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作者&投稿:万查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贵州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土资源部的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宗旨。以提高参与宏观调控能力、严格资源管理、加强整顿规范为重点;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为依托;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保障,不断加强国土资源基础业务和基层建设。通过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国土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 严把土地闸门,土地供应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不断显现。
● 坚持服务中心,保障发展更加有力。
● 突出耕地保护,资源保护制度更加落实。
● 深入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更加合理。
● 加强地质工作,地质勘查取得新突破。
● 坚持标本兼治,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
● 狠抓基础建设,国土资源基础业务及基层建设不断夯实。
● 加大推进力度,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再上台阶。
● 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据2006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结果,全省土地总面积为17615246.61公顷。其中:农用地15268847.90公顷,建设用地546721.23公顷,未利用地1799677.48公顷。与2005年相比,农用地减少18708.83公顷,建设用地增加6114.63公顷,未利用地增加12594.20公顷(图1)。
2006年全省土地利用与2005年相比,农用地中的园地有所增加,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有一定增加。原因是城市化进程的稳步推进、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增多、水库移民和环境移民安置、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
(二)土地利用情况
1.耕地面积结构变化情况
全省年初耕地4504987.69公顷,年内减少13070.90公顷,年内增加 2012.88公顷,耕地面积净减少11058.02公顷,年末耕地 4493929.67公顷。
全省耕地增加2012.88公顷,增加来源为:土地整理254.35公顷,开发1283.39公顷,复垦276.89公顷,农业结构调整198.25公顷(图2)。

图1 2006年贵州省土地利用现状图


图2 2006年贵州省耕地增加来源构成

全省耕地减少13070.90公顷。减少原因:各项建设占用耕地4167.63公顷,生态退耕2149.82公顷,自然灾害损毁5246.91公顷,农业结构调整1506.54公顷(图3)。

图3 2006年贵州省耕地减少去向构成

2.建设用地
2006年贵州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强化对土地资源总量控制,坚持规划先行,进一步紧缩“地根”,从规划用途、项目性质、用地规模、产业政策等方面严把建设用地审查关,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用地计划指标重点用于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城市、城镇重要基础设施及教育、医疗、卫生等薄弱环节的建设,对能耗高、污染重、工艺落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坚决停止土地供应,较好地满足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没有发生违反规划、超计划批地等问题。2006年全省审批用地431宗,批准面积48593.98公顷,农用地36639.45公顷,耕地15731.17公顷。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9宗,批准面积43434.61公顷,农用地32613.14公顷,耕地12271.69公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422宗,批准面积5159.37公顷,农用地4026.31公顷,耕地3459.48公顷,分别占国土资源部下达年计划的92.77%,99.98%。
(三)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全省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力度,土地开发整理投入明显增加。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增加农用地1678.39公顷,为计划的28.9%,其中耕地1595.67公顷,投入资金6760.94万元。
二、矿产资源现状
(一)矿产资源现状
全省已发现矿产110种以上,发现矿床、矿点3000余处。其中72种矿产不同程度探明了储量,主要储量产地1344处。以煤(煤层气)、铝、磷、锰、金、重晶石、水泥原料等最具优势,不仅资源丰富,而且现实经济优势明显,在全国或西部大开发中占有重要地位。具体如下:①煤矿是贵州省最重要的能源矿产,现有资源储量514.81亿吨,集中分布于西部的六盘水和毕节地区,尤其是可供开发利用的低硫优质煤丰富;②贵州是中国铝土矿的三大产区之一,集中产于中部,资源储量4.44亿吨;③贵州是我国三大磷矿的集中产区,是富磷产出最多的省区,集中于开阳、瓮福和织金等地区,资源储量27.4亿吨;④锰矿集中分布于遵义与松桃两地,资源储量7711万吨;⑤贵州是中国率先发现具工业价值微细粒浸染型金矿的省区,也是该类型金矿探明储量最多的地区,主要分布于黔西南,资源储量233.20吨;⑥重晶石集中分布在黔东南地区,资源储量1.15亿吨;⑦贵州是沉积岩的“王国”,水泥用灰岩及其配料资源丰富,分布广泛,遍及省内各地。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地质勘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取得很好的找矿成效,商业性勘查投入比往年有所增长。2006年全省共投入地质勘查经费32206.88万元,比2005年增长34.7%,其中:中央财政拨款900.0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2655.50万元,企事业投入22603.42万元,其他资金6047.96万元。全省地质经费投入中煤矿占50%左右。
2006年经地质勘查新发现矿产地8处,其中:煤矿1处、钒矿1处、铅锌矿3处、钼矿1处、金矿1处。新查明矿产资源情况:煤矿4204270千吨、钒矿62700吨、铅锌矿141870吨、铝土矿733万吨、金矿5868千克、磷矿13573千吨。
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潜力调查工作取得明显进展,通过调查,全省共有大中型国有矿山35个,属于危机矿山的已达22个。晴隆锑矿、戈塘金矿、独山半坡锑矿、息烽磷矿4个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已获国土资源部批准。
对外地质勘查工作开始起步,省有色地勘局在安哥拉国签订了卢卡拉和曾扎铁锰矿权合作经营合同,该合作项目已取得探矿权,探矿权面积5432平方千米,预测铁矿资源量10亿吨,锰矿资源量2亿吨。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根据国家关于改革探矿权采矿权管理的新政策,贵州省规范管理行为,严格矿权审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的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严格不同矿种、不同区域对探矿权采矿权的授予方式;并规定煤、磷、铝等矿种的行业准入条件。2006年对符合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的申请,经审查后,新立探矿权522个,采矿权1414个。截至2006年底,全省经批准登记的有效勘查许可证1143件、采矿许可证8241件,批准登记面积24830.75平方千米,收取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780.53万元。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2006年,全省矿山企业7379个,其中大型矿山31个,中型矿山74个,小型矿山2329个,小矿4945个。矿山从业人员310037人,矿产开发产值191.47亿元,比2005年增加46%。利润45.52亿元,比2005年增加84%。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全省各市、县制定了本地区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并按要求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布,及时向社会公布了已批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位置、名称、用地面积、开发利用情况等内容。
2.土地一级市场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规定,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土地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挖掘存量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积极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建立土地有形市场,使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全省共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634宗,面积1546.4公顷,收取地价款75.02亿元,比2005年增加41.03亿元。其中,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1552宗,面积1089.52公顷,收取地价款69.21亿元。
3.土地二级市级
全省土地二级市场共转让61.46公顷,收入1.22亿元;出租41宗,面积26.77公顷,获租金110.09万元;抵押202宗,面积34.69公顷,获抵押价款1.21亿元。二级市场的运作有效地盘活了存量土地资产,促进了存量土地利用,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拟定下发了《关于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省、市、县各级在价款收入地方分成中的分成比例,并明确了收缴管理办法,理顺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分配关系,并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为地县政府切实履行地质灾害治理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资金保障。
全省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采矿权1205宗,出让价款达5519.21万元。流转探矿权煤矿2宗、价款100万元,采矿权70宗、价款1032.54万元。
四、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全省发现违法行为12914件,涉及土地面积1310.6公顷,其中耕地771.94公顷;其中有10864件是通过动态巡查发现的,涉及土地面积623.28公顷,耕地368.38公顷;有6847件违法行为被及时制止,未形成违法案件。与2005年相比,实际发生的违法行为件数上升37%、总面积下降12%、而耕地面积上升14.86%。本年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结案5701件,涉及土地面积1297.71公顷,其中耕地752.59公顷,结案率为90.6%。全省共拆除违法构建物面积8883.86百平方米,没收构建物1635.52百平方米,收回土地35.49公顷,其中耕地20.61公顷,收缴罚没款6073.03万元。
土地违法行为虽然得到一定的遏制,但反弹冲动不容忽视。2001~2005年,违法案件件数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年度内新发生违法案件亦呈下降趋势,但2006年年度内新发生的违法案件却呈较强的上升趋势,件数比2005年上升了62.96%,涉案面积和占用耕地面积分别增长了218.27%和152.01%。通过两次与监察部门开展土地违法违规专项检查,特别是新增建设用地清理,对各地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又进行了一次彻底清查,清查发现经过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一度被打压下去的土地违法行为又有“死灰复燃”现象,形势不容乐观。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度全省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1343件,其中企事业单位834件,占违法案件总数的62.10%;集体28件,占违法案件总数的2.09%;个体481件,占违法案件总数的35.81%。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中,非法开采1316件,占违法案件的97.99%;非法勘查24件,占1.78%;不按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3件,占0.22%。其中无证开采260件,非法转让260件,越界开采130件,破坏性开采17件,其他366件(主要是查处省政府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本年结案1280件,结案率为95.30%。吊销勘查许可证6件,吊销采矿许可证289件,收缴罚没款4963.59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犯罪嫌疑人42名(不包括联合办案追究的刑事责任人)。
通过矿产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加大了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主要表现在:①针对非法转让矿业权频繁、恶意炒作矿业权、造成纠纷不断的问题,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规范矿业权转让行为的通知》,对非法转让矿权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和查处;②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拟定了《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炸封取缔非法采煤窝点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2006年9月~11月,经过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轰轰烈烈、深入扎实的炸封取缔非法采煤窝点专项行动;③对省政府决定关闭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的采矿许可证进行了吊销工作。通过以上工作对全省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取得了显著成效,2006年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违法案件的查处是2005年的2倍,吊销许可证是2005年的42.14倍,罚没款是2005年的4.33倍。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根据现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工作的具体实践,报经省政府批准发布了首批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执法依据182项,为依法行政提供了依据。《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草案)》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于2007年3月1日正式施行。2006年全省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4件,比2005年增加17件。2006年受理61件,结案55件,未结案件6件。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人员培训情况
全省县级以上的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人员共552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718人,占总人数的31.08%;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4203人,占总人数的76.04%。
2006年各级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参加各种院校培训人数674人次,学历教育459人次,通过各类院校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了各级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业务和政治素质。
七、地质环境与矿山环境
2006年全省共成功预报了13起地质灾害,避免1015人伤亡和4127.3万元的经济损失。兴义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被成功地运用到5月21日兴义市白碗窑镇神仙岩崩塌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中,使灾区66户村民及煤矿企业共579人无一人伤亡。
完成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的手机群发、信息发布、网上公布和电视预报工作。全省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全面展开,152人组成的宣讲团分赴18个重点县开展宣讲培训工作,同时采用农村远程教育系统、播放防治地质灾害知识专题片,全省共413万基层干部和村民接受了培训宣传。
地质灾害治理省级专项资金首批安排了思南、石阡、三都、桐梓4个治理项目共299万元,纳雍县鬃岭镇左家营村崩塌、沿河县城区滑坡治理、平塘县六硐石龙过江滑坡3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获国家治理经费500万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逐步启动。开阳洋水磷矿区、遵义锰矿、务川汞矿、万山汞矿、贵阳金西煤矿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获中央财政治理资金4440万元。
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稳步推进。平塘国家地质公园和关岭化石群国家地质公园揭碑开园;万山汞矿国家矿山公园建设项目正在实施;绥阳双河洞、关岭化石群、织金洞、兴义4个国家地质公园再次获得国家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补助资金820万元;三叠纪世界地质公园申报积极推进;首次编辑出版了《贵州省古生物化石精品》画册。
八、测绘测量工作
2006年,贵州省编制完成《贵州省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贵州省测绘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并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组织完成了100个GPS(C级)点的布设、埋石、测量工作和175幅1∶1万3D产品和320幅1∶1万地形图调绘;获得国家测绘局对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测绘专项补助经费250万元;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无偿提供基础测绘成果服务,基础测绘成果共建共享真正取得实效。测量标志管理纳入了建设用地和矿权审批监管流程,改变了测量标志迁建补偿的被动局面。测绘工作在宏观决策、资源管理、重大战略和工程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九、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一)耕地保护与经济建设用地的矛盾
贵州省人多地少,耕地质量差,地块破碎。贵州省山地占土地总面积的70%以上,是我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耕地资源严重匮乏。因此贵州省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与经济建设占用耕地的矛盾比较突出,处理好严格保护与支持发展关系的任务十分艰巨。
(二)国土资源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占补平衡”工作体制与“占补平衡”形势的发展不相适应,完成“占补平衡”任务的难度较大。
(三)地质勘查工作滞后,矿产资源保障程度不均
由于近年来国家对贵州省固体矿产勘查的投入减少,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的规模也在缩小,找矿的难度增大,因此找矿的成功率不高。商业性勘查资金大多集中在对已有矿产地的进一步勘查上,尤其集中在风险小的煤矿上,对国家急需的支柱性矿产的勘查投入很少,因此除煤矿外新发现的矿较少。
重要原材料产量年均增长率均在6.97%以上,锑、锰高达97%以上,煤、磷、铝土矿、锰等需求增长也较快,而资源储量的补充明显低于资源储量的消耗。为确保矿产资源稳定持续供应,迫切需要加强地质勘查工作,尤其需要加强找矿理论研究、接替资源战略规划工作。
(四)矿业结构不尽合理,产业链短,资源综合利用率低
矿山生产规模以小型为主,除磷、锰、重晶石以大中型为主外,其他矿山均以小型为主。现有矿山中,小型矿山及小矿个数比例较大,矿山生产技术装备总体水平低,开发利用方式粗放,对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低,在开采炼冶过程中,综合回收率低,矿业加工产业链短,矿产品多为原矿或粗加工产品,精加工产品较少,经济效益不高。
(五)国土资源破坏和生态退化严重
由于贵州省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由于山地面积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70%以上,山高坡陡,喀斯特地貌发育,气候湿润多雨、降水集中,加之对资源开发利用不当,造成植被严重破坏,水土流失严重。目前贵州省由于水土流失造成的石漠化问题已经相当严重。贵州省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目前全省已调查到的地质灾害点13482处,其中有隐患的灾点7713处,受威胁人数达573012人,其中多为因采矿等人类活动而引起;矿山开采普遍存在重开发、轻生态环境保护的现象,矿山开采对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和对生态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需尽快加大对环境的综合有效整治。
十、2007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要点
2007年国土资源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及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精神,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总要求,以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为中心,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坚持从严管理、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落实从严土地管理、加强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2)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工作,切实提高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
(3)切实加强地质工作,努力实现找矿新突破。
(4)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5)大力加强基础建设,不断提高支撑保障能力。
(6)深化“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
新一年国土资源工作概括起来就是:守住一条红线,即坚决守住基本农田面积这条红线;提高两个能力,即努力提高参与宏观调控及资源的监测监管两个能力;统筹三个关系,即统筹兼顾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严格管理与优质服务、依法办事与提高效率三个关系;贯彻四个文件,即全面贯彻国发[2004]28号文件、国发[2005]28号文件、国发[2006]4号文件、国发[2006]31号文件四个文件精神;突出五个重点,即突出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土地整理复垦、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地质灾害防治、反腐败体系建设五个重点;抓好六项基础,即切实抓好土地调查、基础测绘、队伍建设、电子政务建设、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六项基础工作。

2005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保护节约资源、保障支持发展、维护合法权益、服务社会发展的思路,认真落实国务院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全面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等系列政策措施,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为全省经济建设和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国土资源状况
(一)土地资源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2005年全省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面积1 793.17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4.64%;建设用地面积133.87万公顷,占总面积的6.32%;未利用地191.50万公顷,占总面积的9.04%。全省主要地类面积分别为:耕地381.59万公顷,园地49.75万公顷,林地1 189.18万公顷,牧草地10.45万公顷,其他农用地162.17万公顷,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05.37万公顷,交通用地9.15万公顷,水利设施用地19.34万公顷,未利用地191.50万公顷,见图1。

图1 2005年湖南省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规定,实行基本农田“五个不准”、建设占用耕地“六个不报批”等规定,严把土地审批关,遏制了建设占用耕地的过快增长,有力地促进了耕地保护。全省耕地减少趋势趋缓,耕地总面积与2004年相比仅减少0.01%。园地减少 0.19%,林地增加 0.01%,牧草地减少 0.10%,其他农用地减少0.076%,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增加0.51%,交通用地增加1.96%,水利设施用地增加0.076%,未利用地减少0.31%。
2005年度全省耕地减少6 994.52公顷,其中生态退耕2 337.46公顷,农业结构调整565.21公顷,建设占用3 629.98公顷,灾毁耕地323.73公顷,其他方式减少138.14公顷;2005年共增加耕地6 502.76公顷,全年实际净减少耕地491.76公顷(7 376.5亩),减小幅度比2004年下降97.15%。
通过开发、整理、复垦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其他途径,全省增加耕地共6 502.76公顷。其中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6 267.28公顷,比去年增加10.06%,占增加耕地的96.4%,这其中,土地开发增加4 784公顷,土地整理增加1 069.71公顷,土地复垦增加413.57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123.77公顷,占耕地增加的1.9%,其他方式增加耕地111.7公顷,比去年减少0.97%,占耕地增加的1.7%。通过开发、整理、复垦新增的耕地6 267.28公顷,与建设占用的3 629.98公顷耕地相抵,净增2 637.3公顷,全省连续六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从耕地面积增减变动情况看,耕地减少速度趋缓的主要原因是:建设占用耕地得到有效控制,生态退耕力度减弱。2005年建设占用3 629.98公顷,比上年减少12.8%,占耕地减少总量的51.9%;同时生态退耕力度减弱,退耕面积2 337.46公顷,比上年减少86.23%,占耕地减少总量的33.4%;另外,灾毁和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323.73公顷和565.21公顷,分别比上年减少28.77%和86.04%。
(二)矿产资源
全省已发现各类矿产141种(含亚矿种),其中能源矿产10种,金属矿产55种(含2种亚矿种),非金属矿产74种(含19种亚矿种),水气矿产2种。已探明储量的矿产共101种(含18种亚矿种)。全省有特大型矿床8处,大型矿床105处,中型矿床277 处,小型矿床1 163处,矿点5 000余处。
2005年矿产资源勘查取得新进展。全省新发现矿产地11处,其中石煤矿1处,锌矿1处,钒矿1处,铜矿2处,钨矿2处,锡矿1处,钼矿1处,萤石矿1处,熔剂用石灰岩1处。
2005年全省新查明矿产资源8种,提交资源量金15 885千克(金属),铅锌60 172吨(金属),锰7万吨(矿石),钒65 000吨(五氧化二钒),锡3 180吨(金属),煤10 347千吨,萤石30万吨(矿石),熔剂用石灰岩43 206万吨(矿石)。
全省共有57种(含亚矿种)矿产的保有储量居全国前十位,34种矿种的保有储量居全国前五位,重要矿产中,钨、普通萤石、海泡石粘土、隐晶质石墨等居全国之首;钴、钒、锑、重晶石等居全国第二;金刚石位居全国第三;铅、锌、高岭土、铌、钽分别居全国第四、五、六位。国内已发现的全部有色金属矿种全省几乎均有探明储量,其中钨、铋、锑的保有储量在全国和全球均具优势,分别占世界总储量的34.81%、37.18%和9.34%。全省矿产资源潜在价值估为1.2万亿元,排全国第16 位,人均排全国第22 位。但全省矿产资源禀赋存在很大缺陷,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石油、煤炭、铁矿石、天然气、钾盐等15种大宗支柱性矿产大多短缺,主要矿产资源质量不高,低品位、难选冶矿产多。
二、国土资源开发利用
(一)土地开发整理复垦
2005年,全省共完成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528个,涉及土地面积13 510.73公顷,总投资35 628.18万元,与2004年投资基本持平。增加农用地7 152.41公顷,其中增加耕地6 918.39公顷,比2004年增加10.42%;通过开发、整理、复垦增加建设用地123.37公顷,是2004年的5.82倍。
1.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项目415个,涉及土地面积6 098.17公顷,总投资18 739.25万元。增加农用地面积5 617.44公顷,较2004年增加11.65%,其中增加耕地5 617.44公顷,较2004年增加27.49%;增加建设用地13.02公顷,是2004年的2.89倍。
2.土地整理
土地整理项目97个,涉及土地面积7 042.14公顷,总投资15 695.57万元。增加农用地面积1 176.5公顷,比2004年减少26.08%,其中增加耕地1 266.88公顷,比2004年减少6.75%;增加建设用地109.38公顷,是2004年的25.55倍。
3.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项目16个,涉及土地面积370.42公顷,总投资1 193.36万元。增加农用地面积249.65公顷,比2004年减少52.82%;其中增加耕地1 266.88公顷,比2004年增加153.04%;增加建设用地面积0.97公顷,比2004年减少9.63公顷。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1.地质调查与勘查
受经济增长和能源、原材料需求增长和拉动,2005年全省矿产勘查活跃,地勘投资增加。地质勘查总投入 6 711.08万元(属地化单位地勘投入),其中,中央财政拨款1 403.53万元,比2004年减少60.24%,地方财政拨款1 833.3万元,比2004年增加967.11%,企事业资金投入2 588.29万元,比2004年增加13.76%。勘查的矿种主要有能源矿产2 177.46万元,比2004年增加40.73%,黑色金属矿产697.8万元,比2004年减少27.16%,有色金属矿产2 067.39万元,比2004年减少31.31%,金矿714.41万元,比2004年减少58.07%。
2.开发利用
全省已开发利用矿产93种,矿山企业6 955个,其中大型矿山12个、中型49个、小型2 262个,小矿4 632个,矿业从业人员38.04万人。2005年固体矿石产量2.01亿吨,矿山企业工业总产值189.1亿元,加上非矿山企业的矿产品加工、冶炼产值,全省矿业总产值约占工业总产值的1/4。
全省能源矿产有煤、石煤、地热,其中以煤炭为主。2005年产煤4 849.278万吨,与2004年基本持平;黑色金属矿产有铁、锰、钒,2005年铁矿产量为283.54万吨,比2004年增加199%;锰矿产量为194.93万吨,比2004年增加8.5%;全省贵金属矿产资源丰富,2005年金矿石产量为117.82万吨,比2004年增加21.5%。有色金属是全省的优势,所探明的矿产都得到不同程度的开发利用,其中锡、钨矿产量增长幅度较大。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2005年完成了全省存量土地专题调查,摸清了全省规划区内和规划区外存量土地的家底,掌握了闲置土地、空闲土地以及批而未供土地的情况,并提出了盘活存量土地的建议。加大了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力度。2005年存量土地供应达到5 357.56公顷,占全省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63%。制定实施了《湖南省土地市场管理办法》,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加大市场配置资源力度。完成了《湖南省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的制定工作。启动了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建立了预测、预警、预报分析制度。对全省土地市场中一些严重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和纠正。
土地市场日趋规范。全省100%的市州、县市区实施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在国家宏观调控下,较充分地发挥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全省土地出让总收入达到158.19亿元。
土地供应比2004年减少。2005年,全省供应土地总面积8 488.95公顷,比2004年减少了3.7%。其中:土地出让12 653宗,出让面积6 075.8公顷,比2004年减少了6.5%,占供应总量的75%,出让收入158.18亿元,比2004年减少14.6%;以划拨方式供地1 987.1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3%,单位面积出让价款平均为248.42 元/平方米,比2004年减少了8.5%;土地租赁788宗,面积73.12公顷,租赁收入473.28万元,比2004年减少14.06%;其他方式供地443宗,面积57.11公顷,供地收入8 291.46万元,比2004年减少91.71%。
历史遗留的经营性用地问题基本处理完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全面推行,所占比例稳步提高。2005年全省招拍挂出让土地面积和出让价款分别为2 790.9公顷和93.45亿元,分别比去年增加21.46%和16.61%。占总数的43.83%和59.07%,分别比去年提高9.13和15.77个百分点。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强。
出让用地用途,主要以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工矿仓储用地出让为主,三类用地宗数、面积、金额分别占出让总数的97.4%、96%和96.2%。其中:商服用地出让2 990宗,面积1 258.74公顷,金额422 912.85万元,分别占出让总数的23.54%、19.77%和26.73%;住宅用地出让7 604宗,面积1 751.19公顷,金额705 620.44万元,分别占出让总数的59.87%、27.5%和44.6%;工矿仓储用地出让1 777宗,面积3 103.79公顷,金额3 938.21万元,分别占出让总数的13.99%、48.74%和24.89%。详见表1。

表1 2005年湖南各类用地出让情况

土地交易比上年增多。2005年度全省国有土地转让28 687宗,面积2 028.41公顷,转让金额749 513.93万元,分别比2004年增加11.78%、2.67%、2.11%。
出租土地506宗,面积10.34公顷,收取租金1 315.35万元,分别比2004年增加13.2%、8.61%、13.71%。
抵押土地3 440宗,面积5 790.76公顷,抵押金额2 344 113.1万元,分别比2004年增加15.24%、10.82%、10.1%。
国有土地转让、出租和抵押主要以商服用地、工矿仓储、住宅用地为主。其中:商服用地、工矿仓储、住宅用地共计转让28 535宗、面积1 965.17公顷、转让金742 898.87万元,分别占转让总数的99.47%、96.88%和97.07%。
商服用地、工矿仓储、住宅用地共计出租506宗、面积10.34公顷、租金1 315.35万元,均占出租总数的100%。
商服用地、工矿仓储、住宅用地共计抵押3 389宗、面积5 624.22公顷、抵押价款2 281 939.51万元,分别占抵押总数的98.52%、97.12%和97.35%。
(二)矿业权市场
2005年,矿业权市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推行探矿权采矿权年度出让计划制度。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资源禀赋条件和矿产品市场需求编制采矿权年度出让计划,合理调控采矿权投放总量,对钨矿开采实行配额管理,全省19个钨矿企业下达钨精矿生产计划指标10 620吨,全省各地共上报采矿权出让计划项目553个,省厅批准出让计划项目216个,有效地扭转了资源无序开发的局面,促进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逐步规范采矿权交易行为。按照公正、透明、依法规范的要求,对采矿权委托出让,采矿权拍卖机构的确定,采矿权评估费支付标准、方式、期限,采矿登记资料编制单位的确定等作出明确规定,把采矿权交易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全面实行矿业权有偿取得,大力推进招拍挂出让。
1.探矿权市场
2005年全省出让探矿权76宗(其中煤矿47宗、金矿11宗、铁矿6宗、锰矿5宗、铅锌矿2宗、锑矿1宗),出让价款7 335.26万元,宗数、价款分别是2004年的3.47倍、18.91倍。在76宗探矿权的出让中,申请审批2宗,金额702.94万元,拍卖2宗,价款640万元,挂牌72宗,价款5 992.32万元。招拍挂宗数与价款分别占总出让宗数和价款的97.37%和90.42%。
2.采矿权市场
2005年共出让采矿权2 959宗,出让价款184 477.91万元,出让宗数和价款分别比2004年增长53.48%和131.67%。出让的采矿权中,行政审批2 442宗,金额41 065.1万元;招标32宗,价款128.4万元;拍卖48宗,价款126 216.2万元;挂牌437宗,价款17 068.26万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517宗,占总宗数的17.47%,出让价款143 412.81万元,为出让总价款的 77.74%。招拍挂宗数、出让价款分别比 2004年增加 35.7%、122.02%,但行政审批宗数在采矿权出让中所占比例较大,采矿权市场建设仍须进一步规范。
2005年出让矿种主要以煤矿、铁矿为主,分别有1 571和21宗,价款达60 546.54万元和82 875.06万元,占总价款的77.74%。其中祁东铁矿区对家冲矿段10-18线、老龙塘矿段22-31线两个铁矿采矿权拍卖,以4.05亿元成交,创全国单宗采矿权拍卖最高价。
3.矿业权转让
全省探矿权转让15宗,转让价款1 369.8万元,是2004年的27.40倍。全年采矿权转让80宗,其中煤矿37宗、铁矿8宗、金矿7宗、有色金属10宗、非金属矿17宗;转让价款67 165.62万元,转让宗数和价款分别比2004年增加46.94%和64.01%。其中出售61宗,价款8 908.91万元,作价出资14宗,价款58 250万元,其他5宗,价款6.4万元。2004~2005年矿业权转让情况见表2。

表2 湖南省矿业权转让增长情况

四、国土资源行政管理
(一)依法行政
1.法规方面
研究出台了《土地市场管理办法》、《全省征地年产值标准》、《湖南省征地程序规定》、《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办法》,修改完善《湖南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暂行办法》,起草了《湖南省石墨保护条例》,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裁决工作,全年共办理案件47起。
2.依法规范方面
制定了22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程序性规定,完善行政程序。在代省政府拟制全省征地年产值标准时,受省政府委托组织了本系统的首次立法听证。国土资源部决定在2006年重点推广全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工作经验,我厅的政务公开工作,被省政府评为7家先进单位之一。
3.执法监察方面
加大了案件查处力度,与监察部门建立了联合查处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机制,省厅直接立案查处醴陵市人民政府越权批地、临湘市人民政府非法用地等一批大案要案,公开立案和挂牌督办了12起重大矿产违法行为。
4.信访工作方面
本着“人要回去,事要解决”的原则,加大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与群体性事件工作力度,向市州专项小组交办的249件案件,已结案248件,结案率达99.6%,得到了省联席办的充分肯定。全面贯彻落实新《信访条例》,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全年共接待来访941起,3 224人次,处理来信940封,信访工作呈现出“四下降”、“一平稳”的态势。
5.行政复议方面
全省2005年度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8件,比上年增加9.9%,受理47件,增加11.9%。本年审结45件,与2004年减少2.17%。申请行政复议中,涉及行政处罚的29件,行政许可的3件,行政强制措施的5件,不作为的1件,其他6件。本年审结的45件行政复议中,维持的35件,撤销的3件,撤回申请的4件。责令履行的1件,本年未审结的4件。
(二)土地行政管理
1.农用地转用
2005年省政府共批准建设用地总面积8 738.37公顷,其中农用地转用6 018.89公顷,耕地3 250.8公顷,分别比2004年增加1.82%、减少9.54%和15.78%。近年全省批准建设用地情况见图2。

图2 2000~2005年湖南省批准建设用地情况

在批准用地中,分批次建设用地6 898.54公顷,占78.95%;单独选址建设用地1 839.83公顷,占21.05%,其中,交通运输用地746.314公顷,水利设施用地868.07公顷。
2.土地征收
全省各类建设用地项目共计征收土地7 315.03公顷,其中农用地5 157.91公顷,征地总费用为548 934.55万元,安置农业人口75 534人。
3.划拨土地
2005年全省划拨各类土地1 477宗,面积1 987.15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31.2%;划拨宗数较2004年(1 430宗)增加3.18%。
4.土地权属管理
全省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2 362个乡镇、4.66万个村,共计动员5.2万人,筹集经费2 859.8万元。全省应发证数85 860本,已发证数78 529本,占全省应发证数的91.5%,调处土地权属纠纷2 806起。省厅对14个市(州)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情况进行了验收,随机抽查了59个县(区)的发证资料,从总体上看,基本上做到了程序合法,操作规范,手续完备,资料齐全,达到了权属明晰,面积准确、界址清楚的要求。
5.土地资产处置
全省共处置改制企业1 877家(其中4家上市公司),处置土地4 347宗,涉及土地面积6 035.43公顷,总金额达382 858.8万元,处置金额比2004年减少了20.76%。
处置的1 877家改制企业中,授权经营的7家,处置土地8宗,土地面积17.97公顷,涉及金额1 741.76万元;作价出资(入股)4家,处置土地25宗,土地面积13.86公顷,涉及金额1 093.7万元;出让1 766家,处置土地4 082宗,涉及土地面积2 085.94公顷,涉及金额441 344.9万元;国家出租116家,处置土地1 793宗,土地面积5公顷,涉及金额846万元;保留划拨55家,处置土地138宗,土地面积23公顷。
6.基本农田保护
与省农业厅制定下发了基本农田保护有关问题的整改意见、补划基本农田工作暂行规程,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了基本农田数据建库工作,部署安排了93个县开展建库工作,完成初步成果的有60多个。根据国务院《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代拟了《市州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并报省政府审定。组织向部申报了安乡、平江、南县、湘潭、衡阳、慈利6个县为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
(三)地矿行政管理
1.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制订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目前,第一阶段工作进展顺利,得到国务院督查组的肯定。基本形成了新时期矿产资源行政管理的思路。①以矿产资源规划为基础,建立以禁采区、限采区和可采区为区域调控特征,对重点矿种实行总量调控的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体系;②建立年度矿业权投放量计划管理体系,并由部门管理行为上升为政府综合管理行为;③将矿权审批纳入行政许可范畴,严格依法行政;④突破、创新原有政策框架,坚持以市场机制配置矿产资源为导向,大力推进矿权市场和产权制度建设;⑤突破“等、靠、要”的传统地勘投入思维,构建以矿业权国家收益投入为主的地勘项目投入新机制,促进矿产资源市场与地勘工作的良性互动;⑥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责任原则,建立以备用金制度为核心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以汛期为主要时间段的地质灾害监测与群防危机管理体系;⑦通过试点,构建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矿业权收益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基层政府和矿区人民群众支持和维护矿产资源秩序的积极性;⑧着手构建科学的储量检测和储量评估制度,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和发布工作,严格规范储量评估机构管理。
2.资源储量管理
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评审质量。建立了专家库评审制度;对全省储量评审备案工作进行了检查,下发了“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储量评审专家和储量管理人员进行了“地质矿产勘查规范”和“储量评审技术处理”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按国土资源部第23号令,省级完成查明储量登记22个、占用登记875个、压覆登记2个、地热矿泉登记5个。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料汇交、保管保护、社会化服务的力度。①严把勘查许可、采矿许可内部会审关,使不履行地质资料汇交人不能获得勘查许可或采矿许可,实行项目跟踪管理、地质资料汇交年度计划报告制度、项目登记审批会审制度办法,全年依法汇交成果地质资料845种。②提高地质资料数字化社会化服务,全年完成地质资料图文数字化1 321套、光盘170张、彩图26 493张、黑白7 370 张、文字133 178页;2005年地质资料借阅3 033人次,提供图文95 153件次。
3.勘查许可证批准登记
2005年全省批准登记勘查许可证423个,其中能源矿产102个(煤94个、地热7个),黑色金属矿产42个,有色金属矿产135个,金矿108个,非金属矿产31个,水气矿产13个,批准登记面积3 830.46km2,比2004年同期增加53.61%,收取矿业权使用费89.89万元,同比增加87.11%。从获得勘查许可证的企业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225个)和私营企业(106个)为主要勘查力量,分别占到持证总数的53.19%和25.06%,其他有限责任公司(35个)、股份有限公司(19个)、集体企业(9个)、股份合作企业(15个)、其他企业(9个)。
4.采矿许可证批准登记
全省批准登记采矿许可证6 766个,其中非金属矿产4 031个(占59.58%,其中化工矿产101个),能源矿产2 124个(占31.39%),黑色金属矿产240个(占3.55%),有色金属矿产281个(占4.15%),贵金属矿产68个(占1.01%,金矿66个),稀有、稀散、稀土矿产 6个(占 0.09%),水气矿产 16个(占 0.24%)。批准登记面积2 303.95km2,采矿权使用费2 592.12万元,比2004年(1 754.11万元)增长47.77%。
从开采矿产的企业经济类型看,私营企业(3 288个)和集体企业(1 765个)为主要类型,其余分别为国有企业(386个)、股份合作企业(340个)、股份有限公司(288个)、有限责任公司(198个)、联营企业(47个)、独资经营企业(94个)、外资企业(2个)和其他企业(87个)。
五、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一)土地违法案件查处
2005年全省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 6 104件,涉及土地面积 1 103.68公顷(耕地295.64公顷),其中历年隐漏1 219件,涉及土地面积223.01公顷。本年立案查处4 126件,涉及土地面积954.55公顷(耕地238.2公顷),其中隐漏案件立案990件,涉及土地面积212.54公顷,本年发生案件立案3 136件,涉及土地面积742.01公顷(耕地184.55公顷)。较2004年相比,发生案件立案数减少了10件,下降了0.3%。
2005年共结案4 003件,涉及土地面积802.61公顷(耕地197.78顷),其中处理上年未结案件213件,占5.3%;处理隐漏案958件;处理本年发生案件2 832件,占70.75%。从查处的违法主体看,各级政府土地违法案件54件,比上年减少48.07%,其中市级机关6件,县级机关31件,乡级机关17件;其他单位和个人土地违法案件2 778件,比上年减少52.8%,其中村(组)集体121件,企事业单位380件,个人2 277件。2004~2005年立案结案情况见表3。

表3 湖南省土地违法案件

2005年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共拆除构筑物62.77万平方米,没收构筑物28.80万平方米,收回土地67.86公顷(耕地54.92公顷),收取罚没款3 169.22万元。全年通过动态巡查发现违法行为5 245件,涉及土地面积671公顷(耕地202公顷),制止违法行为3 713件,涉及土地面积471公顷,其中耕地150公顷,挽回经济损失4 700.45万元。全年行政处分3人,党纪处分12人,刑事处罚1人。
2005年处理的2 832件本年发生案件中,买卖和非法转让土地案件285件,占10%;破坏耕地案件167件,占5.89%;未经批准占地2 276件,占80.37%;非法批地案件15件,占0.53%;其他案件89件,占13.21%。
(二)矿产违法案件查处
2005年全省矿产违法案件共立案1 343件,比上年增加10.08%,其中勘查类违法案件14件,占1.04%;开采类违法1 306件,占97.24%;不按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23件,占1.72%。从违法主体看,企事业单位230件,集体136件,个人977人。另有上年未结案件100件。本年结案1 313件,比上年增加20.35%,其中勘查13件,开采1 207件,不按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15件,处理上年未结案78件。
全省吊销勘查许可证1个,收取罚款1万元,全年刑事处罚19人。
2005年立案查处的矿产违法案件中,以开采类违法行为最突出,全年共查处1 306起,占本年立案的97.2%,其中尤以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现象普遍,共查处1 188起,占本年查处的开采类违法案件的90.1%。其中个人违法案件956件,占全年查处案件总数的73.2%。究其违法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①由于煤炭价格持续走高,一些人受暴利驱动,不惜以身试法,非法开采;②矿产资源法律意识不强,非法转让采矿权案件时有发生。
六、国土资源机构队伍建设
(一)国土资源体制改革
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基本理顺。进一步理顺了区、乡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全省34个市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已全部改为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设立国土资源分局,其机构、编制、经费由市人民政府管理。全省2 264个乡镇国土资源所已有2 160个由县(市)国土资源局垂直管理。
(二)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
2005年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从业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全省共有县级以上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139个,从业人员16 947人,行政编制人员3 474人,比上年增加8.83%。从业人员学历构成情况见图3。

图3 2005年湖南省国土资源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收入总额182 951.10万元,比上年增加45.1%,其中中央财政拨款61 638.99万元,地方各级财政拨款88 467.73万元,其他收入32 844.38万元。
全省共有乡级土地管理所2 229个,从业人员2 102人,其中专职人员2 068人,占98.4%。
(三)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培训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2005年共有1 745人次通过了管理及业务知识培训,其中党校培训649人次,各级行政学院培训170人次,其他培训926人次;学历教育972人,其中在读博士3人、硕士17人、本科436人、专科516人。本年取得学士学位27人。

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坚持可持续发展和“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作为国土资源工作的指导方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2006年全省土面积16689433.69公顷,其中,农用地14177621.11公顷,建设用地927221.16公顷,未利用地1584591.41公顷。农用地中,耕地2829202.96公顷,园地275505.71公顷,林地10325120.72公顷,牧草地3813.82公顷,其他农用地743977.9公顷。

图1 2006年度土地利用情况构成图

图2 2006年度农用地情况构成图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全省农用地14177621.11公顷,其中,耕地2829202.96公顷,园地275505.71公顷,林地10325120.72公顷,牧草地3813.82公顷,其他农用地743977.9公顷。全省切实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五个不准”和非农建设用地“六个不报批”等规定,不触国家保护基本农田的“高压线”,基本农田保护率达89.08%,并实现动态平衡。耕地比2005年减少17.34公顷,全年增加耕地5960.53公顷,来源于农业结构调整288.49公顷;减少35769.47公顷,去向为生态退耕地 22345.83 公顷。

2.建设用地

2006年全省批准用地11865.84公顷(审批用地数据均为省级批准,未包含国务院批准数),其中农转用7774.36公顷,含耕地4190.77公顷;审批用地比2005年有小幅上升,批准农用地转用占批准用地的65.52%,比2005年下降8.27%,耕地占农用地的53.91%。分批次用地8979.05公顷,占批准用地的75.67%,单独选址建设用地2886.79公顷,占批准用地的24.32%。全省年度批准用地变化情况见图3。

图3 2000~2006年全省批准用地情况变化

2006年全省征用土地9332.88公顷,其中农用地6505.18公顷、耕地3538.86公顷,征地总费用190783.18万元,安置农业人口98120人。征地费用每亩1.36万元,比2005年降低0.08万元/亩。全省认真贯彻国务院各项土地政策精神,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农村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把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摆在首位,逐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货币安置、农业安置、留地安置、社会保险安置和征地款入股等形式的长效机制,努力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3.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全省在依法保障建设用地的同时,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年初基本农田面积2546897.06公顷,年末基本农田面积2546897.06公顷,保持了基本农田保有量不减少。全年整理、开发、复垦土地面积28001.19公顷,整理 21458.77 公顷,复垦234.72公顷,开发6307.7公顷。新增耕地8902.02公顷,投资额64955.02万元,平均单价0.16万元/亩,比去年降低0.01万元/亩。其中土地整理单价为0.12万元/亩,国家级项目24个,省级项目5个,市级项目2个,县级项目10个;土地开发为0.28万元/亩,国家级项目1个,省级项目13个,市级项目7个,县级项目104个;土地复垦为0.25万元/亩,国家级项目2个,省级项目1个。增加农用地9658.29公顷,整理增加农用地3637.32公顷,开发增加农用地5899.54公顷,复垦增加农用地121.43公顷。增加农用地中,土地整理占37.66%,土地开发占61.08%,土地复垦占1.26%。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2006年全省矿产资源特点为:矿产种类较多,有色、稀有、稀土和贵金属矿产资源有明显优势;主要矿产分区产出,矿产储量主要集中于大中型矿床中,有利于规划布局和规模开发;多组分矿床多,有利于实现综合效益,但同时也增加了综合回收利用的难度;矿石杂质含量有高有低,矿石可选性有好有差,大宗用量的矿产资源储量不足,煤、富铁矿、富锰矿、富磷矿、铝土矿等资源短缺;矿产资源潜在经济价值人均占有量较低。全省通过资源整合,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发展优势矿种和优势企业,形成产业聚集效益、规模效益,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全年汇交地质资料62份,完成评审备案报告69个。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2006年地质勘查总投入费用9837.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4026.2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1495.2万元),地方财政拨款2835.4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211.8万元),企事业资金2905.1万元(国内企事业2905.10万元),其他投入71万元。机械岩心钻探工作量55106米,坑探工作量3827米,平均勘查从业人员1477人,技术人员1178人,劳动报酬3803.2万元。地质勘查费用主要投向为:能源矿产2887万元,占总投入的29.35%;金属矿产3386.6万元,占总投入的34.43%;非金属矿产167万元,占总投入的1.7%;其他3397.1万元,占总投入的34.53%。矿产投入主要集中在能源矿产和金属矿产,其中,煤和铀占总投入的23.09%,铜、铅锌、多金属和金矿占总投入的25.83%。

新查明矿产资源9种,资源量为铁33矿石万吨,铜10761金属吨,钼1896金属吨,金908金属千克,铌71053五氧化二铌吨,钽45125五氧化二钽吨,铷603747氧化铷吨,高岭土195粘土量万吨,地下水基础储量1213方/日。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2006年全省颁发勘查许可证942个,其中,变更73个、新立540个、延续309个、其他20个。其中,能源矿产25个(煤4个),黑色金属138个(铁矿115个),有色金属459个,贵金属235个(含金矿190个),稀有、稀散、稀土矿18个,非金属矿产64个,水气矿产3个。其批准登记面积9252.83平方千米,探矿权使用费279.59万元,其中,国有企业291个,集体企业5个,股份合作企业17个,有限责任公司464个,股份有限公司37个,私营企业125个,中外合资企业1个,外资企业1个,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个。全年发证集中在有色金属、贵金属、黑色金属矿。

全年颁发采矿许可证6251个。变更525个、新立914个、延续3723个、其他1089个;其中,能源矿产786个(煤769个、地热4个),黑色金属矿105个(铁98个),有色金属矿185个,贵金属56个(47个金矿),稀有、稀散稀土矿产79个,非金属矿5009个(水泥灰岩190个、化工矿产165个),水气矿产31个。批准登记面积1053.68平方千米,采矿权使用费411.26万元。发证主要集中在私营企业,采矿权证仍以非金属矿为主,能源矿中以煤矿为主,黑色金属矿以铁矿为主。其中,国有企业644个,集体企业247个,股份合作企业36个,联营企业167个,有限责任公司293个,股份有限公司118个,私营企业4739个,外资企业7个。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2006年全省全面贯彻落实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切实完善国土资源市场建设。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实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积极开展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调研,在个别市、县进行了试点,进一步实行节约集约用地,科学合理供地。

2.土地一级市场

2006年全省土地供应情况。划拨232宗,面积752.61公顷;出让3821宗,面积5952.05 公顷,价款1757879.65万元,纯收益752345.48万元;其他1宗,面积0.44公顷,收入201.6万元。土地供应仍以出让为主,划拨、租赁等形式萎缩,招、拍、挂形成主流,面积达2998.15公顷,占出让面积的50.37%,占供应面积的44.71%。土地供应收入稳步提高,达175.79亿元,再创新高,2002~2006年每年分别比上年度提高46.61%,45%,44.51%,18.88%,16.43%。

图4 全省土地出让面积图

从图4看,全省土地出让主要集中在:住宅用地31.64%、工矿仓储用地48.92%、商服用地18.39%。住宅用地中仍以普通商品房为主,但所占比例下降为80.89%。2005年住宅用地中普通商品房所占比例为94.52%,2004年为90.65%,2003年为91.83%。

2006年各市土地出让情况如下:面积最大的是南昌市1114.62公顷,其次是赣州市 1019.57 公顷,最少的是萍乡市141.31公顷;收入较高的是南昌市53.78亿元,其次上饶市21.85亿元;平均单价19.69万/亩,比2005年略有回落。与2005年相比,出让单价总体变化不大,略有波动。但除景德镇、新余、宜春、抚州、上饶市略高于2005年,其他各市均略低于2005年。单价最高仍是南昌市32.17万/亩,景德镇市26.11万/亩,最低为赣州市8.86万/亩;纯收益较高的是南昌市24.51亿元,较低的为萍乡市,纯收益占成交价款的比例平均是42.8%,比2005年减少9.42%(图5)。

图5 各市土地出让收入单价曲线图

3.土地二级市场

2006年全省土地使用权交易情况良好。发生转让19379宗,转让面积1546.47公顷,转让金额473998.61万元;出租2010宗,面积24.36公顷,租金980.13万元;抵押 3951 宗,面积10060.84公顷,抵押价款3679093.83万元,贷款金额1626844.26万元,占抵押价款的比例全省平均为44.22%,2005年为41.11%。与2005年相比,面积、金额均有小幅上升。流转交易比2005年集中,主要是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和住宅用地,占流转交易的99.96%,其中工矿仓储用地占72.5%。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2006年,全省加强了矿业权管理,促进矿业权市场建设。全省新设立的采矿权实行公开、公正、公平有偿出让,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已全面推进。同时加强矿业秩序整顿,全面排查了探矿、采矿违法行为及违法管理行为,处理了一批问题矿山和勘查项目,注销了一批矿山采矿许可证。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探矿权出让2宗,多金属矿,挂牌价格729万元。

全年采矿权出让1138宗,金额9984.54万元。其中行政审批722宗,合同金额875.26万元;招标10宗,合同金额102.56万元;拍卖7宗,合同金额180.83万元;挂牌399宗,合同金额8825.89万元。其中招拍挂所占比例如下:宗数占36.55%,合同金额占91.23%,比2005年有明显提高,特别是招、拍、挂出让金额已成为出让收入的主要来源。出让仍以非金属矿为主,除铁矿3宗、钒矿1宗为有色金属外,其余均为非金属矿,占99.65%,非金属矿出让多以小宗沙石、粘土和建筑用沙石为主。出让金额以冶金用石英、建筑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建筑用花岗岩为主,分别占出让价款的9.48%,7.67%,37.31%,11.47%,五项合计占65.93%。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全年无探矿权转让。

全年采矿权转让12宗,价款10.54万元。其中,出售7宗,价款8.6万元,其他5宗,价款1.94万元。包括建筑用灰岩5宗,3.34万元;建筑用砂1宗,0.1万元;砖瓦用粘土4宗,5.5万元;建筑用凝灰岩2宗,1.6万元。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全省共发现土地违法用地3667件,涉及土地面积575.54公顷,其中涉及耕地177.86公顷。

全年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702件,涉及土地面积520.15公顷;已结案2773件(包括2005年未结案件),涉及土地面积474.45公顷;拆除构建物2424.93平方米,没收构建物286.64平方米,收回土地16.7公顷,其中耕地6.58公顷,收缴罚没款1869.99万元。

(二)地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538件,其中,查处无证开采232件,越界开采138件,非法转让采矿权24件,破坏性开采7件,其他违法开采的128件,不按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8件;其他1件。已结案519件,共吊销采矿许可证22件,收缴罚没款773.68万元。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本年申请行政复议14件,包括行政处罚6件,行政许可证3件,其他5件。本年受理11件,本年审结9件,其中维持3件,变更1件,确认违法1件,撤销2件,撤回申请2件。本年未审结3件,审结率75%。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截至2006年底,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共有从业人员3375人,行政管理人员1827人。全省行政管理部门从业人员中大本及大专学历是主流,占61%。全省各级机关直属机构513个,职工6753人;乡级土管所1236个,职工6073人,其中专职土管员5775人,占95.09%,基本为专职人员。

2006年,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经费收入共为50513.38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拨款33207.1万元,其他收入17306.28万元,没有取得中央财政拨款。

2006年度,全省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共有2411人次接受了政治理论、行政管理和业务知识培训,其中参加党校培训615人,行政学院44人,其他培训1752人(国外培训6人);接受学历教育的有929人,其中,博士生1人,硕士19人,本科273人,专科636人。

七、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建议

(1)继续执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管理和耕地保护政策,严格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确保全省耕地总量平衡和动态平衡,这是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

(2)完善土地市场建设,做好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进行内部挖潜,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和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保障建设项目用地。

(3)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推进资源整合,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和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的保障能力,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4)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矿业权市场建设,严禁探矿权、采矿权非法交易,全面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制度。

(5)加强队伍建设,充实人员,提高法制意识,自觉依法依规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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