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科举制发展变化,创立了什么? 希望能在2014-05-20 14-05之前解答

作者&投稿:符弦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北宋科举制发展变化,创立了什么? 希望能在2014-03-05 15-03之前解答~

一、公开考试原则

(一)殿试及三级考试制度的确立

殿试虽在唐时就已出现,但在当时并非定制。973年,落第进士徐士廉等击登闻鼓,指控权知贡举李昉徇私用情,取舍非当,宋太祖于讲武殿复试新及第进士及诸科新举人,以李昉乡人近士武济川等材质最陋,应对失次,黜去之。李昉原录取的人中,有10人落选,徐士廉经复试中举,证明指控属实,即降李昉为太常少卿。“自兹殿试遂为常式”(1) 。另外从1065年起,科举考试定为每三年举行一次。这一制度的确立与殿试制一样,为历代所因袭。而科举制在形式制度上的固定与规范化,就使它能够成为一种全国性的公开考试。

(二)考试内容的标准化

唐之科举,主要以诗赋取士,而对诗赋的评判主观随意性太强,从而使试题评判缺乏客观标准。在北宋,这一情况得到了改善。以进士科为例,熙宁(1068-1077)年间,王安石参知政事,实行变法,对科举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罢诗赋,帖经,墨义。而让每个考生在《易》、《诗》、《书》、《周礼》、《礼记》中选治一经,兼治《论语》、《孟子》。神宗死,司马光执政后,虽废除了王安石变法的许多内容,但在科举制上,仍继承了王的“用经义取士代替诗赋取士”的方针,虽将进士科分为经义、诗赋两科,但两科进士名次都要以策论成绩(即经义成绩)评定。(2) 而哲宗亲政后,更是使“进士罢诗赋,专习经义” (3) 了。北宋科举考试内容的标准化,使其透明度大为增强,也减少了幕后黑箱操作的可能性,体现了公开原则。

(三)对“释褐试”的废除

北宋与唐代对科举合格者的除授不同,唐代士人科举即第后,只取得做官的资格,想要入仕,还要经过一场黑箱性质十分浓的吏部的身、言、书、判的复试,称为“释褐试”,在唐代,有许多原本在科举考试中表现优异的人才,在“释褐试”中不明不白的被淘汰掉。而宋代废除了唐的“释褐试”,唱名日即释褐,从而提高了考试的透明度与公开性。

二、公平竞争原则

(一)对参考人员资格的放宽,同时政府采取措施让更多的人能够参与科举考试

北宋政府规定,凡应试者,无论家庭贫富、郡望高低、年龄大小、甚至与“工商、杂类”出身之人,皆可投牒自进,允其应举。同时,对边远地区家境贫寒者,予以食宿等照顾。开宝二年十月,宋太祖曾下诏曰:“国家岁开贡部,敷求俊义,四方之士,无远弗届,而经途遐阻,资用或缺,朕甚愍焉!自今西川、山南、荆湖等道举人,往来给劵。” (4) 这样,就使得以前因家境贫寒无法参加科举的人,现在由于政府的资助也得以参加。


(二)别头试的实施

别头试即针对考官的子弟特设考场考试的制度。此制虽兴于唐,但却并未形成定制。而北宋的别头试既贯彻如一,又扩大了范围。北宋别头试始于985年,这年正月省试前夕,下诏“令考官亲戚别试” (5) 这是礼部别试之始。998年,因国子监,开封府举人有人与发解官亲戚者,按旧制只须两司更互考试,容易涉嫌循私,便于当年秋季另选官别试,这是国子监与开封府实行别试的开端。1008年,张士逊为省试贡院监门官,有亲戚在进士中,请求避嫌,得到真宗允许,并诏令:自今举人与试官有亲嫌者,皆移试别头,从此省试正式实施别试。1034年,仁宗诏令诸州府解试中的应试者:“有亲戚仕本州,或为发解官及仕亲远宦,距以本州二千里,今转运使类试,以十率之取三人,于是诸路始有别头试”。(6) 同年,朝廷又正式诏令开封府与国子监,参据礼部条例,实行别试。别头试的实行,有效抑止了官宦子弟凭借其身份从考试中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科举考试的公平性。


(三)废除公荐制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知名人士的推荐。考试与推荐相结合,虽对选拔人才有一定积极作用,但也为那些达官贵人营私舞弊开了方便之门,同时,对那些有才但却出身低微,无法与当朝名士结交并让他们认识自己才华的人来说,公荐制也是不公平的。有鉴于此,北宋科举废除了公荐制。962年,宋太祖下诏:“国家悬科取士,为官择人;既擢第于公朝,宁谢恩于私室!将惩薄俗,宜举明文。今后及第举人不得辄拜知举官……如违,御史台弹奏。……兼不得呼春官为恩门、师门,亦不得自称门生。”(7 ) 968年九月,宋太祖又诏曰:“礼部汞举人,自今朝臣不得更发公荐,违者重置其罪。” (8 )973年和1004年,又两次下诏,重申这项禁令。这些诏书虽不能起到令行即止的效果,但毕竟从法律上否认了公荐制的合法性,为考生创造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三、公正录取原则

(一)糊名誊录制的实行

糊名制又称弥封制,即在各级考试结束后,由专人将考生试卷上的姓名,籍贯及初考官判定的等第等部分用纸糊起来,再交给考官评判。直到最后统计成绩时,才能拆封公布姓名,否则即为作弊。糊名制最早于992年始于殿试:“(淳化三年)三月戊戌,上御崇政殿试合格进士。先是,胡但……皆以所试先成,擢上第,由是士争习浮华,尚敏速……。将作监丞蒲田陈靖上疏,请糊名考校,以革其弊,上嘉纳之。” (9) 省糊名制始于1008年,1007年十二月,礼部侍郎周起,“患贡举不公”奏请将糊名法用于省试,被真宗采纳。1008年,真宗对宰相王旦扥人说:“今岁举人,颇以糊名考校为惧,然有艺者皆喜于尽公。” (10) 州糊名制始于己于1033年,史载:“(明道二年七月乙亥)诏:诸州自今考试举人,并封弥卷首,乃委转运司所部选词学并公勤者为考试、监门、封弥官。” (11) 当糊名制在各级考试中实行后,科场上又发生了考生在考卷上书写标记、暗语的问题。考官以此辨认与自己有联系者的试卷,以提高其成绩。于是,誊录之制随即出现。誊录制与糊名制一样,也是自上而下先后推行的。殿试誊录始于己于1005年 (12 ),1015年始专置誊录院。(13) 为防止誊录人有意或无意错誊文字,造成举子辛与不辛,后又设“对读官”,负责誊问文校对工作。誊录官必须依试卷原文誊录,不准遂意窜改文意或增减字句,校勘官必须对誊写卷认真校勘,无误时方标号弥封“送复考官再定等”( 14) 举人的亲笔试卷称为真卷,送交封弥官保存;誊录卷称为草卷,交考官评阅,“认识字画之弊始绝”。 (15) 实行糊名誊录制度,“一切以程文为去留”(16) 。使科举考试作到了形式上的公正与可观,主考官很难徇私舞弊,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科举取士的公正录取。


(二)锁院制的实行

锁院制即当考官确定后,立即将他们锁于贡院中,以断绝他们与外界的联系,避免泄露试题与举子请托现象的发生。锁院制始于992年。史载,992年正月六日,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知贡举。“既受诏,径赴贡院,以避请求。” (17) 此举得到太宗皇帝的赞赏,“后遂为定制” (18) 宋真宗时两次下诏,重申这项制度。为了加强对主考官的监督,又进一步规定,负责各类发解试的考官,也得与知贡举一例锁宿。例如1014年的一道诏令曰“自今差发、知举等,受敕讫,既令阁门祗候一人引送锁宿,无得与僚友交言,委者阁门弹奏。如所乘车马未至,即以厩马给之。” (19) 整个考试期间,考官都得锁宿,和外届完全隔绝,和家人也一律不得见面。锁院制的实行,保证了考官在考试和录取过程中不受外界干扰,使考试和录取得以公正的进行。


四、总结

在隋唐基础上进一步变革发展的北宋科举制,从今日之“公开考试、公平竞争、公正录取”三公原则来看,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北宋科举制中的一些作法和原则,在今天依然被采用着,如糊名制,如我们今天一直在推行的试题标准化改革等。北宋所实行的科举制,在当时不失为一种科学的选拔制度,而“三公原则”在北宋科举制中的贯彻,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这项制度的有效实施。

一、公开考试原则

(一)殿试及三级考试制度的确立

殿试虽在唐时就已出现,但在当时并非定制。973年,落第进士徐士廉等击登闻鼓,指控权知贡举李昉徇私用情,取舍非当,宋太祖于讲武殿复试新及第进士及诸科新举人,以李昉乡人近士武济川等材质最陋,应对失次,黜去之。李昉原录取的人中,有10人落选,徐士廉经复试中举,证明指控属实,即降李昉为太常少卿。“自兹殿试遂为常式”(1) 。另外从1065年起,科举考试定为每三年举行一次。这一制度的确立与殿试制一样,为历代所因袭。而科举制在形式制度上的固定与规范化,就使它能够成为一种全国性的公开考试。

(二)考试内容的标准化

唐之科举,主要以诗赋取士,而对诗赋的评判主观随意性太强,从而使试题评判缺乏客观标准。在北宋,这一情况得到了改善。以进士科为例,熙宁(1068-1077)年间,王安石参知政事,实行变法,对科举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罢诗赋,帖经,墨义。而让每个考生在《易》、《诗》、《书》、《周礼》、《礼记》中选治一经,兼治《论语》、《孟子》。神宗死,司马光执政后,虽废除了王安石变法的许多内容,但在科举制上,仍继承了王的“用经义取士代替诗赋取士”的方针,虽将进士科分为经义、诗赋两科,但两科进士名次都要以策论成绩(即经义成绩)评定。(2) 而哲宗亲政后,更是使“进士罢诗赋,专习经义” (3) 了。北宋科举考试内容的标准化,使其透明度大为增强,也减少了幕后黑箱操作的可能性,体现了公开原则。

(三)对“释褐试”的废除

北宋与唐代对科举合格者的除授不同,唐代士人科举即第后,只取得做官的资格,想要入仕,还要经过一场黑箱性质十分浓的吏部的身、言、书、判的复试,称为“释褐试”,在唐代,有许多原本在科举考试中表现优异的人才,在“释褐试”中不明不白的被淘汰掉。而宋代废除了唐的“释褐试”,唱名日即释褐,从而提高了考试的透明度与公开性。

二、公平竞争原则

(一)对参考人员资格的放宽,同时政府采取措施让更多的人能够参与科举考试

北宋政府规定,凡应试者,无论家庭贫富、郡望高低、年龄大小、甚至与“工商、杂类”出身之人,皆可投牒自进,允其应举。同时,对边远地区家境贫寒者,予以食宿等照顾。开宝二年十月,宋太祖曾下诏曰:“国家岁开贡部,敷求俊义,四方之士,无远弗届,而经途遐阻,资用或缺,朕甚愍焉!自今西川、山南、荆湖等道举人,往来给劵。” (4) 这样,就使得以前因家境贫寒无法参加科举的人,现在由于政府的资助也得以参加。


(二)别头试的实施

别头试即针对考官的子弟特设考场考试的制度。此制虽兴于唐,但却并未形成定制。而北宋的别头试既贯彻如一,又扩大了范围。北宋别头试始于985年,这年正月省试前夕,下诏“令考官亲戚别试” (5) 这是礼部别试之始。998年,因国子监,开封府举人有人与发解官亲戚者,按旧制只须两司更互考试,容易涉嫌循私,便于当年秋季另选官别试,这是国子监与开封府实行别试的开端。1008年,张士逊为省试贡院监门官,有亲戚在进士中,请求避嫌,得到真宗允许,并诏令:自今举人与试官有亲嫌者,皆移试别头,从此省试正式实施别试。1034年,仁宗诏令诸州府解试中的应试者:“有亲戚仕本州,或为发解官及仕亲远宦,距以本州二千里,今转运使类试,以十率之取三人,于是诸路始有别头试”。(6) 同年,朝廷又正式诏令开封府与国子监,参据礼部条例,实行别试。别头试的实行,有效抑止了官宦子弟凭借其身份从考试中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科举考试的公平性。


(三)废除公荐制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知名人士的推荐。考试与推荐相结合,虽对选拔人才有一定积极作用,但也为那些达官贵人营私舞弊开了方便之门,同时,对那些有才但却出身低微,无法与当朝名士结交并让他们认识自己才华的人来说,公荐制也是不公平的。有鉴于此,北宋科举废除了公荐制。962年,宋太祖下诏:“国家悬科取士,为官择人;既擢第于公朝,宁谢恩于私室!将惩薄俗,宜举明文。今后及第举人不得辄拜知举官……如违,御史台弹奏。……兼不得呼春官为恩门、师门,亦不得自称门生。”(7 ) 968年九月,宋太祖又诏曰:“礼部汞举人,自今朝臣不得更发公荐,违者重置其罪。” (8 )973年和1004年,又两次下诏,重申这项禁令。这些诏书虽不能起到令行即止的效果,但毕竟从法律上否认了公荐制的合法性,为考生创造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三、公正录取原则

(一)糊名誊录制的实行

糊名制又称弥封制,即在各级考试结束后,由专人将考生试卷上的姓名,籍贯及初考官判定的等第等部分用纸糊起来,再交给考官评判。直到最后统计成绩时,才能拆封公布姓名,否则即为作弊。糊名制最早于992年始于殿试:“(淳化三年)三月戊戌,上御崇政殿试合格进士。先是,胡但……皆以所试先成,擢上第,由是士争习浮华,尚敏速……。将作监丞蒲田陈靖上疏,请糊名考校,以革其弊,上嘉纳之。” (9) 省糊名制始于1008年,1007年十二月,礼部侍郎周起,“患贡举不公”奏请将糊名法用于省试,被真宗采纳。1008年,真宗对宰相王旦扥人说:“今岁举人,颇以糊名考校为惧,然有艺者皆喜于尽公。” (10) 州糊名制始于己于1033年,史载:“(明道二年七月乙亥)诏:诸州自今考试举人,并封弥卷首,乃委转运司所部选词学并公勤者为考试、监门、封弥官。” (11) 当糊名制在各级考试中实行后,科场上又发生了考生在考卷上书写标记、暗语的问题。考官以此辨认与自己有联系者的试卷,以提高其成绩。于是,誊录之制随即出现。誊录制与糊名制一样,也是自上而下先后推行的。殿试誊录始于己于1005年 (12 ),1015年始专置誊录院。(13) 为防止誊录人有意或无意错誊文字,造成举子辛与不辛,后又设“对读官”,负责誊问文校对工作。誊录官必须依试卷原文誊录,不准遂意窜改文意或增减字句,校勘官必须对誊写卷认真校勘,无误时方标号弥封“送复考官再定等”( 14) 举人的亲笔试卷称为真卷,送交封弥官保存;誊录卷称为草卷,交考官评阅,“认识字画之弊始绝”。 (15) 实行糊名誊录制度,“一切以程文为去留”(16) 。使科举考试作到了形式上的公正与可观,主考官很难徇私舞弊,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科举取士的公正录取。


(二)锁院制的实行

锁院制即当考官确定后,立即将他们锁于贡院中,以断绝他们与外界的联系,避免泄露试题与举子请托现象的发生。锁院制始于992年。史载,992年正月六日,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知贡举。“既受诏,径赴贡院,以避请求。” (17) 此举得到太宗皇帝的赞赏,“后遂为定制” (18) 宋真宗时两次下诏,重申这项制度。为了加强对主考官的监督,又进一步规定,负责各类发解试的考官,也得与知贡举一例锁宿。例如1014年的一道诏令曰“自今差发、知举等,受敕讫,既令阁门祗候一人引送锁宿,无得与僚友交言,委者阁门弹奏。如所乘车马未至,即以厩马给之。” (19) 整个考试期间,考官都得锁宿,和外届完全隔绝,和家人也一律不得见面。锁院制的实行,保证了考官在考试和录取过程中不受外界干扰,使考试和录取得以公正的进行。


四、总结

在隋唐基础上进一步变革发展的北宋科举制,从今日之“公开考试、公平竞争、公正录取”三公原则来看,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北宋科举制中的一些作法和原则,在今天依然被采用着,如糊名制,如我们今天一直在推行的试题标准化改革等。北宋所实行的科举制,在当时不失为一种科学的选拔制度,而“三公原则”在北宋科举制中的贯彻,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这项制度的有效实施。

一、公开考试原则
(一)殿试及三级考试制度的确立
殿试虽在唐时就已出现,但在当时并非定制。973年,落第进士徐士廉等击登闻鼓,指控权知贡举李昉徇私用情,取舍非当,宋太祖于讲武殿复试新及第进士及诸科新举人,以李昉乡人近士武济川等材质最陋,应对失次,黜去之。李昉原录取的人中,有10人落选,徐士廉经复试中举,证明指控属实,即降李昉为太常少卿。“自兹殿试遂为常式”。另外从1065年起,科举考试定为每三年举行一次。这一制度的确立与殿试制一样,为历代所因袭。而科举制在形式制度上的固定与规范化,就使它能够成为一种全国性的公开考试。
(二)考试内容的标准化
唐之科举,主要以诗赋取士,而对诗赋的评判主观随意性太强,从而使试题评判缺乏客观标准。在北宋,这一情况得到了改善。以进士科为例,熙宁(1068-1077)年间,王安石参知政事,实行变法,对科举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罢诗赋,帖经,墨义。而让每个考生在《易》、《诗》、《书》、《周礼》、《礼记》中选治一经,兼治《论语》、《孟子》。神宗死,司马光执政后,虽废除了王安石变法的许多内容,但在科举制上,仍继承了王的“用经义取士代替诗赋取士”的方针,虽将进士科分为经义、诗赋两科,但两科进士名次都要以策论成绩(即经义成绩)评定。而哲宗亲政后,更是使“进士罢诗赋,专习经义”了。北宋科举考试内容的标准化,使其透明度大为增强,也减少了幕后黑箱操作的可能性,体现了公开原则。
(三)对“释褐试”的废除
北宋与唐代对科举合格者的除授不同,唐代士人科举即第后,只取得做官的资格,想要入仕,还要经过一场黑箱性质十分浓的吏部的身、言、书、判的复试,称为“释褐试”,在唐代,有许多原本在科举考试中表现优异的人才,在“释褐试”中不明不白的被淘汰掉。而宋代废除了唐的“释褐试”,唱名日即释褐,从而提高了考试的透明度与公开性。

二、公平竞争原则
(一)对参考人员资格的放宽,同时政府采取措施让更多的人能够参与科举考试
北宋政府规定,凡应试者,无论家庭贫富、郡望高低、年龄大小、甚至与“工商、杂类”出身之人,皆可投牒自进,允其应举。同时,对边远地区家境贫寒者,予以食宿等照顾。开宝二年十月,宋太祖曾下诏曰:“国家岁开贡部,敷求俊义,四方之士,无远弗届,而经途遐阻,资用或缺,朕甚愍焉!自今西川、山南、荆湖等道举人,往来给劵。”这样,就使得以前因家境贫寒无法参加科举的人,现在由于政府的资助也得以参加。
(二)别头试的实施
别头试即针对考官的子弟特设考场考试的制度。此制虽兴于唐,但却并未形成定制。而北宋的别头试既贯彻如一,又扩大了范围。北宋别头试始于985年,这年正月省试前夕,下诏“令考官亲戚别试”这是礼部别试之始。998年,因国子监,开封府举人有人与发解官亲戚者,按旧制只须两司更互考试,容易涉嫌循私,便于当年秋季另选官别试,这是国子监与开封府实行别试的开端。1008年,张士逊为省试贡院监门官,有亲戚在进士中,请求避嫌,得到真宗允许,并诏令:自今举人与试官有亲嫌者,皆移试别头,从此省试正式实施别试。1034年,仁宗诏令诸州府解试中的应试者:“有亲戚仕本州,或为发解官及仕亲远宦,距以本州二千里,今转运使类试,以十率之取三人,于是诸路始有别头试”。同年,朝廷又正式诏令开封府与国子监,参据礼部条例,实行别试。别头试的实行,有效抑止了官宦子弟凭借其身份从考试中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科举考试的公平性。
(三)废除公荐制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知名人士的推荐。考试与推荐相结合,虽对选拔人才有一定积极作用,但也为那些达官贵人营私舞弊开了方便之门,同时,对那些有才但却出身低微,无法与当朝名士结交并让他们认识自己才华的人来说,公荐制也是不公平的。有鉴于此,北宋科举废除了公荐制。962年,宋太祖下诏:“国家悬科取士,为官择人;既擢第于公朝,宁谢恩于私室!将惩薄俗,宜举明文。今后及第举人不得辄拜知举官……如违,御史台弹奏。……兼不得呼春官为恩门、师门,亦不得自称门生。”968年九月,宋太祖又诏曰:“礼部汞举人,自今朝臣不得更发公荐,违者重置其罪。”973年和1004年,又两次下诏,重申这项禁令。这些诏书虽不能起到令行即止的效果,但毕竟从法律上否认了公荐制的合法性,为考生创造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三、公正录取原则
(一)糊名誊录制的实行
糊名制又称弥封制,即在各级考试结束后,由专人将考生试卷上的姓名,籍贯及初考官判定的等第等部分用纸糊起来,再交给考官评判。直到最后统计成绩时,才能拆封公布姓名,否则即为作弊。糊名制最早于992年始于殿试:“(淳化三年)三月戊戌,上御崇政殿试合格进士。先是,胡但……皆以所试先成,擢上第,由是士争习浮华,尚敏速……。将作监丞蒲田陈靖上疏,请糊名考校,以革其弊,上嘉纳之。”省糊名制始于1008年,1007年十二月,礼部侍郎周起,“患贡举不公”奏请将糊名法用于省试,被真宗采纳。1008年,真宗对宰相王旦扥人说:“今岁举人,颇以糊名考校为惧,然有艺者皆喜于尽公。”州糊名制始于己于1033年,史载:“(明道二年七月乙亥)诏:诸州自今考试举人,并封弥卷首,乃委转运司所部选词学并公勤者为考试、监门、封弥官。” 当糊名制在各级考试中实行后,科场上又发生了考生在考卷上书写标记、暗语的问题。考官以此辨认与自己有联系者的试卷,以提高其成绩。于是,誊录之制随即出现。誊录制与糊名制一样,也是自上而下先后推行的。殿试誊录始于己于1005年,1015年始专置誊录院。为防止誊录人有意或无意错誊文字,造成举子辛与不辛,后又设“对读官”,负责誊问文校对工作。誊录官必须依试卷原文誊录,不准遂意窜改文意或增减字句,校勘官必须对誊写卷认真校勘,无误时方标号弥封“送复考官再定等”举人的亲笔试卷称为真卷,送交封弥官保存;誊录卷称为草卷,交考官评阅,“认识字画之弊始绝”。实行糊名誊录制度,“一切以程文为去留”。使科举考试作到了形式上的公正与可观,主考官很难徇私舞弊,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科举取士的公正录取。
(二)锁院制的实行
锁院制即当考官确定后,立即将他们锁于贡院中,以断绝他们与外界的联系,避免泄露试题与举子请托现象的发生。锁院制始于992年。史载,992年正月六日,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知贡举。“既受诏,径赴贡院,以避请求。”此举得到太宗皇帝的赞赏,“后遂为定制” 宋真宗时两次下诏,重申这项制度。为了加强对主考官的监督,又进一步规定,负责各类发解试的考官,也得与知贡举一例锁宿。例如1014年的一道诏令曰“自今差发、知举等,受敕讫,既令阁门祗候一人引送锁宿,无得与僚友交言,委者阁门弹奏。如所乘车马未至,即以厩马给之。”整个考试期间,考官都得锁宿,和外届完全隔绝,和家人也一律不得见面。锁院制的实行,保证了考官在考试和录取过程中不受外界干扰,使考试和录取得以公正的进行。

四、总结
在隋唐基础上进一步变革发展的北宋科举制,从今日之“公开考试、公平竞争、公正录取”三公原则来看,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北宋科举制中的一些作法和原则,在今天依然被采用着,如糊名制,如我们今天一直在推行的试题标准化改革等。北宋所实行的科举制,在当时不失为一种科学的选拔制度,而“三公原则”在北宋科举制中的贯彻,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这项制度的有效实施。


宋代科举制度有哪些新变化
唐朝的主考官是吏部考功郎中、员外郎或礼部侍郎。宋朝的主考官则是临时差遣,年年不同,届届各异;还设有“权知贡举”即副主考官若干人,互相监督。这样,就限制了主考官的权力,以保证科举考试比较公正地录取人才。6、考试内容的变化 北宋前期采用苏轼派的主张,大体上沿袭唐制。王安石变法,反对以...

宋代科举制出现了哪些变化
1. 增加录取人数 宋朝初期每年举行一次科举,后来改为三年一次。太宗时期,录取名额大幅增加。2. 扩大应试者范围 宋朝打破了士人出身限制,允许工商杂类和僧道参加科举,只要有特殊才能即可录取。3. 简化录取程序 与唐朝需通过吏部考试合格才能任官不同,宋朝一旦考试录取,即可授官。4. 殿试成为定制,考...

.北宋科举制发展变化,创立了什么?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知名人士的推荐。北宋科举废除了公荐制,为考生创造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三、公正录取原则 (一)糊名誊录制的实行 糊名制又称弥封制,即在各级考试结束后,由专人将考生试卷上的姓名、籍贯及初考官判定的等第等部分用纸糊起来,再交给考官评判。直到最后统计成绩时...

.北宋科举制发展变化,创立了什么? 希望能在2014-12-21 06-12之前解答...
创立和完善了科举制,扩大了官吏来源,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加强了中央集权,调整和健全了府兵制,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不易 形成将帅用兵的自重局面。特点:用分权的办法加强皇权。官员选拔规范化、制度化,考试成绩取代了门第出身。加强于宋元:北宋:集中军权。设三衙统领禁军,并与枢密院互相牵制;实行...

宋太宗时期的科举制都做出了哪些改革?有什么样的影响?
科举制度由来发展 科举制度渊源于汉朝的察举制,魏晋南北朝时期为其开端。随着以姓氏家族为纽带所形成的封建统治阶级上层社会的衰亡和普通中小级别地主的兴起,注重门第的九品官人法,也就是九品中正制已无法延续下去。隋朝时期为了改变这些弊端,创立了一种新的选拔制度-科举制。后建立于唐朝,宋朝进行完善,...

简述北宋时科举制的发展状况
有常科、制科和武举。宋代“重文轻武”,所以也很重视科举考试,但后期导致选官过冗过滥。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誊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方法。

科举制的演变过程和影响
2. 唐太宗在位时,扩充考试科目,尤其重视进士、明经两科。3. 武则天时期,科举制得到进一步发展,增加考试人数,创立了武举和殿试。4. 唐玄宗开元年间,高官主持考试成为常态,殿试也固定下来。5. 北宋时期,科举制有了显著进步:考试程序更为严格,分为三级,殿试成为定制;减少科目,突出进士科的重要性...

和唐朝相比,北宋科举有了哪些发展?
殿试成为定制,录取权有皇帝直接掌握;增加了策论考试;为防止考生作弊,考试创设“弥封”、“誊录”.

.北宋科举制发展变化,创立了什么? 希望能在2013-11-22 18-11之前解答...
在隋唐基础上进一步变革发展的北宋科举制,从今日之“公开考试、公平竞争、公正录取”三公原则来看,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北宋科举制中的一些作法和原则,在今天依然被采用着,如糊名制,如我们今天一直在推行的试题标准化改革等。北宋所实行的科举制,在当时不失为一种科学的选拔制度,而“三公原则”在北宋科举制中的贯彻,...

宋代科举制的变化对文化发展的影响
科举制度在宋朝得到极大的发展和完善,对宋朝的文化和社会发展有着极大的影响:科举制度重文官、轻武将,有效地巩固了皇权。北宋建国后,就逐渐采取许多措施,严格考试程序,增加录取名额,提高被录取人的待遇。从宋太祖后期起,举人经礼部试之后,必须再通过皇帝亲自主持的“殿 试”才算合格。这样,被录取...

乐清市17212145856: .北宋科举制发展变化,创立了什么? -
势制思尔:[答案] 一、公开考试原则 (一)殿试及三级考试制度的确立 殿试虽在唐时就已出现,但在当时并非定制.973年,落第进士徐士廉等击登闻鼓,指控权知贡举李昉徇私用情,取舍非当,宋太祖于讲武殿复试新及第进士及诸科新举人,以李昉乡...

乐清市17212145856: 科举制在历史上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进程,北宋创立了
势制思尔: 答案C 分析:本题考查对基本史实的掌握情况.进士科是在隋炀帝时设立;武举、殿试是武则天时设立;北宋严格科举考试制度,实行糊名法,防止考官舞弊.

乐清市17212145856: 科举制在宋朝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哪一方面?() -
势制思尔:[选项] A. 进士科的创立 B. 殿试制度 C. 大幅度增加了名额 D. 采取考试的方式

乐清市17212145856: 简述唐宋时期科举制度的发展演变 -
势制思尔:[答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时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

乐清市17212145856: 宋朝如何完善科举制度及影响? -
势制思尔:[答案] 宋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 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

乐清市17212145856: 宋代科举制相比隋唐时期,有了哪些改革和发展 -
势制思尔: 变化: 科举录取名额扩大; 确立了乡试、省试、殿试的系列考试制度; 完善了考试环节和规则,防止作弊;确立了录取名额按地区分配的制度.

乐清市17212145856: 隋唐宋三代科举制的发展 -
势制思尔: 科举制度的发展历程:1、科举制的创立:隋朝 (1)背景:魏晋以来选官注重门第,不利于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人做官,为改变此弊端,隋朝创立了一种新的选官制度. (2)创立: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隋炀帝时正式设进士科...

乐清市17212145856: 古代科举制度存在哪些不足和消极影响 -
势制思尔: 科举制,又称科举、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 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投牒自进',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一点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 科举制改善了之前的用人制度,彻底打破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但后期从内容到形式严重束缚了应考者,使许多人不讲求实际学问,束缚思想. 消极影响 后期的科举制度使儒学成为统治者奴化臣民的工具;官僚队伍壮大,但导致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的人才力量相对薄弱.

乐清市17212145856: 中国科举制度的演变 -
势制思尔: 隋文帝时开始试用分科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员 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 唐太宗时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 武则天时首创武举和殿试 唐玄宗时任用高官主持考试,以后成为定制 北宋时科举考试分为乡试、省试和殿试三级,殿试成为定制 明清时期,为严格控制士人思想实行八股取士 1905年,晚清政府废除科举制 -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