子上》. 译文: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

农安县13724221331: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
商桦双氯:[答案] 一筐饭,一碗汤,得到就能活,得不到就饿死,(但如果)吆喝着施舍给人,路上的饿汉也不愿接受;(如果)用脚踢着施舍给人,那就连乞丐也会不屑一顾的

农安县13724221331: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
商桦双氯: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孟子·告子上》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

农安县13724221331: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讲的是历史上哪 -
商桦双氯:[答案] 这段话来自《孟子·告子上》,它论述了孟子的一个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整句话简单来说就是这样一个意思:不食嗟来之食."不食嗟来之食"这个典故出自《礼记 檀弓下》: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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