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积分到期续办需要哪些材料文件

作者&投稿:祁养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居住证积分到期续办需要哪些材料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居住证积分到期续办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公司材料
1. 人才引进申请报告(1份) 内容:申请函应向_______提出
内容包括单位简介、引进人才简介和引进理由
2.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复印件(1份) 内容:申报单位出具
3.申报单位的外经贸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 内容:外商投资单位出具
4.录用名册(1份) 内容:一式三联
5.申报单位与被引进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1份) 内容:合同期限五年以上
个人材料
1.《引进人才登记表》(2份) 内容:由申报单位用钢笔或墨水笔填写,笔迹统不得涂改。首页的单位代码为组织机构代码,次页的工作单位应填调动前的工作单位,档案和人事关系已经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机构代理的应填当地人才交流机构代理,应完整填写迁出迁入的详细地址及派出所确切名称,第三页的配偶情况未婚者填无,爱人已在沪者应详细填写爱人情况,第四页的应填写意见加盖公或出具同意调出函。空白表格复印有效。
2.引进人才条件认定证明(1份) 内容:由本人及我司配合认定
3.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1份) 内容:需申报单位盖章
4.档案所在地同意调出函(1份) 内容:原籍档案保管单位出具并盖章
5.结婚证书复印件或未婚未育证明或已婚未育证明(1份) 内容:未婚证明须盖章,原籍档案所在地出具
6.身份证复印件(3份)
7.被引进人员原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政治考核(1份) 内容:须盖章
8.被引进人员原户籍所在地出具的业务考核(1份) 内容:须盖章
9.被引进人员原户籍所在地出具是否参加邪教的证明(1份) 内容:须盖章
10.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内容:学历证书原件需鉴定,高级职称需要证原件及批复复印件
11.被引进人员户籍证明原件及户口本复印件(1份) 内容:原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出具
12.被引进人员在上海落户地的证明(1份) 内容:自己买房则需房产证;如落户直系亲属家,则需户主同意书及户口本复印件;如落户非直系亲属家,则需该户主当地派出所同意证明、户主同意书及户口本复印件。
13.被引进人员体检报告(1份) 内容:上海区级以上医院
14.随迁人员的资料相同
办理流程:申领人凭《办理通知书》,向公安部门办理领取《居住证》的相关手续。

扩展资料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积分申请)
持证人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第十四条(积分申请材料)
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劳动(聘用)合同;
4.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磁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

一、到期之后30天还没办好的话,就要重新办理了。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二、居住证
1、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2、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规定,居住证制度将替代现行的暂住证。同年12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1.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续办居住证还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先续办居住证,拿第一次办居住证一样多的材料去社区事务中心办理居住证签注。

2、再办理积分,居住证续签之后再去办理积分,否则几份有效期不更新的。办理材料如果积分和上一年一样,无变化,只要确认好这个申请单,然后打印这个申请表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然后让人事拿介绍信和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去人才中心办理积分更新就可以了,如果有加分的材料,需要带加分的材料一起去,申请表里面的加分材料也相应要增加。


3、最短10天,短信通知你去打印积分申请表。


4、凭本人身份证去人才中心打印积分表。

扩展资料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府发〔2017〕9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8日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

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居住证》积分制度)

《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称“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第四条(职责分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各区政府负责本办法在其行政区域内的具体组织实施。

公安、教育、卫生计生、科技、工商、税务、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民政、经济信息化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积分指标及分值

第五条(积分指标体系)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第六条(基础指标及分值)

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一)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持证人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第七条(加分指标及分值)

加分指标包括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一)创业人才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积120分。

创业人才积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三)紧缺急需专业

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

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最高120分。

(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20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2.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3.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的,积100分。

4.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积120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六)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

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七)远郊重点区域

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

(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九)表彰奖励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最高分值110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

2.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

3.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积110分。

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政府表彰奖励项目目录,按照市政府批准并公布的表彰奖励目录执行。

(十)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

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

参考资料:居住证积分最新管理办法



办理流程及需要材料:

1、先续办居住证,拿第一次办居住证一样多的材料去社区事务中心办理居住证签注。

2、再办理积分,居住证续签之后再去办理积分,否则积分有效期不更新的。办理材料如果积分和上一年一样,无变化,只要确认好这个申请单,然后打印这个申请表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然后让人事拿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去人才中心办理积分更新就可以了。

如果有加分的材料,需要带加分的材料一起去,申请表里面的加分材料也相应要增加,比如说你职称初级变中级了,中级变高级了,申请专利了,获得表彰了,开公司雇佣了很多上海人了,纳税很多了之类的都可以加分。

3、最短10天,短信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去人才中心打印积分申请表。

扩展资料: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依据)

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对象)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可以申请积分。居住证持证人在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时,申请当月应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

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

第三条(积分申请)

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在线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或登记地区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机构)申请积分。

第四条(积分申请材料)

(一)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件);

3.持证人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

4.劳动(聘用)合同;

5.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磁卡。

(二)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1.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申请积分的,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学籍材料,或其他可以证明其教育经历的相关材料。

2.持证人按照国家规定经统一考试取得的与所聘岗位相符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注册类的须在注册有效期内);或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按照国家规定经评审取得的与所聘岗位相符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与所聘岗位相符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在外省市工作期间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技能核验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3.持证人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证明(缴费基数和年限由社保系统提供,个人免于提供)以及最近6个月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4.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工商档案机读材料、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或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数(须由所聘单位为其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申请当月仍在所聘单位)。

5.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

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加分。

6.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

7.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三)持证人配偶和同住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结婚证;

2.配偶身份证;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承诺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

6.满16周岁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应当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第五条(材料受理)

受理机构对用人单位递交的积分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用人单位补齐材料。

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应当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材料审核)

受理机构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后,按照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调阅持证人的人事档案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1.审核持证人工作经历、学习经历及相关情况。

2.查验持证人学历学位证书。

3.核实持证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含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用证明)或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4.核实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以及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的一致性。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作为“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的积分依据。

5.核实持证人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工商档案机读材料、企业纳税情况或聘用本市户籍人员情况。

6.核实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

7.核实持证人的户籍、婚姻、子女等信息。

对有疑问的材料,可以提请主管部门或专门机构进行核实。

第七条(积分核定与告知)

积分申请材料审核属实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积分核定,并告知持证人积分情况。

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至区人才服务中心领取积分书面告知单,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

第八条(积分查询)

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或者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区人才服务中心查询本人的积分。

第九条(积分确认与调整)

在《上海市居住证》签注时,对持证人积分予以确认。

持证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积分的,应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

持证人积分项目发生变化导致积分下降或出现减分项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其积分进行扣减,受理机构告知持证人积分变动情况。

第十条(积分有效期)

持证人积分有效期与《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一致。

第十一条(积分失效)

持证人《上海市居住证》签注过期,积分同时失效。持证人《上海市居住证》被注销时,积分自动失效。

第十二条(监督与复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全市积分申办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违规材料取得的积分予以纠正,并由原受理机构告知持证人。

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对积分存在异议的,向原受理机构提交复核申请,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并告知申请人复核结果;对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交复核申请,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并告知申请人复核结果。

第十三条(相关积分指标的具体解释)

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范围是指环卫领域,远郊重点区域是指临港地区。

第十四条(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

个人在申请积分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罚,有关失信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申请积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在代办积分申请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关失信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代办积分申请。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实施日期)

本实施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2015年7月印发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力发〔2015〕31号)同时废止。

参考资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



常规的续办不需要提交材料文件。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持证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积分的,才应当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申请。

参考资料: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中国上海政府网



居住证续办需要的材料

1、需要申请通知单

2、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3、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4、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清单(提供一年缴费记录,就近六个月无补交记录)

5、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扩展资料: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一条为了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居住证_百度百科



工作单位是否变化会影响所需材料,如下:

一、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1、持证人或单位登陆系统,点击“申请积分”,修改个人信息。

2、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3、单位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4、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前去办理。单位人事将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社保登记证;持证人的身份证、居住证,新的劳动合同、社保单、前一家单位的退工单等材料递交至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5、上一家单位退工单,并加盖公章。

6、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7、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单位或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

8、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址,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

二、工作单位未发生变化

1、申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只需网上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单位或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

3、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址,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

扩展资料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规定,居住证制度将替代现行的暂住证。同年12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居住证  




上海居住证积分到期了怎么续期
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综上所述,居住证过期了,需要及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续期。对于居住证到期的,如果需要续期应当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的相片、本人的就读、就业、居住地住址等证明材料办理续期,如果居住证到期未办理续期的,那么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因此,居住证过期仍然需要居住证的,...

北京居住证到期了怎么续期
二、注意事项:如果是两人或者几人合租,则要在合同上填上这几人的姓名,身份证信息才可以。居住证续办的期限是到期前一个月和到期后一个月,切记不要超过规定时间,不然对积分落户有影响。居住证采用CPU芯片IC卡,各地可拓展居住证的以下社会服务功能:1. 金融服务。可以绑定银行账户,利用居住证查询...

上海居住证积分怎么续签
比如说你职称初级变中级了,中级变高级了,申请专利了,获得表彰了,开公司雇佣了很多上海人了,纳税很多了之类的都可以加分;3、最短10天,短信通知你去打印积分申请表;4、凭本人身份证去人才中心打印积分表。综上所述,居住证到期后再去续办,时间就晚了,出点什么差错,...

上海居住证到期续办好,积分到期怎么续办,需要什么材料!
到期之后30天还没办好的话,就要重新办理了。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

上海居住证积分续办审批一般要多久
在上海,如果居住证即将到期的话,持证人可以在期满之前的三十日之内,到所居住的社区相关部门办理续期业务,如果逾期仍未补办的,在期满之后的六十天之内可以进行补办。那么上海居住证积分续办审批一般要多久呢?接下来就来为大家解答。一、上海居住证积分续办审批一般要多久 上海居住证积分续办需要在20...

居住证积分过期怎么办
居住证积分过期怎么办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居住证积分过期怎么办,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续办居住证的具体步骤如下:1、应在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之内,到原材料申报点,办理续办。2、原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后,...

成都市居住证过期了怎么续期
3、就业支持:居住证有助于非户籍人口在就业时获得法律保护和社会认可;4、积分落户:在一些城市,居住证持有者可以通过积分制度申请户籍;5、法律依据:居住证是法律规定的流动人口必须办理的证件,有助于规范人口流动和居住。综上所述,成都市居住证过期续期的方法是在居住证到期前一个月内,持证人需...

上海居住证积分过期
续签过期、社保没有正确缴纳。1、续签过期:居住证续签需要在到期前30天内完成,若过期仍未续签,则积分失效。2、社保没有正确缴纳:社保缴纳是积分续签的重要条件,若没有正确缴纳社保,则无法完成积分续签。

上海居住证到期了怎么续期
如果持证人的积分达到标准分值,那么同住子女就能按照相关规定来参加本市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3、证照办理持有居住证者能按我国的相关规定,在上海本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等。另外,还能在本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以及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各类签注。三、上海居住证续办申请材料1、申请...

居住证积分网签续办时间
法律主观:居住证续办流程并不复杂,只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证过期的前一个人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签注手续就可以成功续期。一、居住证积分续办流程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

公主岭市19799663768: 上海积分居住证,我是去年办的积分居住证快到一年了,请问我想续办需要那些材料? -
重文源首: 带身份证、居住证、租房合同、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到街道办理续签.

公主岭市19799663768: 居住证积分过期换单位了,现在办需要什么材料 -
重文源首: 所需材料: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4、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

公主岭市19799663768: 上海居住证积分办理需要的哪些材料,基本上 -
重文源首: 一、基本材料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3、《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4、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5、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

公主岭市19799663768: 上海居住证到期签注需要什么材料?积分也需要签注吗? -
重文源首: 准备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合同复印件 3,社保证明复印件(过去一年中累计要超过6个月交了社保) 4,房产证复印件 5,租房的要租房合同复印件,住亲戚的要亲戚写证明,怎么写问居委会哦 6,居住证申请表 7,社区居委会的寄宿证明 8,居住证办理通知 积分续签就是居住证办完续签以后,就可以在积分网上提交申报信息,单位审核,如果申报信息变动不大,估计不要交书面材料,具体的还得看单位账号下是什么提示.温馨提示:居住证续办需要在居住证到期前一个月或者晚一个月去办理,早去了不给办.

公主岭市19799663768: 居住证过期了该怎么续办
重文源首: 1、续办居住证,应在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之内,到原材料申报点,办理续办.2、原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后,自动作废.3、所有的申报材料均需核对原件.4、申报材料须本人或单位人事部门人员递交,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公主岭市19799663768: 居住证积分过期续办还需要什么材料 -
重文源首: 你是哪里的居住证,如果是广州的,直接去暂住证地址所处公安局让他们帮你续期限就好了,不用重新办.

公主岭市19799663768: 居住证马上到期,续办需要什么手续? -
重文源首: 居住证到期,应带上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到原来发证的公安局派出所办理续期.续办事宜:1、续办居住证,应在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之内,到原材料申报点,办理续办.2、原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后,自动作废. 3、所有的申报材料均需核对原件.4、申报材料须本人或单位人事部门人员递交,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公主岭市19799663768: 居住证续期要什么材料 -
重文源首: 如果住址不变下,只带上居住证和身你们那个证就可以了.如果居住地改变的话,需要填表,让你屋主签名拍相,身份证复印

公主岭市19799663768: 居住证到期了怎么续办 -
重文源首: 续期即可,以广州市为例,所需材料和流程如下: 一、所需证明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原件,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 3、如实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公主岭市19799663768: 居住证延期申请怎么办理 -
重文源首: 续办事宜:1、续办居住证,应在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之内,到原材料申报点,办理续办.2、原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后,自动作废.3、所有的申报材料均需核对原件.4、申报材料须本人或单位人事部门人员递交,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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