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秋冬]。成长是一道孤独的空巷

作者&投稿:亢咱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有时你希望一切如新,有时你希望一切如常

就像总是发生的那样,喝很多酒,说很多话,很大声的听歌。

我坐在八月末的窗台上,有些冰凉,屋子里漆黑一片,晚上九点半,没有开灯。

这世界上有很多事情让人欲罢不能,毒品,药品,酒精,美食,性欲,还有孤独。曾经我想,除非路边的石头爱上大树,否则我怎么会爱上孤独。而到底,我成了一个孤独瘾者。

假期最宝贵的不在于有多少时间去睡觉去嗨皮。人在集体中生活的久了会忘记自己的样子,忘记麻木的诉求,忘记老去的梦想,而假期知道他们藏在哪里,去步行,去吹风,以及站在楼顶,脱离原则,去试着过一些收放自如的日子。

未来还未到来,过去流过即去,站在这一刻的,只有我一人,孤独是孤独者的信仰。

孤独并不值得炫耀,值得炫耀的是接受孤独的自己。

白墙上有一个粘钩,很大底的那种,上面写着“meeting the wind”,遇见风,一个很美妙的样子,一直想着在上面挂一个风铃,后来又觉得可能会太吵闹就放弃了。

我虽只是一个人,但我渴望会有人与我同行,我会因为这个人迟迟未出现而感到挫折与迷茫,这叫做寂寞。

我虽只是一个人,之前是,之后是,而我沉醉于独行,愿为其生,为其死,我虽无渴望,但我也迷茫,我也挫折,我又如朝圣,这叫做孤独。

寂寞是有渴望的孤独,孤独是无渴望的寂寞。

我希望我的生命中会有这样一个人,她爱我,所以她会细心收好我送的礼物,微笑着读完我留下的便条。她爱我,所以她会读完我有时矫揉的文字。她爱我,所以她愿意十二分投入的拥抱我,也会随时准备好接受我的一个大大的拥抱。她爱我,所以她会在我睡不着时轻轻的拍着我的被,告诉我她一直都在。 她爱我,所以她无论如何都会爱我,所以她会告诉我她爱我,所以她也相信我爱她。

——那些年我们一起歌唱,岁月的风静静流淌,爱上你纯净的脸庞,那么心动让我忧伤

成长是一道孤独的空巷,请为我点亮一束光,哪怕散场。

依然喜欢沉醉于冥想。

楼顶的晚风很凉,一架快要降落在昌北机场的大飞机在夕阳晴空里格外的清晰显眼,路对面的钟传来整点的报时,鸽鸣漫天,画面几近定格。

人终究是群居动物,然而人又天生孤独。

我似乎想起了打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夕阳,那是历史课本上一幅图片,夕阳下的雅典卫城,廊柱映成金黄,在这个英语中称作“classical”的地方,很难不使人悸动,在这个有着巴特农神庙和埃斯库罗斯的地方,到处都镌刻着人类最初的骄傲与生命的自豪。

那时我想,有生之年一定要在巴特农神庙的廊柱下看一次夕阳,消失在天边的比雷挨夫斯港,想象着伯利克里曾经站在同样的地方,穿过岁月的沉霾,他是否也深爱着这里的夕阳。

那时我还想,要去布宜诺斯艾利斯,在紫色花田里吹着海风,旷野上传唱着阿根廷别为我哭泣。

那是我还想,要在洛基山麓拥有一座小木屋,一台大水车,吱呀吱呀叫醒每一个清晨,安抚每一个黄昏

后来,我都快忘了我想要去哪了,我都快忘了山坡上的夕阳了,我都快忘了蜜蜂停留在野山菊上的样子了。

“我不去,那里有火,你看那夕阳下的山坡,是被烧着了吧。”

我忘了我曾经做过的梦,望着深爱的夕阳,只是望着了。

——靠在下午四点阳光里的白墙

果然很多事情是不能计划的,计划便等于无限的延后,比如买一期儿童文学,从大一一直想到现在,总是由于各种各样莫名其妙的理由而耽搁,在琐碎的事情上我总是缺乏一些想做就去做的魄力,幸好只是琐事,幸好无关痛痒。

秋日尚好,天高风扬,这样的时日适合好好地睡一个下午,一睁眼又是夕阳下,桂花香,偶尔享受一下这种半瘫的感觉,对我这种过日子强迫症的人来说总是很奢侈。

前几天又骑车去了一次艾溪湖,这个地方我闭着眼都能骑到了,必须要说湖畔的景色依旧很棒,如果不在意那些盘旋的飞虫的话。一路上两个逗比妹子也没觉得很累,一天吃了不多,也没觉得很饿,果然女生就是万能补药。

额头上又突然冒出了很多痘痘,一碰特别疼,我本来就没刘海,又因为痘痘把那个旋周围剪得更短,像一休一样。在这个学校里最好别让别人知道你生病了,否则就会有一群人跃跃欲试的要给你开药,而目的也不一定是治好你的病,更多的是为了印证自己的辨证是不是管用。

春生夏长,秋收冬藏这几个字我深有体味,每次春夏季的随笔能随便哗啦哗啦写好多,虽不能算文采飞扬好歹也算感情饱满,秋冬季的随笔总是一个不小心就记成了流水账。很羡慕大多有书写控的人都同时有着一手漂亮的硬笔书法,可以一边书写一边欣赏,那……我这个用WPS也能叫书写控吗……字丑不能怪我(不怪我怪谁!)

考试前偷个懒,插两篇之前写的小小说哈~

——青春开始散场,定格稚嫩的脸庞,闭上眼却藏不住,留恋的目光

高中毕业后,已经有两三年没有听过这首歌,巧的是,临近大学毕业,无意中又从E盘的TEMP文件夹里发现了它,更准确的说,像是它主动蹦到了我的眼前,催着我说,就这么滚蛋了不写点什么吗?

每当想写点什么又不知道从何说起的时候,那就谈论天气吧。今天是个标准的“南昌式冬天”,不阴不晴,冷气逼人,在南昌度过了四个冬天之后,作为一个北方人,还是难以适应,说什么北方人抗冻,没有暖气什么都不是,还是南方人厉害,都是铁打的。记得大一第一次经历南昌的冷冬时,几乎是在一天之内就从初秋到了深冬的感觉,刚刚在4.2的祖尔格拉布灭的死去活来,起身到窗口点了一支烟,摩擦着冰凉的手指想着,明年估计就适应了吧。

转眼已是大四的最后一冬。

大概每个人都会这样,当意识到“最后一次”时,那些糟糕的经历都会逐渐淡去,留下的都是一些还不错的记忆。其实本来也没有那么糟了,南昌除了天气和交通让人无比蛋疼之外,其它的都还好,毕竟有些事是人在异乡时不可避免要经历的,不管异乡在何方,与南昌这个地名无关。

“一直以来,我对‘烟雨江南’都有一种希冀与期待,糅杂在其中的,还有对远行的热爱。现在,我就在这里。”

——2013.6.25《春夏纪元》

记得高考完一口咬定,一定要走,不管去哪都行,就是不呆在陕西,现在看来,那时被周围亲戚所称赞的“男子汉的雄心壮志”现在看来倒更像是一场名正言顺的逃离。

而这一逃就是四年,现在就要结束了,感觉就像是一个通缉犯最终都免不了自首的下场,与以往的寒暑假不同,在收拾了大箱的行李写上寄回家的地址之后,我才意识到“回家”对我来说是一个考虑欠妥却又没得选择的路。

四年让我重新认识了很多,有些事情是逃不了的,就像是你的照片上被打上了“wanted”的烙印,任你走到天涯海角都无法摆脱,你尽可以短暂的大口呼吸着自由的空气,发瘾般的沉浸于暂时的自由,而这一切,终有所了。 上大学之后家越来越像是一个象征,一个印在车票上的符号,一个刻在远方神柱上的图腾,与我无关。

如果大学能让我有什么变化,我不认为上大学之后我更加优秀了,却必须承认大学使我更加适应了,这四年里,我遇到过很多让我开口就想喷的人,最后却选择了沉默,我遇到了很多让我义愤填膺的事,最后却选择了麻木,我不需要认同每一个人,这并不妨碍我们成为朋友,同样的,有些人根本就不能提到朋友的层面上,但并不妨碍我对他的认同。

有什么不对的吗,回头看看我的一个影响比较深远的错误就是大一时刚刚加入学生会没两周就离开了,至少到现在为止,这仍然算是个错误。每年九月的开学,看着大一的学弟学妹在学生会的各个部门面试的时候,我都要反复的琢磨,那时我在例会上摔了本子转头就走,自此绝缘任何团体活动,到底做对了吗,到底是耍帅还是真性情,早已不得而知,我想如果现在我再老茄茄的扬扬眉毛,甩下一句,“哥不屑于。”估计是没有多少说服力的,毕竟脱离了这个团体,这四年里我什么也没做到,也什么都没得到。说起来当然后悔过,直言不讳的说,我是活在人群中的人,但我也完美主义,我也宁缺毋滥,我需要这个集体中大部分人能做到和我水平相当,无论是阳招还是阴谋,无论是能力还是技巧。我已经没有机会证明这些,虽谈不上什么壮志未酬,但也有不甘和落寞。也不是没有好处吧,比如,习惯孤独,学会慎独,而在大学之前,我是做不到的,值得庆幸的是,我正在因此逐渐变成一个收放自如的人,不再执着于用力过猛的生活。

我钟爱狂欢,我心如止水,我游刃有余,我放声,我沉静,我并非涉世太浅,我仍会与众不同。

后来我也明白,有时候屈尊去了解一些低于自己的人也是必须的,尽管他们的言行像是小孩子过家家,像是我早已抛在脑后的十五六岁,但我需要环境,没有了环境,我只能沉默,这一次是四年,下一次或许是一辈子。

记得大一走进校门的时候,我插着耳机,听着流苏金缕的《逐日之名》,想象着自己是一名背着奥伯莱恩的辛多雷血骑士,酷爱着游历与冒险,爱恨分明。而将要离开时,我仍然喜欢听着逐日之名,却已是一名佝偻着背的亡灵术士,突然想起本尼迪塔斯的那句话,没有善,没有恶,也没有圣光,只有力量。买票的时候不知道怎么搞的一来二去我居然成了班里走的相当晚的人, 以至于离开的前夜校园里的人已寥寥无几,高中毕业的时候,一群人笑着闹着,真正对于离别的概念来的特别晚,本以为大学也会这样,因为我对冷清几乎没有任何抵抗力。一个人呆在校园的时候,觉得好像根本不认识这个地方。

收拾东西也没什么麻烦,一个因为我已经寄走了大件,二来我根本不走,明天晚上还要撤到如家去凑合两天,所以除了随身的书包和电脑之外,还带了一个杯子,一把酒刀,半包烟丝和一个自己做的玉米斗。想把吉安娜在冰封王座的海报也带回去,又想留在这里做个纪念,毕竟带不走的又何止一张海报,最后的决定是明天用小刀刻下来卷好放在柜子里。

流水账就记到这吧,越写越困居然。若二十岁是晚年

——悲伤时就垂下手,抬起头,去未来啊,那里会有一个奔跑的梦,渲染了此刻深陷的黑白。焦虑时就低下头,看看脚下啊,没有那么多的变换与不安,没有关于命运的猜测,能做的,只有这一步,能看到的,只有下一步。

而剩下的就放心交给时光安排,那些你以为能左右这一生的凄惶,总是在一个不小心的刹那,就成了上一秒的故事。

 印象中的腊八常常下雪,至少也是个阴天,应该是只有这样的一天才衬的上腊八粥起锅时腾上屋檐的热蒸汽,若是突然掺合进来一缕冬日的暖阳,怕是会坏了着应景的气氛。该是很多很多年没有过“腊八”的概念了,小时候在奶奶身边时,每每过了腊八就要开始“忙年”,从这一天起,一直到腊月三十,屋里屋外都是忙碌而凌乱的,陆陆续续开始的蒸枣花馍,炖大锅的五花肉,炸丸子,炸麻叶,小院的炊烟从日出萦绕到日落,便是关于舌尖上的童年最遥远最真切的记忆。

所以我还记得腊八。

腊八过后,奶奶就不能总是带着我玩了,我便搬了小板凳坐在院儿里的梨树下,拿着一根小棍去戳雪水和成的泥坑,一戳一个泡泡,一戳一个泡泡。奶奶说,不能玩尿泥弄脏衣服,不能摸鸟窝,不能到田埝上去摘酸枣吃,因为我还太小。

可是这么坐着好无聊啊,长大了就可以去了吗?我靠在树干上仰起头看着那棵好高好高的梨树,可就算是尽力伸长脖子,还是看不到那最高的几棵树梢。

等我长大了,等我二十岁了,等我像叔叔那么大的时候,我要自己爬到树上去摘梨吃,吃好多好多,还要把叔叔够不到的最高的梢上的梨也摘下来,给爷爷吃,给奶奶吃,爷爷奶奶吃着我摘下的梨,直夸我长大了。

可是我什么时候才是二十岁呢?手指头不够数真是令人沮丧。十岁对我来说已经是一个了不得的年龄,邻居家的木犊哥哥十岁了,他可以一个人走过长满了枣刺的蜿蜒山路,一直走到那块耸立在路边的巨石那里。

在那些常常坐在梨树下的时日里,还不知道法律规定18岁是成年年龄的说法, 在我仰起头能看到的世界,“走到山路尽头的巨石那里”是一场令人期待的成人礼,那是只有十岁孩子才被允许做的事情。而爬上梨树梢头则是更为遥远的另一场,与其说是企盼,倒不如说是渺茫,来自我歪着脑袋猜也猜不透的二十岁。

时光啊,你躲躲藏藏,像是口袋里一眨眼就没有的奶糖,像是我小脑瓜里装不下的空想。

“二十岁?就是下一次梨树花开的时候嘛?”

“下一次梨树开花的时候啊,你就四岁了。”

四岁?四岁又是什么时候?突然有了一种被架空在时间里的恐惧,我三岁了,四岁在哪?四岁是什么?是不是吃了硬硬的糖就是四岁了?那我不吃奶糖了。

“今天是腊八。”爷爷看着报纸提醒时,妹妹正靠在我身上看熊出没。

“过了今天就开始准备忙年了啊。”爷爷放下报纸轻啜一口茶

关于忙年的记忆已经不甚清晰,那时的我也大概是妹妹现在这么大,大多数记忆能力来自舌尖,依稀还能想起捧在手心里舍不得咬一小口的枣花馍,还有奶奶捞出炸好的红薯丸子时,小院里的冬天由此变的香甜软糯。

今年,我二十二岁,二十岁已经在一年四次的站台与汽笛声中与我擦身而过,还来不及品味,就别过脸去,似是怨我吧。而我也再没等来童年期待的那次“爬上梨树”的成人礼。

有时不禁想问,“然后呢?”

那个年纪里既恐惧又期待的时光流转与年岁更迭,终于可以坦然面对,与二十岁无关,只是因为习惯了匆匆。

二十小时的行程是一段奇异的经历,窗外只有空间,低头只有时间。当火车开过田野,开过我匆匆的道别,道别的窗外,或许有同样的一个关于长大的故事。

温暖浓烈的炊烟,春秋荏苒的麦田,梨花雨的时节里被青苔摔倒,哭的梨花带雨的孩子,夕照的火点燃的阳坡,那在时间里舞动的光影恍如隔世,在一年年的关于二十岁的期待里悄然远去,无声而迅疾,似一场绝不回头的私奔。

“二十岁?就是下次梨树花开的时候嘛?”

“是啊,等梨树再开花的时候,楠楠就会长得高高的,像二十岁那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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