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子种上没出被犁了算违法行为吗?我承包村里的70亩河滩地,地的权属是国有土地,个别人在我地里种植麦

作者&投稿:长沙瑾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一亩地种玉米多少成本?算人工~

一亩土地的流转费用就超过1000元,再加上种子、肥料、人工、机械等花销,种植成本一年下来至少要1800元。算下来一亩地的赚头不过500元上下。中央出台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意见,这让不少种粮农民眼前一亮。
其中提到,新增补贴向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倾斜、优先安排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措施,重点扶持粮食规模化生产。另外,还要通过合理引导土地流转价格,以降低粮食生产成本,稳定粮食种植面积。


扩展资料:
在兴安盟扎赉特旗好力保镇五道河子村的田地里,到处可见农民忙碌的身影和穿梭往返的一体化播种覆膜机。随着播种机缓缓驶过平整的地垄,铺设滴管、播撒种子、覆土覆膜全部一次完成。然而,看着这样的播种程序,让人很难想象得到,这片土地里种植的竟是水稻。
水稻要高产,离不开水,但在如今扎赉特旗的水稻家族中有一个不一样的兄弟,它就是旱作水稻。面对连年干旱、水资源匮乏等不利因素,2016年开始,扎赉特旗积极探索创新,引进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节水高产高效栽培旱作水稻种植技术。
试种的200亩水稻就获得了亩产500公斤、亩纯收入800元至1000元的效益。“玉米的投入,水稻的收入。”这是扎赉特旗五道河子农牧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杜文义对旱作水稻的评价。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农民纠结种不种粮:一亩地赚头不过500元 不划算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玉米的投入 水稻的收入

只要是你们村里的土地,不管是什么性质的土地都应该补偿。耕地和住房一般直接补偿给个人了,河滩地、草地一般要补偿给村里,然后按人口平均分。

 农村分配的土地是属于承包的,农民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日期:2002-08-29 发布单位: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第八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国家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十一条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十三条 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十六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节 承包的原则和程序

  第十八条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第十九条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一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四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第二十八条 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第二十九条 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第三十六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十九条 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十条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第四十一条 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第四十二条 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第四十三条 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
  第四十四条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五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四十六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十七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四十八条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第四十九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该流转无效。
  第五十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的,应当退还。
  第五十九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征用、占用土地或者贪污、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第六十条 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十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者强迫、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应当补发证书。
  第六十三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
  本法实施前未留机动地的,本法实施后不得再留机动地。
  第六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六十五条 本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四时田园杂兴(古诗)
湖莲旧荡藕新翻,小小荷钱没涨痕。斟酌梅天风浪紧,更从外水种芦根。蝴蝶双双入菜花,日长无客到田家。鸡飞过篱犬吠窦,知有行商来买茶。湔裙水满绿苹洲,上巳微寒懒出游。薄暮蛙声连晓闹,今年田稻十分秋。新绿园林晓气凉,晨炊蚤出看移秧。百花飘尽桑麻小,夹路风来阿魏香。三旬蚕忌闭门中...

农事时令谚语摘抄
58、冬耕划破皮,强似春天犁一犁。59、犁得深,耙得烂,一碗土,-碗面。60、白露早,寒露迟,秋分种麦正适时。61、春雨贵如油,有雨人不愁。62、麦盖三床被(雪),枕着馒头睡。63、七月十五枣红腚,八月十五打个净。64、小满耩花(棉花),十年九瞎。65、深耕细耙保好墒,来年小麦装满仓。...

悯农文言文
白话译文其一农民在正午烈日的暴晒下锄禾,汗水从身上滴在禾苗生长的土地上。 又有谁知道盘中的饭食,每颗每粒都是农民用辛勤的劳动换来的呢?其二春天播种下一粒种子,到了秋天就可以收获很多的粮食。天下没有一块不被耕作的田,可仍然有种田的农夫饿死。 《悯农》【唐】李绅 垄上扶犁儿,手种腹长饥. 窗下织梭...

农事时令谚语汇编
7、夜里下雨白天晴,打的粮食没处盛。 8、一场秋雨一场寒,十场秋雨要穿暖。 9、人哄地皮,地哄肚皮。 10、冬耕划破皮,强似春天犁一犁。 11、今年混...53、深栽茄子浅栽莱,黄豆不砘出得快。 54、麦收八、十、三月雨。 55、早种不早管,增收是空喊。 56、头伏罗卜二伏菜,三伏天里种荞麦。 57、立冬不...

在种植玉米之前有必要犁地吗?有什么用处吗?
种过地的都知道,在山区农村,没有连片的土地,不成规模,都是零散种植、分散种植,轮茬是比较常见的。由于土地有限,同时因为农村常见农作物是玉米、土豆、红薯,故此,连茬种植很常见。玉米种植,大部分在8月-9月进入采收期,而播种则在每年的3-4月份,这期间,有的人家会在玉米地撒上萝卜或犁地...

四时田园杂兴 古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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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谚是什么?急!急!急!急!急!
◇14字句 7+7I冬天麦盖三层被,来年枕着馒头睡。 农谚流传相当久远,不少古书上已有记载。农谚讲的是...“种田草子河泥,小孩糖梗荸荠”,“秀稻黄,吃块糖;秀稻黑,没得吃”等都是生动活泼而又含意深刻的...春不种,秋无收。 枣芽发,种棉花。 立夏勿下雨,犁耙倒挂起。 五月端午晴,烂稻刮田膛。 寒露无...

农谚谚语
白米饭好吃,五谷田难种。百日连阴雨,总有一朝晴 百闻不如一见,百见不如一干。败家子挥金如粪,兴家人惜粪如金。帮人要帮到底,救人要救到头。帮助别人要忘掉,别人帮己要记牢。饱带饥粮,晴带雨伞。爆饮爆食易生病,定时定量保康宁。背后不商量,当面无主张。笨人先起身,笨鸟早出林。鞭打...

歇后语 求
还有一种是谐音的歇后语,他在前面一种烈性的基础上加入了谐音的要素。例如:外甥打灯笼——照旧(舅)...西山出太阳---难得百岁养儿子---难得地狱里活命---难见天日竹山里试犁---寸步难行冷锅煮雪--...高梁秆子担水---挑不起来热锅上的蚂蚁---走头无路赶鸭子上架---难呀脑袋长瘤子---后面负担重...

临沂谚语
临沂谚语内容包括极广,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有的是农谚,如“清明前后,栽瓜种豆”;有的是事理谚,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有的属于生活上各方面的常识谚,如“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类别繁多,不胜枚举。下文,我为大家整理了临沂谚语,欢迎阅读。 庄稼一枝花,全靠粪当家。 没有大粪臭,哪有五谷香。

静乐县18472999362: 农民地里小麦被别人耕了,触犯什么法律! -
闵萧亿希: 如果是故意的,涉嫌破坏生茶经营,情节较轻的,应受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是故意的,情节或损失严重的,可以依法追究破坏生产经营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生产经营活动,是指全社会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国有的、集体的、个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在实施破坏生产经营行为时具有泄私愤、报复他人的目的,且积极追求这种结果发生.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静乐县18472999362: 小麦还没有成熟被破坏了,糟蹋了,他们也都同意了,这样对吗?违法吗?
闵萧亿希: 可以,这从法理上说叫作权利人同意的侵害,是免责事由之一,侵权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静乐县18472999362: 土地确权后我种的麦子被别人强行收了构成了违法行为我怎么处理 -
闵萧亿希: 强行收割他人种植的小麦,属于侵犯他人私人财产的违法行为,你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报警或者到人民法院起诉.

静乐县18472999362: 铲掉非法强占土地上种植麦苗,违法吗? -
闵萧亿希: 从所有权的角度来说,未经所有权人许可,是不得侵犯他人私有财产的;但是看铲掉...的行为人是谁?若是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后,铲掉麦苗是合法的;否则皆违法.

静乐县18472999362: 小麦苗没出全能灌溉吗? -
闵萧亿希: 可以灌溉 节水灌溉 所谓小麦节水灌溉是指麦田中以较少的灌水量获得较高的增产和经济效益.它包括:一是防止大水漫灌:二是限额灌水.小麦节水灌溉措施:1、播前较大定额地进行贮蓄灌溉:研究表明在小麦播前采用大定额灌水,使50-200厘米土层土壤湿度达到80%以上,即使全生长期不浇水在土层深厚的地区小麦亩产可达400公斤以上.2、灌溉小麦关键水:根据小麦需水特性和不同时期的水分效应,采用灌关键水的方法是有效地节水措施.3、硬化水渠:主要目的就是减少水渗漏.4、采用先进的灌溉技术:利用喷灌、微灌从而达到节水增产的目的.5、灌溉与其它农艺措施结合:麦田灌溉后,采用及时中耕松土、地膜覆盖等保墒措施,也可以起到节水目的.

静乐县18472999362: 人为破环庄稼构成犯罪吗? -
闵萧亿希: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自然包括庄稼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关于数额较大的标准 尚无相应解释规定 可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 一般应为5000元以上

静乐县18472999362: 自己的地里,种着别人的东西,快该收割了,我可以私自铲除这些东西吗?犯法嘛
闵萧亿希: 不犯法,但得罪了人!

静乐县18472999362: 有人把我家小麦用铲车推平了这是什么行为? -
闵萧亿希: 这涉嫌了故意故意毁坏公司财物罪,如果是故意行为则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

静乐县18472999362: 小麦不出麦头国家怎么处理 -
闵萧亿希: 今年麦子主要是气温低生长时间短,麦头难脱秸秆水分大,造成福田谷神麦客收割机麦秸里带麦粒主要是有以下几个方面,【1】麦秸水分过大秸秆完整,不容易脱碎,负荷过大,造成分离板分离不彻底,【2】个别发动机转速过高,造成轴流滚筒转速过高,籽粒脱离时间短排草夹带.处理方法:{1}将发动机转速调整为最高2200转转速,{2}将排草凹板更换为删格凹版,{3}减少喂入量,降低前进速度.

静乐县18472999362: 去别人家地里种麦子算违法吗? -
闵萧亿希: 犯法不至于,不过这是不道德的,甚至别人直接给你拔了你都没办法.因为人家在道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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