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女人裹小脚是什么时候形成的?清人入关后又是怎么对待的?

作者&投稿:鲜悦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古代汉族妇女为何生产前后隔离独居~

不是绝对的独居,而是有妇女或侍女照顾:
生产前:为了给她们创造安静的环境
生产中:生孩子的时候,男人是绝对不能进的,因为迷信觉得比较污秽。当然即使没有迷信,男人也没必要在那边添乱。(女人生孩子有一股奇怪味道是真的,我弟生的时候知道的,坐月子那段时间我给我妈送”补汤“闻到的,需要一段时间才会消失)
生产后:为了让她静养恢复,

看着那双怪异的小脚,按现在的残疾标准,至少是6级伤残,女人的活动力、运动能力和劳动能力严重减弱,现在的医生都强调女人怀孕后要多户外活动,有利于生育健康聪明的宝宝,全国的一半人口都是残疾人,国力肯定减弱,残疾人的后代战斗力也肯定减弱,汉人窝窝囊废了二三百年是有原因的。

(一)缠足的起始时代,历来有南北朝、唐代和五代的三种说法,而以五代南唐时期的说法较为确当。大多数学者都引用元人陶宗仪在其《南村缀耕录.缠足》卷十的记载,说明其起源。清人余怀作《妇人鞋袜辩》,说法大体相同:“考之缠足,起于南唐李后主。后主有宫嫔窅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絅带缨络,中作品色瑞莲,令窅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迥旋有凌云之态。由是人多效之,此缠足所自始也。”(见清.李渔《闲情偶寄.治服.附》卷3)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这样一种最初用来舞蹈的方法成为整个中国大多数妇女的习俗呢?一种习俗的形成往往是各种历史、文化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就缠足而言,较主要的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审美的要求

人类学的研究表明,不同种族或民族,审美观的差异是极大的,有时甚至到了截然相反的地步。“在非洲有一个地区,人们要在上下眼皮上涂抹黑色;在另一个地区,男子的眼皮是涂黄色或紫色的。”“在马来群岛,人而有‘像狗那样的'白牙齿是被认为可耻的事。”而用各种致残身体的方式追求美感的事,所在多有。“在中非洲,女子在下唇上穿窟窿,窟窿里带上一块水晶,说话的时候,由于舌头转动,这块水晶也就跟着蠕动。”当有人向酋长提问“为什么妇女要穿戴这些东西?这位酋长很诧异的回答说,为了好看呀!”“这位酋长所以表示诧异,显然是因为他觉得客人的问题提得太蠢。”在今天世界各地的土著居民中,此类事仍然是十分普遍的。在一种生态环境中,习俗一旦演变成为一种文化,就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了。就是为了好看,问为什么本身就有点蠢。在中国南北方的少数民族中,也有不少此类习俗,如文身,琼面,凿齿等等。正如达尔文所指出的:“全身的各部分都可以成为这种不自然的变革的对象,几乎没有一处得以幸免。这种变革所造成的痛楚,在分量上一定是极大的,因为有的手术需要好几年才能完成,而从此也就可以知道,对于这些种族来说,这一类的习惯在观念上是如何地必要而不容违拗。”(潘光旦、胡寿文译:达尔文《人类的由来》:868、870页商务83年出版)
汉族妇女的缠足习俗,就是这种不自然的、造成痛楚的变革之一。汉族人追求身材美感由来已久,古来就有“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的说法,历朝历代歌颂美女们身材娇好,步履轻盈的诗句不胜枚举,如曹植《妾薄命》中有“任意交属所欢,朱颜发外形兰”句,说的就是女子腰细如兰。白居易晚年以他自己的两个小妾名字入诗:“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这里用杨柳形容女性的身段,将古人欣赏女性身材娇好的审美观点展现得淋漓尽致。大概人们很早就发现了女性脚小更能展示身材,摇曳生姿。所以五代以前虽然妇女不缠足,却有不少歌颂小脚的诗。以女子娇弱,步履迟缓,摇曳生姿为高贵动人。如,东汉文学家张衡的“罗袜蹑蝶而容与”,六朝《双行缠》诗:“新罗绣白胫,足趺如春研,他人不言好,独我知可怜。”《花间集》词:“慢移弓底绣罗鞋”句,唐代诗人白居易的“小头鞋履窜衣裳”,韩致光的“六寸圆肤光致致”等诗句,皆是言女子以小脚为贵。杜牧诗:“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又大历中夏侯审《咏被中睡鞋》诗:“云里幨钩落凤窝,玉郎沉醉也摩挲。”更是对小脚的直接歌颂。正是由于五代以前存在着人们欣赏女子小脚的心理,五代时才会出现缠足而舞,并在宫中流行的事情。这也是较为符合事物发展过程的。在五代以后的千余年里,缠足成了女性优雅高贵的象征,除了地处边远或少数需要干重活的劳动妇女外,几乎所有的女子都难以逃脱缠足的厄运。
缠足一出现,就受到很多文人的欢迎,它是长期以来人们审美倾向发展的结果。连苏轼、辛弃疾这样杰出的文豪都有歌咏和欣赏缠足的篇章。尤其是苏轼《菩萨蛮》词中有“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句,常常为人们引用。宋以后,缠足渐向民间普及,“由是人皆效之,以纤弓为妙”。“熙宁、元丰以前人犹为者少,近年则人人相效,以不为者为耻也”。(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10)至于后世文人将此种审美倾向发展到极致,出现了大量的吟咏缠足的诗词篇章,甚至还有专门研究缠足的著作,如清代方绚的《香莲品藻》之类,则已非事物原意了。正如真理推进一步便会成为谬误一样,后世的这类东西不少已走向了审美的反面。
林语堂先生曾描述过女子缠足后的步态:中国女子的缠足,完全地改变了女子的风采和步态,“致使她们粉臀肥满而向后凸出,其作用等于摩登姑娘穿高跟皮鞋,且产生了一种极拘谨纤婉的步态,使整个身躯形成弱不禁风,摇摇欲倒,以产生楚楚可怜的感觉。”而正是这种“可怜的感觉”,膨胀了封建士大夫的自身优越感.从而滋生出其“在性的理想上最高度的诡密。”(见《吾国吾民》152页)据日本人从解剖学的角度研究,把这种“最高度的诡密”认为是,“缠足后的妇女,为了能够好好地站立行走,两腿及骨盆肌肉需经常地绷紧。这种摧残女性的恶习,从更深层、更隐秘的意义上,是为了满足男人的性快感。”(美.蕾伊.唐娜希尔《人类性爱史话》页103)这里已经不是审美意义上的问题了,而是将一般的审美倾向推向极致的性心理问题了。
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否认,审美的要求是缠足现象最初产生的基本动因之一。由追求窈窕身材而转向使身姿“回旋有凌云之态”的小脚,进而转向“高度诡密的”性心理,其间的轨迹是符合人类思维的逻辑的。到后世“三寸金莲”成为一条把精神的力量导入性领域的途径,成了男女情爱时的性感带,作为撩拨性情绪的源头,则是一种与当时文化环境相呼应的性刺激方式。至于妓鞋行觞,以三寸金莲载酒行令,还有“今人每入花丛,不仰观云鬟,先俯察裙下”(清.袁枚《答人求妾书》)的情况则多少有些变态了。那种认为缠足起初就是为满足男人们变态的性心理的说法是靠不住的,因为那是后来才有的事。

二.汉族历史上两性隔离制度发展的结果

中国汉族由于生态环境和地理条件的优越,很早就进入了定居农业的生产、生活状态中了。在此种生存状态中,渔猎经济退居次要地位,两性分工十分明确。男性较早从渔猎经济转向了农业,取代女性成为农业劳动的主力,而女性则从原始时代在农业中的主力地位,退居到一个次要的、辅助的地位,进而被排挤到以纺织、炊爨等体力要求较小的家内劳动中去了。所谓“男司耕读,女司纺织,自是生理”(《九江义门总谱.推广家法》)。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人类最初的分工纯粹是自然产生的,它只存在于两性之间”《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在此种背景下,汉族的父系家长制特别牢固。
自夏商周时代,汉族就逐步确立了父系家长为主体,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家庭制度。这种婚姻家庭制度是建立在农业文明基础上的。婚姻家庭以私有财产为基础,家庭成为物质生产、人口生产和消费、甚至也是国家政权统治的基本单位。家庭内部“男耕女织”的性别分工,把农业与家庭手工业密切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传统小农经济的最基本的结构。物质财富的生产与积累,人口的繁衍都是通过父系家庭的“传宗接代”来延续并缓慢发展的。这种婚姻家庭制度,有两大特点,一是私有制的;二是父权制的。自那时起,汉族在思想观念上,不断强调女性的贞洁,行为规范上则逐步形成了一套两性隔离制度。
贞洁观念是社会要求女子单方面实行性禁锢的一种道德观念,贞操观念是伴随着一夫一妻制的确立而渐次产生的。家长及其他男性家庭成员,为了保证家庭权力和财富能在自己的后代中传递和继承,就必须确保其妻、妾所生养的孩子是自己的纯正血统。而为保证“种”的纯洁性,就必须杜绝妻、妾们的婚外性关系,要求女性在性生活上的“专一”守贞,于是,对女性提出了“从一而终”的贞节要求。
早在先秦时代便产生了要求女子服从丈夫,不许他人染指的贞节观念,《恒.六五》爻辞的《象传》即云:“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其后,经过儒家的大力宣传,贞节观念成为封建社会历朝历代所提倡的正统观念。女子贞节问题从先秦时代开始提出,秦始皇时就有了具体措施。秦始皇五次巡郡县,以“示强威,服海内”。秦始皇在出巡中.多次刻石.倡帜贞操。公元前210年,第五次出巡至会稽山,勒石曰:“禁止淫泆,男女洁诚”;“有子而嫁,倍死不贞”(《史记.秦始皇本纪》)。汉承秦制。公元前58年,汉宣帝下诏,“赐赏贞妇顺女以帛”,这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次正式“褒奖贞顺”。公元119年,汉安帝“诏赐贞妇有节义,谷十斛。甄表门闾,旌显厥行”(《汉书.安帝本纪》)西汉刘向撰《列女传》、东汉班昭著《女诫》,更是将这种贞洁观念推向了理论的高度。自先秦至唐五代,这种观念人们的接受程度因时代不同而有差异,但作为一种正统观念,总体上是在不断加强的。
与之相适应,制订了一系列的隔离男女、封闭女性的性别隔离制度。周礼十分强调“男女有别”。所谓“男女有别”实质是防止男女之间的婚外性关系,以保证男子血统的纯洁性。《礼记.郊特牲》说:“男女有别,然后父子亲。父子亲,然后义生。义生,然后礼作;礼作,然后成物安。无别无义,禽兽之道也。”《礼记.昏义》又反复强调“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施行”男女有别的关键是“父子有亲”,明确父与子的纯正血统关系,以保持或巩固父权制和父系继承制。“父子亲”然后才能产生“义”和“礼”,有了“礼”然后才能“成物安”,然后才能“君臣有正”,家庭稳定,统治秩序井然,天下才能安定。
《礼记.曲礼》把“男女隔离”的思想具体化、规范化了:男女不杂坐,不同椸,不同巾栉,不亲授。叔嫂不通问,诸母不漱裳,外言不入于棞,内言不出于棞。女子许嫁,缨非有大故不入其门。姑姊妹女子已嫁而反,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这就是说,一家之中,共同生活的男女成员不能随便坐在一起,不能将衣服挂在同一个衣架上,不能使用同一个巾帕和梳子,不得手接手地递东西。叔嫂之间不答话。男子在外做官,不与女子谈论政事,母、妻、女也不得参与政事。女性的家务琐事,男子亦不应过问。女子年十五许嫁他人后,除非遇到夫家有疾病、突变,否则不得进未婚夫家门,更不许与未婚夫相见。女子出嫁后回家,兄弟不得与之同席而坐,同器而食。
《礼记.内则》也规定,男女成员只有在祭祀和治丧时才允许相互递接器物,平时不允许亲手递东西,而且不得共用一口井,不在一起洗浴,不得睡在一个寝席之上,不得互借东西,不得共用一套衣服,女子如果出门办事,必须用布或袖子遮着脸面,不让别人看见。晚上出门,要点上蜡烛,行路走在道左。《礼记.内则》还规定了一套家庭内部的男女隔离制度:“礼,始于谨夫妇。为宫室,辨外内。男子居外,女子居内,深宫固门,阍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这是家庭内部的性别隔离制度。以后又发展为“女不出户”的闺阁封闭制度。
汉族历史上的这一整套男女有别、授受不亲的规范,在先秦时代的历史环境下,是很难完整地得到实施的。但它与理论上的贞洁观念相结合,不断地强化了对女性行为的控制。汉民族的主体以农业为本,农耕生活流动性小,易于定居。于是,土木结构的宫室民居成了隔绝男女、封闭女性的有利条件。皇宫禁苑,封闭着千百宫廷妇女;闺阁绣楼,禁锢着众多名门闺秀;深深庭院,深藏着无数小家碧玉。只有茅屋柴门才锁不住广大劳动阶级的荆钗布裙。
汉族这种基于定居农业基础上的、与妇女贞洁观念相结合的两性隔离制度,到缠足现象出现的五代、宋时期,已经深入人们的思想观念,规范着人们的日常行为,成为缠足现象演变发展为风俗的深刻历史背景和重要的最初起因。
(二)缠足作为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的社会习俗,是在多种社会文化因素综合作用下产生的。我们说汉族的审美倾向要求和长期以来的两性隔离制度的发展为其原始起因,但还有许多社会因素和历史现象对它的产生和推广普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古代为什么要裹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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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女人裹小脚的风气为什么比历代都严重呢?
1900年美国摄影师利卡尔顿在上海拍摄一位妇女,他为此支付了四块银元。小脚是西方猎奇的元素之一。裹小脚在清朝已经上升为美学现象。方绚,自称"香莲博士",写了一本女子裹脚的"专著"《香莲品藻》。他在其中说,什么样的小脚最美?肥、软、秀,"肥乃腴润,软斯柔媚,秀方都雅。然肥不在肉,软不在...

旧时女性为什么要裹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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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裹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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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人裹脚从什么时候开始?
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装饰陋习。其具体做法是用一条狭长的布袋,将妇女的足踝紧紧缚住,从而使肌骨变态,脚形纤小屈曲,以符合当时的审美观。在封建时代,绝大多数妇女大约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一直到成年之后,骨骼定型,方能将布带解开;也有的终身缠裹,...

为什么古代的女人要裹小脚,缠足真的美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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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族的女子要不要裹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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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小脚是什么时候兴起的?历史中没有人反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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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妇女是什么时候开始裹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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