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口本上姓名和曾用名互换法律依据

作者&投稿:卷斧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请问,户口本上的现用名和曾用名还可以更改吗~

名家召承兰名钧认为:曾用名对个人来说,指本人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名字。中国公民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薄上登载的“曾用名”项目和户口迁移证上登载的“别名”项目均应填写为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根据《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7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18条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姓名就是登记为常用的姓名,如身份证上的姓名。曾用名就是曾经使用的姓名,多见于因为其他原因改姓名,但是因为成年人常用的名字无法修改,而又需要使用其他名字的情况。

曾用名泛指曾经使用过的人名、地名和科技名词。对个人来说,曾用名指本人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名字。

中国公民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薄上登载的“曾用名”项目和户口迁移证上登载的“别名”项目均应填写为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零二条 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第一百零三条 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一百零四条 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五条 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如果户口本上已经有一个曾用名。那现在怎么证明以前的名字和户口本上...
如果户口本上已有曾用名,说明该名字是曾经登记过,且有档案可查的,可去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姓名业务的户籍证明。办理材料:1、身份证;2、户口本。

户口本关系栏同时曾孙女或曾外孙女对吗
不对。户口本关系栏同时曾孙女或曾外孙女不对,据相关资料查询,户口关系指的是户口本上第一页户主和其他成员的关系,曾孙女是指与爷奶的关系,曾外孙女是指与外公外婆的关系,而户口关系栏同时只有一种关系。

户口本上的曾用名错了有影响吗?
有影响,曾用名同样具有法律效应。曾用名是用来证明以前那个名字跟现在这个名字是同一个人,曾用名,泛指曾经使用过的人名、地名和科技名词。注:户口本上有一栏为曾用名中的曾为通假字,通增,指后来增加的名字。在推行简化字的时候没有对其更改,就像人民币上的元现在还是使用的圆,且曾用名依旧具有法律...

户口本上的曾用名可不可以继续使用
一、关于“户口本上的曾用名可不可以继续使用”的情况分析:1、对个人来说,曾用名指本人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名字。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改名了,之前的名字就是曾用名。2、中国公民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薄上登载的“曾用名”项目和户口迁移证上登载的“别名”项目均应填写为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

户口本上能填写两个曾用名吗
户口本中只能出现一个曾用名,根据公安机关申请增加曾用名管理规定,凡公民申请增加曾用名的,必须是由公民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理由需要充分。曾用名也就是指填写本人过去正式使用过的姓名。户口本其他填写规定:1、婚姻状况。根据本人的情况,已结婚的填“有配偶”,结婚后配偶死亡的填“丧偶”,结婚后离婚...

曾用名什么情况下需要填
一、曾用名什么情况下需要填1、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填。因为曾用名只是证明你曾经使用过这样一个名字罢了,而你户口本的姓名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样,且身份证号码亦相同,曾用名在一般情况下没有什么法律效率,除非你曾使用过曾用名(比如和别人签合同等)引起纠纷时,那你仍然要付起相应的法律责任。2、法律...

新生儿上户口与户主是曾孙子关系能在户口簿上写明吗?
户口本是会写关系的,比如父母子女,曾(外)孙等等

可以把户口本上的曾用名去掉吗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户口簿上面曾用名是记载公民名字更改的证据,一般情况下是无法申请去掉的,公民相关...

户口本上有现用名和曾用命请问办理身份证可以办理曾用名吗
不能用户口本上的那个曾用名办理身份证,需要先办理更正姓名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

户口本上的曾用名可不可以继续使用?
一、关于“户口本上的曾用名可不可以继续使用”的情况分析:1、对个人来说,曾用名指本人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名字。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改名了,之前的名字就是曾用名。2、中国公民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薄上登载的“曾用名”项目和户口迁移证上登载的“别名”项目均应填写为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

常宁市15595529137: 我今年13岁,想改名字,但是户口本上已经有一个曾用名了,可以把曾用名和姓名调换吗? -
暴宰双黄: 是不可能会采纳的.现在来说说我的状况吧.户口本上.有一个曾用名,比如:陈可以改的,改名字要有理由,而且涉及很多问题,所以您要有充足的理由来申请

常宁市15595529137: 户口本上的曾用名能和现在的名字互换吗?我已经满18岁了,去当地派出所好多次都不给办理,,我应该怎么办 -
暴宰双黄: 曾用名表示你以前曾经使用过这个名字,但是已经更改成现在的名字的,法律上只认可你现在的名字,是不能互换的.

常宁市15595529137: 户籍上的姓名和曾用名能不能调换 -
暴宰双黄: 不能吧.姓名是你现在的名字,曾用名是你以前的名字,现在是一以姓名为主的

常宁市15595529137: 18周岁以上可以把户口上的曾用名与现在名字对换吗?
暴宰双黄: 你好, 曾用名属于以前用过,现在废弃.你的情况属于改名.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 但是,更改姓名,不是儿戏,应当有充足的理由. 方法:带着你的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理由充分,派出所予以办理. 记住,一定要有充分的理由.(比如,重名,谐音影响自己生活和学习等等,重名是比较过硬的理由.)

常宁市15595529137: 户口上的姓名曾用名反了可以改吗? -
暴宰双黄: 户口上的姓名和曾用名反了,可以改,可以带齐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常宁市15595529137: 户口本上的名字和曾用名能互换吗 -
暴宰双黄: 不能.严禁互换.只能用现在的名字.或者可以改回曾用名,但要申请,比较麻烦.

常宁市15595529137: 户口本上有一个曾用名和一个现在用的名字,可以改吗? -
暴宰双黄: 按照法律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可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所以按照规定需要申请更改名字,可以带上本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未满18周岁申请需要监护人陪同办理.但由于户口名字更改影响到公民户籍,学籍等资料,一般情况下是比较难的.

常宁市15595529137: 我想把户口本的曾用名改为现在用名怎么办 -
暴宰双黄: 一、居民改名字的办理程序: 1、由公民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2、派出所受理后,经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局审批. 3、县(市、区)局审批后,由派出所办理. 二、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居民户口簿、居...

常宁市15595529137: 户口簿上有曾用名,但由于现名和别人重名.我可以申请将曾用名改成现名吗? -
暴宰双黄: 一般这样得要求是正常的.至于你改名要有合理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规定: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注释][注释]引用本条的文件共1件,其中:国家法规 0 件,部委文件 0 件,司法解释 0 件,地方法规 0 件,法院案例1件. (一)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你要改名,没有上述证件,就要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譬如由于单位有重名,引起工作不便,就要单位得证明.

常宁市15595529137: 更改身份证的姓名,是户口簿上的曾用名 -
暴宰双黄: 按实际情况,公民可以更改姓名,即抄使是改回户口簿上的曾用名也是可以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知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道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