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在手上 为何房子却被卖了

作者&投稿:宰菊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房产证在别人手上,别人能把房子卖了吗?~

上面那个人回答我看不懂什么意思,完全牛头不对马嘴 你有很多问题表述不清,所以只能假设来回答第一种:如果房产证是你父亲一个人的名字,那你父亲是完全可以将房产卖掉,这套房无论有谁的户口,都可以卖掉的.房产证是房产证,户口本是户口本,从来没有产权证上的户口本说法.只有公房租赁是认承租人的(而承租人的主要体现在同一户口簿上)但这种房是没有产权证的,所以你的房子不可能是公房. 第二种:如果房产证是你父亲一个人的名字,另一人拥有房产证(无论这人是谁哪怕是你父亲的配偶)是没有用的,你父亲完全可以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挂失,二百块就可以补办一个,所以房产证是最没有用的东西了.所以更别提,此人是否有能力卖房,当然没有,完全没有能力卖房,没有你父亲的授权以及身份证件和签字, 是不可能的.

《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关于“未依法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即没有权属证书的房产在法律上所有权不能转移,关键是当事一方是否具有完全房产所有权...
《合同法》第130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众所周知,房屋买卖分为两道程序:一是双方就买卖房屋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当事人之间发生债的法律关系,双方均受合同的约束;二是双方依合同履行义务。买受人应依约支付价款,出卖人应将房屋交付买受人并办理过户登记,将房屋所有权转移于买受人。
可见,合同关系是因,过户登记、转移所有权是果。过户登记能否进行、所有权能否转移只是合同能否得到完全履行的问题,与合同的效力无涉。以房屋没有取得权属证书、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为由反推合同无效是颠倒因果关系,不符合交易的顺序与逻辑。
《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规定:“买卖双方自愿,并立有契约,买方已交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管理了房屋,又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只是买卖手续不完善的,应认为买卖关系有效,但应着其补办房屋买卖手续。”

日前,一位姓曾的女士怒气冲冲找到我们,口口声声说要投诉。她告诉笔者,自己的老同学黄先生以两套房子作抵押,向她借了200万元,承诺到期后再给30万元利息,房产证就押在曾女士这里。没想到,到了还款期限,黄先生竟联系不上了。曾女士去房管局一查,才发现房子早就被黄先生卖出去了。两本房产证尽管在曾女士手里,现在也与废纸无异。 曾女士想不通了,证在手里,黄先生怎么能把房子卖了,这其中,房管局有没有尽到责任呢? 房产证上的信息都是真的,她借了他200万元 原来,曾女士是本市一位经营化妆品的个体老板,还开有自己的美容中心。今年一月,与曾女士曾经是高中同学的黄先生找到她,说是急需资金周转生意,希望曾女士能够借给他200万元救救急。 这不是笔小数目,曾女士开始感到有些为难。于是,黄先生拿出两本房产证,说:“这是我名下的两套房子,大的一套价值180多万元,小的一套价值150多万元,两套房子价值300多万元元。你若不放心,我把房产证抵押在你这里。你借给我200万元,半年后,我连本带息还你230万元。” 曾女士拿起两本房产证看看,没看出什么问题。想到自己刚好有闲钱,放着也是放着,借出去半年,还能赚回30万元利息,曾女士心动了,打算做这笔交易。稍后,她还托一个朋友去帮她查查这两套房子的实际主人和价值。 朋友很快回复了,房产证是真的,房主也确实是黄先生,现在那两套房子的市价已达500多万元! 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曾女士很快联系了黄先生。黄先生赴约后,认真地写了张“借款两百万元付息30万”的借条,连同房产证一起交给曾女士,并要求曾女士给他打一个收条,表示收到他的两本房产证。一应手续办好后,曾女士和黄先生一起去银行,将200万元划到了黄先生的账上。 他以遗失为由补办房产证,把房子转手后消失了 今年六月底,黄先生和曾女士约定的还款日期到了,曾女士便给他打电话,谁知黄先生的电话已停机。她有些心慌,不过,想到房产证还在她手上,也就不太在意了。过了一段时间,到了七月份了,黄先生还是联系不上,曾女士心里很不踏实了,便按照房产证上的地址找上门去。让曾女士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的是,住在这套大房子里的房主,是今年三月份买下这套房子的,同时已办好了过户手续,房产证也已办下来了。 “这套房子的房产证明明在我的手里,你怎么可能又办了个房产证?”曾女士懵了,立即去房管局问个究竟。 工作人员查询后告诉曾女士,在今年二月份的时候,黄先生就以原房产证遗失为由,在房管局申办了新的房产证,并于今年三月将两套房子都卖给了别人,同时办理了过户手续。 本想赚点利息钱,没想到却最终落得个血本无归,曾女士一怒之下,提出要告房管局,还找到了本刊要求曝光。 律师解答:双方应签订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物登记 浙江法君律师事务所的沈靖、郑付林律师在仔细聆听了案情后,说道,就本案而言,曾女士和黄先生虽然有抵押的意向,但是并没有订立书面的抵押合同,更没有办理抵押物登记,所以,严格说来,他们并没有订立抵押合同。 本案中,曾女士仅仅是持有黄先生的房产证,而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根本就不能算是抵押,所以,曾女士的抵押权益根本无从说起。首先,在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房管局根本不可能知晓当事人之间有抵押行为,也就不可能向当事人提供任何保护。其次,黄先生作为房主,在房管局已经登记在案,是有案可查的,即使他将房产证交给了别人,但也可以以种种理由,通过一定的程序重新补办到新的房产证。换句话说,曾女士仅仅是将两本属于黄先生的房产证拿在自己手上,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 本案中,新的房主对此并不知情,而房管局所有操作合乎规定,因此即使曾女士即使告了他们,也没有胜算的可能。唯一能告的,只有黄先生。 沈靖、郑付林律师在此提醒,公民在从事抵押行为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沅陵县15925592490: 房产证在手上 为何房子却被卖了 -
邴纯咖啡: 日前,一位姓曾的女士怒气冲冲找到我们,口口声声说要投诉.她告诉笔者,自己的老同学黄先生以两套房子作抵押,向她借了200万元,承诺到期后再给30万元利息,房产证就押在曾女士这里.没想到,到了还款期限,黄先生竟联系不上了....

沅陵县15925592490: 房产证在本人自己手里,中介有办法卖掉自己的房子吗? -
邴纯咖啡: 房产证在你自己手里,中介是没办法卖掉你房子的.而且如果不在你手里,他也没办法,因为所有过户的那个签名都要本人带证件去那个房管所签名改才可以改成别人过户的名字.所以这一点你大可以放心

沅陵县15925592490: 我的房子合同被朋友卖了,但是户在我名下这个怎么办? -
邴纯咖啡: 如果合同未经你同意,那不属于合法合同,在你不知情不同意的情况下,房子被卖出去,不能算是被卖,这是诈骗,你可以不理这个事情,应该由购买方起诉你朋友追回损失,如果购买方强行入住,可以报警处理,连起诉都不用.

沅陵县15925592490: 买了多年的房子,一直放着没住,开发商却把我的房子卖给了别人,我该怎么办 -
邴纯咖啡: 由合同作为依据 另外 你最好想办法搞清楚.开发商是如何执行的,也就是说他是怎么卖掉的 按道理说,从程序上 开发商把产权给你了就没有资格卖你的房子了,所以是不是他开始就没有给你房产证 如果当初没有给你房产证的话,这个房子的归属可能比较麻烦,合同需要第三人公正.竟快照律师吧.

沅陵县15925592490: 房产证不再户主手上,房子可能被偷偷卖掉吗 -
邴纯咖啡: 关键是谁的产权的,如果是户主本人的产权,那你基本可以放心了.只要户主没给授权,没人能卖掉房子.如果就这样被卖掉,你找律师起诉房管局即可,交易程序不允许,还可以撤销之前的过户,买卖无效,相关人员还要承担法律责任.万家房产 为您解答.

沅陵县15925592490: 我的房子被别人卖了怎么办 -
邴纯咖啡: 通知当地派出所,请他出去(出示你的合法证件)房证、身份证.至于他起诉谁,与你无关.你就是保护你自己的合法权利和权益.也可以起诉,但我个人意思好像用不着.他如果是聪明人就会搬走,原因就是他没有傻透腔,只有欠条就像耍无赖.嫩了点.

沅陵县15925592490: 房产证在别人手上,别人能把房子卖了吗? -
邴纯咖啡: 上面那个人回答我看不懂什么意思,完全牛头不对马嘴 你有很多问题表述不清,所以只能假设来回答第一种:如果房产证是你父亲一个人的名字,那你父亲是完全可以将房产卖掉,这套房无论有谁的户口,都可以卖掉的.房产证是房产证,户口...

沅陵县15925592490: 我卖的房子又被开发商卖了,我该怎么办 -
邴纯咖啡: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您的房子,您有房产证吗?有做抵押吗? 您可以选择第一时间报警!自己调查远比警察麻烦很多,其次,保存有关证据:新房(购房合同)、房产证、售房合同(卖给对方的合同),直接去住建部投诉.希望能帮助到您,谢谢!

沅陵县15925592490: 手上只有房屋预告登记证 ,开发商又把房子卖了 -
邴纯咖啡: 如果是跟开发商买房 只有预售证或销售许可证下来之后 签买卖合同 到房管局备案 备案之后下产证才是您的名字 预告登记证是不可以领的 只是开发商跟您登记一个房号 房管局是没办法备案的 只要不备案 买房就是有风险的 因为开发商缺钱的情况下 可能一房多卖 没备案 房子就不是属于您的 您买了也是等预售证或者销售许可证下来之后才能备案的 不能拿到房产证

沅陵县15925592490: 我有一个房子,房子名字是我的,房本在我手上.但是这个房子不是我买的,是别人出钱买的,如果别人要拿回 -
邴纯咖啡: 如果对方能提供法院采信的为该房产出资以及你们之间关于出资条件的相关有效凭据,对方可以告的.但有一点是明确的,按你所述,该房产产权属于你,这是没有问题的,但他可以为该房产出资主张对你的债权,而且举证有效的话,法院将给予支持,你作为债务一方需要对他作出相应赔偿;但如果举证无效则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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