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营和混合销售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作者&投稿:矣向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企业管理包括哪些方面?~

企业管理其实就是管人和管事两个方面的内容;\x0d\x0a管人主要体现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比如招聘、任用、辞退、调岗、晋升、培训、职涯规划、EAP、激励管理、薪酬管理、劳动关系、绩效考核和人力资源规划等诸多方面,这些方面的管理直接影响着业务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管理方面;\x0d\x0a除了管理人就是管理事情了,企业里的事情就是和业务相关的价值链条上的事情,从计划、采购、生产、市场到服务都是管理的范畴,如何管理好这部分事情?需要清晰的制度和合理的流程;\x0d\x0a企业管理一定是理性和感性相协调的,制度流程和感情要并用,没有人性化的管理,企业就一潭死水,即便有业绩也很难长久;如果光有人性没有制度和流程,企业也无以为继,所以好的企业管理是恩威并施,刚柔并济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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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转载的,供参考:
做企业管理难,做好企业管理更难!
管理对于不少企业主来说都是很头疼的事情,好管理的员工死板呆滞没有创造力,不会提意见;会提意见点子多的员工又个性鲜明不服管教,让人又爱又恨。

所以,如何管理员工是当下企业主或管理者的头等大事。以下四个“法则”,不妨看看,也许有所启发!
法则一:制度高于一切
现在我们都在追求法治社会,因为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运行的基石。企业也是一样,如果领导凌驾在制度之上,因为权力大而随意践踏制度,那这个企业是注定失败的。因此,在企业的管理中,制度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我们要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另一方面,建立的制度必须得到严格的执行,不允许出现私权大于制度的情况。
制度不仅仅是包括奖惩和考勤,还有以下几点:
1、完善的组织构架;
2、严格把控用人标准;
3、用以激励员工的薪酬制度;
4、激发企业氛围的竞争机制。
法则二:沟通是管理的桥梁
很多企业主都认为,公司工作就是简单的下达命令,员工完成;而且管理者每天需要处理的工作那么多,怎么还会有时间去和员工沟通呢?

正是因为管理者的这种想法造成了管理过程中的滞碍,沟通不顺畅,无法了解员工的真实想法,也不能第一时间知道企业在运行过程中的一些错误,更严重的是人为地加深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隔阂,高明的管理者一定不会因噎废食。
所以,企业主或者老板在工作中一定要做到:
1、及时与员工沟通,做到信息新鲜共享;
2、沟通中,倾听比诉说更重要;
3、多渠道进行上下沟通;
4、与员工一起分享快乐就是很多快乐;
5、放下架子勇于承认错误,你会发现,大家都会很友善。
有些管理者提出了这样一个疑问,他们觉得自己经常与员工进行沟通,但是为什么最后的效果还是让人差强人意呢?
管理者不仅要跟员工进行沟通,更重要的是要进行有效沟通,有效沟通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
法则三:大家的智慧能更好解决问题
管理者不是万能的,企业的问题仅凭管理者一人的智慧是万万不够的,所以要给员工畅所欲言、发表自己看法的机会。
这样,企业的每个员工都会有种参与感,觉得“我是这个企业的一份子”,会更加卖力的为了企业的发展去工作和努力。

一般成功的企业都会做到以下几点:
1、公司拥有让员工大胆开口的氛围;
2、企业的真实情况及时让员工了解,不隐瞒;
3、能够识别并且及时良好的处理员工的不满;
4、从员工的怨言中找到企业能够改进的地方。
法则四:每个人都有优势和短板
俗话说得好: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如果作为管理者的你只能看到员工的职业短板,不能发现他的优势,那你整个企业都是“短板”员工,员工因为你批评和指责,效率也只会越来越低。
要知道,世界上没有废柴,只有用错地方的天才,避其所短,用其所长,才是成功企业家的用人之道:
1、要能平常心对待员工的职业短板,不是一味的责怪;
2、不要轻易否定员工,这样会让员工压力倍增;
3、企业管理不是独裁专制,要平和看待与自己观点相背离的员工;
4、员工的短板在另一个问题上也许就是天赋,要学会把员工安排在合理位置
企业离不开管理,如同鱼离不开水。在企业成长的过程中,想把企业管理做好,不仅要有管理能力卓越的领导,更重要的是,企业的员工也一样优秀。只有当管理者和员工之间的形成良性的互动,企业才能够做得更大、做得更强。

兼营和混合销售的本质区别是:

一、纳税行为不同

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而兼营行为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

二、税务处理原则不同

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缴税额。

拓展资料

一、营改增后兼营与混合销售的区别

1、兼营是指纳税人经营的业务中,有两项或多项销售行为,但是这二项或多项销售行为没有直接的关联和从属关系,业务的发生互相独立。如纳税人即有销售货物业务,又有不动产出租的业务,还有销售金融服务的业务;而混合销售是一项销售行为,虽然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但二者之间有直接关联或互为从属关系。如商场销售空调的同时提供送货上门、安装服务。

2、在实务中,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容易混淆,两者的共同点是都包括销售货物与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两种行为。

不同点是混合销售行为强调在同一项销售行为(同一业务)中存在两者的混合且价款难以分清,兼营行为强调是在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着两类不同性质的应税项目,即不是在同一销售行为(同一业务)中发生或不同时发生在同一个购买者(客户)身上。因此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判定标准,主要是看其销售货物行为与提供劳务的行为是否同时发生在同一业务中,如果是,则为混合销售行为;如果不是,则为兼营行为。

3、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性质有别,故其纳税原则也不相同。前者是以纳税人的经营主业为标准划分,就全部销售收入(营业额)只征一种税,或征增值税,或征营业税;而后者强调纳税人能够分别核算、准确核算,则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否则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和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4、关于营改增后的兼营与混合销售的法规和两者区别就是这样了,我们纳税人应当从自身应税行为的本质区别出发,区别兼营与混合销售,并根据法律法规进行核算,做到正确的财务税务处理,降低风险。总之,我们要正确区分兼营与混合销售,才能做到依法纳税、正确纳税。

二、兼营

(一)兼营的概念和特点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为兼营行为。兼营不同于混合销售,混合销售中涉及的货物和劳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和内在联系,而兼营行为中,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之间没有这种因果关系和内在联系,应视为两种应税行为。如家具厂向某消费者销售家具,但不负责该家具的运输,家具厂的运输设备用于其他运输业务。

(二)兼营应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适用税率

纳税人兼营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4.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三、混合销售

(一)混合销售的概念和特点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

混合销售情形下纳税人的应税行为中即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强调是同一项应税行为行为,原因是由于该货物销售和服务销售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和内在联系。如家具厂向某消费者销售家具并同时负责运输该家具的行为。

(二)混合销售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计征增值税

混合销售的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具体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其中,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三)混合销售中分别计算货物和服务增值税应纳税额的特殊情形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了混合销售行为按照主营项目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原则下的例外情形。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服务的销售额,分别计算增值税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和服务的销售额:

1.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中华会计网校-营改增后兼营与混合销售的区别



混合销售与兼营的本质区别是:

  1. 兼营是指纳税人经营的业务中包括两项或多项销售行为,但是这二项或多项销售行为没有直接的关联和从属关系,业务的发生互相独立。而混合销售是一项销售行为,虽然涉及货物、服务等,但二者之间有直接关联或互为从属关系;

  2. 混合销售行为强调在同一项销售行为(同一业务)中存在两者的混合且价款难以分清,兼营行为强调是在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着两类不同性质的应税项目,即不是在同一销售行为(同一业务)中发生或不同时发生在同一个购买者(客户)身上;

  3. 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判定标准,主要是看其销售货物行为与提供劳务的行为是否同时发生在同一业务中,如果是则为混合销售行为,如果不是则为兼营行为;

  4. 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性质有别,在我国的纳税原则上也不相同。混合销售是以纳税人的经营主业为标准划分,就全部销售收入(营业额)只征一种税,或征增值税,或征营业税。而兼营行为强调纳税人能够分别核算、准确核算,则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否则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和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注意事项:生活中,纳税人应当从自身应税行为的本质区别出发,区别兼营与混合销售,并根据法律法规进行核算,做到正确的税务处理。

拓展资料:

兼营:公司从事两种不同的业务,彼此之间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这就是兼营。

兼营缴税: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混合销售:按照财税(2016)36号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必须是一项销售行为,这项行为是“货物+服务”的模式。"货物"是指有形动产,“服务”是指交通运输服务、建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等,也就是属于原先营业税的那些税目。

判断混合销售行为需要把握住的原则是,货物和服务是有内在关联性的,因为你买电器了,我才提供送货的服务,这就是一项销售行为。如果商场就有一个送货门市部,无论是否在本商场买货,只要出运费,都提供送货服务,这种情况就是兼营行为了。

参考资料:混合销售百度百科 兼营百度百科



混合销售与兼营,区别是:
1、混合销售强调的是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存在两类经营项目的混合,销售货款及劳务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A选项属于这种情形。
2、兼营强调的是在同一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着两类经营项目,但是这两类经营项目不是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发生,即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不是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
举两个例子区别一下,
例如:某商店向甲销售了货物,并且把这个货物给甲送回家,收取了费用,这就是混合销售。
例如:某商店向甲销售了货物,商店不给送货,但是商店自己有个运输车,这个运输车专门到其他市场上给其他的人进行送货,那么这就是兼营。

兼营,是指纳税人的经营中包括销售货物、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行为。

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涉及货物涉及服务。

从二者的概念中我们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直观的感受——“混合销售”重点强调的是“一项”销售行为;而“兼营”概念中的“包括”、“以及”、“和”等字眼,突出的则是一种并列关系。

具体区分如下表所示:

展开我们在上述表格中的部分举例:

1. 超市销售商品同时送货上门,本质上就是一项销售行为。通俗一点,你在A超市购买了商品,所以A超市才会为你提供送货上门服务;如果你没有购买商品或者是在其他BCD超市购买的商品,那就不会有A超市为你提供送货上门的后续服务,即“送货上门”从属于“销售商品”,A超市之所以“送货上门”,是为了更好的“销售商品”。

2. 商场销售商品并经营美食城,本质上就是两项销售行为。去商场购买商品不一定要去其经营的美食城用餐,同样,去商场经营的美食城用餐不一定就要购买其商品,这仅仅是商场的“多元化”经营,无从属关系。

因此,兼营和混合销售的本质区别在于,所涉及销售行为是“一项”“同时”发生,具有从属关系,还是“多项”“并列”进行。



1、纳税行为不同: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而兼营行为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
2、税务处理原则不同: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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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混合销售和兼营销售
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而兼营行为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2、税务处理原则不同。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缴税额;3、混合销售指的是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销售货物又涉及销售服...

怎么区分混合销售和兼营
区分混合销售和兼营为如下:1、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缴税额;2、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而兼营行为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混合销售主要特征是:1、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

混合销售和兼营的区别及税务处理
法律分析: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兼营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缴税额。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核...

兼营与混合销售的区别,各自应如何计税?
1、兼营 兼营是指经营的业务中,有两项或多项销售行为,但这涉及的多项行为之间相互独立,没有直接的因果关联,业务的发生互相独立。兼营行为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2、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不同于兼营中涉及的多项行为之间相互独立,混合销售提供货物和服务具备...

混合销售和兼营的区别
混合销售和兼营区别: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而兼营行为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缴税额。兼营是指纳税人经营的业务中包括两项或多项销售行为,但是这...

如何清楚的区别兼营和混合销售?
兼营和混合销售的本质区别是:一、纳税行为不同 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而兼营行为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二、税务处理原则不同 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缴税额。一、营改...

混合销售和兼营的区别
混合销售与兼营的区别如下: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而兼营行为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缴税额。兼营和混合销售的区别如下:1.混合销售是指一种销售...

混合销售和兼营的区别及税务处理
具体内容如下:1、纳税行为不同,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而兼营行为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2、税务处理原则不同,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缴税额。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区别
混合销售就是为纳税人又提供增值税业务,有提供营业税劳务劳务,最后要按照主营业务统一交税。兼营,就是即提供营业税劳务,又提供增值税的业务,税法规定要各算各的,分别交营业税和增值税。

什么是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
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 兼营行为是指纳税人在销售主营业务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同时,还经营其他商品或提供其他服务。这种行为的特点是纳税人主要业务与兼营业务是分开核算的,各自独立地进行管理和核算。例如,一家主营销售电子产品的大型商场,可能会同时兼营餐饮或娱乐服务,这两种业务虽然同时进行,但核算上分开...

乌恰县14742319867: 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有什么区别? -
寸辉辅能: 混合销售就是为纳税人又提供增值税业务,有提供营业税劳务劳务,最后要按照主营业务统一交税.兼营,就是即提供营业税劳务,又提供增值税的业务,税法规定要各算各的,分别交营业税和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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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辉辅能: 混合销售:在同一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 兼营: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增值税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 比如说建材店卖给你建材,还为你提供装饰服务,就是混合销售. 建材店卖给你建材,却为别人提供装饰服务,就是兼营行为.

乌恰县14742319867: 混合销售和兼营销售怎么区别?
寸辉辅能: 1.混合销售:对于纳税人从事业务,如果一项业务取得的收入从属与另一项业务,则属于混合销售行为.例如:饭店内设商店,饭店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是要缴纳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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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辉辅能: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如:销售塑钢门窗并负责安装).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兼营电器修理或餐饮服务等),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乌恰县14742319867: 现行增值税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区别 -
寸辉辅能: 简单的说,混合销售指的是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销售货物又涉及销售服务.而兼营指的纳税人既从事销售货物,又从事销售服务.比如,某企业向客户销售了一台空调并提供安装服务,这种情况就属于混合销售,按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按照销售空调征收增值税.如果该企业为客户销售并安装空调的同时,又为客户以前的空调进行迁移安装,这种迁移安装收取的费用就属于兼营,按照安装服务征收增值税.

乌恰县14742319867: 混合销售与兼营的区别? -
寸辉辅能: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混合销售行为属于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应是货物销售额与劳务提供额的的合计,该提供劳务的销售额应视同含税销售额处理,且该混合销售行为涉及的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凡符合规...

乌恰县14742319867: 兼营销售行为与混合销售行为的区别 -
寸辉辅能: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乌恰县14742319867: 怎么区别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
寸辉辅能: 这两者的共同点是都包括销售货物与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两种 行为.不同点是混合销售行为强调在同一项销售行为(同一业务)中存在两 者的混合且价款难以分清,兼营行为强调是在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着两 类不同性质的应税项目,即不是在同一销售行为(同一业务)中发生或不同时发生在同一个购买者(客户)身上.因此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判定标准, 主要是看其销售货物行为与提供劳务的行为是否同时发生在同一业务中,如 果是,则为混合销售行为;如果不是,则为兼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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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辉辅能: 区别是:混合销售强调的是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存在两类经营项目的混合,销售货款及劳务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兼营强调的是在同一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着两类经营项目,但是这两类经营项目不是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发生,即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不是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例如:某商店向甲销售了货物,并且把这个货物给甲送回家,收取了费用,这就是混合销售.例如:某商店向甲销售了货物,商店不给送货,但是商店自己有个运输车,这个运输车专门到其他市场上给其他的人进行送货,那么这就是兼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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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辉辅能: 混合销售与兼营的区别 实践中,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容易混淆,两者的共同点是都包括销售货物与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两种行为.不同点是混合销售行为强调在同一项销售行为(同一业务)中存在两者的混合且价款难以分清,兼营行为强调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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