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自然人的民事权利与权利所体现的利益不同可分为哪些类型及各类型的具体权

作者&投稿:澹秦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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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3、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4、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5、根据相互间是否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6、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民事权利能力的法律特征如下:,1、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以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2、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3、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4、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1、统一性。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不仅指享有民事权利的资格,同时也包含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因此民事权利能力是二者的统一体。,2、平等性。由于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而从事民事活动又是自然人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所以,民事权利能力就是自然人的生存资格。“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民事权利不受民族、种族、性别、年龄、家庭出身、宗教信仰、职业、职务、教育程度、财产状况、精神健康状况等差异影响而有所不同。,3、广泛性。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就是指自然人可以享有的各种民事权利的范围,如人身权、财产权的范围。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包括了自然人生存和发展的广泛的人身权、财产权的内容,因此,自然人可以自主决定自己的事务,自由从事各种民事行为,最充分的实现自己的利益。,4、不可转让性和不可抛弃性。由于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民事权利能力就是自然人的生存资格,是自然人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转让民事权利能力,无异于抛弃自己的生命权。当事人自愿转让、抛弃的,法律不承认其效力。,通过阅读法律,我们可以总结出来民法中关于民事权利的主要分类主要是从财产人身、范围、作用中来划分的,随着法律的发展以后可能会有更多的民事权利出现。

法律客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什么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达到一定年龄和智力状态正常的公民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十八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为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那些已经达到一定年龄但尚未成年和虽已成年但精神不健全,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后果的公民所享有的可以从事与自己的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善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的能力。对享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第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完全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以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第二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包括哪些
法律主观: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 没有出生证明 、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法...

试述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答案】:法人和自然人是两种不同的民事主体,其民事主体资格的享有均是法律赋予的。二者民事权利能力的主要区别如下:(1)享有的时间不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的生死存亡是自然现象;法人则不一样,法人的成立与终止不是自然现象,是行为的结果。因此,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答案】:D 本题考查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十四条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故正确答案为D。

自然人民事权利的取得跟中止是什么时候?
一、自然人民事权利的取得跟中止是什么时候?《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根据这一规定,我国民法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与自然人的生命存续时间相一致。1.出生时间的确认。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既然始...

依据我国现行《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
【答案】:B 《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所以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因此本题选B。

自然人从()时起享有民事权利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是对的。这既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也是民法调整私法关系的本质要求。它意味着任何人,不分性别、民族、出身、职业、职务、文化程度、宗教信仰、政治面貌、财产状况,其民事法律地位一律平等,都可以享有法律所规定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任何公民不仅在民事主体...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完全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以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皮雀帆人。《民法典》第二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几岁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成立,终于终止,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主体所固有的,与生俱来的,不因民事主体存在时间而变化。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到死亡时终止,并不受到智力、精神状态的影响。如果涉及到胎儿利益的保护,那么胎儿也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胎儿的...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即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四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

天元区13629973072: 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享有哪些权利? -
原质澳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如: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章“自然人...

天元区13629973072: 自然人的权利 -
原质澳达: 总体上一般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人身权又可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有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身份权有亲属权、荣誉权等;财产权有债权、物权等.有些权利居于二者之间,兼有财产和身份权的特征,比如继承权,知识产权. 你所需要的“一切权利”恕我能力有限不能一一为你详细列举,作为一个自然人,他所拥有的权利太多太多,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还会有所变动,所以只能从宏观上对其进行分类,望你能理解.

天元区13629973072: 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享有哪些权利 -
原质澳达: 您好,根据最新出台的民法总则第五章,关于民事权利主要有如下条款,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人身自由以及人格尊严等等权利: 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

天元区13629973072: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原质澳达: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作为民事主体可以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的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天元区13629973072: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什么权利 -
原质澳达: 您好,《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继承权,享有人身自由权,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自然人如作为民事主体,享有财产权利、物权、债权、知识产权、股权...

天元区13629973072: 民事权益的分类 -
原质澳达: 民事权益是指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民事权益”包括4大类 (1)人身权益(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 (2)物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3)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 (4)其他(股权、继承权)

天元区13629973072: 民事权利有哪些 -
原质澳达: 一、人身权 人身权又称非财产权利,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一)人格权 人格权是社会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基础性权利.人格权包括:生命权、...

天元区13629973072: 自然人,法人享有那些民事权利? -
原质澳达: 自然人享有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婚姻自主权,婚姻自主权,男女平等权等等 法人享有法人财产权、名称权等等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天元区13629973072: 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享有什么权利 -
原质澳达: 民事权利 民法总则 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天元区13629973072: 论述自然人的民事权利与自然人的权利能力的关系 -
原质澳达: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基础,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是实现其权利能力的手段.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在开始和终止的时间,享有资格的主体的范围和是否会中途丧失都有区别.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每个人享有的都相同. 公民的行为能力基于一定的年龄取得,10岁以下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10岁到18岁限制能力,18岁以上完全能力,例外,16岁以自己能自己养活自己的,视为完全能力,精神病人可能是限制可能是无民事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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