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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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本级或者下级公安机关已经办结的案件或者执法活动确有错误、不适当的,主管部门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直接作出纠正的决定,或者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下级公安机关在规定的时限内依法予以纠正。拒绝、阻碍上级机关或本级公安机关及执法监督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检查,拒不执行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的有关决定、命令,或者无故拖延执行,对被监督的公安机关或者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责任人和执法监督主管部门必须严格依法履行执法监督职责,模范遵守法律,秉公执法,依法办事。对不严格履行执法监督职责或者滥用职权,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给予通报批评;后果严重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办复查的案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倾向性的公安执法问题,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调查或者专案调查。在查明情况后,应当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纠正措施,报本级公安机关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将查处结果报告交办机关和上级公安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四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公民和组织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对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有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公民和组织因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

法律分析:为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防止和纠正违法和不当的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防止和纠正违法和不当的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是指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上级业务部门对下级业务部门,本级公安机关对所属业务部门、派出机构及其人民警察的各项执法活动实施的监督。
第三条 各级公安机关及其业务部门应当建立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执法制度,制定、完善执法程序,加强对各项公安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
第四条 执法监督工作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有错必纠、监督与指导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防止和纠正违法和不当的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是指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上级业务部门对下级业务部门,本级公安机关对所属业务部门、派出机构及其人民警察的各项执法活动实施的监督。第三条 各级公安机关及其业务部门应当建立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执法制度,制定、完善执法程序,加强对各项公安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第四条 执法监督工作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有错必纠、监督与指导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 各级公安机关在加强内部执法监督的同时,必须依法接受人民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接受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政府的监督,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第二章 执法监督的范围和方式第六条 执法监督的范围:
  (一)有关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制度、措施是否合法;
  (二)刑事立案、销案,实施侦查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和执行刑罚等刑事执法活动是否合法和适当;
  (三)有关治安管理、户籍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边防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四)适用和执行行政拘留、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吊销许可证、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合法和适当;
  (五)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留置室等限制人身自由场所的执法情况;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七)国家赋予公安机关承担的其他执法职责的履行情况。第七条 执法监督的方式: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执法程序和制度进行的监督;
  (二)对起草、制订的有关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制度、措施进行法律审核;
  (三)对疑难、有分歧、易出问题和各级公安机关决定需要专门监督的案件,进行案件审核;
  (四)组织执法检查、评议;
  (五)组织专项、专案调查;
  (六)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听证、复议、复核;
  (七)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八)各级公安机关决定采取的其他方式。第八条 各级公安机关发现本级或者下级公安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措施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予以纠正或者通知下级公安机关予以纠正。第九条 对案件的审核可以采取阅卷审查方式进行,就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意见是否适当,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文书是否规范、完备等内容进行审核,保障案件质量。第十条 对公安行政管理执法行为的审核,可以采取查阅台帐、法律文书、档案等方式,就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内容进行审核,保障公正执法。第十一条 各级公安机关每年应当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对本级和下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检查或者评议。
  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发布实施后,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一年内对该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执法检查,检查结果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并在本级公安机关予以通报。
  各级公安机关对本级和下级公安机关每年的执法工作情况应当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并在本级公安机关予以通报。考评结果与奖惩相结合。第十二条 对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办复查的案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倾向性的公安执法问题,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调查或者专案调查。在查明情况后,应当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纠正措施,报本级公安机关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将查处结果报告交办机关和上级公安机关。第十三条 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本级或者下级公安机关已经办结的案件或者执法活动确有错误、不适当的,主管部门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直接作出纠正的决定,或者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下级公安机关在规定的时限内依法予以纠正。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
第二条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是指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上级业务部门对下级业务部门,本级公安机关对所属业务部门、派出机构及其人民警察的各项执法活动实施的监督。第三条 各级公安机关及其业务部门应当建立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执法制度,制定、完善执法程序,加强对各项公安执法活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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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是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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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第一条:为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防止和纠正违法和不当的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根据《警察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分别从总则,执法监督的范围和方式,执法监督实施和处理,附则四个方面进行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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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是什么规定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是由公安部发布的为了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防止和纠正其违法和不当的执法行为,从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规,该规定于1999年6月11日开始实施,期间经过两次修订。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第一条为...

公安局督察大队主要是干什么
公安局督察大队是公安机关内部的监督机构,其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2、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警风警纪进行督察,纠正和处理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3、受理群众对公安机关...

监督公安局执法部门是哪个部门
内部监督包括警务督察部门和上级部门,外部监督包括检察院、司法局、政法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另外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也有监督权,公安局作为政府部门要对其负责,受其监督。公安局的法制大队或督察大队管派出所的执法行为。因派出所是执法单位,在执法中应接受检察院的监督,同时还应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执法...

公安局法制科是干什么的
公安局法制科,是公安机关的综合性职能部门,是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劳动教养审批案件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案件的办案部门。通常公安局法制科承担以下职责:1、公安机关内部执法检查监督,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2、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取保候审等案件办理环节的审核;3、民警的...

屯留县13843532494: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 - 搜狗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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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留县13843532494: 23.下列公安机关执法监督中不属于内部监督的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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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侧弘正: 特定性、广泛性、多样性和程序性.公安监督为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和公安机关外部监督.一、公安执法监督基本特征(一)监督对象的特定性.对象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二)监督主体的广泛性.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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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侧弘正: 当我们发生交通事故,拿到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会有一些当事人对责任划分不服,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这样的责任,遇到这种情况,大多数人的做法是拒绝签字,其实这并不能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即使当事人不在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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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留县13843532494: <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的意义? -
乐侧弘正: 《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的意义在于规范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行为. 相关规定:《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行为,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定.

屯留县13843532494: 事故认定责任书提出复议如何处理?
乐侧弘正: 1、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公安部交管局16项便民措施第14条: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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