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政治

作者&投稿:帛肿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回归后香港的政治制度是什么?~

回归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
(引自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一节- 行政长官
第二节- 行政机关
第三节- 立法机关
第四节- 司法机关
第五节- 区域组织
第六节- 公务人员
附件一:香港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附件二:香港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


第一节:行政长官
第四十三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

第四十四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第四十五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
行政长官产生的具体办法由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规定。

第四十六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

第四十七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须廉洁奉公、尽忠职守。
行政长官就任时应向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申报财产,记录在案。

第四十八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使下列职权:
(一)
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二)
负责执行基本法和依照基本法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其它法律;
(三)
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
签署立法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案,将财政预算、决算报中央人民政府备案;
(四)
决定政府政策和发布行政命令;
(五)
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下列主要官员:各司司长、副司长,各局局长,廉政专员,审计署署长,警务处处长,入境事务处处长,海关关长;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免除上述官员职务;
(六)
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
(七)
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公职人员;
(八)
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就基本法规定的有关事务发出的指令;
(九)
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处理中央授权的对外事务和其它事务;
(十)
批准向立法会提出有关财政收入或支出的动议;
(十一)
根据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的考虑,决定政府官员或其它负责政府公务的人员是否向立法会或其属下的委员会作证和提供证据;
(十二)
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
(十三)
处理请愿、申诉事项。

第四十九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三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立法会如以不少于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原案,行政长官必须在一个月内签署公布或按基本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拒绝签署立法会再次通过的法案或立法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其它重要法案,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行政长官可解散立法会。
行政长官在解散立法会前,须征询行政会议的意见。行政长官在其一任任期内只能解散立法会一次。

第五十一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如拒绝批准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行政长官可向立法会申请临时拨款。如果由于立法会已被解散而不能批准拨款,行政长官可在选出新的立法会前的一段时期内,按上一财政年度的开支标准,批准临时短期拨款。

第五十二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辞职:
(一)
因严重疾病或其它原因无力履行职务;
(二)
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
(三)
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它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

第五十三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短期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政务司长、财政司长、律政司长依次临时代理其职务。
行政长官缺位时,应在六个月内依基本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产生新的行政长官。行政长官缺位期间的职务代理,依照上款规定办理。

第五十四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是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机构。

第五十五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的成员由行政长官从行政机关的主员官员、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其任免由行政长官决定。行政会议成员的任期应不超过委任他的行政长官的任期。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行政长官认为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士列席会议。

第五十六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由行政长官主持。
行政长官在作出重要决策、向立法会提交法案、制定附属法规和解散立法会前,须征询行政会议的意见,但人事任免、纪律制裁和紧急情况下采取的措施除外。
行政长官如不采纳行政会议多数成员的意见,应将具体理由记录在案。

第五十七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廉政公署,独立工作,对行政长官负责。

第五十八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审计署,独立工作,对行政长官负责。

第二节:行政机关
第五十九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

第六十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设政务司、财政司、律政司、和各局、处、署。

第六十一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主要官员由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十五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第六十二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并执行政策;
(二)
管理各项行政事务;
(三)
办理基本法规定的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对外事务;
(四)
编制并提出财政预算、决算;
(五)
拟定并提出法案、议案、附属法规;
(六)
委派官员列席立法会并代表政府发言。

第六十三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

第六十四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必须遵守法律,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负责:执行立法会通过并已生效的法律;定期向立法会作施政报告;答复立法会议员的质询;征税和公共开支须经立法会批准。

第六十五条
原由行政机关设立咨询组织的制度继续保留。

第三节:立法机关
第六十六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

第六十七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但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百分之二十。

第六十八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选举产生。
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
立法会产生的具体办法和法案、议案的表决程序由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规定。

第六十九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除第一届任期为两年外,每届任期四年。

第七十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如经行政长官依基本法规定解散,须于三个月内依基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重行选举产生。

第七十一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由立法会议员互选产生。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由年满四十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第七十二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会议;
(二)
决定议程,政府提出的议案须优先列入议程;
(三)
决定开会时间;
(四)
在休会期间可召开特别会议;
(五)
应行政长官的要求召开紧急会议;
(六)
立法会议事规则所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七十三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根据基本法规定并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
(二)
根据政府的提案,审核、通过财政预算;
(三)
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
(四)
听取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并进行辩论;
(五)
对政府的工作提出质询;
(六)
就任何有关公共利益问题进行辩论;
(七)
同意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
(八)
接受香港居民申诉并作出处理;
(九)
如立法会全体议员的四分之一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或渎职行为而不辞职,经立法会通过进行调查,立法会可委托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负责组成独立的调查委员会,并担任主席。调查委员会负责进行调查,并向立法会提出报告。如该调查委员会认为有足够证据构成上述指控,立法会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可提出弹劾案,报请中央人民政府决定;
(十)
在行使上述各项职权时,如有需要,可传召有关人士出席作证和提供证据。

第七十四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根据基本法规定并依照法定程序提出法律草案,凡不涉及公共开支或政治体制或政府运作者,可由立法会议员个别或联名提出。凡涉及政府政策者,在提出前必须得到行政长官的书面同意。

第七十五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不少于全体议员的二分之一。
立法会议事规则由立法会自行制定,但不得与基本法相抵触。

第七十六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须经行政长官签署、公布,方能生效。

第七十七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在立法会的会议上发言,不受法律追究。

第七十八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出席会议时和赴会途中不受逮捕。

第七十九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由立法会主席宣告其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
(一)
因严重疾病或其它情况无力履行职务;
(二)
未得到立法会主席的同意,连续三个月不出席会议而无合理解释者;
(三)
丧失或放弃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的身份;
(四)
接受政府的委任而出任公务人员;
(五)
破产或经法庭裁定偿还债务而不履行;
(六)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内或区外被判犯有刑事罪行,判处监禁一个月以上,并经立法会出席会议的议员三分之二通过解除其职务;
(七)
行为不检或违反誓言而经立法会出席会议的议员三分之二通过谴责。

第四节:司法机关
第八十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

第八十一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它专门法庭。高等法院设上诉法庭和原讼法庭。
原在香港实行的司法体制,除因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而产生变化外,予以保留。

第八十二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终审权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终审法院可根据需要邀请其它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参加审判。

第八十三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各级法院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

第八十四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依照基本法第十八条所规定的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审判案件,其它普通法适用地区的司法判例可作参考。

第八十五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员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不受法律追究。

第八十六条
原在香港实行的陪审制度的原则予以保留。

第八十七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保留原在香港适用的原则和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任何人在被合法拘捕后,享有尽早接受司法机关公正审判的权利,未经司法机关判罪之前均假定无罪。

第八十八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它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

第八十九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法官只有在无力履行职责或行为不检的情况下,行政长官才可根据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任命的不少于三名当地法官组成的审议庭的建议,予以免职。
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的首席法官只有在无力履行职责或行为不检的情况下,行政长官才可任命不少于五名当地法官组成的审议庭进行审议,并可根据其建议,依照基本法规定的程序,予以免职。

第九十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除基本法第八十八条和第八十九条规定的程序外,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的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或免职,还须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同意,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九十一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官以外的其它司法人员原有的任免制度继续保持。

第九十二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官和其它司法人员,应根据其本人的司法和专业才能选用,并可从其它普通法适用地区聘用。

第九十三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前在香港任职的法官和其它司法人员均可留用,其年资予以保留,薪金、津贴、福利待遇和服务条件不低于原来的标准。
对退休或符合规定离职的法官和其它司法人员,包括香港特别行区成立前已退休或离职者,不论其所属国籍或居住地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按不低于原来的标准,向他们或其家属支付应得的退休金、酬金、津贴和福利费。

第九十四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参照原在香港实行的办法,作出有关当地和外来的律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工作和执业的规定。

第九十五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与全国其它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

第九十六条
在中央人民政府协助或授权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与外国就司法互助关系作出适当安排。

第五节:区域组织
第九十七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可设立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有关地区管理和其它事务的咨询,或负责提供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服务。

第九十八条
区域组织的职权和组成方法由法律规定。

第六节:公务人员
第九十九条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各部门任职的公务人员必须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基本法第一百零一条对外籍公务人员另有规定者或法律规定某一职级以下者不在此限。
公务人员必须尽忠职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

第一百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前在香港政府各部门,包括警察部门任职的公务人员均可留用,其年资予以保留,薪金、津贴、福利待遇和服务条件不低于原来的标准。

第一百零一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任用原香港公务人员中的或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英籍和其它外籍人士担任政府部门的各级公务人员,但下列各职级的官员必须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各司司长、副司长,各局局长,廉政专员,审计署署长,警务处处长,入境事务处处长,海关关长。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还可聘请英籍和其它外籍人士担任政府部门的顾问,必要时并可从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聘请合格人员担任政府部门的专门和技术职务。上述外籍人士只能以个人身份受聘,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

第一百零二条
对退休或符合规定离职的公务人员,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前退休或符合规定离职的公务人员,不论其所属国籍或居住地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按不低于原来的标准向他们或其家属支付应得的退休金、酬金、津贴和福利费。

第一百零三条
公务人员应根据其本人的资格、经验和才能予以任用和提升,香港原有关于公务人员的招聘、雇用、考核、纪律、培训和管理的制度,包括负责公务人员的任用、薪金、服务条件的专门机构,除有关给予外籍人员特权待遇的规定外,予以保留。

第一百零四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它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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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一、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根据基本法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二、选举委员会委员共800人,由下列各界人士组成:
工商、金融界 200人
专业界 200人
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等界 200人
立法会议员、区域性组织代表、香港地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 200人
选举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三、各个界别的划分,以及每个界别中何种组织可以产生选举委员的名额,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民主、开放的原则制定选举法加以规定。
各界别法定团体根据选举法规定的分配名额和选举办法自行选出选举委员会委员。
选举委员以个人身份投票。

四、不少于一百名的选举委员可联合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名委员只可提出一名候选人。

五、选举委员会根据提名的名单,经一人一票无记名投票选出行政长官候任人。具体选举办法由选举法规定。

六、第一任行政长官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产生。

七、二○○七年以后各任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如需修改,须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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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

一、立法会的产生办法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每届60人,第一届立法会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产生。第二届、第三届立法会的组成如下:

第二届
功能团体选举的议员 30人
选举委员会选举的议员 6人
分区直接选举的议员 24人

第三届
功能团体选举的议员 30人
分区直接选举的议员 30人

(二)除第一届立法会外,上述选举委员会即基本法附件一规定的选举委员会。上述分区直接选举的选区划分、投票办法,各个功能界别和法定团体的划分、议员名额的分配、选举办法及选举委员会选举议员的办法,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出并经立法会通过的选举法加以规定。

二、立法会对法案、议案的表决程序
除基本法另有规定外,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对法案和议案的表决采取下列程序:
政府提出的法案,如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议员的过半数票,即为通过。
立法会议员个人提出的议案、法案和对政府法案的修正案均须分别经功能团体选举产生的议员和分区直接选举、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议员两部分出席会议议员各过半数通过。

三、二○○七年以后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
二○○七年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法案、议案的表决程序,如需对本附件的规定进行修改,须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因为事实上香港在世界上的城市地位的确比国内其他城市要高的多,所以国家并不是给香港什么过高的地位。
所谓国际化大都市,就是指那些具有超群的政治、经济、科技实力,并且和全世界或大多数国家发生经济、政治、科技和文化交流关系,有着全球性影响的国际第一流都市。理解国际化大都市概念的关键点是“影响力”问题,这种“影响力”是奠基在一定经济实力基础上的,这种影响能力既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也是一个相对比较的概念。纽约、伦敦、东京、巴黎、香港、芝加哥、洛杉矶、新加坡、悉尼、首尔被称为“世界十大国际大都市”。
香港是一个自由港,除了烟、烈酒和动力用的燃油(汽油、柴油等)之外,香港不对其他进口物品征收关税。香港是亚太地区乃至国际的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国际贸易中心,拥有邻近很多国家和地区是不可替代的优越地位。时至今日,香港已成为世界第11大贸易实体。以吞吐量计算,香港的货柜(集装箱)港口更是全球最繁忙的货柜港口之一。以乘客量和国际货物处理量计算,香港国际机场是世界最繁忙的机场之一。以对外银行交易量计算,香港是世界第15大银行中心。以成交额计算,香港是世界第六大外汇交易市场。以市值计算,香港股票市场是亚洲第二大市场。   
香港是亚太地区的交通、旅游中心之一。公共交通系统以铁路、小轮、公共汽车等组成的运输网,几乎伸展到港内每一角落。香港是重要的国际商港,航运业发达。目前已与186 个国家和地区的472个港口有航运往来,形成了以香港为枢纽,航线通达五大洲、三大洋的完善的海上运输网络。从香港到世界各地有28条航线。香港也是进入内地经商和旅游的大门。2005 年,香港居民返回内地的次数约6270万人次,外地旅客经香港进入内地的次数共400 万人次。每日有128 班轮船、约100 班航机、超过400 班列车及40200 架次的车辆穿梭香港和内地。香港是时尚之都之一。 香港是继纽约和伦敦之后的世界第三大金融中心,金融机构和市场紧密联系。政府的政策是维持和发展完善 港币1000元钞票的其中一款的法律架构、监管制度、基础设施及行政体制,为参与市场的人士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持金融及货币体系稳定,使香港能有效地与其他主要金融中心竞争。香港地理位置优越,是连接北美洲与欧洲时差的桥梁,与内地和其他东南亚经济体系联系紧密,又与世界各地建立了良好的通讯网络,因此能够成为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此外,资金可以自由流入和流出香港,也是一项重要的因素。  

香港实施行政主导的管治模式,并制定由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领导的管治体制和代议政制架构。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是行政长官,由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根据《基本法》选举、并经中央人民政府委任产生。行政长官负责执行《基本法》、签署法案和财政预算案、颁布法例、决定政府政策以及发布行政命令,并由行政会议协助制定政策。香港首任行政长官是董建华。2012年7月1日梁振英正式担任香港行政长官。 职称部门行政长官 公务员叙用委员会,申诉专员公署,廉政公署,审计署,中央政策组(策略发展委员会秘书处),行政长官办公室 政务司司长 政务司司长办公室(行政署>(礼宾处,政府档案处,前任行政长官办公室),效率促进组(1823电话中心),政策及项目统筹处)  公务员事务局:公务及司法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咨询委员会联合秘书处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选举事务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香港经济贸易办事处(内地),香港经济贸易文化办事处
教育局(公益少年团):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秘书处,学生资助办事处
环境局(可持续发展科):环境保护署
食物及卫生局:渔农自然护理署,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卫生署控烟办公室),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政府化验所
民政事务局:民政事务总署,政府新闻处,法律援助署(法定代表律师办事处),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古物古迹办事处,香港管弦乐团)
劳工及福利局:劳工处,社会福利署(创业轩)
保安局(禁毒处):医疗辅助队,民众安全服务队,惩教署,香港海关,香港消防处,政府飞行服务队,香港警务处(香港辅助警察队),入境事务处,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秘书处
运输及房屋局:民航处,路政署,房屋署,海事处,运输署 财政司司长 财政司司长办公室(经济分析及方便营商处),香港金融管理局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工商及旅游科>旅游事务署>旅行代理商注册处,通讯及科技科,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香港天文台,创新科技署,知识产权署,投资推广署,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电影、报刊及物品管理办事处),邮政署,香港电台,工业贸易署,香港经济贸易办事处(海外)
发展局:建筑署,屋宇署,土木工程拓展署,渠务署,机电工程署,地政总署,土地注册处,规划署,水务署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经事务科>(内幕交易审裁处,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库务科):政府统计处,公司注册处,政府物流服务署,政府产业署,税务局(税务上诉委员会),保险业监理处,破产管理署,差饷物业估价署,库务署 律政司司长 律政司 立法会
立法会的主要职能是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审核及通过财政预算、税收和公共开支;以及对政府的工作提出质询。立法会亦获授权同意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并有权弹劾行政长官。香港第五届立法会由70位议员组成,其中35位议员经分区直接选举产生,其余35位议员经功能团体选举产生。第五届立法会的选举于2012年9月9日举行。根据《基本法》及《立法会条例》(第542章),第五届立法会的任期由2012年10月1日开始,为期4年。立法会主席由立法会议员互选1人出任。
廉政公署
廉政公署在1974年2月正式成立,以执法、预防及教育三管齐下的方式打击贪污。成立前由香港警察队反贪污部负责相关事项。廉政公署的调查对象初期限为公务员,继而扩展至公共事业机构,进而包括所有私人机构。廉署成立后第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要把葛柏逮捕返港。1975年初,廉署成功将葛柏由英国引渡回港受审。结果,葛柏被控串谋贪污及受贿,罪名成立,判处入狱四年。葛柏案件充分反映廉署打击贪污的决心,在香港掀起了一场静默的革命。 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的基本方针。香港拥有自己的区旗和区徽,同时也拥有与中国内地有别的社会形态和经济模式,香港发行自己的货币和邮票,在国际体育比赛上,香港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参赛。
行政长官普选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2014年7月15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这标志着香港政制发展“五步曲”迈出了第一步,也标志着香港踏出迈向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第一步。报告指出,2017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有需要修改,以实现普选目标;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毋须对《基本法》附件二作修改。行政长官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行政长官同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呈交香港“政改咨询专责小组”的《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公众咨询报告》及全部附录。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以170票赞成,全票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
中国反对外部势力干涉香港
中国人大外事委员会于2014年9月初给英国下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发了一封“措辞强硬”的信,敦促英方取消调查,并警告说这会打乱香港的政治改革。信中严厉指出,英方的调查“是对中国内部事务的干涉”,“极为不当”,这样的调查“向外部世界发出错误的信号”,中国“不会容忍来自英国和任何其他外部势力直接或间接的干涉”。并警告这样的调查将对两国关系造成负面冲击。中国驻英国大使刘晓明也对英国议员施加压力要他们放弃调查。
2014年10月1日,中国外交部长王毅访美期间,在美国白宫、国务院与美方领导人会谈会晤时,明确阐述了中方对有关香港事态的立场。王毅强调,香港事务完全是中国的内政,外部势力无权干涉,都应尊重中国的主权,这也是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香港事态的核心是一些人员在最繁华的街区蓄意非法集会,严重干扰社会秩序。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都不会允许这种无视法制、损害公共利益的非法行为。美国的城市如此,中国的香港也如此。要求美方谨言慎行,恪守不干涉中国内政的承诺,不向外部发出错误的信号。相信香港特区政府完全有能力依法处理好当前的事态。 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
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以红色作底色,红白两色象征一国两制,中央有一朵五星花蕊的白色洋紫荆花图案,洋紫荆是香港的象征,盛放的洋紫荆象征着香港的繁荣,红色的背景象征着香港永远背靠祖国。
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
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呈圆形,除周围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HONGKONG”的标准字样外,中间也是红底白色五星紫荆花蕊图案,其寓意与区旗相同。 香港授勋及嘉奖制度
通用荣誉
大紫荆勋章,金紫荆星章,银紫荆星章,铜紫荆星章,荣誉勋章,行政长官社区服务奖状,行政长官公共服务奖状
英勇荣誉
金英勇勋章,银英勇勋章,铜英勇勋章
部队荣誉
卓越奖章,荣誉奖章,长期服务奖章
长期服务奖章第一加叙勋扣,颁授予品格及行为良好,服务满25年,期间表现良好的各部队人员。
长期服务奖章第二加叙勋扣,颁授予品格及行为良好,服务满30年,期间表现良好的各部队人员。
长期服务奖章第三加叙勋扣,颁授予品格及行为良好,服务满33年,期间表现良好的各部队人员。




港澳台基本政治制度
港澳台基本政治制度:实行地区高度自制

香港是资本主义制度吗?
从内地的角度:我们可以清楚看到激进反对派和西方势力在如何误导部分香港民众,而且这种误导在香港的体制下是多么容易达到效果。一些港人存在某种担心,应当说可以理解。但是这种担心一旦被激进势力和外部势力点燃,就会产生能够自我伤害的失控。我们从内地清楚地看到一些简单的事情如何被夸张地政治化了,从它们的...

什么政策使香港具有特殊地位
在不久前举行的一场论坛上,美国库恩基金会主席罗伯特·库恩指出,“一国两制”政策使香港具有特殊地位,展现了中国的国际形象和软实力。国际金融中心(简称国金;英文:International Finance Centre,IFC)是香港作为世界级金融中心的著名地标,位于香港岛中环金融街8号,面向维多利亚港。著名美籍建筑师César...

港版“纸牌屋”——《寒战2》背后的政局剖析
《寒战》优秀的剧本,风格凛冽,演员发挥出色,节奏紧张扣人心弦,几处运镜剪辑也留下很深印象!《寒战2》在第一部的架构和留下的悬念基础上把格局从警务处一步一步扩大到香港整个政治生态圈,一句话“水深了”。如果真正要看懂这部电影的内核,首先要对香港政治架构和组成部分的政治权力的分配有所了解...

...有什么不同?区别在哪?请从多角度阐述你的观点,如经济、政治...
官员设置及行政权力不同。九七前,香港之统治者是英女皇所任命的港督,香港人只能是给英国打工;九七后,实行港人治港,名义是在中央任命,但实际已经实现了香港的完全自治。2、经济:个人认为,九七前,香港经济的发展势头及潜力非常大,因为有英帝国的帮助,所以在80、90年代,香港发展得风声水起;九...

为什么要给香港这么高的政治地位
理解国际化大都市概念的关键点是“影响力”问题,这种“影响力”是奠基在一定经济实力基础上的,这种影响能力既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也是一个相对比较的概念。纽约、伦敦、东京、巴黎、香港、芝加哥、洛杉矶、新加坡、悉尼、首尔被称为“世界十大国际大都市”。香港是一个自由港,除了烟、烈酒和动力用的...

香港回归前的社会状况
回答:香港公民社会发展第三阶段伴随着政治过渡,影响着香港回归后公民社会继续发展。这个阶段的公民社会呈现下列特点: (一)同港英殖民管治方式由“绝对行政主导”向“相对行政主导”转变相联系。 尽管香港公民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香港以中国人为主体的居民要求民主,但是港督一直牢牢维持至高无上的管治权威,以...

港澳与内地融合发展的政治意义
1. 港澳与内地融合发展的政治意义首先体现在促进国家统一和国家安全。作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港澳的融合发展有助于加强与内地的经贸联系,增强大陆的内外联通能力,有效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2. 港澳与内地融合发展可以促进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港澳在金融、贸易、科技、文化等领域拥有优势和资源,与内地...

关于香港的资料(简单一点儿啊)
历史的变迁,让香港从一个当年只有千人的小渔村,演变成今天誉有“东方之珠”美誉的国际大都会。英国统治香港一百年,给香港带来了经济上空前的繁荣,香港老百姓从没有认为自己当了亡国奴。一个经济落后、政治腐败的国家就很难完成统一。记得有一年在中英街,香港警察每隔一个小时排着一队出来巡逻,而中方...

目前来看,港澳地区的政治制度是( )A.社会主义制度B.封建主义制度C.资本...
目前来看,港澳地区的政治制度继续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故选:C.

长海县17220495802: 香港的政治制度怎么样?香港的政治制度怎么样?
逮急洁维: [3]香港政治编辑香港行政制度香港实施行政主导的管治模式,并制定由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领导的管治体制和代议政制架构

长海县17220495802: 香港的体制 -
逮急洁维: 一国两制...我改...香港回归前的政治制度是实行行政主导的体制.是由港督直接掌握的几个最高咨询机构、决策机构和权力机构——行政局、立法局和布政司署的整个行政系统,形成以港督为核心的行政主导...

长海县17220495802: 香港有哪些左派和右派团体?
逮急洁维: 香港的左派有: 民主建港协进联盟,简称民建联,成立于1992年7月10日,是现时香港最大的政治组织,也是香港立法会最大政党. 香港工会联合会(工联会) 香港中华总商会 香港工业总会 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 香港的右派团体: 香港民主党 香港公民党 香港民主民生协进会 四五行动 民主救港力量 南方民主同盟 中间保守派:香港自由党.

长海县17220495802: 香港和澳门的区别 -
逮急洁维: 香港和澳门都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但它们之间有以下一些区别:1. 历史背景不同: 香港是由英国殖民统治而成,而澳门则是由葡萄牙殖民统治而成.2. 行政体制不同: 香港的政治体制是一国两制,其行政机构由特首、行政会议和各司局组成...

长海县17220495802: 香港政治界谁权力最大 -
逮急洁维: 当然是特区政府的特首曾荫权先生啦!因为香港不是由政党执政的,所以香港的政党现在只有监督政府的能力,根本就没有权力.也因此政党就只好天天闹政府啦!

长海县17220495802: 香港的自由经济制度的内容与特点?(回归前) -
逮急洁维: 一.香港回归前的政治制度概述 1.实行行政主导的体制 香港是一块被占领地,而非一个主权国家,她的所有权来自于英国政府.因而,香港不可能是立法至上的体制,香港的行政权、立法权不是“分立”的,而是由最高执政者港督统揽.实际上...

长海县17220495802: 香港回归前的政治为什么那么混乱? -
逮急洁维: 因为英国民...主政府开始撤离了但是中国政府还没有搬进来香港社会的秩序当然很乱.而且有很多香港民众抗议中国政府接管香港.

长海县17220495802: 香港回归的过程简介 -
逮急洁维: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中国,意味着香港的主权从英国转移至中国.回归的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英国和中国政府的签署联合声明1984年,中国政府和英国政府正式签署《中英联合声明》,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HKSAR)将于1997年7...

长海县17220495802: 香港的行政区划是怎样划分的
逮急洁维: 香港,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所辖的特别行政区,位处华南沿岸,珠江口以东,由香港岛、九龙半岛、新界内陆地区,以及262个大小岛屿...

长海县17220495802: 我想知道一些关于香港和澳门的资料,谁能给我提供参考答案? -
逮急洁维: 分类: 教育/科学解析:香港得名于香江,素称“东方明珠”,位于珠江口外,原属广东省新安县,含香港岛、九龙半岛及新界三部分.香港(HongKong)是一个举世闻名的国际大都市,繁华地段、商业中心及行政官署主要集中在香港岛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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