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发行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投稿:溥蒲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库门组合锁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第一条 为正确使用管理发行库门组合锁,保障库房库款安全,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发行库主门、备用门,均应安装两把组合锁。第三条 组合锁密码的密级为[绝密]。第四条 组合锁使用方法的密级为[机密]。第五条 一旦发现密码失密,必须立即全面查库并变更密码,同时查清失密原因。视情节与后果,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第六条 主门组合锁,由两名管库员分别掌管。第七条 主门组合锁密码由管库员设置。设置密码时,应在主门开启状态下,由管库员各自分别设置,并须连续顺利锁闭、开启三次以上,方可关门落锁。第八条 主门组合锁密码不存档、不留备份。第九条 管库员变动或换人临时替岗,主门组合锁密码应即时变更。变更密码时,交库员应用变更密码钥匙将原密码变成空号,旋转至少两周后,交由接库员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设置密码。第十条 主门组合锁密码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变更,一般不得超过半年。第十一条 备用门组合锁,由库主任掌管。第十二条 备用门组合锁密码由库主任安排二人分别设置。第十三条 备用门组合锁密码,由设置人各自书写、签封。签封的密码由库主任安排收存及分别管理。设置人不得私自备份。第十四条 在发生主门无法正常开启或因其他原因需开启备用门时,经库主任批准,方可启封备用门密码,在库主任现场督导下,开启备用门。第十五条 封存的备用门组合锁密码限用一次。封存的备用门组合锁密码一经启封,必须变更。第十六条 备用门组合锁密码,每年必须变更一次。库主任变动或因需要,组合锁密码应变更,并按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办理。第十七条 操作组合锁,一律为单人单锁进行,严防窥视。其他人员一律回避。第十八条 建立《组合锁使用管理档案》,由发行部门负责人填制。首页记载组合锁安装时间、安装施工单位,各锁掌管人及签字。以下,按时间顺序记载密码变更及组合锁维修、维护等除正常使用外的其他一切操作管理事项,并由责任人签字。第十九条 各分行可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相应细则。第二十条 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抵触者,以本办法为准。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单位存款的管理,规范金融机构的单位存款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人民币单位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和参加人民币存款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单位存款是指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在金融机构办理的人民币存款,包括定期存款、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存款。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金融机构单位存款业务的管理、监督和稽核工作,协调存款单位与金融机构的争议。第五条 除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单位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办理此项业务。第六条 经批准的金融机构吸收单位存款应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核定的范围,同时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七条 财政拨款、预算内资金及银行贷款不得作为单位定期存款存入金融机构。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
  任何个人不得将私款以单位名义存入金融机构;任何单位不得将个人或其他单位的款项以本单位名义存入金融机构。第二章 单位定期存款及计息第九条 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分三个月、半年、一年三个档次。起存金额1万元,多存不限。第十条 金融机构对单位定期存款实行帐户管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除外)。存款时单位须提交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等,并预留印鉴。印鉴应包括单位财务专用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主要负责人印章)和财会人员章。由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给存款单位开出“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以下简称“证实书”),证实书仅对存款单位开户证实,不得作为质押的权利凭证。第十一条 存款单位支取定期存款只能以转帐方式将存款转入其基本存款帐户,不得将定期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帐户中提取现金。支取定期存款时,须出具证实书并提供预留印鉴,存款所在金融机构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支取手续,同时收回证实书。第十二条 单位定期存款在存期内按存款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第十三条 单位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其余部分如不低于起存金额由金融机构按原存期开具新的证实书,按原存款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同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不足起存金额则予以清户。第十四条 单位定期存款到期不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第十五条 金融机构办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按照《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管理办法》执行。第三章 单位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及计息第十六条 金融机构对单位活期存款实行帐户管理。金融机构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的单位必须遵守《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单位活期存款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第十八条 金融机构开办单位通知存款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遵守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通知存款章程。通知存款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同期同档次通知存款利息计息。第十九条 金融机构开办协定存款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遵守经人民银行核准的协定存款章程。协定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第四章 单位存款的变更、挂失及查询第二十条 因存款单位人事变动,需要更换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单位负责人章)或财会人员印章时,必须持单位公函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向存款所在金融机构办理更换印鉴手续,如为单位定期存款,应同时出示金融机构为其开具的证实书。第二十一条 因存款单位机构合并或分立,其定期存款需要过户或分户,必须持原单位公函、工商部门的变更、注销或设立登记证明及新印鉴(分户时还须提供双方同意的存款分户协定)等有关证件向存款所在金融机构办理过户或分户手续,由金融机构换发新证实书。第二十二条 存款单位的密码失密或印鉴遗失、损毁,必须持单位公函,向存款所在金融机构申请挂失。
  金融机构受理挂失后,挂失生效。如存款在挂失生效前已被人按规定手续支取,金融机构不负赔偿责任。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履行中国人民银行货币发行职能,规范人民币发行库管理,保障人民币发行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人民币发行库(以下简称“发行库”)是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家保管人民币发行基金的金库。发行库分为总库、分库、中心支库和支库,总库由若干总行重点库组成。第三条 发行库根据经济发展和货币发行业务需要设立或撤销。总行重点库、分库、中心支库的设立与撤销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支库的设立与撤销报经分行、营业管理部或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批准。第四条 发行库的主要职责是:保管人民币发行基金、金银实物和总行指定的代保管品;办理人民币发行基金出入库;办理开户单位现金存取款业务;监督、管理有关开户单位交存现金的质量。第五条 发行库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安全。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发行库。第二章 人员配备与管理第七条 各级发行库库主任由同级人民银行行长(营业管理部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副行长(副主任)担任。总行重点库库主任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副主任为重点库所在地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行长(主任)、印钞造币厂厂长,副主任接受库主任授权履行库主任职责。
各级发行库库主任的主要职责是:
(一)保证本级发行库正常运作与安全;
(二)选好、配足发行库人员,组织好考核工作;
(三)监督制度执行,对本级发行库发行基金及库存实物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辖属发行库安全负督导责任;
(四)履行查库职责;
(五)掌管发行库备用门。第八条 各级发行库应当配备专职管库员,总行重点库、分库和中心支库不得少于三名,支库不得少于两名。
管库员的条件是: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忠于职守;从事货币发行、金银工作两年以上,具备相应文化程度和业务水平。
管库员的主要职责是:掌管发行库库门;办理出入库业务;确保库内发行基金及实物的安全与完整。
管库员的任命程序是:货币金银部门提名;同级人事部门考核,库主任批准;上级人民银行备案。第九条 发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不得兼任管库员,发行会计不得管库,管库员不得守库。第三章 发行库设施与门禁管理第十条 发行库库区应相对独立,实行封闭式管理。库区包括库房与库务用房。库务用房是指:出入库交接场地、票币处理场地、备品用房、卫生间等。
发行库封闭式管理的要求是:库区与办公区、警卫区、生活区严格分开;库房与库务用房严格分开。第十一条 发行库库房的安全防护性能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发行库应当配备安全、高效、先进的库务管理设施;安装有效防范不法侵犯的监控报警设施;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第十二条 发行库库房设置库门与备用门,其安全防护性能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库门由管库员掌管,备用门由库主任掌管。
发行库库区外应设置防护门,其安全程度应当符合总行对防护门的有关要求。防护门由管库员和保卫人员共同掌管,相互制约。发行与保卫部门责任区以防护门为界。第十三条 库门与备用门各配置两把组合锁,其防护性能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组合锁密码由掌管人设定,设定及操作密码时,其他人员一律回避。
组合锁密码应当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变更,库门组合锁密码至少半年变更一次,备用门组合锁密码至少一年变更一次;管库员或库主任变动时,必须变更组合锁密码;备用门组合锁密码一经启封,必须变更。
组合锁安装、密码变更、维修维护等事项,应当登记《组合锁使用管理登记簿》。第十四条 管库员离开库房应当锁闭库门,营业终了锁闭库区所有的门。第十五条 库门及库区其他门均应加强维护,保证运行正常,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库主任,并采取相应措施,尽快修复。第十六条 人员出入库区实行佩证管理。证件按使用对象和范围分为“长期出入证”、“临时出入证”和“专用出入证”三种,由同级人民银行保卫部门制发、管理。
“长期出入证”配发给发行库管理人员,证件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人民银行章。
“临时出入证”配发给辖属库调款人员、发行库临时组织参加出入库业务人员、查库人员、因特殊原因需要出入库区人员,证件应加盖人民银行章。
“专用出入证”配发给开户单位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人员,证件贴有本人相片并加盖人民银行章。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印发《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的通知_百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凭证式国债,是指1999年后(含1999年)财政部发行,各承销银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方式销售的国债(以下简称“凭证式国债”),不包括1999年以前发行的凭证式国债。第三条 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凭证式国债作质押,从商业银行取得人民币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通知存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通知存款业务,维护存款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金融机构,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法人...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轻工总会关于印发《关于对高级防伪纸张生产实行统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高级防伪纸张是指生产纸张时在其中加带水印、安全线及有色纤维等防伪技术的纸张。第三条 凡生产高级防伪纸张的企业(不含中国人民银行所属钞票纸、证券专用纸生产厂,下同),无论其性质和所有制形式如何,均实行在中国人民银行登记注册及备案制度。第四条 凡生产高级防伪纸张的企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罚款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有商业银行代收有困难的,经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协商确定,委托其他商业银行代收。第四条 依法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由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代收。第五条 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地方行政机关所处的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财政部门、...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
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储备管理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等有关规定,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 ...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开展,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向中央专项借款管理规定》的通...
专项借款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第三条 省级政府根据上述地方性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性机构的资产和负债情况及政府借债的偿还能力,在多方筹措偿还资金仍难以解决支付风险的情况下,由省级政府向国务院报告地方金融风险及处理情况,请求国务院批准...

反洗钱现场检查组应按什么确定的时间离开被检查机构
《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反洗钱现场检查工作,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的办法。文件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

人民银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是什么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联、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城市商业银行资金...

单位更换预留印件,旧印件已作废,更换新印鉴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以下给您两个答案第一个比较正规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第四十四条 单位存款人申请更换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书面申请、原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等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存款人申请更换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但无法提供原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定结县17784905444: 我国反洗钱有关的金融规章包括哪些 -
张果速效: 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令〔2014〕第1号 2014-01-17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 2012-04-12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 2011-10-31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

定结县17784905444: 金融机构编码规范是银监的还是人民银行的 -
张果速效: 人民银行. 2014年9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金融机构编码规范》金融行业标准.《金融机构编码规范》经过充分调研、素材整理、标准研制、专家评审、广泛征求意见等环节最终形成. 《金融机构编码规范》规定了金融机构代码的编...

定结县17784905444: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第四章 -
张果速效: 第四章 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与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一)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二)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四)其他原因需...

定结县17784905444: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的方式 -
张果速效: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的方式有现场检查、风险评估、考核评级、质询、约见谈话、走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颁布实施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不断推行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方法,逐步形成以法人机构为重点、以风险为导向、以洗钱...

定结县17784905444: 网查《人民银行结算管理办法》若干 -
张果速效: 标准名称是《支付结算办法》,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一部规范支付结算业务的部门规章,由中国人民银行1997年9月19日印发,自1997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支付结算办法》的通知 1997年9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 ...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