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

作者&投稿:布华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建设环境优美、文明整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促进我市社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成都市城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及过往人员和车辆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贯彻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方针,实行全面规划,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能部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是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主管部门,并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区人民政府的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镇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各级公安、城乡建设、规划、环保、卫生、工商、公用、房管、园林等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与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共同负责本条例的实施。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享受整洁、卫生的市容环境,劝阻和控告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的权利,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环卫设施,尊重市容和环卫作业人员的劳动,服从监督管理的义务。不得阻扰和妨碍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和作业人员的正常作业。第五条 报刊、广播、电视、出版、文化、教育等部门和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方面的宣传教育,各类学校应安排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教育活动,增强市民的市容环境卫生意识与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市容环境卫生法规。第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制定市容和城市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计划,并与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第七条 城市废弃物、培训、粪便的收集、清运和处理,实行服务收费制度。第二章 城市市容管理第八条 城市临街各种建筑物和公用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整洁,新建各种建筑物和公用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第九条 城市临街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破墙开店、搭设橱房、改建阳台,不准在阳台、窗外悬挂或堆放有碍市容景观的物品。摆设花盆要安全、美观。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准占用城市道路设置集贸市场、摆摊设点、堆物作业、堆放物料和搭建临时建筑,经批准占道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审定的场地范围内经营或作业,并负责使用地段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按规定缴纳占道费。
  临街店铺不准越门出摊占道经营。
  不准在城市道路上摊晒物品,堆放和倾倒垃圾、废弃物。
  不准在城市道路两旁摆设灵堂、搭挂祭幛。
  占用城市道路装卸物品,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需临时装卸小件物品的,装卸时不准污染路面和堵塞交通。第十一条 经批准临街设置的广告牌(栏)、雕塑、画廊、招牌、标牌、标语、橱窗等设施,应内容健康,外形美观,用字规范,各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持整洁,不得影响市容景观。第十二条 城市市政、公安、公用、房管、供电、通讯、消防、文化、体育、商业等部门应负责维护和保持所需各项临街设施的完好和整洁。第十三条 城市园林绿化部门和有关单位应经常保持园林绿化设施的整洁、美观。在绿化街道整修行道树时遗留的枝叶和渣土应及时清除,保持绿地和街道的整洁。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侵占,覆盖河道,不准毁坏河道设施。禁止向河道排放有毒有害废水和含有高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废液、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在河道水位线以下的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未经批准,不准在城区河道范围内挖沙取土,乱修乱建。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和护栏、档板等安全防护设施。堆放材料和机具必须整齐,施工建筑废渣必须及时清除,不得妨碍交通、行人的活动。施工废水应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方能排入下水管道,不准防碍原有管道设施的畅通。第十六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必须在停车场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依次停放。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它防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第十七条 进入城区的机动车辆,应按规定进行冲洗。在城市行驶的各种车辆,必须保持车容整洁,不准向车上抛撒废弃物,运载建筑材料、废土废渣及生活垃圾等散装物体和液体货物的车辆,应牢固捆扎、封盖严密,不准沿街撒落、飞扬、泄漏。

第一节 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九条 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一)随地吐痰、便溺;(二)乱扔果皮、果核、纸屑、烟蒂、玻璃瓶(渣)、饮料罐、口香糖、包装袋(盒)等废弃物;(三)焚烧树叶、枯草、塑料制品、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四)乱倒垃圾、渣土、污水、污油、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废弃物;(五)其他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违反前款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三项或者第五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对个人处以一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四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条 经批准临时占道进行道路和各类管线等基础设施施工的,应当对施工区域实施硬质实体隔离或者封闭。隔离或者封闭装置不得低于一百八十厘米,并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灯具。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一条 公共绿地(带)、行道树及其设施等,应当保持整洁、完好。绿地(带)损坏、行道树缺株、枯死的,应当及时补植、更换。植树、整枝或者修剪绿地(带)等作业所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及时清除。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清除,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清除的,代为清除。第三十二条 临街的各类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不得产生污水、尘土或者废弃物污染环境。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三条 在城市道路上停放的机动车辆应当保持车身整洁和外观良好。车身不整洁或者破损的,应当及时清洗、维修。运载砂石、灰浆、废弃物等流体或者散装货物的车辆应当捆扎牢固、封盖严密,不得沿途撒落、泄漏。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一百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立即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四条 禁止在中心城区、区(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饲养家禽家畜和食用鸽。禁止在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的街道或者公共场所敞放家禽、家畜,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禁止在中心城区、区(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的住宅楼阳台、窗台、观景台、公共通道(楼梯、走廊)等影响公共环境的地方搭建鸽舍。饲养信鸽的,应当遵守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采取措施防止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饲养宠物的,应当对宠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立即自行清除。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予以没收,并处以二百元罚款。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拆除。违反本条第三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百元罚款。第二节 废弃物管理第三十五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方便居民、优化环境的原则,明确规定生活垃圾倾倒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居民应当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生活垃圾倒(投)入垃圾容器或者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场所。禁止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居民和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收集、运输、处置,但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出让作业权的除外。未接入污水处理系统的粪便,由责任人定期进行疏掏或者委托环境卫生服务单位进行疏掏、处置。粪便外溢时,责任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未处理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处理费用由责任人承担。禁止将粪便直接排入雨污管道、沟渠、河道或者随意丢弃。收集的粪便应当运至指定地点处置。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可对个人处以一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第五款规定的,责令立即改正,可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六条 镇(乡)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收集、清运农村生活垃圾,并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村(居)民应当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设施。违反本条第三款规定的,责令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七条 宾馆、饭店、餐馆和其他单位的餐厨垃圾,应当按照卫生、环保、城市管理部门的规定收集、存放和处置,也可以委托有经营资质的作业单位代为收集、存放、运输和处置。收集、存放、运输、处置餐厨垃圾,不得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禁止将餐厨垃圾排入雨水、污水管道或者沟渠、河道、公共厕所等。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清除污染,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清除的,代为清除。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塑造现代、文明、清洁的城市形象,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市容市貌,是指由城市道路、建(构)筑物、园林绿地、户外广告及标志、夜景灯饰、施工工地、水域环境和环境卫生等所构成的城市景观。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五城区(含高新区,以下简称五城区)。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的领导,把市容市貌的建设和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五条 市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市容市貌的日常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工商、公安、环保、市政公用、文化、卫生、房管、民政、交通、广播电视、电信、邮政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依法对市容市貌相关事项实施管理。第六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负责市容市貌的执法工作;驻街道辖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行队伍负责辖区范围内市容市貌的执法工作。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市容市貌 义务和规劝、检举损害市容市貌行为的权利。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市容市貌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市容市貌管理标准第九条 城市道路管理标准:
(一)道路平整、完好,无积水、无沉陷;
(二)排水沟(管)畅通,无溢水,无堵塞;窨井盖、水蓖子等无破损、移位或缺失,临街各类建筑物的落水管、污水管、空调排水管与地下排水管道接通,无污水溢流;
(三)道路铺装率为100%,重点街道、繁华区域街道和新建街道的人行道应用彩色地砖或其它新型材料铺设;
(四)交通标志、标线完整、清晰,交通隔离护栏、隔离礅、绿化带护栏保持完好、整洁;
(五)城区不得新设架空电话线、电缆线及其它管线,已架空的各类管线要逐步移入地下;
(六)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停车场(点),经批准设置的临时占道停车场(点),应规范设置标牌和标线,车辆停放有序;
(七)禁止在城区三环路以内新设各类占道市场;
(八)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街道游园进行宣传、咨询、募捐及其它经营活动,不准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街道游园进行麻将等棋牌活动。第十条 建(构)筑物管理标准:
(一)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构)筑物的设计造型、装饰色彩等,应符合城市区域景观规划要求;
(二)建(构)筑物外立面应作美化装饰,定期进行清洗、维护,保护外观整洁;
(三)除军事等带有保密性质的单位外,重点和新建街道临街单位的隔离设施,应选用透景围墙或绿篱、花坛、花池、栅栏作为分界,并保持其整洁、美观;
(四)临街阳台、窗台、观景台等不得擅自改建和扩建,不得安装外置式防护栏(网),不得吊挂、晾晒或堆放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
(五)临街单位、商场、店铺不得设置遮雨(阳)篷;住宅楼住房设置遮雨(阳)篷的,其高度、色彩应一致,并保持整洁、美观;
(六)临街底楼安装的空调外机、排气扇等,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米;新建筑临街面不得安装空调外机;
(七)经批准设置的公共车站(台)、邮箱、电话亭、画廊、招贴栏、宣传栏(窗)等设施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无破损、无脱漆、无锈蚀、无污垢;
(八)屋顶不得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九)禁止破墙开店;
(十)禁止在护栏、路牌、电线杆、路灯杆等设施上吊挂、晾晒物品。第十一条 园林绿地管理标准:
(一)行道树栽植整齐、树叶清洁,树干基部应以地被植物或漏孔硬质材料覆盖,并保持平整;
(二)临街绿地、街道游园、花坛、花池整洁美观,无废弃物,树木、花草管护良好,无枯枝、死树、杂草,及时防治病虫害;
(三)造型植物、攀缘植物、绿篱等,造型美观,特色鲜明;
(四)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及屋顶,应实施垂直绿化或屋顶绿化;
(五)禁止在临街树木上吊挂、晾晒物品。第十二条 户外广告及标志管理标准:
(一)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河堤、绿地、街道游园、建(构)筑物等户外空间,设置彩旗、彩条、充气物、布幅、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牌)、标志、标牌、灯箱、橱窗,或发布户外广告、张挂宣传标语;
(二)禁止在建(构)筑物、树木和市政公用设施上乱贴、乱写、乱画、乱刻、乱喷涂;
(三)禁止在街头散发广告;
(四)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商招、店招、路名牌、招牌、指示牌、标志、标牌及宣传牌等,应设置牢固、制作精美、用字规范,字迹,图案清晰、完整,与街景协调并保持清洁,无破损、脱漆、缺字;
(五)商招、店招应设置在商店门楣上方,同一条街道或同一幢房屋设置的商招、店招下沿,距地面高度应一致,风格、体量与主体建筑相协调。


河北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若干意见》_百度知 ...
大城 市市容市貌管理要实行重心下移,强化区级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职能,明确其城市管理责任和义务。落实《河北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推进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相对集 中行政处罚权。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把城镇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依法规范小区物业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健全治安 防控体系,...

宋朝让市场管理土地,宋朝的商业为什么这么繁荣?
宋朝对于市容市貌的严格管理是基于它重视商业的社会体系而来的,一个良好的城市环境是有利于商业繁荣的,也有利于市民幸福感的提升和对朝廷的忠诚度的提升。 (三)、宋朝城管对于商业秩序的维护 宋朝是一个商品经济十分发达的时代,这种发达可以在《清明上河图》中,那拥挤的摊贩之中体现出来。 而商贩数量的增多就必然会...

城市管理法规都包括哪些内容?
如《北平特别市河道管理处各闸暂行简章》、《北平特别市通航研究委员会章程》、《北平特别市整理步道规则》、《北平特别市管理重载大车规则》、《北平特别市掘路规则》、《北平特别市公安局管理局发所属各机关公用脚踏车暂行规则》、《北平市公安局取缔长途汽车规则》等。 8、关于建筑业。如《北平特别市厂商承揽工程...

哪个机构是宋代的城管执法大队
根据《宋史·职官志》的记载“街道司,掌辖治道路人兵”,隶属于都水监。其实宋代的街道司的工作范围比现代“城管执法大队”要大得多,除了要维持城市的市容市貌和管理占道经营的商贩外,街道司还要负责防火、防盗、平抑物价等工作。工作范围大,权力也更大,宋代的街道司在执法的时候还可以调动正规军...

市容的国语词典市容的国语词典是什么
」词语翻译英语appearanceofacity德语Stadtbild(S)_法语aspectd'uneville。市容的国语词典是:都市呈现出来的景观、面貌。如:「为了洗刷脏乱城市的污名,市长决定大刀阔斧,整顿市容。」词语翻译英语appearanceofacity德语Stadtbild(S)_法语aspectd'uneville。词性是:名词。结构是:市(上下结构)容(上下结构)...

都市城管人内容描述
尽管他们并非警察,但街面上的严肃执法让违法者都心存敬畏;他们并非工商,却能有效地管理无证商贩,让市容市貌得以维护。无论严寒酷暑,风雨无阻,他们始终坚守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像城市的守护者和美容师,默默付出。他们是城市运行的基石,对于一座具有结构的城市而言,他们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

市容有在小区内执法的权利吗?
应该是没有吧

宣汉县城市管理办公室机构职责
其次,办公室负责起草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整治方案,这些方案在得到县政府批准后会付诸实施,以维护城市秩序和美观。在执行层面,办公室有权力依法制止并查处一系列违规行为,如街头娱乐活动(如打牌、下棋)、沿街摊贩活动,以及违反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个人行为。此外,它还负责城区道路交通标志...

如何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美化精细化是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的有效手段,也是体现城市精细化管理成果的重要内容。西安美化精细化,要在市容市貌上下工夫。第一,亮点修复,抓好“门面”。要加快南门箭楼、北门城楼的修复工作,对钟楼、鼓楼及四大城门进行再美化,打造西安市容亮点。第二,创卫保洁,扫好“屋子”...

写400字左右的建议作文
关于改善广州环境的建议 广州市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为了进一步净化、美化广州市的市容市貌,把广州市建设成一个文明、环保、安全而又繁荣的现代化大都市 ,我们特提出如下建议:一,要像北京市一样,对私家车进行“限时”管理 。鼓励市民坐公交车。二,要在市区增设垃圾桶,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的...

丹巴县18654453117: 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 - 搜狗百科
止钩新抗: 市容市貌就是一个城市的容貌 城市竟然有容貌,这主要是因为一个城市也会给置身其中的人一个总体的、概括的或者是片面的、模糊的“印象”. 而这个印象就被笼统地称为“市容市貌”. 由于每个的印象都是不同的,都不可避免地带有主观的成份,因此需要制定一个相对客观的市容市貌包含的内容、评价标准等等. 至于涉及的职能部门每个地方可能就不太一样了.基本上一般会有市容局、规划局、工商局、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或者以市容局为主组成联合执法实体也有可能.

丹巴县18654453117: 鹰潭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
止钩新抗: 江西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暂行). 一、办理刑事案件. (一)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实行分诉讼阶段计件收费. 1、侦查阶段800--5000元/件. 2、起诉阶段800--5000元/件. 3、一审阶段1600--15000元/件. 4、未办一审而办二审的...

丹巴县18654453117: 不是邢台市户口的上高中需要居住证吗 -
止钩新抗: 需要办理居住证的:1、当事人的情况,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第2条的规定之一,应该在居住地办理居住证;2、外地户口在刑台转学籍读高中的手续和条件,可以参照《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暂行)》的相关规定办理....

丹巴县18654453117: “政策性刚性支出”指什么?(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 -
止钩新抗: 政策性刚性支出指的是,因为政策原因造成的,在一定范围内不随其他变量(业务量)的变化而发生增减的支出.比如政策规定的房租价格,或者根据小区状态和居住面积而固定的物业费用等.

丹巴县18654453117: 下列句子标点符号的使用,正确的一句是(3分) A.为了对演出市场及演员进行规范管理,文化部近日发出 -
止钩新抗: B A.引号改为书名号.C.冒号的提示范围不当.D.题目不能使用书名号,应改为引号.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