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定理的辩论

作者&投稿:竹解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阐述科斯定理的涵义~

科斯定理由罗纳德·科斯提出的一种观点,认为在某些条件下,经济的外部性或者说非效率可以通过当事人的谈判而得到纠正,从而达到社会效益最大化。科斯本人从未将定理写成文字,而其他人如果试图将科斯定理写成文字,则无法避免表达偏差。
关于科斯定理,比较流行的说法是:只要财产权是明确的,并且交易成本为零或者很小,那么,无论在开始时将财产权赋予谁,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的,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
(一)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不管权利如何进行初始配置,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导致资源配置的帕雷托最优;
(二)在交易费用不为零的情况下,不同的权利配置界定会带来不同的资源配置;
(三)因为交易费用的存在,不同的权利界定和分配,则会带来不同效益的资源配置,所以产权制度的设置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达到帕累托最优)。
只要交易双方可以自由讨价还价并达成交易,那么市场行为就可以发生。中国的情况是,政府宣称了对土地的拥有权。国家必须允许土地的事实所有者——多数情况都是农民——进入市场。这样,国家可以通过收税在土地交易中获得很大利益;同时,为了自身利益,就必须将其自身排除在市场之外。

扩展资料:
科斯定理的精华在于发现了交易费用及其与产权安排的关系,提出了交易费用对制度安排的影响,为人们在经济生活中作出关于产权安排的决策提供了有效的方法。根据交易费用理论的观点,市场机制的运行是有成本的,制度的使用是有成本的,制度安排是有成本的,制度安排的变更也是有成本的,一切制度安排的产生及其变更都离不开交易费用的影响。
交易费用理论不仅是研究经济学的有效工具,也可以解释其他领域很多经济现象,甚至解释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许多现象。
比如当人们处理一件事情时,如果交易中需要付出的代价(不一定是货币性的)太多,人们可能要考虑采用交易费用较低的替代方法甚至是放弃原有的想法;而当一件事情的结果大致相同或既定时,人们一定会选择付出较小的一种方式。
根据“自由交换论”,如果法定权利是明确规定的,并且交换法定权利的合同能够强制履行,则法定权利的均衡分配就是有效率的。在上述例子中,当农民具有禁止妨害行为的权利,或当铁路部门具有不受惩罚地溅出火星的权利时,“自由交换论”的条件显然就得到满足了。
因此,根据科斯定理的自由交换论,农民是否有权禁止铁路部门或铁路部门是否有不受惩罚而污染环境的权利,从效率角度来看是无关紧要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斯定理

科斯定理(Coase Theorem)

Robert Cooter

• 给从未涉及过科斯定理的学生上科斯定理课的教师,都亲身感受了科斯定理所引起的惊叹和佩服,但科斯本人却从未将定理写成文字,而其他人如果试图将科斯定理写成文字,那很有可能是走了样的,或成了同义反复。被称作科斯定理的命题或命题组,源于一系列案例。科斯像法官一样一直拒绝把他初始论文中的论点加以广泛地推广。正如法官的言论一样,对于他论文中的每一个解释,都有另外一种似乎说得通的看法。我不想得出最终结论,但我愿谈谈几种对科斯定理的传统解释,并用科斯的几个例子之一来加以阐明。经过20多年的争论,传统的解释似乎已经穷尽了科斯定理含义。
• 微观经济学的一个中心思想是,自由交换往往使资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在这种情况下,资源配置被认为是帕累托 (Pareto) 有效的。除了资源所有权外,法律还规定了其他许多权利,诸如以某种形式使用其土地的权利、免于骚扰权、意外事故要求赔偿权或合同履行权。 可以这样认为, 科斯概括的关于资源交换的一些论点适用于关于法定权利交换的种种论点。根据这种看法,科斯定理认为,法定权利的最初分配从效率角度上看是无关紧要的,只要这些权利能自由交换。换句话说就是,由法律所规定的法定权利分配不当,会在市场上通过自由交换得到校正。
• 这种观点认为: 保障法律的效率, 就是消除对法定权利自由交换的障碍。含糊不清常常损害法定权利,使其难于得到正确估价。此外,法庭也并非总是愿意强制履行法定权利的交易合同。因此,根据“自由交换论”,法律的效力是由明确法定权利并强制履行私人法定权力交换合同而得以保障的。
• 经济学家们认为,除了交换自由之外,还必须具备一些其他条件,才能使市场有效地配置资源。条件之一是关于交易成本的含糊但不可或缺的概念。狭义上看,交易成本指的是一项交易所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有时这种成本会很高,比如当一项交易涉及处于不同地点的几个交易参与者时。高交易成本会妨碍市场的运行,否则市场是会有效运行的。广义上看,交易成本指的是协商谈判和履行协议所需的各种资源的使用, 包括制定谈判策略所需信息的成本, 谈判所花的时间, 以及防止谈判各方欺骗行为的成本。 由于强调了“交易成本论”, 科斯定理可以被认为说的是:法定权利的最初分配从效率角度看是无关紧要的,只要交换的交易成本为零。
• 正如物理学中的无摩擦平面,无成本交易只是一种逻辑推理的结果,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注意到这一点后,根据科斯定理的交易成本论所引伸的政策结论是:要利用法律最大程度地降低交易成本,而不是消除这些成本。根据这种思路,而不是首先追求有效地分配法定权利,立法者更倾向于通过促进这种交易而取得效率。旨在通过鼓励人们达成涉及法定权利交换的私人协议而避免诉讼的法律程序是很多的。
• “交易成本论”把注意力集中在对法定权利交换的某些障碍上,特别是谈判和履行私人协议的成本。当人们给“交易成本论”下一个相当谨慎的定义时,除了交易成本外,还存在着对私人交易的其他一些障碍。调节理论根据对完全竞争的不同偏差,建立了一种更为精确、详尽的分类方法(Schultz,1977)。比如某垄断者通过提供比竞争数量少的商品, 提高这种商品的价格, 从而增加利润。 因此, 垄断是市场机制失灵的一种形式, 通常将其同交易成本加以区分。 科斯定理强调这种“市场机制失灵论”, 因而可以被认为说的是:“法定权利的最初分配从效率角度来看是无关紧要的,只要这些权利能够在完全竞争的市场进行交换。”
• 这种观点认为:保证法律的效率,就是保证有一个法定权利交换的完全竞争市场。完全竞争的条件包括要存在许多买主和卖主,没有外来影响,市场参与者们有关于价格和质量的充分信息,以及没有交易成本。
• 科斯提到的一个著名的历史例子可以说明这三种看法。火车烧柴和煤常常溅出火星,引燃农田。每一方都可采取防备措施以减少火灾的损失。要说明这点,农民可以停止在铁轨边种植和堆积农作物,而铁路部门可装置防火星设施或减少火车出车次数。
• 初看上去,似乎是法律控制了各方采取防备措施的动力,因此,法律决定了火灾引起损失的次数。要知道,禁令是财产法中制止妨害行为发生的传统手段。如果农民有权指挥铁路部门,直到不溅火星才允许铁路通车,那么,火星就几乎不会引起什么火灾损失。反过来,如果铁路部门不受惩罚地营运,那么,就会引起大量的火灾损失。根据科斯定理,这些现象会把人引人歧途,因为虽然法律规定了权利的最初分配,而市场却决定着最终分配。须知,如果农民有权禁止铁路部门运营,那么,他们就可以出售这一权利。具体说就是,铁路部门支付一笔钱给农民,以换取具有法律%D

科斯定理是真理还是谬误?在经济学中,一个证明是从一些普遍接受的行为假设派生的。正如我要说明的,以科斯定理的这三条说明中任何一条来确定科斯定理,都会碰到障碍,这些障碍表明,科斯定理有可能是错误的或仅仅是同义反复。
最脆弱的定理形式声称:法定权利在完全竞争的情况下得到有效分配。当阿罗(Arrow)研究了与科斯讨论过的那些外在性相似的外在性时,他表明,效率条件可以被看作是外在性权利交换的一个竞争市场中的均衡条件。但是,正如阿罗以及其他人(斯塔雷特(Starrett))所指出的那样,这种正规声明毫无实际价值,因为就本质来说,种种外在性具有阻碍竞争市场形成的特点。
为说明这一点,我们可以假设,除了持有政府发行的可买卖的允许污染票券持有者之外,污染行为是完全禁止的。每一个持有这种票券的受污染者要阻止污染行为,而每个获得了这种票券的污染者则要利用它去增加污染。显而易见,被污染者个人持有这种票券的社会利益大于他的个人利益,因此他们会大量抛售这种票券。同样地,污染者获得这种票券的社会成本高于其个人成本,因此,他们会大量收购这种票券。个人和社会成本之间的差异本身就是一个外在性。所以,试图通过建立污染票券交易市场来消除外在性,只能产生新的外在性。事实上并不存在科斯讨论过的这种外在性的完全竞争市场,并且,这种市场似乎也不可能通过私人协议而自发地产生。政府可能有办法建立一个虚假的市场,但没有一个市场真正建立起来。
从科斯定理中的完全竞争市场论转到交易成本论,我们观察到,当受影响的只有少数几方时,比如说当相邻的土地所有者就他们其中之一所引起的妨害行为进行谈判时,私下解决可能会是有效率的。如果只涉及少数几方,那么,法定权利价格将由他们谈判决定,而不是他们成了价格的接受者。这样的话就违反了完全竞争的假设,但这种谈判往往获得成功。根据科斯定理的交易成本论,影响少数人的外在性问题会有一些有效的解决方法。
虽然交易成本论作为一种粗估法是准确的,但它并不十分符合实际。它有赖于这样的命题:谈判和履行协议的成本为零时,谈判才能取得有效的结果。在实际中,少数人之间的谈判有时以失败而告终,如工会罢工、劫机者杀死人质、房地产经纪人由于价格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蚀本和诉之法庭,等等。与通讯和履行协议费用无关的基本障碍,在于谈判策略的性质。就其定义而言,一项谈判具有达成协议可产生利益的特点,但怎样分配利益却无协商一致的办法。自私自利的谈判者在不破坏合作基础的前提下尽全力要求得到尽可能大的利益份额。用经济术语来说就是,理性的谈判者要求获得每一个额外的美元,只要由此而引起的不合作可能性所产生的损失小于一美元。当谈判者过低估计对手的决心,他们就会施加过大的压力,谈判也就无法达成协议,谈判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
本着这种看法,科斯定理的交易成本论犯了方向性错误,即过于乐观地假设:只要谈判无成本,合作就会诞生。
与其背道而驰的“霍布斯(Hobbes)定理”也犯了方向性错误,即过于悲观地假设:分配利益的问题只能通过威胁,而不能通过合作来解决。现实是介于过于乐观和过于悲观之间,因为策略行为在有的情况下导致谈判失败,但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都是如此。
科斯定理的这一说明对理论和经验研究提出的挑战,是要预计法定权利何时才能通过私下协议进行有效率的分配。为进一步展开辩论,要撇开广义的“交易成本”和“自由交换”这类标签,而代之以实在与详细的对条件的描述,是这些条件使得有关法定权利的谈判得以成功。幸运的是,近年来已出现了一种较令人满意和较切合实际的谈判理论。根据这种理论,谈判在部分情况下可能由于策略原因而失败。但在均衡条件下,没有人对失败发生的频率感到惊奇(主要概念是贝叶斯一纳什(Bayes-Nash)均衡。
在经济学中,“经验主义的验证”就是预测和事实之间的比较。近来有些人试图证明科斯定理,比如确定一些小集团通过谈判达成有效协议所需的条件。对策论的一些新发展连同相关的经验主义研究,使人们有希望最终对这些条件做出科学的阐述。如果具备这些条件,就能通过私下协议纠正法定权利的低效率分配状况。




什么是科斯定理?
关于定理辩论 科斯定理是真理还是谬误?在经济学中,一个证明是从一些普遍接受的行为假设派生的。正如我要说明的,以科斯定理的这三条说明中任何一条来确定科斯定理,都会碰到障碍,这些障碍表明,科斯定理有可能是错误的或仅仅是同义反复。 最脆弱的定理形式声称:法定权利在完全竞争的情况下得到有效分配。当阿罗(Arrow)...

科斯第一定理的科斯第一定理的解释
辩论编辑科斯定理是真理还是谬误?在经济学中,一个证明是从一些普遍接受的行为假设派生的。正如我要说明的,以科斯定理的这三条说明中任何一条来确定科斯定理,都会碰到障碍,这些障碍表明,科斯定理有可能是错误的或仅仅是同义反复。最脆弱的定理形式声称:法定权利在完全竞争的情况下得到有效分配。当阿罗(Arrow)研究了与...

大学生共用一个卫生间,可是使用者从来不打扫,这个可以用科斯定理解释...
科斯定理的这一说明对理论和经验研究提出的挑战,是要预计法定权利何时才能通过私下协议进行有效率的分配。为进一步展开辩论,要撇开广义的“交易成本”和“自由交换”这类标签,而代之以实在与详细的对条件的描述,是这些条件使得有关法定权利的谈判得以成功。幸运的是,近年来已出现了一种较令人满意和较切合实际的谈判...

辩论的准确的定义是什么?急
详情请查看视频回答

近期以人物命名的定律或定理
科斯定理的这一说明对理论和经验研究提出的挑战,是要预计法定权利何时才能通过私下协议进行有效率的分配。为进一步展开辩论,要撇开广义的“交易成本”和“自由交换”这类标签,而代之以实在与详细的对条件的描述,是这些条件使得有关法定权利的谈判得以成功。幸运的是,近年来已出现了一种较令人满意和较切合实际的谈判...

如何在辩论会上胜利?
辩论 辩论是指彼此用一定理由来说明自己对事物或问题的见解,揭露对方的矛盾,以便取得最后的认识或共同的意见。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对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并且在第一审普通程序中,将开庭审理作为重心,除附条件的特殊情况外,一般都要公开审理。审判过程中,专门规定了一...

毕达哥拉斯学派中的那个图
圆代表他的观点:从球形是最完美几何体的观点出发,认为大地是球形的,提出了太阳、月亮和行星作均匀圆运动的思想 鱼: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人是由鱼变来的,因为人在胚胎时很像鱼 三角形: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会标,还有最著名的勾股定理 四元物体:10对于他们是最完满的数,因为10是前四个正整数之和,...

物理学中以科学家名字命名的定理,都有哪些?
科斯定理的这一说明对理论和经验研究提出的挑战,是要预计法定权利何时才能通过私下协议进行有效率的分配。为进一步展开辩论,要撇开广义的“交易成本”和“自由交换”这类标签,而代之以实在与详细的对条件的描述,是这些条件使得有关法定权利的谈判得以成功。幸运的是,近年来已出现了一种较令人满意和较切合实际的谈判...

大神你好,我下星期辩论赛决赛,论题是“巧学比勤学好”我是一辩。请教...
忆,后读书,再整理笔记。通过深入思考,把一节课的基本概念、原理、定理、公式、词语等基本内容弄懂、弄通,把每个概念的含义理解准确,并且联系已学 过的知识,使之新旧联结,在此基础上加深理解、巩固记忆。综合性复习是章节、单元或期中、期末、学年复习等的一种复习法。最好的是单元复习法,通过...

壶关县18458612798: 科斯定理到底错在哪里了? -
幸勉苯丁:[答案] 科斯定理本身没有错,错在对他的理解上; 科斯定理假设了零交易成本的存在,就如同物理学里假设了零摩擦力的存在; 前者使人以为市场是万能的,后者使人以为永动机是存在的; 经济人假设也是科斯定理的必要前提,可惜这也只是个假设; ...

壶关县18458612798: 科斯定理的定义是什么? -
幸勉苯丁:[答案] 给从未涉及过科斯定理的学生上科斯定理课的教师,都亲身感受了科斯定理所引起的惊叹和佩服,但科斯本人却从未将定理写成文字,而其他人如果试图将科斯定理写成文字,那很有可能是走了样的,或成了同义反复.被称作科斯定理的命题或命题组...

壶关县18458612798: 科斯定理的局限性是什么?
幸勉苯丁: 西方学者认为,科斯定理也有其局限性. 首先,它的假设条件太苛刻.只有当交易成本为零,才能出现科斯定理所说的结果.而在现实中,交易成本不可能等于零. 其次,即使交易成本为零,现实中也存在西方学者所说的策略性行为.由于存在策略性行为,就不会出现科斯定理所说的那种帕累托理想状态.这种策略性行为是普遍存在的,在我们中国也有.比如在城市里拆迁,经常碰到“钉子户”,你不答应他的苛刻条件,他就是不搬迁.这种行为就是策略性行为. 最后,科斯定理忽视了收入分配的效应.这是最重要的理由.科斯定理企图论证的是:不同产权的分配方式不会影响资源配置效率,即:任何产权分配方式都会导致帕累托最优状态.

壶关县18458612798: 西方经济学如何看待柯斯定理 -
幸勉苯丁: 科斯定理,可以简单地表述为:在明确产权的前提下,不需要政府干预市场交易 科斯定理表明,市场的真谛不是价格,而是产权.只要有了产权,人们自然会“议出”合理的价格来. 科斯定理正说明这样一个深刻的道理:将财产权明确地赋予...

壶关县18458612798: 结合实例论述科斯定理三个层次 -
幸勉苯丁: 什么是科斯定理?科斯本人也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的解释,根据他的两篇论文《企业的性质》、《社会成本问题》及相关的一些表述,认为科斯定理是由相互联系的三个定理,或者三个层次组成的. 第一层次:假设交易费用为零,不管最初权利是...

壶关县18458612798: 试论科斯定理的内涵与法律意义 -
幸勉苯丁: 科斯是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科斯定理主要说的是产权界定对外部性的影响.

壶关县18458612798: 科斯定理的经济意义? -
幸勉苯丁: 科斯定理具有的意义: 运用经济学理论来捍卫如下习惯法原则:造成某种损害的一方应受指责,或被要求赔偿损失.根据庇古的论点,习惯法的这种规则通过社会成本内在化来促进经济效益. 科斯定理由罗纳德·科斯提出的一种观点,认为在某些条件下,经济的外部性或曰非效率可以通过当事人的谈判而得到纠正,从而达到社会效益最大化.科斯本人从未将定理写成文字,而其他人如果试图将科斯定理写成文字,则无法避免表达偏差.关于科斯定理,比较流行的说法是:只要财产权是明确的,并且交易成本为零或者很小,那么,无论在开始时将财产权赋予谁,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的,实现资源配置的帕雷托最优.

壶关县18458612798: 关于科斯定理,比较流行的说法是:只要财产权是明确的,并且交易成本为零或者很小,那么,无论在开始将财产赋予谁,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 -
幸勉苯丁:[选项] A. ①② B. ①③ C. ③④ D. ②④

壶关县18458612798: 科斯定理的精华是什么?
幸勉苯丁: 科斯定理的精华在于发现了交易费用及其与产权安排的关系,提出了交易费用对制度安排的影响,为人们在经济生活中作出关于产权安排的决策提供了有效的方法.根据交易费用理论的观点,市场机制的运行是有成本的,制度的使用是有成本的,制度安排是有成本的,制度安排的变更也是有成本的,一切制度安排的产生及其变更都离不开交易费用的影响.交易费用理论不仅是研究经济学的有效工具,也可以解释其他领域很多经济现象,甚至解释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许多现象.比如当人们处理一件事情时,如果交易中需要付出的代价(不一定是货币性的)太多,人们可能要考虑采用交易费用较低的替代方法甚至是放弃原有的想法;而当一件事情的结果大致相同或既定时,人们一定会选择付出较小的一种方式.

壶关县18458612798: 科斯定理的含义及其面对的问题
幸勉苯丁: 你好,科斯定理建议政府把土地私有化,进行解决过度放牧问题.产权界定以出生于英国的美国经济学家科斯(Coase)为代表的产权经济学家指出,只要明确了产权界定...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