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作者&投稿:牛弘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2828。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


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学校简介: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直属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招生。2015年,2017年,先后被国防部、教育部确定为空军、陆军定向培养士官院校;2006年12月,学校以全优的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通过了国家示范院校建设项目验收,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百所重点建设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8年,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学校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学校设有航空维修工程学院、通用航空学院、航空制造工程学院、航空材料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航空管理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并创建了通识教育学院、士官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四个特色学院,开设了通用航空、航空维修、制造、材料、管理、自动化、 人工智能、汽车等专业53个,涵盖了航空设备维修、机械装备制造、人工智能、航空管理服务、交通运输营销等职业门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2000余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20年,我校53个专业面向24个省市计划招生。学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部门公布数据为准,或在我校招生网上查询。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十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按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及所填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确定录取专业。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要求:


1、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2、定向培养士官的招收对象为2020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其年龄、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当年国家规定执行,批次为专科提前批次。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四条 男女生比例: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校学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所有专业5500元/年,住宿费650元/年(北区、东区),750元/年(南区);如有变动,以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第六章 助学体系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级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印制招生简章、参加招生咨询会、网上咨询、办公室咨询、电话咨询等方式开展各种招生咨询工作。


第十九条 招生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


邮编:710089


电话:029—86852309 86855868 86862884 68735990 68738595 68738798


传真:029—86852300


网址:http://www.xihang.edu.cn


第二十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如与招生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主。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二条 学院全称:西安欧亚学院 (Xi’an Eurasia University )


国标代码:12712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置,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西安欧亚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以管理、经济为主,艺术、文学、教育、工学等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


学院位于西安市南郊大学城,校园总占地面积66.04万平方米,校园现有建筑面积30.36万平方米,正在建设面积9.48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图书204.90万册,电子图书238.62万册。现有在校生20000余名。


欧亚学院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支持高校、陕西省高校教师培训基地。


学院设有会计学院、物流贸易学院、金融学院、休闲管理学院、文化传媒学院、艾德艺术设计学院、人文教育学院、人居环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高职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涵盖36个本科专业,16个专科专业。


欧亚多个专业引入先进的教育模式和国际化的教学资源,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际知名院校都保持友好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学关系,使学生完全融于这种国际化氛围。


第三章 毕业与发证


第六条 毕业与证书: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院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院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分校长为组长,由招生办、教务处、财务处、纪委、相关二级学院等部门,以及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八条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 招生计划:学院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院预留计划数为本科总计划的1%和本科艺术类计划的15%之和,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价格相关部门、陕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教育厅共同抄送的收费标准收费。


本科:


19800元/学年:


数字出版


22000元/学年:


工程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


24000元/学年:


审计学、经济统计学、土木工程、智能建造、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人力资源管理


25000元/学年:


会计学、金融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工程造价、应用心理学、电子信息工程、新闻学


26000元/学年:


财务管理、教育学、英语、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软件工程、网络与新媒体


28000元/学年:


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


高职(专科):


15600元/学年:


酒店管理、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应用英语、旅游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工程造价


16600元/学年:


金融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财务管理、动漫制作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


18000元/学年:


体育运营与管理、健身指导与管理


19800元/学年: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20800元/学年:


软件技术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实行分志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 英语和应用英语专业只收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男女比例不限。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 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安排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安排。在预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我院将以语数外成绩顺序比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浙江、天津、山东、海南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对江苏省非艺术类考生,我校各专业要求考生选考科目等级达到CC,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选考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二十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院志愿的考生,符合我院在考生所在地录取标准,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院发给西安欧亚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学校”的条形章,按规定时间到本院报到,审查合格正式注册入学。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2020年我院美术类和播音编导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艺术类专业包括本科《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均兼收艺术文、艺术理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②美术类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2020年我院体育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高职包含《体育运营与管理》、《健身指导与管理》、《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3个专业;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统考成绩体育文理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体育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第七章 奖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助学金3800元/学年;一般困难助学金2800元/学年;


杜斌承奖学金:1000元/学年;


资助:学院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安排困难学生勤工助学。


第八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六条 凡我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报到注册时间内向学校招生办请假,并附医院、原所属单位或街道、乡镇证明。逾期未报到、未请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于我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至日期以后20日内上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做退档处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电子注册,即取得教育部正式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对患有疾病确需住院治疗的新生(学生必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九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八条 咨询电话: 400-8877-369


咨询Q Q:4008877369 938078905(手机用户)


招生办微信号:ouya_zsb


第二十九条 学校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东仪路8号


邮政编码:710065


网 址:http://www.eurasia.edu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本章程内容负责。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西安欧亚学院。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督查,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航空学院

国标代码:11736,在陕招生代码:8053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设有飞行器学院(民航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能源与建筑学院、车辆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士官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和体育部等17个教学院(部)。现开设飞行技术、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等54个本、专科专业,覆盖航空航天、机械、材料、电气、交通运输、工商管理等16个专业大类,涉及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现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及培育项目2个,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4个;国家级、省级试点专业建设项目8个,省级重点专业9个;已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11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38门。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3100余人。

第五条 办学地点

沣惠校区:西安市西二环259号 邮编:710077

阎良校区:西安市阎良区蓝天二路9号(国家航空产业基地)邮编:710089

学校网址:http://www.xaau.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代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行使职权,贯彻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zb.xaa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9-84257775 84250446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批准和备案,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均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学校飞行技术专业计划30名,面向河北、河南、陕西、甘肃等4省招生,分省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 学校与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合作本科教育项目计划90名,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相关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简称“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本科招生专业有汽车服务工程、物流管理,招生计划共计80名。

第十二条 学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定向培养士官,招生计划共计350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定向培养士官的招收对象为2020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飞行技术专业考生按照《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规定,须参加招飞报名、民航专业机构体检及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

第十五条 对考生(不包括报考定向培养士官及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相关科目成绩作为录取参考。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七条 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不限,入校后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八条 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各省级招考部门的表演类统考或我校组织的表演艺术校考,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考生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属生源省份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本科:理工类4500元/年,文史类3500元/年;

专科:文史类、理工类5500元/年;

艺术类:8500元/年。

中德合作本科教育项目:按物价备案标准执行。

住宿费(带暖气):650元/年。

第七章 奖、助、贷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条 奖助学金(学校每年奖助学生6000余名,发放金额近1900万元,覆盖率超过40%)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800元 /年-3800元/年(其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6000元/年)。

个人综合奖:“奋飞”校长特别奖5000元/年;一等奖学金12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三等奖学金500元/年;优秀学生干部500元/年;优秀毕业生若干名,颁发奖品。

个人单项奖:求真求是之星、劳动实践之星、阳光文体之星、团结进取之星、特殊贡献之星,奖励800元/年。

台达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年,二等奖600元/年,三等奖400元/年。

成都飞机制造集团公司NCMC奖学金:一等奖800元/年,二等奖500元/年,三等奖300元/年。

上海樱侬奖励基金:一等奖5000元/年,二等奖3000元/年,三等奖2000元/年。

“皓森精铸”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年,二等奖2000元/年,三等奖1000元/年。 

第二十一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相关规定发放报酬。

第二十二条 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相关省市的招生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西安航空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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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图申达: 登录学校官网可以查看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八、 外语语种: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九、 男女生比例: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锡林郭勒盟18932388977: 我的分数是455,作为山西考生我今年?是否可以报西安航空学院 -
元图申达: 这么跟你说吧 西安航空学院是一个二批本科院校,有专科层次 也有本科层次.如果你的成绩在你们当地过了二本线 就可以考虑签报二本, 建议必须签第一志愿;如果你想报考专科,应该是可以录取的.

锡林郭勒盟18932388977: 西安航空学院单招考试难考吗?容易过吗? -
元图申达: 您好,西安腾飞单招补习学校为您解答:与高考相比而言,单招并没有那么难.这个主要是相对而言.单招主要针对学习基础不太好、偏科极为严重的普通高中学生/三校生.相对于这部分学生,还是要引起一定的重视.不管难易程度,最主要的还是踏踏实实努力,不断学习,这样的话,在学习中遇到的所有难题都能迎刃而解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面试.不通过高考独木桥,走捷径,上大学!但是基础比较薄弱的朋友们要加油喽!要想考西航和一些陕西省内的重点高职院校,建议你平时把基础打牢,好好备考,掌握每个知识点,在考试中发挥自己的超常水平!祝你早日圆大学梦!

锡林郭勒盟18932388977: 报考西安航空学院需要提前体检吗
元图申达: 需要提前体检

锡林郭勒盟18932388977: 西安航空学院本科毕业必须有学位证吗 -
元图申达: 学位证很重要,它关系到你今后的发展,你要是想报考研究生或者是在职研究生就必须有学位证才可以,要是只有本科毕业证而没有学位证在报考研究生或者是在职研究生的时候是不能进行申硕的.现在本科毕业生太多,要是你想有更好的发展就要拿到学位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职研究生(http://uibe.eduour.cn/)招生信息网为您解答.

锡林郭勒盟18932388977: 普通生可以报考西安航空学院空乘专业吗? -
元图申达: 普通生,不能报考空乘专业.可上学校招生网查看.有详细介绍.祝你好运.

锡林郭勒盟18932388977: 报考西安航空学院需要政审么 -
元图申达: 一般的航空专业都需要政审,具体的你可以打他们招办电话详细咨询

锡林郭勒盟18932388977: 西安航空学院过二本线12分可不可以报 -
元图申达: 可能不行,20分左右比较保险

锡林郭勒盟18932388977: 西安航空学院就读条件 -
元图申达: 分数够,然后最好第一志愿填的是这里,基本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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