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有何意义

作者&投稿:沙堂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性质及意义~

一、我国矿业税费制度的沿革
1984年以前,我国一直实行无偿开采使用矿产资源的政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所有权人、投资者和使用人三位一体,这与当时的客观形势是相符合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育,特别是实行探矿权、采矿权许可证制度后,使获得矿产资源使用权(矿业权)的法人和公民都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他们都要从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中获得自身的利益,这就产生了所有者与使用者在经济利益上的差异。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构成了有偿开采矿产资源的客观要求。1984年,我国对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等部分矿产的超额利润(级差收益)征收资源税。自1994年初以来,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矿业税费制度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1994年2月27日,国务院以第150号令发布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这个行政法规,与1989年和1990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发布的《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缴纳矿区使用费的规定》和《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缴纳矿区使用费暂行规定》一起,使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的经济权益得以实现。同时,也要求对矿山企业全面征收资源税。鉴于资源税属于税制管理体系,故不在此赘述。
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性质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国家凭借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而向矿业权人征收的费用。它所体现的是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财产收益,它所调整的是矿产资源所有权人(国家)与采矿权人(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
我国对中外合作开采陆上和海洋石油资源征收的矿区使用费与矿产资源补偿费属同一性质。
体现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的财产权益收费,在国外一般称为“权利金”(Royalty)。权利金的性质与我国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矿区使用费的性质相同。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矿业法规都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或王室)所有。代表国家管理矿产资源的部门负责向采矿权人征收权利金。澳大利亚的南澳洲《矿业法》,就非常明确地规定了矿产资源所有权与权利金的关系。该法第3章“矿产所有权与权利金”第18条规定,“一旦缴纳了权利金,……矿产所有权即为依法开采该矿产的人所有。”
三、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意义和作用
补偿费征收规定的发布实施是我国矿产资源经济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是我国矿产资源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进展,是把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轨道的重大举措。其重要意义和作用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结束了无偿开采矿产资源的历史,确立了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制度,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新型地矿行政管理制度的重大突破和客观要求。
(2)使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在经济上得以实现,避免了国家资源性财产在法律意义上的无故丧失。
(3)明确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属于国有资产收益,正式列为国家预算内收入。1994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将包括国有土地、矿产等在内的各种自然资源,均列入了国有资产管理的范围。由此可见,矿产资源补偿费实质上是国有资产收益的一种。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则,首先是保全,其次是增值和收益。因此,征收补偿费是保全国有资产的重要途径。
(4)其征管制度还充分考虑了矿产资源采后不可再生的特点,将资源的耗竭补偿纳入其中,有利于增加地勘投入,有利于开采—耗竭—补偿(找矿)良性循环机制的形成,有利于矿产资源的充分合理利用。
总之,矿产资源补偿费由地矿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征收,其经济和法律意义就是在财政部门的统一归口管理下,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在一个专业领域协助财政部门参与国家财政收入的管理,这是新中国地矿行政管理有史以来首次为国家理财。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指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依法向开采矿产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矿产资源补偿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体现国家对矿产资源的财产权益。

国务院《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应当及时全额上缴,并按照下款规定的中央与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成比例分别入库,年终不再结算。”矿产资源补偿费纳入国家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
为了保障和促进矿产资源的勘察、保护和合理开发,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财产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程序图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程序图[1]
1994年2月27是国务院令第150号发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1997年7月3日国务院令第222号修改),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其他管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 ,应当依照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2]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一种财产性收益,它是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矿产资源补偿费由中央和地方共享。地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征收。[3]
缴纳程序

一.缴费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纳费申报,填报《矿产资源补偿费纳费申报表》
二.提交已开采矿产品的矿种、产量、销售数量、销售价格和实际开采回采率等各项数据资料。
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矿产资源补偿费计征公式对企业提交的纳费申报表审查,并结合采矿企业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规模
等因素,按照规定核定纳费人的纳费数额。
提交资料

1、已采出的矿产品的矿种;
2、已采出的矿产品的产量;
3、矿产品的销售数量;
4、矿产品的销售价格和实际开采回采率等资料。
征收单位

矿产资源补偿费由所在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区、县级地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征收。中央直属矿山企业、市属国有矿山企业和跨区县矿山企业的补偿费,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征收,其它各类矿山企业的补偿费由区县地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收费标准

按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五条计算公式计征应征矿补费的额度。矿产资源补偿费收费标准是: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金额=矿产品销售收
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费率

以从价法计征资源补偿费,费率按矿种进行分档,大体为矿产品销售收入的1%~4%,平均为1.18%。石油、天然气、煤炭、煤成气、石煤、油砂的费率为1%;黑色金属矿产、有色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及天然沥青、油页岩的费率为2%;放射性矿产、稀有金属矿产、稀土金属矿产、稀散元素矿产、气体矿产的费率为3%;贵金属矿产、离子型稀土矿产、宝石、玉石、宝石级金刚石及矿泉水的费率为4%;矿盐的费率为0.5%。<详细: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表>
我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内不同经济类型的采矿权人适用同一费率和相同征收管理办法。
使用管理

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征收的矿山企业,由纳费人按月填写《矿产资源补偿费纳费申报表》,经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确认后,按5:5的分成比例,分别解入中央和地方金库。
各区县所负责征收的矿补费按国务院第150号令等规定,填写《市财政缴款书》和《中央矿产资源补偿费专用缴款书》,分2次上缴国库,每年7月1日以前将上半年征收的矿补费按5:5比例分别解入中央和地方金库,下一年度的1月1日前将上年度下半年征收的矿补费按规定分别缴入中央和地方金库。市局监督。[4]
2比例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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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矿产品(这里矿产品是指矿产资源经过开采或者采选后,脱离自然赋存状态的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3]
3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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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金额=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其中:补偿费费率为0.5%—4%平均为1.18%。
开采回采率系数=核定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回采率
采矿权人对矿产品自行加工的,按照国家规定价格计算销售收入;国家没有规定价格的,按照征收时矿产品的当地市场平均价格计算销售收入。采矿权人向境外销售矿产品的,按照国际市场销售价格计算销售收入。
矿产资源补偿费由采矿权人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以矿产品销售时使用的货币结算;采矿权人对矿产品自行加工的,以其销售最终产品时使用的货币结算。
黄金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与其他矿产有所不同。
其计算公式为:黄金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率×回采率系数×补偿费计征调整系数;(补偿费计征调整系数为65%一78%)。[3]
4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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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矿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省级地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免缴矿产资源补偿费: (1)从废石(矸石)中回收矿产品的;
(2)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开采已关闭矿山的非保安残留矿体的;
2.采矿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省级地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减缴矿产资源补偿费:
(1)从尾矿中回收矿产品的;
(2)开采末达到工业品位的或者未计算储量的低品位矿产资源的;
(3)依法开采水体下、建筑物下、交通要道下的矿产资源的;
(4)由于执行国家定价而形成政策性亏损的。
3.外国企业及其在中国设立的办事机构、代表处投资开采回收非油气矿产资源主矿种之外的共、伴生矿的,享受减半缴纳共、伴生矿产品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政策;利用尾矿的,免缴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用先进技术使国内现有技术难以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得到开发利用的,享受减半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3年的政策。
4.外国企业及其在中国设立的办事机构、代表处与中方探矿权人及采矿权人合作进行非油气矿产资源勘查与开采,通过技术投入使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高于国内同类企业水平的,享受减半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3年。对高于国内同类企业水平多开采出的矿产品部分,免缴矿产资源补偿费。
5.外国企业及其在中国设立的办事机构、代表处到西部地区投资开采《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非油气矿产资源的,享受免缴矿产资源补偿费5年的政策。 [3]
5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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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实施《矿产资源法》有关矿产资源有偿开采规定而由矿山企业缴纳的一种费用,是在经济上实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基本形式之一。征收资源补偿费的目的,在于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财产权益,促进矿产资源的勘查与开发,合理利用资源与保护资源。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应征主体为采矿权人;计征对象为不同矿经过开采或采选后脱离自然赋存状态的矿产品(原油、原煤、原矿或精矿);费基则是矿产品销售收入。销售收入的计算:凡采矿权人对矿产品自行加工的,按国家规定价格计算;国家没有规定价格的,按征收时当地市场平均价格计算。采矿权人向境外销售产品的,按国际市场销售价格计算。资源补偿费标准按矿种分别以销售收入的0.5%~4%的费率计征。资源补偿费实际征收额由下式算得:矿产资源补偿费金额=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收率系数。式中:开采回收率系数=核定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回采率。
6矿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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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规定
1.探矿权使用费是指国家将矿产资源探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按规定向探矿权人收取的使用费。探矿权使用费以勘查年度计算,按区块面积逐年缴纳,第1个勘查年度至第3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4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
2.采矿权使用费是指国家将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给采矿权人,按规定向采矿权人收取的使用费。 采矿权使用费按矿区范围面积逐年缴纳,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二)主要减免优惠
1.在中国西部地区、国务院确定的边远贫困地区和海域从事符合下列条件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可以申请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的减免:
(1)国家紧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
(2)大中型矿山企业为寻找接替资源申请的勘查、开发;
(3)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综合利用水平的(包括低品位、难选冶的矿产资源开发及老矿区尾矿利用)矿产资源开发;
(4)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况。
2.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的减免按以下幅度审批。
(1)探矿权使用费:第一个勘查年度可以免缴;第二至第三个勘查年度可以减缴50%;第4至第7个勘查年度可以减缴25%。
(2)采矿权使用费:矿山基建期和矿投产第1年可以免缴;矿山投产第2至第3年可以减缴50%第4至第7年可以减缴25%矿山闭坑当年可以免缴。
3.外商到西部地区以独资方式或以与中方合资、合作的方式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的,除享受国家已实行的有关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免缴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1年,减半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2年的政策。[3]
7探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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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价款是指国家将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按规定向探矿权人收取的价款。[3]
8采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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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价款是指国家将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出让给采矿权人,按规定向采矿权人收取的价款。
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以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的评估价格为依据,一次或分期缴纳;但探矿权价款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采矿权价款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
9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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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境内(包括内海、领海、大陆架及其他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管辖权的海域)从事合作开采石油资源的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按规定应当缴纳矿区使用费(不再交纳资源补偿费)。费率为1%。-12.5%。[3]


什么是矿产资源补偿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对国家矿产资源消耗给予的补偿费用。详细解释如下:矿产资源补偿费是一种经济手段,旨在合理保护矿产资源并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一费用是根据矿产资源的经济价值、开采利用情况以及企业的开采收益来计算的。1. 性质与目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并非税收,而是具有补偿性质的费。其目的是确保国家...

矿产资源补偿费计入科目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指公司在采矿过程中需要向国家交纳的费用,也是属于企业的生产成本之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生产成本包括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和其他生产成本。而矿产资源补偿费属于其他生产成本中的一种。具体应该如何进行核算,需要根据具体的企业情况以及会计准则进行处理。对于少量的矿...

矿产资源补偿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指国家从采矿权人的经营中如期收取资源消耗后的价值补偿,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依法向开采矿产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矿产资源补偿费金额计算公式为: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金额=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根据《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

矿产资源补偿费计入什么科目
1. 矿产资源的补偿费用性质: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国家对矿产资源进行管理和保护的一种经济手段,是对因开采矿产资源而给国家带来的经济损失的补偿。它是基于矿产资源的经济价值而征收的一种费用。2. 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会计科目的设置需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的特点和内容。针对涉及矿产资源的企业而言,“矿产资...

什么是矿产资源补偿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一种财产性收益,它是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矿产资源补偿费由中央和地方共享。地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征收。为了保障和促进矿产资源的勘察、保护和合理开发,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财产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1994年2月27日国务院令第...

矿产资源补偿费记什么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为了保护国家矿产资源而征收的一种费用,主要针对矿产资源开采企业。这项费用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的保护、恢复和持续利用等方面。当企业在使用矿产资源时,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补偿费。在企业的财务处理中,矿产资源补偿费通常需要记入企业的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这是因为这项费用是企业为了开采和...

什么是矿产资源补偿费?
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征管,由采矿权人缴纳其矿产品销售收入一定比例的费用。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金额=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国家在矿产资源的勘查过程中,将所投资的采矿权作为资产,将其转让给采矿权人时,根据相关法规所收取的一种费用。这种费用的收取标准是以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采矿权评估得出的价格为基准。对于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的缴纳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具体期限规定为,探矿权...

矿产资源补偿费用功能
矿产资源补偿费用是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的重要环节,它源于中国对《矿产资源法》中关于矿产开采有偿原则的实施。矿山企业需为此支付费用,这是国家在经济层面行使矿产资源所有权的一种基础方式。其主要功能在于确保国家对矿产资源的财产权益得到维护。通过征收补偿费,政府得以规范和引导矿产资源的勘查与开发活动,...

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使用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矿业权使用费的规定如下:一、探矿权使用费 探矿权使用费是国家向探矿权人出让矿产资源使用权时收取的费用。根据勘查年度计算,前三年每平方公里每年100元,从第四年开始逐年增加,最高不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二、采矿权使用费 采矿权使用费是针对采矿权人,按矿区范围面积逐年...

辉南县18338135789: 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简介 -
矣滕舒利: 为了保障和促进矿产资源的勘察、保护和合理开发,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财产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1994年2月27是国务院令第150号发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1997年7月3日国务院令第222号...

辉南县18338135789: 矿产资源补偿费与矿产资源税有什么区别? -
矣滕舒利: 答: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所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及其范围、方式、作用、目的都有本质的区别.资源税的征收是凭借政治权利,资源补偿费的征收是凭借资源财产所有权;资源税是国民收入的一部分,全部进人“增加值”,资源补偿费的主要部分是对资源消耗的补偿费的主要部分是对资源消耗的补偿,是矿山企业的“资源”的成本;资源税是调节部分矿种矿山企业的级差收益,鼓励企业间的平等竞争,资源补偿费是调节资源所有者和所有采矿权人之间的产权关系,是对已消耗的资源的货币补偿.资源税的征收是国家税政管理职责,资源补偿费是征收国家地矿行政管理职责.

辉南县18338135789: 全面营改增之后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记入管理费用还是税金及附加 -
矣滕舒利: 全面营改增之后,矿产资源补偿费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四税一费是指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这四税一费计入税金及附加.《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第6403号“ 营业税金及附加”规定:...

辉南县18338135789: 什么是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制度 -
矣滕舒利: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指由采矿权人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一种费用.体现的是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财产收益.我国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按照矿种不同,从0.5%到4%不等,平均费率为1.18%.北京市除地热、矿泉水外,补偿费费率为1-2%.北京市矿泉水资源补偿费征收标准是40元/m3 查看原帖>>

辉南县18338135789: 应缴资源税与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区别? -
矣滕舒利: 资源税在《中国税收制度》中定义为:“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因资源条件差异形成级差收入征收的一种税”.“调节资源级差收入”的意思通俗地讲,就是对那些交通便利、赋存条件好、品位高、开采容易的矿产资源,国家就多征收点...

辉南县18338135789: 其他应交款中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是指的哪些呢? -
矣滕舒利: 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 附: 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表 矿种 费率(%) 石油 1 天然气 1 煤炭、煤成气 1 铀、钍 3 石煤、油砂 1 天然沥青 2 地热 3 油页岩 2 铁、锰、铬、钒、钛 2 铜、铅、锌、铝土矿、镍、钴、 钨、...

辉南县18338135789: 甚么是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制度
矣滕舒利: 矿产资源有偿开采收费制度,是改革开放后我国政府把矿业权视为财产所采取的重要举措,已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并付诸实践.本文以财产权管理、矿山地租理论为基础,对现已构成的有偿开采收费制度体系、法律解释的偏颇的地方提出质疑及改进建议.重点探讨: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

辉南县18338135789: 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计算方式 -
矣滕舒利: 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金额=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其中:补偿费费率为0.5%—4%平均为1.18%. 开采回采率系数=核定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回采率 采矿权人对矿产品自行加工的,按照国家规定价格计算销售收入;国家没...

辉南县18338135789: 矿产资源补偿费计入什么科目2017 -
矣滕舒利: 矿产资源补偿费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拓展资料:1,税金及附加是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2,矿产资源补偿费是采矿权人为补偿国家矿产资源的消耗而向国家缴纳的一定费用.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则是关于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对象、范围、费率、程序和使用与管理的一整套措施和方法. 3,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矿产品(这里矿产品是指矿产资源经过开采或者采选后,脱离自然赋存状态的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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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滕舒利: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3条规定,“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 的一定比例计征.”即采用了从价计征方式.计算公式为: 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金额=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式中:开采回采率系数=核定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回采率. 其中,以从价法计征资源补偿费,费率按矿种进行分档,大体为矿产品销售收入的1%-4% ,平均为1.18%.计算单位 煤价 征收标准 1%*2.2 计算标准 14.22矿产资源补偿费=14.22*1000*1.18%/1%*2.2 =369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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