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作者&投稿:臾儿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最新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报考军医对视力有要求吗~

有的,根据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第三十九条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00DS 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四十条 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第四十一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第四十二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运动障碍,显性斜视,不合格。
内隐斜超过10△,外隐斜超过5△,上隐斜超过2△,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第四十三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但是不影响视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缘外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除指挥专业外合格。
第四十四条 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及可疑青光眼,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功能的;
(二)短小的玻璃体动脉残遗,少数丝、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的;
(三)视网膜、脉络膜陈旧性病灶,黄斑区以外小于1PD直径的。

第二十一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一)收缩压≥90mmHg,<140mmHg;(二)舒张压≥60mmHg,<90mmHg。第二十二条 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一)心率60~100次/分;(二)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第二十三条 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右位心脏,不合格。但是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收缩期杂音的,经检查系生理性的,合格。第二十四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大泡,气胸及气胸史,以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第二十五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二)既往因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现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第二十六条 泌尿、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免疫性疾病,不合格。第二十七条 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他传染病,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一)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2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二)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肾结核,腹膜结核,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四)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性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治愈2年以上,无后遗症;(五)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无后遗症。第二十八条 癫痫,以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后遗症,不合格。第二十九条 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应激障碍,睡眠障碍,进食障碍,精神发育迟滞,遗尿症,以及其他精神类疾病,不合格。第三十条 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第三十一条 对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严重过敏的,不合格。

楼上的朋友
你那个……
不是最新的
才36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 外科项目
第三条 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0cm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60cm,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58cm。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第四条 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颈强直,Ⅲ度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重度国性乳房发育症,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五条 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 ;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第六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股骨内保间距离和腔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或者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七条 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条 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瘫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的,合格。
第十一条 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直径大于O.5cm或者超过两个的混合痔,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的,合格。
第十二条 影响功能的泌尿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 全,隐睾,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伤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连同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一倍的;
(二)无压痛并且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两个,每个直径不超过0.5cm的;
(三)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包皮过长,包茎包皮与龟头无粘连,隐睾经手术下降到阴囊的;
(四)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的。
第十三条 广泛性体癣,头癣,重度腋臭、手癣、足癣、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和荨麻疹,神经性皮炎及其他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与传染性麻风病人亲密接触史的,不合格。其中,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cm,轻度腋臭(潜艇及装甲专业除外)合格。
第十四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性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第三章 内科项目
第十五条 血压收缩压90mmHg至140mmHg(12.00千帕
至18.66千帕)、舒张压小于90mmHg(12.00千帕),心率每分钟50次至100次,合格。
第十六条 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病、血管疾病,非生理性心脏收缩期杂音、心律失常及其他血管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七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自发性气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八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贫血,营养状况不良的,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的;
(二)因既往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cm的。
第十九条 风湿、类风湿性疾病,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各期糖尿病,不合格。
第二十条 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病毒性肝炎等各类传染病,不合格。其中,丝虫病、细菌性痢疾治愈半年以上和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以及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的,合格。
第二十一条 癫痫或者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神经症、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严重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过敏及严重过敏体质的,不合格。
第四章 耳鼻喉科项目
第二十四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cm,不合格。
一侧耳语达到5cm、另侧不低于3cm,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五条 明显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重度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除水面舰艇、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六条 鼓膜穿孔、严重内陷,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等耳病,不合格。
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者钙化斑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良好,潜艇专业合格。
第二十七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 鼻畸形,慢性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他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不影响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者肥厚性鼻炎,反复发作的变态反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严重的鼻中隔偏曲和反复鼻曲,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二十九条 嗅觉丧失的,不合格。
嗅觉迟钝,除防化、医疗、油料专业外,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条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第五章 眼科项目
第三十一条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00DS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二条 红绿色盲、色弱,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四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运动障碍,显性斜视,不合格。
内隐斜超过10△,外隐斜超过5△,上隐斜超过2△,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五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不合格。
不影响视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缘外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除指挥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六条 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及可疑青光眼,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功能的;
(二)短小的玻璃体动脉残遗,少数丝、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的;
(三)视网膜、脉络膜陈旧性病灶,黄斑区以外小1PD直径的。
第六章 口腔科项目
第三十七条 三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两个以上或者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义齿,不合格。
龋齿、缺齿经过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合格。
第三十八条 中度以上氟斑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者缺失,覆盖超过5cm,开合超过3cm,上下开合超过3m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合,影响咬合的牙列不齐、反合,中度牙周炎,潜艇专业不合格。
下列情形潜艇专业合格:
(一)切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的;
(二)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者重叠的;(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合的;
(四)错合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的。
第三十九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 合格。
第七章 妇科项目
第四十条 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不合格。
第四十条 各期妊娠,不合格。
第四十二条 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生 殖器官结核,盆腔肿物,不合格。
第八章 心理检测项目
第四十三条 一般能力倾向的检测结果同时符合下列两项的,不合格:
(一)文字运用得分小于4分;
(二)二维旋转得分小于3分;
(三)加减法得分小于7分;
(四)符数转换得分小于55分。
第四十四条 按照《中国MBTI-G人格类型 》实施检测,检测判定为ENFP、INTJ、ISTP人格类型,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结构性访谈:
(一)I得分大于30分;
(二)N得分大于30分;
(三)F得分大于28分;
(四)P得分大于28分。
结构性访谈依据《军队院校招收学员心理访谈评价量表》进行评价,结果大于7分者,不合格。
第九章 辅助检查项目
第四十五条 腹部B超检查项目包括肝、胆、胰、脾、双肾、子宫、双侧附件、腹腔。脏器畸形、发育不全,单肾,肝、胆、胰、脾、肾脏、子宫及双侧附件疾病,腹腔包块、占位病变,腹水,妊娠,不合格。
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一)肝囊肿(非炎症性、非寄生虫性、非肿瘤性)数目不超过3个且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的;
(二)单发诊断明确的肝血管瘤(位于肝实质内),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的;
(三)单发肾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1.Ocm的;
(四)单侧单纯性卵巢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3.Ocm 的;
第四十六条 X线胸片检查,发现胸廓畸形,心、肺、纵膈等器质性病变的,不合格。
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一)孤立钙化点双侧肺野不超过3个、直径不超过O.5cm,且密度高、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的;
(二)肺纹理轻度增强,排除呼吸道疾病的;
(三)一侧肋膈角轻微变钝,排除心、肺、胸腔疾病的。
第四十七条 心电图检查正常或者大致正常心电图, 合格。
第四十八条 血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白细胞总数4.O-lO.0X100/L(4000-10000/mm3);
(二)白细胞分类,中性粒细胞50%--70%、淋巴细胞20%-40%;
(三)红细胞数,男性4.O-5.5 X 1012/L(400-550万/mm3)、女性3.5-5.0X1012/L (350-550万/mm3);
(四)血小板计数,100-300X1012/L (10-30万/ mm3);
(五)血红蛋白,男性120g/L-180g/L(12-18g/dl)、 女性110g/L-150g/L(11-15g/dl)。
第四十九条 尿液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外观透明、淡黄色;
(二)pH值为4.5-8.0;
(三)尿比重为1.003-1.035;
(四)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五)尿酮体阴性;
(六)尿糖阴性;
(七)胆红素阴性;
(八)尿胆元阴性至弱阳性;
(九)镜检(离心沉淀标本,下同)红细胞男性0-偶见/高倍镜、女性0-3/高倍镜,镜检白细胞男性0-3/高倍镜、女性0-5/高倍镜,镜检管型无或者偶见透明管型、无其它管型。
(十)尿妊娠试验阴性。
第五十条 粪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外观正常;
(二)镜检红细胞0-2/高倍镜,白细胞0-2/高倍镜;
(三)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 卵及肠道原虫等检查阴性。
第五十一条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采取连续监测法(酶动力学法)检查, 40单位以下合格。
第五十二条 血清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采取酶联免疫检测法检查,阴性合格。
第五十三条 血清艾滋病毒抗体采取酶联免疫法检 测,阴性合格。
第五十四条 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采取酶联免疫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五十五条 尿液毒品(试剂)采取胶体金法检测, 阴性合格。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干部学员的体格检查标准,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五十七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4月24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即行废止。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2007年04月02日 15:26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总参、总政、总后[2006]6号命令颁发,自2006年4月4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 外科项目
第三条 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0cm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60cm,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58cm。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第四条 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颈强直,斜颈,Ⅲ度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五条 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第六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或者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七条 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条 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的,合格。
第十一条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直径大于0.5cm或者超过两个的混合痔,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的,合格。
第十二条影响功能的泌尿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隐睾,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伤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连同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一倍的;
  (二)无压痛并且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两个,每个直径不超过05cm的;
  (三)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包皮过长,包茎包皮与龟头无粘连,隐睾经手术下降至阴囊的;
  (四)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的。
第十三条广泛性体癣,头癣,重度腋臭、手癣、足癣、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和荨麻疹,神经性皮炎及其他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与传染性麻风病人密切接触史的,不合格。其中,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cm,轻度腋臭(潜艇及装甲专业除外)合格。
第十四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第三章 内科项目
第十五条血压收缩压90mmHg至140mmHg(12.00千帕至18.66千帕)、舒张压小于90mmHg(12.00千帕),心率每分钟50次至100次,合格。
第十六条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病、血管疾病,非生理性心脏收缩期杂音、心律失常及其他心血管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七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自发性气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八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贫血,营养状况不良的,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 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 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的;
  (二) 因既往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cm的。
第十九条风湿、类风湿性疾病,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各期糖尿病,不合格。
第二十条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病毒性肝炎等各类传染病,不合格。其中,丝虫病、细菌性痢疾治愈半年以上和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以及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的,合格。
第二十一条癫痫或者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神经症、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严重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过敏及严重过敏体质的,不合格。
第四章 耳鼻喉科项目
第二十四条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m,不合格。
  一侧耳语达到5m、另侧不低于3m,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五条明显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重度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除水面舰艇、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六条鼓膜穿孔、严重内陷,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等耳病,不合格。
  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者钙化斑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良好,潜艇专业合格。
第二十七条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鼻畸形,慢性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他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不影响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者肥厚性鼻炎,反复发作的变态反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严重的鼻中隔偏曲和反复鼻衄,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二十九条嗅觉丧失的,不合格。
  嗅觉迟钝,除防化、医疗、油料专业外,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条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第五章 眼科项目
第三十一条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00DS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二条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四条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运动障碍,显性斜视,不合格。
  内隐斜超过10△,外隐斜超过5△,上隐斜超过2△,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五条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不合格。
  不影响视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缘外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除指挥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六条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及可疑青光眼,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 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功能的;
  (二) 短小的玻璃体动脉残遗,少数丝、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的;
(三) 视网膜、脉络膜陈旧性病灶,黄斑区以外小于1PD直径的。
第六章 口腔科项目
第三十七条三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两个以上或者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义齿,不合格。
龋齿、缺齿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合格。
第三十八条中度以上氟斑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者缺失,覆盖超过5mm,开牙合超过3m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牙合,影响咬合的牙列不齐、反牙合,中度牙周炎,潜艇专业不合格。
  下列情形潜艇专业合格:
  (一)切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的;
  (二)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者重叠的;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的;
  (四)错牙合 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的。
第三十九条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第七章 妇科项目
第四十条 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不合格。
第四十一条各期妊娠,不合格。
第四十二条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官出血,生殖器官结核,盆腔肿物,不合格。
第八章 心理检测项目
第四十三条一般能力倾向测验的检测结果同时符合下列两项的,不合格:
  (一)文字运用得分小于4分;
  (二)二维旋转得分小于3分;
  (三)加减法得分小于7分;
  (四)符数转换得分小于55分。
第四十四条按照《中国MBTI—G人格类型量表》实施检测,检测判定为ENFP、INTJ、ISTP人格类型,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结构性访谈:
  (一)I得分大于30分;
  (二)N得分大于30分;
  (三)F得分大于28分;
  (四)P得分大于28分。
  结构性访谈依据《军队院校招收学员心理访谈评价量表》进行评价,结果大于7分者,不合格。
第九章 辅助检查项目
第四十五条腹部B超检查项目包括肝、胆、胰、脾、双肾、子宫、双侧附件、腹腔。脏器畸形、发育不全,单肾,肝、胆、胰、脾、肾脏、子宫及双附件疾病,腹腔包块、占位病变,腹水,妊娠,不合格。
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一)肝囊肿(非炎症性、非寄生虫性、非肿瘤性)数目不超过3个且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的;
  (二)单发诊断明确的肝血管瘤(位于肝实质内),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的;
(三)单发肾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的;
  (四)单侧单纯性卵巢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3.0cm的。
第四十六条X线胸片检查,发现胸廓畸形,心、肺、纵膈等器质性病变的,不合格。
  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一)孤立钙化点双侧肺野不超过3个、直径不超过0.5cm,且密度高、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的;
  (二)肺纹理轻度增强,排除呼吸道疾病的;
  (三)一侧肋膈角轻微变钝,排除心、肺、胸腔疾病的。
第四十七条心电图检查正常或者大致正常心电图,合格。
第四十八条血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白细胞总数4.0~10.0×109/L(4000~10000/mm3);
  (二)白细胞分类,中性粒细胞50%~70%、淋巴细胞20%~40%;
  (三)红细胞数,男性4.0~5.5×1012/L(400~550万/mm3)、女性3.5~5.0×1012/L(350~500万/mm3);
  (四)血小板计数,100~300×1012/L(10~30万/mm3);
  (五)血红蛋白,男性120g/L~180g/L (12~18g/d1)、女性110g/L~150g/L(11~15g/d1)。
第四十九条尿液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外观透明、淡黄色;
  (二)pH值为4.5~8.0;
  (三)尿比重为1.003~l.035;
  (四)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五)尿酮体阴性;
  (六)尿糖阴性;
  (七)胆红素阴性;
  (八)尿胆元阴性至弱阳性;
  (九)镜检(离心沉淀标本,下同)红细胞男性0~偶见/高倍镜、女性0~3/高倍镜,镜检白细胞男性0~3/高倍镜、女性0~5/高倍镜,镜检管型无或者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
  (十)尿妊娠试验阴性。
第五十条粪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外观正常;
  (二)镜检红细胞0~2/高倍镜、白细胞0~2/高倍镜;
  (三)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等检查阴性。
第五十一条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采取连续监测法(酶动力学法)检查,40单位以下合格。
第五十二条血清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采取酶联免疫检测法检查,阴性合格。
第五十三条血清艾滋病毒抗体采取酶联免疫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五十四条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采取酶联免疫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五十五条尿液毒品(试剂)采取胶体金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干部学员的体格检查标准,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4月24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即行废止。

我是去年考上国防科技大学,这是我去年网上找的最近新版的,基本上能过就行了,成绩好检查的不是很严的,我视力4.3都可以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一般检查:

第一条 身长、体重: 男性:身长162厘米以上,体重49千克以上,发育良好,体形匀称,合格; 身长162厘米以上(坦克院校学员不超过175公分),体重52千克以上,发育良好,体形匀称,水面舰艇、潜艇、坦克院校学员合格。 女性:身长157厘米以上,体重45千克以上,合格。

第二条 血压:收缩压12.80至17.33千帕(96至130毫米汞柱)之间,舒张压7.46至11.47千帕(56至86毫米汞柱)之间,合格。

第三条 听力:每侧耳语5米以上,合格。

第四条 视力:两眼裸眼视力均在5.0以上,指挥院校、水面舰艇、潜艇、坦克、雷达、测绘院校学员合格。两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视力最低的一眼裸眼视力在4.7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之和大于5.2,或两眼裸眼视力均在4.7以上、矫正视力两眼均在4.8以上,技术院校学员(不包括潜艇、水面舰艇、坦克、雷达、测绘院校)合格。

外科
第五条 颅骨缺损、骨折、明显凹陷,颅内异物存留,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六条 颈强直,斜颈,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第七条 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胶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轻度胸廓畸形,单纯性骨折,治愈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无后遗症,合格。

第八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一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六厘米,或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九条 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扁平足,影响长途步行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十条 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瘢痕,不合格。

第十一条 各种脉管炎、动脉瘤、范围较广有膨胀结节的下肢静脉曲线(指挥院校学员有膨胀结节的下肢静脉曲张),静脉壁肥厚呈蚯蚓或团状的精索静脉曲线,不合格。

第十二条 有胸、腹腔主要脏器手术史,或非主要脏器手术但伴发主要脏器损伤或其它后遗症,疝气,脱肛,肛痿,环状痔、混合痔和经常发炎出血的陈旧性肛裂,不合格。 阑尾炎手术后三个月以上无并发症或后遗症,合格。

第十三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肿瘤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不合格。 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小于健侧睾丸1/2),睾丸鞘膜积液(小于健侧睾丸1/2),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一侧隐睾,潜艇院校学员不合格,其余各类院校学员合格。

第十四条 腋臭(对面检查可闻到臭味),头癣,广泛性体癣,重度手、足、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慢性寻麻疹,神经性皮炎,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 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合格。 轻度腋臭(对面检查仅嗅到轻微臭味),陆勤院校学员合格。 头面部较大面积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不合格。患有性传播性疾病(梅毒、淋病、软下疳和性病性淋巴肉茅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等),不合格。

内科
第十五条 风湿病,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 卧位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心尖区、肺动脉瓣区均不超过二级,偶发性期前收缩,经心电图或其他特殊检查,确系生理性,合格。 心率:每分钟60至100次之间,或在50至60次之间,经心功能测试,确系生理性,合格。

第十六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1、孤立散在钙化点,两侧肺叶不超过三个,两侧肺门不超过四个,或肺叶、肺门同时存在不超过五个,任何一个钙化点直径不超过零点五厘米,密度大,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现象。
2、肺门阴影轻度扩大,或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无自觉症状。
3、一侧肋隔角轻微变钝,无心、肺、胸疾病史,无自觉症状。

第十七条 慢性胃、胆管、胆囊、肝、脾、胰腺疾病,慢性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内脏下垂,不合格。 凡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一律做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1、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200单位(含200单位)以上,或赖氏法60单位(含60单位)以上,排除其它可能原因引起者;
2、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高于130单位,或赖氏法高于40单位,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试验阳性,或其它肝功能检查一项异常者;
3、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反向被动血凝法滴度1∶32(含1∶32)以上者。

下列情况合格:
1、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一厘米(剑突下不超过二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压痛,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2、十年前患过肝炎,治愈后再未出现有关特征和症状,一般状况良好,能从事重体力劳动。
3、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或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下不超过一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4、肝、脾同时触及,符合上述(一)、(三)两项,陆勤院校学员合格。
5、细菌性痢疾治愈一年以上。

第十八条 泌尿、血液和造血系统、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较重钩虫病,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合格。 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黑热病、血吸虫病、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

第二十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梦游史、晕厥史。 神经官能症,癔病,遗尿症,不合格。 13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无其它心理障碍,合格。

第二十一条 中枢、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耳鼻喉科
第二十三条 明显耳廓畸形,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鼓膜及经常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水面舰艇、潜艇学员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轻度鼓膜内陷、鼓膜癜痕、石灰沉着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良好,陆勤、水面舰艇院校学员合格。

第二十五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 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鼻息肉及其它影响鼻功能,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肿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性分泌物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肥厚性鼻炎,陆勤、坦克院校学员合格。 鼻中隔重度弯曲(包括棘、嵴),不合格。 嗅觉:迟钝,防化学员不合格,其余各类学员合格。

第二十七条 慢性扁桃体炎,伴有其它并发症者,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眼科
第二十八条 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立体视觉≥60°,指挥、车船、坦克、测绘、医学院校学员不合格。

第二十九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陆勤院校学员合格。

第三十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显性斜视,不合格。 斜视,超过15°,不合格。

第三十一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或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第三十二条 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混浊,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不合格。 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力,合格。

口腔科
第三十三条 三度龋齿,齿缺失或两者并存并列在一起的二个以上,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病,,频繁发作的口腔溃疡,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四条 切牙、尖牙、双尖牙缺损,起咬合超过零点五厘米,开咬合超过零点三厘米,深复合达三分之二,反咬合,牙列不齐,重度牙龈炎,轻度牙周病,潜艇、坦克、防化院校学员不合格。腭裂、唇裂,不合格。 下列情况潜艇、坦克、防化院校学员合格:
1、上下两侧三、四齿咬合相距零点二厘米以内。
2、切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
3、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迭。
4、不影响咬合的上颌侧切牙反咬合。

妇产科
第三十五条 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肿瘤,慢性盆腔炎,严重痛经,阴道炎,重度宫颈炎、子宫脱垂,不合格。 第

三十六条 各期妊娠,不合格。

很多 反正和当兵的有过而无不及


军大学校排名
1、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2、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3、中国人名解放军陆军指挥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 China People's Liberation Army National Defence University )是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直属的中国最高军事学府,副战区级别,是全军“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中国...

军官大学有哪些学校?
是全军重点建设的五所综合大学之一和对外开放院校,也是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之一。5、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预警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预警学院原名空军雷达学院,是全国唯一一所预警监视领域的专门院校,

中国有哪些国防大学
中国国防大学有以下几所:1.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这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最高军事学府,同时也是军事科研的重要基地。它主要负责培养军事战略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高级人才。该大学位于北京,拥有雄厚的教学资源和科研实力。2.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事学院。这是一所历史悠久的军事院校,也是国防大学的重要...

二本军事院校有哪些学校
军校的二本学校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等。1、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是直属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的军队综合性大学,也一直是国家和军队重点建设的院校。是第一个五年计划国家156项重点建设工程之一,是中共...

军事大学排名 全国
2022全国军事类大学排行榜参考如下:全国共有43所军校,分为军委直属院校、军兵种院校、武警部队院校,最好的是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985、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军委直属院校。军委直属院校 1、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 2、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 军兵种院校 1、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指挥学院 2、...

军校有哪些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工程大学,于1999年7月始建,坐落于陕西省西安市,是在中央军委、空军党委领导下的高等军事院校,是一所融工、文、管、理、法、军等学科于一体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还是全军重点建设的五所综合大学之一和对外开放院校。据2017年12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编制现役教员1339人,其中...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院校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2、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工程大学,录取分数线:565。3、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步兵学院,录取分数线为567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20403。4、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装甲兵学院,录取分数线为568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50389。5、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录取分数线:589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8930。6、中国人民...

中国好的军校大学排名
相关信息介绍:1、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 学校位于中国的河南郑州,创建于1999年4月,由原解放军信息工程学院、解放军测绘学院、解放军电子技术学院合并组建而成。2、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直属的一所新型的综合性全军重点院校,是全军重点建设的五所...

中国军校(大学)有哪些
学校1959年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首批20所重点大学之一,1995年进入军队重点建设院校行列,1997年成为国家首批22所“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之一。学校本部坐落在古城西安,占地1000多亩。2、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以原信息工程大学、外国语学院为基础重建,隶属战略支援部队,校区位于河南...

北京有哪些军事院校
军事科学院主要负责军事理论研究和国防科研工作。它为军队提供了大量具有决策性和应用性的科研成果,也是国内外军事学术界的权威研究机构之一。其他一些军校介绍如下。 一些更具体的信息可以参考官方网站获取。北京地区还有其他多所军事院校,如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官学院等。这些院校在军事人才的培养和国防建设...

巴中市18691725930: 中专毕业可以当兵吗女生 -
裔彦安必: 中专毕业女生可以当兵,只要体检过关就OK,女生当兵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一22、23岁都可以报名,能为自己的祖国贡献自己的青春亲人及朋友都为你感到自豪.

巴中市18691725930: 考军校身高有什么要求?
裔彦安必: 考军校的身高体重要求严格,是硬性标准.要求考生男性身高在162cm以上,女性身... 3、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对特别优秀的...

巴中市18691725930: 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
裔彦安必: 具体的可以查看“崔爱功考军校网”了解.---------------------------------------------------- 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路勤岗位视力标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巴中市18691725930: 考军校的身体条件要求?
裔彦安必: 关于考军校的身体条件要求,考生可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对照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报考的心业.一般来说,男性身高不低于163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招收学员为应届初中毕业生的,男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7千克.女性身高不低于154厘米体重不低于43千克.过于肥胖,超出标准体重25%,不合格.报考指挥、潜艇、水面舰艇、坦克、测绘、雷达专业者,每一眼裸眼远视力不能低于49(0.8).

巴中市18691725930: 报考军校有什么标准? 体检要检查什么? -
裔彦安必: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外科第一条 身长、...

巴中市18691725930: 《中国人民解放军招收飞行学员体格检查条件》是什么 -
裔彦安必: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体格检查基本条件 一、外科第一条:发育正常、体态匀称、营养良好或中等.第二条:身高165——180厘米(男性).第三条:体重52千克以上.身体超...

巴中市18691725930: 国防科技大学要多少分 -
裔彦安必: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分数如下: 1、国防科技大学文科(非指挥)男生上线是533分; 2、国防科技大学理科(指挥)男生上线是448分; 3、国防科技大学理科(指挥)女生上线是611分.一、了解特殊要求 :想报考军校,首先要...

巴中市18691725930: 要当男兵都要什么条件? -
裔彦安必: 身体标准: 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三总部规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视力标准可适当放宽:接收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本科毕业生,每眼裸视力4.7以上;或一眼裸视远视力在4.6以上,另一眼裸视远视力在4.5以上,...

巴中市18691725930: 考士官学校条件(部队里考士官学校条件)
裔彦安必: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现实表现好;立志献身国防事业,自愿选取士官并服役至第三期期满以上.报考中专的考生要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的文化程度,报考大专的考生要具有高中以上(或相当于高中)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熟练,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身体条件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2、全军士官学员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录取工作,审定全军大专和归口培训中专士官学员的录取分数线.大单位士官学员招生办公室确定录取对象.招生院校审核录取.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总分加分的办法予以照顾.达到大专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能录取,且符合报考中专条件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为同一专业的中专士官学员.

巴中市18691725930: 参兵要些什么条件? -
裔彦安必: 1、征兵的具体条件和标准在当年征兵工作手册中有非常详细的规定. 2、各兵种的征兵对身体和政审的要求是不完全一样的.飞行部队的要求是比较高的,而陆军普通部队要求相对较低,具体标准,主要你要看当地当兵所分配的征兵名额是哪...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