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1条会受什么处罚

作者&投稿:蔚灵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1条会受什么处罚

《消防法》“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21条第一款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21条第2款责任
“第六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这个是警告或者拘役,严重的话3个月内的拘留,造成伤害损失的,根据情况判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违反第28条的处理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追究其哪些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二)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三)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六十一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依法对使用者予以处罚外,应当将发现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情况通报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及时查处。
第六十六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第六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九条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前款规定的机构出具失实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第七十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决定;其中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需要传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强制执行。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意见,并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 *** 依法决定。本级人民 *** 组织公安机关等部门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当场处罚适用的条款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共有多少条

消防法是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所制定的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内容包括总则、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7章7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共有七章、七十四条。
详见::gov./flfg/2008-10/29/content_1134208.htm

第七十三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二)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三)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第七十四条 本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9条的赔偿法

赔偿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
第七十二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是
我国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我国在建国初期提出了“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在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1984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确定为我国的消防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就是把同火灾作...

投诉商家最有效的电话
五是购物凭证、保修卡、约定书复印件等。消协依法受理下列投诉:(一)消费者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权利受到损害的投诉。(二)消费者对经营者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法定义务的投诉。(三)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

买到假烟 老板不承认怎么办?
近年来,我国政府为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采取的一系列有力措施:1、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文件 (1)自1982年以来,全国人大相继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新修订...

消防标准
消防技术标准是消防科学管理的重要技术基础,具体可以参考我国各部委或各地方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法定程序单独或联合制定颁发的消防技术标准。

消费者如何维权?
一、加强知识更新。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维权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不间断组织消费维权人员通过参加培训、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技巧,新《消法》颁布实施后,兴隆所先后组织各类培训、讲座、典型案例剖析会3次。二是加强与经营者的沟通,推行消费维权约谈制。通过分析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

中国消费者行为保护的进程及现状批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一部与普通百姓日常生活最密切联系的法律,该法自1994年1月1日施行的15年来,在完善社会维权机制,解决消费权益纠纷,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以及促进消费维权运动蓬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当前,一方面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逐步增强,另一方面,随着社会...

在居然买到假货如何赔偿,几倍赔偿?
1、先到工商、消协投诉,一般工商、消协会在中间调解,若调解后双方不能达成赔偿协议。则只好通过法院起诉了。2、当然也可以不通过工商、消协,直接到法院起诉,搞商家消费欺诈,双倍赔偿。3、当然也要看看你买该门时对方给你开的发票和保修卡上是如何约定的,也有的保修卡上承诺假一罚十,若这样你还...

消防知识判断题答案是什么?
1、消防工作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消防工作的原则是: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 √) 3、我国消防现行方面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 4、罚款是行政机关限令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行政机关交纳一定数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法律名称
35.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36.反分裂国家法 37.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 38.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3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4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4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4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44...

多大面积的装修需要消防部门审批?
一般面积超过300平米的或者造价超过30万以下的都是需要消防备案或者审核验收的,小于300平米的或者造价没有超过30万以下的直接办理开业前检查就可以了,对于多大面积的可以不用申报手续的要看各省有没有不同的标准了,一般小于100平方的休闲场所或者200平方的餐饮场所是可以不用申报的。

林西县18431705605: 我们的防火通道没了!!!!!!! -
仇由胀胆石: 一、如果是消防通道,那就要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1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48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

林西县18431705605: 消防通道是干什么的?
仇由胀胆石: 消防通道一般是指在居民小区里的一条环形车道,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以供车辆通行.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消防通道净宽应该不少于3.5米,并应保持畅通,因为消防车的宽度在2.5米左右,扑救大火时,还需要一定的操作面积,而且要留有回车道.否则一旦发生火灾,就会给消防队的扑救带来困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上述规定,处警告或者罚款.

林西县18431705605: 关于消防罚款 -
仇由胀胆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共聚集场所开业前需要申报消防安全检查,也就是你所说的消防许可证,但是70平米的一个小超市的话我认为是可有可无,不知道你们那边是否有着种规定啊,但在我们这边的话,是不需要的啊.可能 地方不同各地的政策不一样吧,如果要办的话最起码也是要200平米以上啊 ,罚款2000的话我觉的有点重了,象你哪个超市顶多1000块差不多了.

林西县18431705605: 消防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有几种 -
仇由胀胆石: 《消防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有三种,即警告、罚款和拘留,而拘留是由公安机关来负责的. 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一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

林西县18431705605: 小区消防用水被物管关了该找谁 -
仇由胀胆石: 找当地的消防大队举报,举报电话:119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用和城建等单位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罚款: (二)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林西县18431705605: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消防法的强制性规定会受到何种处罚?
仇由胀胆石: 新《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消防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1)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