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民事属地管辖权最新规定

作者&投稿:宦哲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法院管辖权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管辖权是指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或权限。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管辖权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特殊情况下可以采用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法律分析: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四大管辖权优先顺序
而移送管辖可以在同级法院也可以在上下级法院之间;5、作用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对级别管辖的补充和变通,而移送管辖主要是纠正错误。6、发生原因不同,管辖权转移是为了解决不便于审理;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受诉法院审理有困难,移送管辖是因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管辖权的规定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等。管辖权如何分类1、属人管辖权。这是指各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2、属地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领域内的一切人(除享有外交豁免者...

民事案件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确定,直接关系到维护国家主权的问题,因此,各国都对管辖权极为关注。同时,由于各国所强调的管辖联系因素不同,就形成了不同的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原则: 1、属地管辖原则。即在涉外民事案件中,如果当事人的住所、财产、诉讼标的物、产争议的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其中有一个...

法院归属地管辖权
法律主观:属地管辖权规定如下: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3、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属地管辖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

确定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
在实践中,各国对于管辖权的确定并不是仅仅依据其中某一个原则。一般来说,各国主要是依据属地或属人原则,同时采用平行管辖、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等原则。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

法律上的管辖权有哪些
二、属地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该领域所有人(除外交豁免者外)的管辖权。三、保护性管辖权。这意味着国家有权行使管辖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犯该国国家和公民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四、普遍管辖权。根据国际法,国家有权管辖国际犯罪,无论犯罪人的国籍如何,无论他在哪里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关于属地管辖
一般均由案件发生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跨区域的,均可立案,或由上级指定。审判,一般是犯罪地法院,被告人居住地法院更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简述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原则。
【答案】:一国的法院对于民商事案件具有管辖权是以该案件与该国具有某种连结因素为基础的。根据不同的连结点,各国具体确定涉外管辖权的原则可以分为三种。首先是属地管辖权原则,指的是以当事人的住所地、居所地或事物的存在地等作为行使管辖权的连结因素而形成的原则。该原则主张以有关涉外民事案件中...

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性管辖、普遍性管辖上述四种管辖权有什么联...
属地管辖原则,即以当事人的住所地、居所地或事物的存在地等作为管辖权的连接因素而形成的原则。属人管辖原则,是指以当事人的国籍作为管辖的连接因素而行使管辖权的原则。保护性管辖是指国籍国对其国籍公民在国外实施保护,是一种属人原则。普遍管辖主要是各国只要不干涉他国主权下对贩毒、海盗之类行为...

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一、1.以民事诉讼为例,法院管辖权是指具体的民事案件应当由哪一个法院受理并裁判。2.管辖可以分为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江阴市19724281834: 民事诉讼法立案管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里朗诺欣: 民事诉讼法立案管辖的相关规定是: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

江阴市19724281834: 合同纠纷管辖权规定
里朗诺欣: 合同纠纷管辖权规定如下:《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

江阴市19724281834: 离婚诉讼属地的管辖是哪里
里朗诺欣: 离婚诉讼属地的管辖是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因为离婚涉及到人身关系,所以离婚房产过户...

江阴市19724281834: 民事诉讼法对地域管辖作了哪些规定?
里朗诺欣: 具体如下(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

江阴市19724281834: 民事诉讼合同纠纷时,法院管辖权如何规定? -
里朗诺欣: 1、有约定管辖的,按约定管辖处理,但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2、没有约定管辖的,一般情况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管辖.3、对于其他类型的合同纠纷,管辖地还有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江阴市19724281834: 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原则是什么呢?
里朗诺欣: 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江阴市19724281834: 请问《民诉法》对一般地域管辖有何规定? -
里朗诺欣: 一般地域管辖,是指以当事人住所地与法院辖区的关系确定管辖法院.一般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民诉法》22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

江阴市19724281834: 民事诉讼法侵权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有哪些
里朗诺欣: 1、民事诉讼法侵权管辖的法律规定是,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江阴市19724281834: 民事诉讼的管辖分别有哪些 -
里朗诺欣: 可以向B县法院起诉. 因为,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对本案都有管辖权.其中“侵权行为地”,包括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即这两个地方的法院都有管辖权. 另外,原告就被告是一般的管辖原则,如果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适用该特别规定.

江阴市19724281834: 民事诉讼级别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里朗诺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至二十条,我国共四级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这四级法院的级别管辖除基层人民法院外,都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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