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生学籍表可以用涂改液修改吗

作者&投稿:充枫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确认表,,重要吗?我填错了,可以用涂改液涂吗?~

很重要。最好不涂改,也可以问老师可以吗。
学籍表会在网上登记,相对来讲这是除了纸质稿的双重保障,你一定要保证你的资料信息没有错误。

如有错误、变更,请在对应项“变更”栏填写,原来的信息千万不(现在用几个同户口本有关的,关键信息为例子。)
1姓名,项目,有的学生使用的名字和户口本不一样,学籍信息只认户口本,要更改,把新的户口本拿过来。
比如张三,改名张四,只要在变更栏里写张四就好。
2出生日期,由8个数字组成,比如2008年6月20日,就写为20080620
3身份证号码,必须跟户口本一样。
3、核查完,家长要签字确认,并写上日期。
其他的项目您看看跟您的实际情况有没有一样,不一样就是变更里写上正确的,但是千万不要涂改。
附2
《学生基本信息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1.姓名: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正式记载的中文姓名(包括外国人正式的汉字姓名)。
2.性别:男、女。
3.出生日期:在公安户籍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记载的时间日,年填4位数字、月填2位数字、日期填2位数字。如:“20110101”。
4.出生地:学生出生所在的行政区划。特别注意:学校班主任将有关信息导入全国系统“学生信息模板”时,需将此字段转化为12位的“行政区划代码”,具体代码可上我厅网站“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专栏查询。
5.籍贯:祖居或本人出生的地方。
6.民族:学生的民族全称,如:汉族。
7.国籍/地区:学生所属的国籍/地区,如:中国、美国、台湾、香港、澳门。
8.身份证类型:可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永久居住证、护照、其他。
身份证件类型为“其他”时(也就是黑户学生),身份证件号可不填,但学校需提供学生在本校就读证明(需学生和家长签字,学校盖章,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9.身份证件号:身份证件类型对应的证件号码。身份证件类型为“其他”以外的证件类型时,身份证号必填。
10.港澳台侨外:在大陆上学,持非大陆身份证明的学生的来源类型,分为:“否、香港同胞、香港同胞亲属、澳门同胞、澳门同胞亲属、台湾同胞、台湾同胞亲属、华侨、侨眷、归侨、归侨子女、归国留学人员、非华裔中国人、外籍华裔人、外国人、其他”。
11.政治面貌:分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共共产党预备党员、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群众”。
12.健康状况:学生的身体情况,分为:“健康或良好、一般或较弱、有慢性病、有生理缺陷、残疾”。
13.照片:导入学生的照片。
14.姓名拼音:姓名全称的汉语拼音。
15.曾用名:曾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16.身份证件有效期:身份证件上显示的有效期限。
17.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学生户口所在行政区划。特别注意:导入全国系统“学生信息模板”时,需将此字段转化为12位的“行政区划代码”,具体代码可上我厅网站“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专栏查询。
18.户口性质: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学生户口的类别,分为:“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
19.特长:填写学生特长信息。
20.学籍辅号:填写我省目前正在使用的学生学号,如“X120101010001”“C1201010001”“G1201010001”。
21.班内学号:学生班级内座号。
22.年级:学生就读年级。
23.班级:学生就读班级。
24.入学年月:新学生入学的时间,年填4位数字、月填2位数字,如“201101”。
25.入学方式:学生以何种方式进入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分为:“就近入学、其他”,高中阶段分为:“统一招生考试/普通入学、体育特招、艺术特招、其他”。
26.就读方式:区分学生在校读书的方式,可分为:“走读、住校”。
27.学生来源:区分学生生源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分为“正常入学、其他”,高中阶段分为“正常入学、其他”。
28.现住址:学生现在居住的地址,具体到村庄、街区门牌号。
29.通信地址:可以联系到学生的地址。
30.家庭地址:学生的户籍地址。
31.联系电话:学生的联系固定电话或者手机号码。
32.邮政编码:填写学生现住地的邮政编码。
33.电子邮箱:填写学生的电子信箱。
34.主页地址:填写学生的主页地址。
35.是否独生子女:学生属于独生子女范畴,“是、否”。
36.是否受过学前教育:小学新生在入学前有上过幼儿园或者是学前班,填“是、否”。
37.是否留守儿童:留守儿童指父母外出务工三个月以上,由其他亲属监护并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分为:“非留守儿童、单亲留守儿童、双亲留守儿童”。
38.是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填“是、否”。
39.是否孤儿:以当地有认定资格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填写,填“是、否”。
40.是否烈士或优抚子女:以当地有认定资格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填写,填“是、否”。
41.随班就读:残疾人在普通中小学接受基础教育的类别,可分为“非随班就读、视力残疾随班就读、听力残疾随班就读、智力残疾随班就读、其他残疾随班就读”。
42.残疾人类型:残疾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分为:无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其他残疾。
43.是否由政府购买学位:填“是、否”。是否由政府购买学位:指学生在民办学校就读,但其所需学费部分或全部由当地政府承担。公办学校的学生填写否,民办学校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
44.是否需要申请资助:填“是、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填写否,高中阶段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45.是否享受一补:填“是、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高中阶段学生填写否。
46.上下学距离:填写学生家庭住址与学校之间距离的公里数。
47.上下学交通方式:步行、自行车(含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公共交通(含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地铁)、家长自行接送、校车、其他。
48.是否需要乘坐校车:填“是、否”。
49.家庭成员或监护人姓名: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正式记载的中文姓名(包括外国人正式的汉字姓名)。
50.关系: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填“父亲、母亲、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
51.关系说明:关系选择为其他时,填写对关系的说明。要使用涂改液涂改或划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提高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普通高中学校。  第三条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籍由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学校共同管理,胶南市、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以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以下简称五市三区)普通高中学籍由市教育局、五市三区教体局和普通高中学校共同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学籍注册    第四条普通高中学生入学必须参加当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按照中考志愿顺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第五条普通高中实行按行政区域招生录取制度。除按规定批准的招生范围外,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招生,五市三区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行政区域招生。  跨区(市)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报名、考试和录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先期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和方法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未在本行政区域参加中考报名和考试的学生。  民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普通高中实行按行政区域注册学籍制度。学生在所属行政区域参加中考报名和考试,按照所在区(市)高中招生录取政策被正式录取后,录取学校应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入学手续后,方能注册学籍。  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的学生,须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后两周内向学校请假。开学两周后不到校入学手续的,学校应当书面告知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家长)取消其入学资格,全市任何普通高中不得擅自录取。当年十月底前,确属特殊情况未在开学两周内到录取学校入学手续的,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录取学校和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共同认定,并按照规定。  学校违反规定招收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不予注册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考籍。  第七条新生入学手续后,由学校通过《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报教育主管部门核准。  第八条普通高中实行全省统一编排注册学号。学生转学、复学后,注册学号均由市教育局重新编排。学生学籍一经变更,原注册学号作废。  第九条普通高中招生数量必须与学校规模和设备设施相适应,招生班额应控制在56人以内,有条件的班额应不超过50人。对班额过大的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将下达学籍建议书,接到学籍建议书的学校,原则上不再允许接收学生转学、借读或其他形式的就读。  第三章转学    第十条学生因家庭住址搬迁且户口迁移、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出、转入学校和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学。  第十一条由本市以外普通高中学校转入的学生,持转学材料与本市普通高中学校联系,学校审查同意后到教育主管部门转学手续。转学材料分别为:  (一)外省转入:转出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及学生已经获得的学分清单;转出地市级(不含县级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转学介绍信;转出学校提供的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或成长记录、学籍档案册;学生在本市的常住户籍证明;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省内转入:转出市(不含县级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转学介绍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转出学校提供的《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评价报告》和学籍档案册;学生在本市的常住户籍证明;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外省转入和省内转入的高一学生,还应当提供转出地市级(不含县级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生中考情况说明,主要内容包括学生中考当年该地中考科目、分值、中考总分;学生中考每科分数、总分;学生就读学校中考计划内录取线;该校在当地中考录取批次和学水平等。  第十二条转往本市以外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持学生户口迁移证明和接收学校的接收函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转出学校审查同意后到教育主管部门转出手续,最后到转出学校提取学籍档案册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评价报告》。  转往外省的,还须到山东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开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第十三条普通高中学生在本市范围内原则上不准转学。因父母工作调动造成学生家庭住址跨区(市)搬迁(市内四区内搬迁除外)且户口迁移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可以申请转学。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审查学生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房产证明和户籍证明。  第十四条确需转入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在高一第二学期期末前向要求转入的中等职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接收学校审查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第十五条对教育主管部门直接安排的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学校应当接收。  本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转学按有关规定执行;现役军人、部队转业干部子女转学应按规定优先予以安排;残疾学生转学应按规定给予特殊照顾。  第十六条由外省、市普通高中学校转入的学生,原则上应转入我市同类学水平学校。  第十七条每学期开学前后各一周集中转学手续,其他时间每周一(节假日除外)。  第十八条高三第二学期一般不转学;学生在受处分期间一般不转学;学生休学期间不允许转学;在中考所在地以外普通高中学校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允许转回中考所在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第四章借读    第十九条已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学生,跨省、市、区(市)到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均为借读生(市内四区之间跨区就读的,不属借读生)。  第二十条学校一般不接收借读生。父母双方出国工作一年以上、支援边疆建设、从事野外工作或流动性较大工作,由本市亲属抚养的学生,可以申请在本市普通高中学校借读。  申请借读的学生,持证明材料向普通高中学校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后到教育主管部门借读手续。证明材料包括:  (一)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  (二)学生学籍所在地市级(不含县级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三)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同意外出借读证明和学籍档案复印件;  (四)学生亲属在本市的常住户籍证明;  (五)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因特殊原因确需外出借读的学生,应持借读学校同意接收证明向学籍注册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并正式手续后,方可外出借读。  第二十二条借读生学籍由学籍注册学校负责保留、管理,并建立学籍档案、学生发展报告和高考电子档案。  第二十三条借读生学分认定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借读学校负责,并及时转交学籍注册学校,学籍注册学校应认可其评定结果。  第二十四条借读生需回学籍注册学校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学籍注册学校核发毕业证书。户籍和学籍均在本市以外的借读生,因特殊原因确需借考的,须由学校报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批准。  第二十五条借读生在接受教育、参加团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帮困助学、校级评优奖励方面,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六条高三第二学期不借读。达不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区(市),其所属公普通高中学校(含公改制学校)原则上不接收学生借读。班额已经达到56人的,原则上不再接收借读生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学生就读。  第二十七条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本市普通高中学校借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境外学生在本市普通高中学校借读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休学、复学、退学    第二十九条在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连续三个月无法到校学习需要休学的,应当持区(市)级以上医院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缴费凭证和医院建议休学证明,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予休学。  在校学生中途出国探亲或学习超过三个月,经学校同意可以申请休学。学校应认真审查学生出国签证等材料,及时到教育主管部门休学手续。学生出国前,学校应与家长签订协议,约定学籍管理、相关费用、学生离校期间监护和安全责任等重要事项。  第三十条患有传染病或患有区(市)级以上医疗单位认为不宜在学校正常学习疾病的学生,应当及时到教育主管部门休学手续。  第三十一条普通高中学生因病原则上最多两次休学,每次休学期限为一年。因出国探亲或学习等原因原则上只准休学一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第三十二条高三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允许休学。  第三十三条学生休学期满,须按期复学。复学时,应当向学校提交复学申请和医院建议复学证明,经学校审查同意后到教育主管部门重新注册学籍方可复学。  第三十四条连续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的,应予退学。普通高中学生申请退学的,应当由学生本人和家长共同提出申请,并正式退学手续。  学生死亡的,学校应及时到教育主管部门学籍注销手续。  第六章毕业、结业、肄业、升级、留级  第三十五条普通高中学生修业期满,经考核达到以下要求的,准予毕业。  (一)每学年在每一个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  (二)三个学年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课程Ⅱ中至少获得6个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学分;  (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四)综合素质表现评定合格;  (五)体育测试合格(残疾学生除外)。  第三十六条因有不合格科目而未能获得学业成绩合格证的学生,离校后两年内允许参加两次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学业成绩合格证。学校可核发其毕业证,毕业证的签发时间为全部科目最后合格年度。  第三十七条普通高中学生修业期满,未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第三十八条普通高中学生修业一年以上,因故申请中途退学的,只发给肄业证书。对自动退学的,不发给肄业证书。  第三十九条学历证书遗失不予补。必要时本人可向原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核实原始档案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如实出具证明信。对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十条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统一规格并监制,普通高中结业、肄业证书由市教育局统一规格并监制。  第四十一条普通高中升级实行直升式,不实行留级制度。  第四十二条严禁公普通高中学校占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复读班或招收往届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  第七章档案管理    第四十三条各普通高中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档案,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档案包括纸质和电子两种。  纸质档案包括学籍档案册、学生证、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学生花名册、学籍变更材料、学分认定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电子档案主要通过《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管理信息系统》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评价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第四十四条对所有在籍学生,各普通高中学校都应当及时为其学籍档案,并到教育主管部门学籍档案验印手续。学籍档案材料必须按时填写,字迹应工整,项目应填全,一律使用钢笔填写。每学期末整理一次学籍档案。  第四十五条学生受到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励的,应记入学籍档案和学校的文书档案。对学生的处分决定应存入学籍档案。撤销处分的,应将处分决定取出,存入学校的文书档案。  第四十六条各普通高中学校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作为升学档案的必备材料。对免予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或适当放宽要求的学生,应注明原因并附医院证明。  第四十七条每学期末,各普通高中学校以班级为单位,集中更新《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学籍信息。  第四十八条各普通高中学校应认真做好学生学分认定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和高等学校招生录取需要,及时填报和维护《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评价报告》相关数据。  第四十九条各普通高中学校每年两次填写《学生学籍变更情况统计表》并报各区(市)教体局,各区(市)教体局分别于每年5月20日和12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  第八章其他    第五十条各区(市)教体局、各普通高中学校应确定一名领导分管学籍管理工作,同时设学籍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学籍管理工作。  第五十一条各区(市)教体局、各普通高中学校应配备学籍管理专用的计算机、激光打印机、数码摄像头、移动硬盘(或优盘)等必须设备。  第五十二条学生转学或借读手续完毕,学校方可接收学生就读。  第五十三条每次学业水平考试前20天,暂停学生学籍变更手续,考试结束后继续。  第五十四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学籍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作失误或产生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处分。已被认定为规范化学校的,根据规范化学校动态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对学生进行处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本法自2007年8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1997年印发的《青岛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法》(青教通字[1997]216号)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同时废止。[1]参考资料1.青岛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法newsInfo.aspx?pkId=16893开放分类:高中,法,青岛市,学籍管理“青岛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法”相关词条:什么是相关词条我来完善百度百科中的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本词条对我有帮助0分享到i贴吧添加到搜藏分享到新浪微博合作编辑者教育政策法规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需进一步完善,百科欢迎

中小学生学籍信息户口性质填写错误可以修改;需要学生父母任意一方,带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更改学籍错误内容申请书到学校教务处说明情况,申请变更;再由学校教务处向当地教育局汇报,申请更改,由教育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学籍信息的更改。


高中学籍手册是学籍表吗
是学籍表。高中学籍手册通常包含学生的基本信息、成绩记录、出勤情况等,是一种学籍表的形式。它是学生在学校期间的重要文件,记录了学生的学业表现和学校活动参与情况。学籍手册在学生升学、求职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因此学生和学校都应该认真保管和管理。

高中学籍表丢了,怎么办?
首先如果你是要分清是哪个学籍丢了,现在学籍分为电子学籍和纸质学籍,如果是纸质学籍丢了,可以去学籍所在高中补办,或是教育局进行补办。但是要是电子学籍丢了的话那就要去学校说明情况后去比较大的教育局补办。根据《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新学期开学后一月内,由学校负责将新生...

学籍信息有什么用
学籍信息有什么用1 高中学籍表上的学籍号写错了会影响高考的报名、大学的申报以及录取。高中学籍号是全国通用的,代表一个个体,以学生居民身份证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伴随整个学习生涯,原则上终身不变,所以对于我们学生而言真的很重要。学生的学籍号一般都会录入学生学籍系统,通过学籍号可以查出学生的...

学籍表是什么样的
学籍表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

学籍表是什么样子?
学籍表是学生在其就读学校法律上的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能够证明该学生所属与学籍上的学校。学籍档案是以文字形式记录了一位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成绩以及学生的家庭情况等。会随着学生的就读学校的不同而转移到不同的地方。凡是以不正当手续取得学籍的,查实以后都会撤销该学生的学历,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高中学籍档案毕业鉴定评语
高中学籍档案毕业鉴定评语 高中学籍档案毕业鉴定是一个学生高中三年的评价,那么大家知道高中学籍档案毕业鉴定评语要怎么写吗?下面我为大家精心搜集了高中学籍档案毕业鉴定评语,欢迎大家阅读借鉴,希望帮助到大家! 高中学籍档案毕业鉴定评语一 1) 该同学在校期间能够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具备了一定的专业素养...

档案缺少高中学籍表会影响提拔副科吗?
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2013年9月1日起,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将建成投用,届时每名中小学生都将拥有一个终身使用的学籍编码,该系统学生的学籍档案基本信息实行一次采集,对学生进行...

高一学生在哪里可以查到学籍信息
各省、直辖市的平台名称会略有不同,如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河南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等,如需知道就读学校所在地区的学籍管理平台,可以咨询当地的教育局。高中学籍的作用:1、学籍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雏形 学籍档案是高中生文字资料形式的记录,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不能发挥真正的作用,而毕业...

高中学籍卡是什么?
问题五:大学要高中纸质档案里的学籍卡 你班主任脑子有问题。电子档案只是高考录取一次有效。纸质档案应当有高中学籍表(卡),学籍表是代表有过高中经历的证明,应当回学校教务处补办 问题六:高中学籍卡(我现在高一,高一入学填的表),懂得进。 关系不大,如若不放心你可以去咨询你校学籍管理老师。

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登记表怎么填
怎样填写高中学籍表: 一、用黑色水笔认真如真填写,可先复印一份试填,然后再抄在正式表格上.学业水平测试已明确了你的各学科成绩等级,填的分数高不仅无正面作用,反而说明你是个非诚信之人,交给班主任签名盖章时,有可能被打回。二、认真阅 ...

襄阳区15288776404: 中学生学籍表能不能用修正带改 -
荀劳止咳: 对于初中生来说,学籍表的填写,都是一次性的,如果其中有错误的,用修正进行微小的修改还是允许的,但是大范围的修改,就不能提交了.所以说,要量力而行.

襄阳区15288776404: 高中生学籍档案写错了字可以划掉吗? -
荀劳止咳: 学籍信息最好不要涂改, 实在不小心写错了,可以稍作修改, 不要大范围涂改是可以的.

襄阳区15288776404: 高中学籍表 老师说不准涂改 但我写错了两个字刮掉了但是那个地方黑黑的也没写新内容会认为造假吗 -
荀劳止咳: 孩子你放心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你填写的只是一个学籍表,这只能代表你是这个学校里的学生.没有其他的用处它不像档案表跟着你的一生走,学籍表填错了可以重新再填.

襄阳区15288776404: 修改学籍会影响高考吗
荀劳止咳: 怎么那么粗心,你当时应该用刀子呱呱,而不是用涂改液. 现在到这就要看你的运气,如果不好,他们会给你打回来的让你修改的.那东西没多余的. 其实这是小事,没事的 别太担心.

襄阳区15288776404: 在写初中学生档案表时能用涂改液吗? -
荀劳止咳: 档案是绝对不能涂改的,要保持真实可信,不加涂改的

襄阳区15288776404: 普通高中学籍资料如何修改 -
荀劳止咳: 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变动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 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变动. 二、办理依据 (一)转学.《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基一〔2013〕7号 )第十四条:“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

襄阳区15288776404: 高中学籍册里哪些不能乱改 -
荀劳止咳: 名字,年龄,民族,户口

襄阳区15288776404: 为什么学生写错了不可以用涂改液去修改呢? -
荀劳止咳: 涂改液确实是有害的,因为它是一种化学的合成物,这里面危害性比较大的首先是:对二甲苯,长期的使用可以对肝脏、肾脏等等造成长期的慢性的危害,甚至于有的少数的孩子还会引起像白血病等等症状.其次是各种各样的卤化烃.包括二氯乙烷,三氯乙烷、四氯乙烷等等,这些化合物对眼睛有很明显的刺激,经常使用会造成流眼泪、眼睛发红,个别的还会造成恶心、呕吐、浑身不舒服,甚至于造成一些更严重的长期的危害,干得快是涂改液的一个优点,因为它里面含有挥发性很强的有机烃类物质,也正因为如此,它对孩子的五官会造成更加明显的损害,加强了它的毒性渗透.

襄阳区15288776404: 高中学籍表的个人经历写错了,用小刀刮去了,然后有痕迹,会影响上大学,考研考公和找工作吗? -
荀劳止咳: 一般是不会影响的,不用太过担心,在档案里面的文件是不会对考研考编以后的就业产生什么影响的,不要太过于担心了的

襄阳区15288776404: 高中生学籍档案 -
荀劳止咳: 你自己能来问问题,就知道为什么要求不能有明显的修改痕迹的把?如果是比较不明显或者是修改的地方不是关键信息都可以给你过的.来这里问无助于事,直接问你班主任或者级主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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