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死亡绝户?法律上的情形是怎么样子的?跪求专家解答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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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死亡绝户?法律上的情形是怎么样子的?跪求专家解答和帮助!!!~

如果女儿户口不在本村的话,就是。
侄子不能继续耕种的,不是合法继承人。
如果判决书已经下了的情况 下,你已经没有什么机会了。但你可以给村长小组长什么的送点礼,让你再多种几年,补偿你几年来抚养照顾老人的损失。这个是非常合理的,但继承没有法律依据。

如果女儿户口不在本村的话,就是。 侄子不能继续耕种的,不是合法继承人。 如果判决书已经下了的情况 下,你已经没有什么机会了。但你可以给村长小组长什么的送点礼,让你再多种几年,补偿你几年来抚养照顾老人的损失。这个是非常合理的,但继承什么叫死亡绝户?法律上的情形是怎么样子的?跪求

没有遗嘱的化,你是不能继承你伯公的财产的。集体收回其财产,死亡绝户成立,未侵犯名誉,责任田集体收回,责任田地上耕苗由集体补偿给你损失,伯公侄子不是法定继承人。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三十二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老人去世销户土地归谁?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权只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个家庭成员。因此,若是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该户内的其他人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此外,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体消亡绝户时,其承包的土地也是不允许...

请教法律人事:在农村有的老人死亡了,他又没有农村户口的子女,老人的...
别外,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体消亡绝户时,其承包的土地也是不允许继承的,而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因此,承包期内,承包方死亡绝户的,承包方自然消亡,发包方可以收回。 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 韩飞推荐 举报| 答案纠错 | 评论 1 1 ...

老人去世销户土地归谁
老人去世销户土地归谁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权只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个家庭成员。因此,若是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该户内的其他人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此外,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体消亡绝户时,其...

农村自留地,老人死亡,家无人,自留地谁?
自留地,就是属于这一些继承人的,家已经没有人了,老人家已经死亡,就是属于村委的。

重庆市对死亡绝户有收回土地政策吗
有。重庆市对死亡绝户有收回土地政策,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

请问合同还有效吗?
要讲清楚:死亡绝户与土地承包合同的关系。参考资料:更多请查看法邦网法律咨询 http:\/\/consult.fabao365.com

死亡绝户的宅基地?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如果绝户宅基地由集体收回。《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老人去世销户土地归谁
因此,即便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就不会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的其他人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此外,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体消亡绝户时,其承包的土地也是不允许继承的,而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1、老人...

...该村民除出嫁的女儿外全家全部死亡,属不属于绝户?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承包经营...

广西姐妹三遭到亲邻“吃绝户”,法律中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广西的三姐妹因为娘家人去世,家里的土地已经各种补偿被亲戚占有,于是上诉法院,法院给予了明确的支持,保护了她们的合法权益。在人们的意识中,大都会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孩出嫁之后,娘家的一切都和她们没有关系了,这种想法其实是错误的。广西姐妹三遭到亲邻“吃绝户”广西平南...

正蓝旗19680731542: 什么叫死亡绝户?法律上的情形是怎么样子的?跪求 -
之唯硫糖: 如果女儿户口不在本村的话,就是. 侄子不能继续耕种的,不是合法继承人. 如果判决书已经下了的情况 下,你已经没有什么机会了.但你可以给村长小组长什么的送点礼,让你再多种几年,补偿你几年来抚养照顾老人的损失.这个是非常合理的,但继承什么叫死亡绝户?法律上的情形是怎么样子的?跪求

正蓝旗19680731542: 什么叫死亡绝户?法律上的情形是怎么样子的?跪求专家解答和帮助!!! -
之唯硫糖: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

正蓝旗19680731542: 什么叫死绝户 -
之唯硫糖: 就是指家里的人都死绝了,后继无人的意思…… 额……亲……这个是比较狠的骂人话…………

正蓝旗19680731542: 人可能死亡但没找到尸体法律上规定多长时间被取消户口 -
之唯硫糖: 要经过法定程序,宣告死亡.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 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正蓝旗19680731542: 我爷爷和我父亲的户口不在一个镇爷爷去世是死亡绝户吗 -
之唯硫糖: 所谓“绝户”,指的是没有直系后代血亲,和户口没有关系.

正蓝旗19680731542: 什么是已置换不良贷款? -
之唯硫糖: 已置换不良贷款就是指不良贷款已转化为其他形式,如不动产,其他债权,股权等. 根据辖内实际情况,置换不良贷款主要分为如下几类: 一是现金收回; 二是村级债务; 三是下落不明; 四是死亡绝户; 五是未通过法律程序关停、倒闭、破...

正蓝旗19680731542: 我爷爷的户籍和父亲的户籍不在一个镇,爷爷去世是死亡绝户吗?父亲有土地继承权吗? -
之唯硫糖: 1、在户籍和民间习俗上:你父亲的户口虽然和你爷爷不在一起,但他也是你爷爷的儿子,你爷爷如果去世,也不是绝户,绝户是指没有任何子女.2、你爷爷的承包地:如果还在承包期内,你爷爷一起共同生活的家庭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可以由其他家庭成员共同耕种,你父亲的户口是农业户口也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但如果是非农户口且在设区的市内落户,不能再有本村的承包地.

正蓝旗19680731542: 农村土地承包户死绝户能不能收回承包地 -
之唯硫糖: 依据法律规定,如果绝户,参与分地的承包户主和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话,是可以依法收回承包地进行再分配.

正蓝旗19680731542: 有女儿是绝亡户么有法律依据吗? -
之唯硫糖: 有女儿不是绝户.这么说的话没有法律依据.都什么年代了?现在的独生子女.有一个女儿的多的是.

正蓝旗19680731542: 新土地法中'全家消亡`是指死亡绝户吗 -
之唯硫糖: 有这一层含义,“消”是指“消失”的意思,“亡”是指你说的“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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