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合格后 建设单位老是推迟做结算 !拖欠施工单位的工程款。。请问下 这个有时间规定冒?

作者&投稿:尾视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未付清工程款,施工单位如何追讨~

1、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要按合同要求提交)
2、竣工结算报告如果得到确认,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注意要申请)
3、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注意要催告)
4、发包人无力按期支付,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先协商,后法律程序)
提起追索工程款诉讼的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为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合同法律关系比较复杂,而且纠纷一旦产生,业主方常以质量、工期等进行反索赔抗辩,更加增加了诉讼的难度,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自《合同法》及2002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下称简称《批复》)颁布实施以来各地法院已经有许多判例说明,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扩展资料
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在一个单位工程或项建筑安装工程完工、验收、点交后,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最后工程价款清算的经济技术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对竣工结算作了详细规定:
①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②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方。
③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④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支付结算价款。发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方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方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
⑥发包方和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争议的约定处理。在实际工作中,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工程,只需办理一次性结算。跨年度的工程,在年终办理一次年终结算,将未完工程结转到下一年度,此时竣工结算等于各年度结算的总和。
(1)办理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一般公式为:
竣工结算工程款=预算(或概算)或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预算或合同价款调整数额-预付及已结算工程价款-保修金。
(2)竣工结算方式,结算书以施工单位为主进行编制。竣工结算一般采用以下方式:
①预算结算方式
这种方式是把经过审定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而施工预算中未包括的项目和费用,经建设单位驻现场工程师签证,和原预算一起在工程结算时进行调整,因此又称这种方式为施工图预算加签证的结算方式。
②承包总价结算方式
这种方式的工程承包合同为总价承包合同。工程竣工后,暂扣合同价的2%~5%作为维修金,其余工程价款一次结清,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代用、主要材料价差、工程量的变化等,如果合同中没有可以调价的条款,一般不予调整。因此,凡按总价承包的工程,一般都列有一项不可预见费用。
③平方米造价包干方式
承发包双方根据一定的工程资料,经协商签订每平方米造价指标的合同,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建筑面积汇总结算价款。
④工程量清单结算方式
采用清单招标时,中标人填报的清单分项工程单价是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合同中的工程单价为依据计算结算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结算

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拓展资料建设工程是指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各类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统称。建设工程是人类有组织、有目的、大规模的经济活动。建设工程按照自然属性可分为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和机电工程三类。建设工程是人类有组织、有目的、大规模的经济活动。是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中形成综合生产能力或发挥工程效益的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是指建造新的或改造原有的固定资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设工程

有,发包人应按照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 审查时间规定
500万元以下 接到结算报告及竣工结算资料 20天内
500万--2000万 30
2000万--5000万 45
5000万--10000万 60
10000万以上 90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将来的争议的解决点和出入点还是以甲乙双方的合同为基础,如果真的工程在质监站已验收合格备案,这才可进行结算办理,结算办理不是一蹴而就的,双方的核算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因为有很多签证和变更需要双方核对和统一,包括工程量、材料价格、取费标准等相关指标,所以对结算还是以和为贵,搞好关系,这不光是一门技术活,更是一门公关艺术!

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文件,有明确详细的规定;请查看该文件。


林芝地区17538396839: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多少天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仇由悦排石: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15天内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林芝地区17538396839: 工程已经完工,且已过建设单位竣工验收,但是建设单位一直不接收工程 -
仇由悦排石: 《司法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这里所指的是发包人擅自使用的结果,问题中的发包人接收该工程不应视为是使用该工程,只能视为该已完工工程的保管责任及毁损、灭失的风险已转移给发包人.承包人不能因此而免去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如果是发包人已使用该工程则不符合约定或已使用部分的质量责任施工单位可以不承担责任.

林芝地区17538396839: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已后半年后建设单位还可以追究工程延期费用吗? -
仇由悦排石: 请注意,竣工验收合格和合同工期并没有关系.竣工验收合格只是代表工程质量是合格的.并不代表在合同工期内完成.例如合同竣工日期2015年8月15日.而工程实际在2015年9月11日竣工验收合格.那么施工单位等于是延误了合同工期.如果在无工程延期许可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合同进行工期延误扣款的.

林芝地区17538396839: 工程已竣工,建筑公司也帮助建设单位完成工程备案,但建设单位以拖延工期为由,一直未与挂靠施工方完成结算
仇由悦排石: 拖延工期不能成为不给完成结算的理由,拖延工期可以按合同解决,先协商,协商不成起诉

林芝地区17538396839: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需要做什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
仇由悦排石: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林芝地区17538396839: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多久备案?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
仇由悦排石: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林芝地区17538396839: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哪个 -
仇由悦排石: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 )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林芝地区17538396839: 业主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拖延验收,施工人应该怎么办? -
仇由悦排石: http://wenku.baidu.com/view/f80e5225192e45361066f534.html 这边有个“建设单位拖延验收如何处理”的处理方式,一个律师事务所给出的建议,可以看看. 当然这个都比较理论,实际处理起来还不是要疏通关系,并且不能让业主使用此工程. 隐患就是假如业主意见使用工程,那损坏的还不是要施工方修理,再者就是最关键的,可以拖延工程款的支付.正常来说合同的规范文本里面,都是有对应的处理方法的.你应该仔细看看合同里面的相关说明.

林芝地区17538396839: 如何应对施工单位拒绝竣工验收 -
仇由悦排石: 建设工程实践中,对于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建设单位通常要求的比例是,进度款大约是已完工程量的60%~70%;完工验收后,大致可以付至已完产值的80%~85%;竣工结算后,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5%.在上述付款条件中,有一个关键的条件...

林芝地区17538396839: 竣工项目(工程)通过验收后,建设单位应该怎么做?
仇由悦排石: 竣工项目(工程)通过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自2004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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