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纪合同?行纪合同有什么特点?

作者&投稿:施姜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网友询问:
什么是行纪合同?行纪合同有什么特点?
湖北欣安律师事务所彭杨帆律师解答:
行纪合同的意思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五十二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五十八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湖北欣安律师事务所彭杨帆律师解析:
行纪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的诺成合同。行纪人负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和有价证券买卖的义务,委托人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双方的利益具有对价关系,因而为双务有偿合同。行纪合同的成立只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不需实际履行,因此,行纪合同又是诺成合同。
(2)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的一定法律行为。行纪合同属于提供服务合同的一种,但行纪人提供的不是一般服务,而是运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和经验能力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行纪合同的标的是与第三人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
(3)行纪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谓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又可称为“为了委托人的计算”,是指由行纪人的行为所产生的经济上的利益或者损失均归属于委托人,而与行纪人自身无涉。
例如,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了商品或者以低干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进了商品,这种差额利益座归委托人所有,但委托人有义务支付行纪人为其买卖而支出的费用。所谓以自己的名义开展营业,是指当行纪人与第三人开展交易时,行纪人无须告诉该第三人自己的委托人是谁,也无须告诉第三人自己与委托人签订了行纪合同,只要告诉第三人自己的姓名或者名称即可。第三人也无权过问行纪人的委托人是谁,亦不得以行纪人与委托人的行纪合同成立与否,而决定其与行纪入的交易行为的效力。因此,《民法典》第九百五十八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彭杨帆律师补充:
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
1、行纪人的主要义务:
(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3)妥善保管的义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4)委托物处置的义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与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5)负担行纪费用的义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行纪人的主要权利:
(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行纪人买入或卖出市场定价的商品时,只要委托人没有相反的意思,可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后,仍可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3)提存权。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可提存委托物。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可提存委托物。
(4)留置权。“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纪人的留置权,担保法未作规定。因此,它应该算一个新规定。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主要义务:
(1)及时受领委托物的义务。如果因委托人迟延接受而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2)支付报酬的义务。委托人应当按约定向行纪人支付报酬及其他约定的费用。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按照约定增加报酬。
2、委托人的主要权利:
(1)验收权。对于行纪结果,委托人有权检验。如行纪人未按照指示实施行纪行为,委托人有权拒绝接受行纪结果,并可要求行纪人赔偿损失。
(2)损害赔偿请求权。在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情况下,如果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委托人有权要求行纪人赔偿损失。
彭杨帆律师简介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行纪合同的意思是什么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人具有以下主要义务: ( 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 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

一般哪些合同是行纪合同
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有哪些应尽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

行纪合同是什么意思?
行纪合同是指在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发起的公共工程项目中,由承包商与监理机构、项目业主之间签订的一种合同。该合同规定了承包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包括施工质量、进度、成本等方面。同时,监理机构和业主也要履行自己的责任,对承包商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承包商达到预先设定的目标和...

行纪合同相关法条规定是什么
2、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法律活动、为委托人办理事务,而行纪人与第三人发生的关系与委托人无关,行纪人虽然为委托人办理事务,但是以自己的名义,因此,委托人也不对行纪人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3、行纪人的法律活动是为委托人办理事务,争取利益,因此,行纪人在充分考虑委托人利益...

民法典规定行纪合同是什么合同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委托人,接受委托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行纪人。行纪合同在大陆法系国家及我国合同法理论上又称信托合同。1.行纪人的主要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

什么叫行纪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

行纪合同是什么意思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行纪合同为双务、有偿、诺成和不要式合同,只要双方达成委托合意,合同关系即可成立。委托人可以利用行纪人的信用、资产...

行纪合同的种类主要有哪些?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并没有明确固定的种类,只要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签订的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或者不要式合同均属于行纪合同的种类类型。 一、行纪合同的种类主要有哪些?行纪合同具体是指,行纪人与委托人约定,行纪...

”行纪合同“ 举例说明 最好通俗点 谢谢!
委托是产生一切委托事务的基础,如代理、行纪、居间均由委托产生,委托合同是一种基础合同;委托解决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问题.委托合同是委托代理权授予的基础关系; 如果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贸易活动,则为行纪,行纪合同中若委托人不支付相关费用,行纪人可行使留置权;居间合同(...

锡山区18819982636: 行纪合同的特征有什么
仍庄阿归: 行纪合同的特征有:一、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二、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所提供的劳务具有...

锡山区18819982636: 行纪合同包括什么基本特征
仍庄阿归: 行纪合同有以下特征:1、行纪人应为他人的利益为法律行为.行纪人的法律行为所产生的利益和损失,归属于委托人.行纪人根据合同规定为委托人出售或购买的财产,...

锡山区18819982636: 行纪合同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仍庄阿归: 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4、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5、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

锡山区18819982636: 行纪合同具有的法律特点
仍庄阿归: (1)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的诺成合同.(2)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的一定法律行为.(3)行纪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锡山区18819982636: 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
仍庄阿归: 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有: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3、行纪人以...

锡山区18819982636: 行纪合同的法律定义究竟是哪些
仍庄阿归: 1、行纪合同一般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而委托人需向其支付报酬的一种合同.行纪人需要按照委托人的指示从事贸易活动,并且一般需负担本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但完成后,可从委托人处获得约定数额的报酬.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五十二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百五十三条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锡山区18819982636: 什么算行纪合同呢
仍庄阿归: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由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锡山区18819982636: 请问什么是行纪合同 -
仍庄阿归:[答案]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的特征是:(一)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不能对委托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委托人不直接就行...

锡山区18819982636: 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包含了哪些
仍庄阿归: 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有:(1)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的诺成合同行纪人负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和有价证券买卖的义务,委托人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双方的利益具有对价关系,因而为双务有偿合同.(2)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的一定法律行为.行纪合同属于提供服务合同的一种,但行纪人提供的不是一般服务,而是运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和经验能力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行纪合同的标的是与第三人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3)行纪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法》第421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锡山区18819982636: 什么是行纪合同,什么是行纪行为
仍庄阿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4条的规定,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委托人,接受委托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行纪人.行纪合同在大陆法系国家及我国合同法理论上又称信托合同.行纪行为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给其报酬的行为.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