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鸡舞的鄂伦春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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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一下鄂伦春族~

鄂伦春族


人口为8196人。


民族概况


“鄂伦春”这一名称于清初始见文献记载。《清太祖实录》卷五十一在一份奏报中首次提到“俄尔吞”;康熙二十二年(1683)九月上谕中称之为“俄罗春”。此后才比较统一地以鄂伦春这名称来称呼他们。鄂伦春一词有两种含义.一为使用训鹿的人,一为山岭上的人。根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鄂伦春族人口数为8196。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以及黑龙江省呼玛、爱辉、逊克、嘉荫等县。使用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友。没有本民族文字,一般通用汉语、也有部分鄂伦春族用蒙古文。


鄂伦春族的祖先也是“室韦”,即森林人。到了元代,称之为“林中百姓”。明代泛指为“北山野人”,游猎于外兴安岭以南、乌苏里江以东、西起石勒喀河,东至库页岛的广阔地区。17世纪中叶,沙俄殖民者侵入中国黑龙江流域,迫使鄂伦春人南迁,集中分布于大小兴安岭。然而1689年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之后,直至不平等的中俄瑷珲条约与北京条约签订以前,他们仍至外兴安岭以南广大地区游猎,并且还参加清政府定期巡逻边界等活动。只是19世纪中叶沙皇俄国侵占了中国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地区以后,鄂伦春族人民才丧失被侵占区域的广大游猎场所。清廷对于鄂伦春族的统治,迭有变迁。康熙三十年(1691),清廷把鄂伦族分成“摩凌阿”与“雅发罕”两部分,归布特哈总衙门管辖。“摩凌阿鄂伦春”为骑马鄂伦春之意,编入八旗组织,用以南征北战。“雅发罕鄂伦春”意为步行的鄂伦春,指失去驯鹿尚未得到马匹仍在游猎的鄂伦春族,分设库玛尔、毕拉尔、阿力、多布库尔、托河5路,路下分8佐,每佐设鄂伦春族佐领1人。每年清廷派“安达”进山一次,征取贡貂。光绪八年(1882),清廷废布特哈总管衙门,设立兴安城总管衙门,专管5路鄂伦春族。光绪十九年,兴安城总管衙门裁撤,将原来5路合并为4路16佐(阿力、多布库尔两路合并,其余未动),分属黑龙江、墨尔根、布特哈、呼伦贝尔4城副都统衙门。


军阀统治时期,只是废除了八旗组织的内容,4路16佐的机构基本上没有变动。管辖系统上,其中3路划归黑龙江省督办公署管辖,l路划归海拉尔蒙古衙门管辖。“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将鄂伦春族名义上分别置于伪黑龙江省和兴安北省管辖。


在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期间,鄂伦春族人民奋起反抗,鄂伦春族子弟参加了东北抗日联军,英勇参战。用自己的鲜血保卫祖国和本民族的生存。1945年8月获得解放。1951年10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建立。


社会经济


17世纪中叶,鄂伦春族的社会发展还停留在被称为“乌力楞”的父系家族化公社阶段。当时氏族组织虽仍然存在,但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已不是氏族,而是“乌力楞”。每一个“乌力楞”包括着同一祖先若干代子孙的一些小家庭。“乌力楞”的家族长称为“塔坦达”,其内部生产资料是公有的,过着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原始共产制生活。17世纪中叶以后,清廷对鄂伦春族的管辖制度更趋严密,鄂伦春与满、汉等族的经济交流也得到了发展,铁质工具、枪支的输入,以及狩猎产品同农牧手工产品交换的发展,逐步在鄂伦春族社会内部引起了一系列的变革。除猎场、森林、河流仍属于公有而外,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已由公有演变为私有,劳动组织和分配制度也起了相应的变化。由于原来孕育在“乌力楞”内部的个体家庭的崛起,终于导致了“乌力楞”由血缘组织演变成为地缘组织,氏族制度已经走到了尽头。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逐渐成为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到1945年8月解放前,鄂伦春族的社会已进至毗邻公社阶段。


鄂伦春族人民主要居住在大兴安岭山林地带,地势在海拔500—1500米之间,正是高寒山区,全年平均气温在摄氏零下20度左右。莽莽兴安岭栖息着鹿、狍、犴、虎、豹、野猪、熊、狐狸、猞猁、水獭等野生动物,纵横交错的河流,生长着各种鱼类。这优越的自然环境最好的天然猎场,为狩猎的鄂伦春人提供了丰富的衣食之源。建国前,鄂伦春族的主要生产活动是狩猎,辅之以捕鱼、采集和手工业。社会内部只有男女老少之间的自然分工,还没有形成社会分工。在1000多年前,就有关于鄂伦春族是狩猎民族的记载。狩猎主要是男的事情,有时妇女也随同出猎。狩猎工具有枪支、马匹和猎犬。主要采取集体狩猎方式,但已不是以“乌力楞”为单位,而是根据自愿临时组织起一个或几个“阿那格”分头进行。所获猎物在“阿那格”内平均分配,但兽肉的分配则是一直保持在“乌力楞’’内平分。同一“乌力楞”内未参加出猎的鳏寡孤独,一般比猎手分得要多。外来客人如果遇上分配,也照例可以分得一份。个体狩猎虽已出现,但为数极少。狩猎所获是鄂伦春族衣食的主要来源。捕鱼多用“挡集子”方法集体进行;也有的乘桦皮船叉鱼;用网捕鱼是从别的民族中传入的。捕鱼大都由男子负责,采集则多由妇女承担。捕获的鱼类,采集的野菜、野果,是鄂伦春族食物的一种重要补充,如一时食用不完,即把它晒干贮存起来,以备猎获物缺少时食用。


鄂伦春族的手工业主要有皮毛制品和桦皮制品;多由妇女制作。对在不同季节打猎所得的兽皮,她们按其性能和部位,缝制成适宜于不同季节穿用的服装;将从桦树上剥下的整张桦皮,加工制成适合于不同用途的器皿。妇女们在这些皮毛制品和桦皮制品上面绣的或雕的各种图案。最能反映狩猎文化的传统特色。此外,男子还用手工制作骨器、木器和铁器。


近代以来,农业在部分地区的鄂伦春人中有了萌芽。清末及辛亥革命以后一段时期,政府强制推行“弃猎归农”政策,鄂伦春地区的农业有了初步发展。但从事农业非鄂伦春人所习惯,加之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时期的严重摧残,到1939年,鄂伦春地区的农业已被破坏净尽。


各个部分鄂伦春族之间由于从事着大体相同的生产,基本上没有什么交换关系,交换多与其他民族进行。开始是偶然的,以后逐渐成为经常的,并由此打开了鄂伦春社会自然经济的大门,促进了私有制的形成和发展。


尽管鄂伦春族在历史发展中有着许多优良传统,但由于长期以来的民族压迫,特别是日本侵略者推行的种族灭绝政策,使鄂伦春族人口锐减,到1945年8月获得解放的前夕,鄂伦春族只剩下1千余人,境遇悲惨。抗日战争胜利以后,东北地区的鄂伦春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了人民政权,于1951年10月1日成立了鄂伦春自治旗和多处民族乡。国家给予鄂伦春以特殊照顾,拨出大批资金,于1953年开始建筑新房,逐步实现了定居。现在绿树成荫的新村里幢幢整齐明亮的大瓦房以及学校、商店等代替了昔日的“仙人柱”。兴安岭上出现了电灯通明的新城镇。狩猎的土枪已换成步枪和半自动步枪。相继兴建了养鹿、养猪、养牛、养蜂场。每年向国家提供上千两鹿茸。农田耕作已使用多种农业机械,粮食总产量成倍增长。以往马是主要交通工具,现在筑起公路,通了汽车,铁路也通向鄂伦春的一些新城镇。过去连文字都没有的鄂伦春族人民,如今已普及了中学教育,不少青年上了大学;有了电影队、文艺队、俱乐部、广播站,本族丰富的民间歌舞搬上了舞台与银幕。旧社会鄂伦春族地区无医无药,开花、伤寒等传染病流行。患妇女病的竟达妇女总数的80%以上,而今天乡有卫生院,大队有卫生所,村有卫生员,天花、伤寒等传染病已绝迹,人口成倍增长。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鄂伦春族人民的各项生产迅速发展,收入大为增加,生活显著改善。他们不仅大力发展农、牧、副业等生产,而且肩负护林防火的重任,护卫大小兴安岭森林的安全,为保障木材源源不断地运出供应国家建设作出了贡献。


文化艺术


在长期的狩猎生产和社会实践中,鄂伦春人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有口头创作、音乐、舞蹈、造型艺术等。


口头创作是鄂伦春人主要的文学形式。他们的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歌谣等广泛地涉及了民族历史、社会、狩猎采集、风土人情、生活习俗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古老的族源神话《恩都力创造了鄂伦春人》、神话《伦吉善和阿伊吉伦》、《白衣仙姑》、《吴达内的故事》等,涉及鄂伦春先民对人类起源的探索及对祖先的生活、英雄人物业迹的描述和歌颂。鄂伦春族的“扎恩达勒”(民歌),多以固定的曲调即兴编词歌唱,种类繁多,风格多样。尤其是新民歌,内容更为丰富。颜语、谜语,是后期发展起来的文学形成,是生产劳动的反映,是生活经验的总结和智慧的结晶。这些口头文学丰富了中华民族文学艺术的宝库。


鄂伦春族能歌善舞,他们边歌边舞,表现劳动生活的丰富内容。《熊舞》、《野牛搏斗舞》、《树鸡舞》、《依哈赖舞》、《红果舞》等都是表现猎人对野兽、飞禽的观察以及生产过程的模仿。“转圈舞”是一种带有自我娱乐性质的群众性歌舞,男女都参加,边唱边跳。“假面舞”是融进了宗教内容的由“萨满”跳的祈求狩猎获得丰收的祭祀舞。


乐器有“朋奴化”(铁制的一种口琴)、“文土文”(手鼓)。鹿哨、狍哨既是生产工具,也是早期的乐器。鄂伦春族在载歌载舞时,常有这些乐器伴奏。


生活习俗


鄂伦春族的物质生活极具特色。除食肉、衣皮外,过去的住所“仙人住”亦是狩猎文化的一种创造。“仙人柱”形同半张开的雨伞,由30多根树杆塔成,外面夏季覆盖桦皮,冬季覆盖兽皮,可很快塔成,可随时拆卸。“仙人柱”入门正对面的上方和左右两侧,专供人们坐卧,但有严格的规定。“仙人柱”中央终日燃烧着篝火,用以熟食和取暖。“仙人柱”后面的树杆上悬挂着盛有神象的桦皮盒子,一般不准妇女接触。


鄂伦春族基本上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实行严格的氏族外婚,各互相通婚的氏族成员之间,大多亲上加亲。家庭中男女地位不过分悬殊,唯财产继承权一般属于男子。一个家庭两代人共居的较多,如果人口过多,常常是长子结婚后在父母居处附近另立一“仙人柱”。妇女生育不得在原来的“仙人柱”内,须到远处设立产房,男人也不得入内接近,满月后才回家。以往,人死后一般行天葬(即风葬)。下山定居后,一般行土葬。


鄂伦春族妇女绝活是给猎手制作“密塔哈”(狍头帽子)。这帽子是用整狍子的头颅,去掉骨肉后,保留狍头上的毛、角、耳朵、鼻子和口,精心鞣制而成。戴上这种帽子可以诱惑猎物。鄂伦春人座森林、走森林、吃森林、穿森林。衣、食、住、行都来自大森林的赐予。


鄂伦春族迁到黑龙江南岸以来,马是主要的交通工具。1990年鄂伦春马队曾给入侵的沙俄侵略军以沉重打击。夏天,河流里以桦皮船作为交通工具。现在鄂伦春族居住的地区已通了火车、汽车,交通更加方便了。


宗教信仰


鄂伦春族信仰具有自然属性和万物有灵观念的萨满教。这种宗教与该民族特有的原始观念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他们的宗教形式,表现为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萨满”(巫师)是沟通神人之间的使者。萨满教信奉的神灵相当多。鄂伦春族崇拜的自然神有太阳神、月亮神、北斗星神、火神、天神、地神、风神、雨神、雷神、水神、青草神、山神等等。除自然崇拜外,鄂伦春先民还崇拜“牛牛库(熊)”、“老玛斯(虎)”图腾,鄂伦春人忌讳直乎熊、虎名、而是称它“宝日坎(神)”、“诺彦(官)”、“乌塔其(老爷)”。鄂伦春族对祖先崇拜十分盛行,而且现在亦如此。

  鄂伦春族是世居黑龙江省的少数民族之一,现在有2000多人,主要聚居在大小兴
  安岭地区。
  鄂伦春族有自己的语言,没有文字,通用汉文。“鄂伦春”是民族的自称,有两
  种解释,一是“使用驯鹿的人”,二是“山岭上的人”。
  黑龙江流域是鄂伦春族的发祥地。最早他们住在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的广
  阔地带。17世纪中叶由于沙俄的入侵,南迁到大、小兴安岭一带。旧中国,鄂伦春人
  靠“一匹猎马,一杆枪”过着单一的游猎生活,实行共同劳动、平均分配制度,保持
  着浓厚的原始社会的痕迹,吃兽肉、穿兽皮、住“撮罗子”(俗称“仙人柱”,是
  用桦树皮搭的棚子,遮避风雨),居住条件十分简陋。有病,找萨满跳大神,相信万
  物有灵。人死后风葬,将尸体装入棺材里,头朝南放在距地两米高的树杈上;对得急
  病而死的青年或孕妇则实行火葬。
  狩猎是鄂伦春人传统的生产方式,长期的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各种野兽的
  习性和生活规律,他们摸得一清二楚,判断野兽踪迹的准确力令人惊叹不已。他们把
  狩猎季节分为“鹿胎期”、“鹿围期”和“打皮子期”,统称各期为“红围期”,以
  示吉祥。
  鄂伦春族是个能歌善舞的民族。打猎归来或逢节日,都要歌舞狂欢,舞姿往往模
  仿动物和飞禽节奏明快,豪放粗犷。

鄂伦春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每当狩猎胜利归来或节日里,都要进行歌舞狂欢,无论男女老少都会唱歌、跳舞。民间最流行的舞蹈有多种。有模仿动物和飞禽的舞蹈,如“黑熊搏斗舞”、“树鸡舞”有直接表现劳动的“红果舞”;有“依哈嫩”舞,表现出获取猎物后,高兴地将猎物往马上驮的情景;还有一种叫“依和那仁”的舞,是仪式性舞蹈,过去在传家谱时跳这种舞。另外,萨满跳神的动作,实际也是各种动物跳跃、动作的再现。“阿苏亚”是鄂伦春族的一种男女都能参加的集体舞蹈。跳舞时人数多少不限,是先由一人领唱大家随之歌唱,内容多半是歌唱打猎胜利而归的英雄。 鄂伦春族,现有人口0.69万。鄂伦春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的鄂伦春自治旗、扎兰屯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以及黑龙江省的呼玛、逊克、爱辉、嘉荫等地区。在历史上,对鄂伦春族人曾有过“森林人”、“林中百姓”、“驯鹿人”、“山顶的人”等称呼,可见他们与森林和大山的密切关系。鄂伦春人过去世代以狩猎为生,过着漂泊不定、到处迁徙的生活。从50年代起开始定居下来,过着养猎并举、多种经营的生活。
鄂伦春族有自己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无传统文字,一般用汉字。鄂伦春族信仰萨满教,崇拜各种自然物,相信万物有灵,但以崇拜祖先为主。历史上鄂伦春族从黑龙江以北和乌苏里江两岸南移到大、小兴安岭地区,长期的游猎生涯,造就了他们勇敢强悍、不屈不挠的性格。 鄂伦春族是狩猎民族,因此他们的衣食住行及歌舞等方面都显示了狩猎民族特点。他们富有代表性的传统居所“仙人柱”,从另一侧面反映出狩猎对于这个民族生活方式的强烈影响。“仙人柱”是鄂伦春语,意为“木杆屋子”,是用木杆和桦树皮或兽皮搭盖而成的简易房屋。它类似于美洲印第安人的庐帐住所,容易拆盖,很适合于游猎生活。建造“仙人柱”的原料在森林中随处可找到。由于经常迁徙,“仙人柱”内的摆设非常简单,除了睡铺之外,都是必要的生活和生产用品。鄂伦春人以食兽肉为主,有狍、犭罕(han)、鹿、野猪等。他们特别喜欢生吃狍肝,喝烧酒和马奶酒。肉的吃法有煮、烤、炖等几种,桦皮桶煮肉和晒肉干是鄂伦春人特有的食物。农业发展以后,他们吃粮食的数量逐步增多,而且特别喜欢吃一种烧面圈,鄂伦春语称之为布拉曼乌恩。他们认为吃烧面圈,人会更聪明、更勇敢。?
鄂伦春族人的服饰也充分显示了狩猎民族的特色。鄂伦春妇女加工的狍皮结实、柔软、轻便,为了适应寒冷气候和狩猎生活所创制的狍皮衣和狍皮帽,独具匠心,别具特色。狍皮衣,鄂伦春语叫苏恩,多半保持狍皮的本色,用狍筋搓成细线缝制,形式多半为右偏襟长袍,身上装饰“弓剪形”、“鹿角形”、“云卷形”等图案,既美观又结实。鄂伦春族的狍头帽,戴上去很像一个狍子头,既生动又逼真,而且很保暖,非常精巧别致。鄂伦春族妇女善于刺绣,从头上戴的到脚上穿的,都要绣上花、鸟、鱼、虫和小动物的图案,显示了她们丰富的想象力和高超的艺术创造力。鄂伦春族人特别是妇女还很擅长用白桦树皮制作各种生活用品和工艺品,这些物品不但轻巧耐用,而且雕刻的花纹图案形象逼真、美观大方。?
狩猎是鄂伦春族人生存的需要,一年四季他们都游猎在茫茫的林海中。猎马和猎狗是鄂伦春族猎民不可缺少的帮手,被称为“猎人的伙伴”。鄂伦春人的猎马和猎狗都很通人性,出于这个特殊的原因,鄂伦春人一般不杀马和狗,也不吃马肉和狗肉。鄂伦春族无论男女老少都能歌善舞,他们常常将诗歌、音乐、舞蹈结合在一起,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民歌曲调种类很多,风格多样,即兴填词,随编随唱。舞蹈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有模仿动物和飞禽动作的“黑熊搏斗舞”、“树鸡舞”,有表现狩猎的“依哈嫩舞”,还有表现生活和娱乐的“扇舞”、“转圈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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