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被人民法院宣告为失踪人,人民法院为其指定财产代管人,下面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作者&投稿:哈雅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答案】:B

【解析】《民法通则》第21条:“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民通意见》第30条:“人民法院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的原则指定。没有民法通则第21条规定的代管人,或者他们无能力作代管人,或者不宜作代管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公民或者有关组织为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的,其监护人即为财产代管人。”人民法院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的原则指定。没有《民法通则》第21条规定的代管人,或者他们无能力作代管人,或者不宜作代管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公民或者有关组织为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的,其监护人即为财产代管人。B项中张某的儿子才十五岁,因此不能成为财产代管人。


二级精神分裂症的民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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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死亡民事行为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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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不是此地的,可以在此地法院为被申请人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吗_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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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死亡期间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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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执行的案件的结果显示为执行终结,执行终结是什么意思?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

结案后被执行人还需要还钱吗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 第一,申请人撤销申请。执行程序多数是因当事人申请而启动。申请人一旦撤销了申请,放弃了要求执行的权利,本着“不告不理”的民事诉讼原则和意思自治的民法原则,当申请...

法院审理宣告失踪案件公告期满后,是否需要开庭,判决并指定财产代管人...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的案件,应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人民法院收到宣告失踪的申请后,应查清被申请宣告失踪的自然人的财产,指定临时管理人或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半年。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应根据被申请宣告失踪的自然人失踪的事实,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

民法中的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都各是什么?分别作答(标明条件...
(3)须由人民法院宣告。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必须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的,公告期间为1年;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其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终结执行的案件能否再立案执行
(四)执行实施案件因委托执行结案后,确因委托不当被已立案的受托法院退回委托的;(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而终结执行的案件,申请执行的条件具备时,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

起诉被宣告失踪的人,哪里管辖
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毋、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无顺序上的要求。2、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3、须由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宣告。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想要申请宣告失踪,必须...

江北区17339305556: 张某被人民法院宣告为失踪人,人民法院为其指定财产代管人,下面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
封希优泌: 正确答案:B 解析:《民法通则》第21条:“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民通意见》第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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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希优泌: 宣告失踪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音信达两年,处于生死不明的状态,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在查明事实后,依法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以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上的不确定状态的法律制度.宣告失踪的法律效果主要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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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希优泌: 根据《民法总则》第四十条的规定,宣告失踪的条件包括:第一,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所谓下落不明,是指自然人持续不间断地没有音讯的状态.第二,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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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希优泌: 《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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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希优泌: 宣告自然人失踪有几个条件:1.须有失踪的事实.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音讯渺无,下落不明,生死不明.如果自然人因客观原因(如旅居海外)或主观原因(如畏罪潜逃)而与家人暂时中断联系,不构成民法上的失踪.2.须失踪达到法定...

江北区17339305556: 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后对方还要办理离婚吗?
封希优泌: 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后对方还要办理,这是由宣告失踪的性质所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人民法院按照民诉法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在查清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财产、指定临时管理人或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并发出公告,公告期满半年后,就根据被宣告失踪人的失踪事实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由此可以看出,公民被宣告为失踪人,其民事权利能力并不因此而消灭,因而也就不产生其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后果,与失踪人的人身有关的民事法律关系也不变化.所以虽然夫妻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但并不影响的存续.

江北区17339305556: 宣告失踪后提起离婚能否准予? -
封希优泌: 1、能够准予的. 2、《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

江北区17339305556: 宣告失踪案件如何办理 -
封希优泌: (一)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6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公民失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必须有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最后离开自己住所或居所地后,去向不明,与任何人都无联系,杳无音讯.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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