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文学‘消失的歌’我只看了上,中,没看到下,求下。

作者&投稿:始琬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求 儿童文学是什么时候,是上,中还是下刊,刊登过的麦九的文,《总有一个人宠你如小孩》~

总有一个人宠你如小孩。文/麦九

祝以后我们形同陌路。
素雪离开时这样说,其实那晚,她说了好多,比如“沈年华,我真开心,可以逃离你的控制”,比如“亲爱的姐姐,你毁了我的一生”……最后,她举起酒杯,说,祝董素雪与沈年华从此形同陌路。
神情坦荡,满眼欢愉,沈年华与她碰了杯,说,也祝你良辰美景,和我再无关系。
都是满心的真情实意,醒来时,素雪已经走了。沈年华对着一屋的狼藉,有些诧异,随后醒悟,她用手捂住眼睛,那些晶莹的泪水,无望的悲伤从指缝渗透而出,冷到骨子里。
呵呵,好一句形同陌路,董素雪,我和你,就不该做这一世姐妹。

◇1.素雪年华,狭路相逢、
沈年华第一次见到董素雪,在一次相亲宴上,相亲的人是年华的妈妈和素雪的爸爸。

两个小拖油瓶坐在一旁,都是天真无邪的样子,但大人刚离开,素雪就瞪眼睛:“你是来和我抢爸爸的吗?”

她还小,爸妈的感情无疾而终,妈妈一夜之间音信全无。董母是个狠决的女子,说离就离得干干净净,三年没来看过她一次,所以她几乎是董父带大的,能依赖撒娇的也只有爸爸,所以现在有另外一个人要喊她爸爸叫爸爸,她接受不了。

沈年华没回答,他父亲是个温和的男子,但好人不长命,沈父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因病去世。这几年她和妈妈相依为命。其实她无所谓有没有爸爸,只是妈妈一个人太辛苦,哪怕找个人帮帮换灯泡也好。

沈年华看着面前小自己三岁的女孩,明显是被宠溺着长大的,气鼓鼓的样子如撑起的小皮球,看似强势,实则一戳就破,透露着股天真劲,她突然想逗一逗,慢悠悠的问:“你说呢?”

素雪慌了,脸涨得通红,奈何家长来了,只得继续扮乖巧状,偶尔趁大人不注意,冲沈年华做了个“凶狠”的鬼脸。沈年华暗自觉得好笑,继续逗她,还不时给她夹点很多小孩都不爱吃的胡萝卜和青椒。

素雪敢怒不敢言,把胡萝卜咬的咔嚓响,这种暗流汹涌的互动,家长看在眼里,却是相当和谐,二婚嘛,其实就是找个能照顾孩子的,两孩子这么“投缘”就不要错过,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乃至最后谈婚论嫁。

素雪使了吃奶的劲儿来阻挡家长们顺理成章下去,可惜有个沈年华在那儿虎视眈眈,最后自然是兵败如山倒,输了爸爸,还让这两个居心叵测的“坏女人”住进来。

婚宴那天,象征性的在家里摆了几桌,素雪一身盛装,内心凄凉,她眼睁睁的看着沈年华搬进从前只属于自己一个人的卧室。房间里多了一张床,一样的床单,上面坐着个讨厌的人,证没皮没脸的笑着:“以后要叫我姐姐哟!”

2.傻素雪。
姐姐你个头呀!素雪才不承认,每日背着小书包上学,她不喜欢跟沈年华在一起,在爸爸面前是姐妹情深,但一离开家长的视线,就巴不得有多远离多远。放学后也不马上回家,在操场玩的没人才慢慢回去。
这时候沈年华就抱着一本书,不远不近地倚在树旁等他,斜阳晚照,她穿着蓝白格子的校服,低着头,低着头,只露出线条柔和的侧脸和几撮碎发,淡淡的光照在她身上,添了几分朦胧。

素雪抬头看到这个画面,觉得像是一张被时光定格了的明信片,后来,她想,他和沈年华之所以总是像刺猬和玫瑰,即使再亲密,也隔着一段伤痛的距离,或许就是因为如此,谁都希望有一个爱护自己的王子样哥哥,而不是一个会夺去自己所有光芒的姐姐。

沈年华太过优秀,有着让人眼红的成绩与姣好的面容,小小年纪就让人移不开视线,而素雪还是孩子,她气鼓鼓的抓起书包,眼珠子骨碌碌乱转,突然拔腿就跑,一下子便消失在了错综复杂的老胡同里,这里她熟得很,爬上一处高地儿,看到沈年华像无头苍蝇般到处乱窜,笑着笑着,便止住了。

沈年华才刚转学几天,这老胡同好比蜘蛛网,他不认路,就用水彩笔做记号,再换另一条小巷继续找,很焦急但耐心十足,这种神情让素雪想起妈妈,妈妈就是带着这样的表情寻找她。突然,她有一种被在意的感觉。

素雪不闹了,爬下墙头,朝沈年华走去。沈年华没说什么,但素雪还是注意到她暗暗松了一口气。沈年华牵起素雪的手回家,素雪忽然说:“你知道吗,我很讨厌捉迷藏,因为玩着玩着,你可能再也找不到那个人了。”

就像一觉醒来,妈妈会不见,无论怎么找,都找不到。

沈年华看着面前的小女孩,纤尘不染,眼神里却有一种不符合年龄的戒备,像只没有安全感的小动物。她蹲下身,宠溺道:“傻素雪。”
素雪不满的瞪她,沈年华看着她的眼睛认真的问:“你知道姐妹是什么吗?”

3.你们亲亲吗?
姐妹是一辈子不离不弃的亲人。

沈年华这样说,素雪记住了,她学着去适应多了两个女人的生活,沈妈妈对她很好,毕竟还小。几个月后便改口叫了妈妈,只是还别扭着不肯叫沈年华姐姐,沈年华笑笑,问:“你是害羞不好意思,还是别扭呢?”

素雪瞪眼,她就是不喜欢沈年华这样调侃,淡然的大人样。明明只差三岁,她明月光华,而自己就像是小毛头,她想快点长大,长大以后,就可以像沈年华这样,有很多人喜欢,比如莫辰。

素雪很难不注意莫辰的存在,那么好看的男孩用一种温柔的近乎深情的目光追逐着她们,素雪知道他在看沈年华,沈年华十七岁,亭亭玉立,恬静美好,全校有一半的眼光在注视她,但没有一种眼光像莫辰这样,呃,初恋的感觉。

素雪趴在沈年华的床上,问:“你喜欢他吗?”

沈年华把头从书上抬起来,挑了挑眉,素雪切了一声:“你知道我说的是谁。”

如果说全校有一半的男生为沈年华疯狂,就有一半的女生暗恋莫辰,旗鼓相当,很难不动心,沈年华想了想,点了点头:“大概吧。”
”啊啊啊!“素雪尖叫起来,她抱着枕头在床上滚来滚去,又冒出一句,”你们亲亲吗?“

”噗!“沈年华喝进去的水全部喷出来,对上妹妹充满求知欲的眼睛,”好奇?“”嗯!“素雪用力点头,沈年华笑了,勾勾手指,素雪立马跑过来,沈年华摸摸她的头,悠悠然:“乖,等你长大了。”
”讨厌!“素雪咬着被角缩到一边,沈年华笑眯了眼,妹妹还是小孩子。

她很喜欢这样的素雪,被家人宠溺出的天真,活泼爱笑,嗓音糯软,做什么都带着股甜丝丝的童真。沈年华的童年被定格在父亲病逝母亲暗地抹泪的心酸里,她还稚嫩去学会了扛起,所以看到素雪,她总想宠着她,逗着她,不让她那么快长大。

很多年后,当两人决裂,沈年华像,生活是不是早已埋下伏笔,一个太过天真,一个太过背负,她步步为营,想要周全,而素雪青春肆意,毫无拘束,这样的两个人却是枝蔓交缠的姐妹。

沈年华这个人,就像再在乎一个人,也是不会说出口,比如她在乎素雪,比如她在乎一个人,也是不会说出口,比如她在乎素雪,比如她在乎莫辰。

她喜欢这个同样受人瞩目的男孩,却拒绝任何靠近,”十七岁的感情敌不过成长,终究要各奔东西呢,无疾而终“,她有一套理由,素雪嗤之以鼻”其实你就是胆小!害怕!“

沈年华沉默,他的人生竹干是读书上大学,找一个好工作,让妈妈过上好日子,什么年纪做什么事。她不想让莫辰成为分枝,况且莫辰要离开了,跟父母回老家。

”送送我好吗?“男孩的眼光中有祈求。

”好吧,我知道你就是很清醒很理智,“素雪又喋喋不休,他在作业本上画了一条大道:”你看,这是你计划的人生!“

她在路旁画了一个休息站:“这是莫辰,让你停下来看看四周的风景,你去见他一面,不会影响你的枝繁叶茂,却可以成全他的青春,人家暗恋了你这么久,很可怜的,去吧,姐姐,不要给自己留遗憾。”
素雪只有做错事的时候才可怜巴巴叫声姐姐来博取同情,这声姐姐却是真心实意,不要让她将来后悔。沈年华盯着这个休息站,募地用力揉揉妹妹的头发,然后拔腿就跑。

4.哭吧,妹妹,你还有我。
也许,那些事情就是注定的。

那天,轰然大雨,仿佛整个雨季的雨水都集中在一起,沈年华回来时,全身都试了,落汤鸡般狼狈,却眉飞色舞,第一次笑得像个青春期的少女,拉着素雪絮絮叨叨,讲她见到了莫辰,做了约定。

”我们决定报同一所大学“
”知道啦,你快去洗澡!“素雪推沈年华进浴室,但也难以抑制的兴奋的心情,两人隔着门继续讲,外面哗啦啦倾盆大雨,都压不住澎湃的青春。沈年华循规蹈矩的十七岁变了,他无意间停下脚步,然后发现整个光景流年。

门打开,沈年华脸上有些不正常的红晕,笑的很羞涩:”素雪,原来我真的很喜欢他。"

当晚,沈年华发高烧,淋了大雨又没注意,她的体质本来就差,吃了药,擦了酒精,还是高烧不退。爸妈束手无策,商量一下只能连夜送医院,素雪要也跟去,她吓坏了,她没有见过这样的姐姐,无助迷糊,高温已经让她意识不清。

妈妈叫住素雪,他嘱咐道:”待在家里,等姐姐烧退了,再给你打电话。“

外面的雨实在是又大又急,素雪点头,看着他们开车离开,消失在白茫茫的雨帘中。谁也想不到这一去就是永别。百年难得一遇的大雨,可视度又差,父母车又开的急,和迎面而来的货车撞上。

素雪一夜无眠,等了一晚上,等到了交jing的认亲电话。

雨停了,天放晴了,素雪拿着话筒,觉得整个世界都崩塌了。

她来不及悲痛,因为沈年华还在医院生死未卜,如果连这根最后的稻草都没了,素雪真的会崩溃。沈年华在医院待了两个月,捡回一条命,头发被剃光,留下一条长长的伤疤,从头顶斜到眉角,如一条分界线,成年与童真的分界线。

她在医院度过了十八岁生日,醒来后,已是个成人。

转到普通病房的第一天,一大堆人涌上来,交jing,保险公司的人,货车家属,七嘴八舌,交jing说爸妈闯红灯是责任方,保险公司的人不理赔,货车家属要医疗费……

那么多声音涌进来,沈年华茫然的看着他们,直到打饭回来的素雪冲出来,拿着一根棍子把他们全部赶出去,凶猛的想只会咬人的小兽,只有沈年华知道,妹妹是温顺善良的小皮球,空有架势,实则一戳就破。

人走光了,素雪拿着棍子,站着喘粗气,沈年华艰难地站起来,走到妹妹身边,看到她漂亮的眼眸布满血丝。

沈年华抽走棍子,把她搂在怀里,轻声说:”素雪,我十八岁,成年了,以后就是你的监护人。“
她又说:”哭吧,妹妹,你还有我。”

5、沈年华的青春一夜之间荒无人烟。

沈年华以最快的速度好起来。

他代替素雪周旋在各种利益关系之间,巨额的医疗费,货车赔偿额……还有父母的目的。她坚持买了墓地,让他们入土为安。一切都尘埃落定的代价就是车子转手卖了,她们被赶出房子。

小康家庭就是如此,看似有车有房,实际都在还贷,一场大灾难就让她们一贫如洗。沈年华牵着素雪拖着行李离开,站在楼下望着被银行回收回去的房子,说:"总有一天,我们会把它买回来的。”
那是他们曾经的家,一对夫妻一双女儿。

沈年华辍学了,老师很惋惜,说可以申请助学金。

她反问,一个家庭只能申请一个吧,那是给我妹妹的。

那是给我妹妹的,后来,这句话一直反复出现在沈年华的生命中。这个十八岁的女孩冷静的可怕,她以这样从容的姿态爬起来,坐着一个影响她们一生的决定。她们租了个廉价的房子,沈年华给素雪布置了一间公主风的卧室,然后戴上帽子,去找工作。

“为什么要当厨师?这么辛苦!”

素雪觉得她应该找个高雅点的工作,而不是在乌烟瘴气的厨房里为别人炒菜。沈年华摸摸她的头发:“我们俩都不会做饭,我会了,以后就可以做饭给你吃了。”

沈年华在饭店当学徒,从择菜洗菜开始,每天在花花绿绿的蔬菜水果中忙碌,把纤细的手指一次次侵泡在冰冷的水里,然后发白肿胀,长出老茧,师傅看了直摇头:“ 小丫头,好好地怎么不读书,这手哪里是做粗活的,这是拿笔中状元的!”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当厨师也可以做状元。”

沈年华笑笑,继续剥洋葱,其他学徒很不喜欢,他却无所谓,被呛得直流眼泪也乐此不疲。学徒们见她好说话,把洋葱都推给她剥,却没人知道,从父母去世,她没哭过一次,这是她唯一可以肆无忌惮流泪的机会。

她想爸妈,她的学校,还有那段朦胧的初恋,命运如此不公,她才许下一个纯白的约定,幻想着美好浪漫的未来 ,可一瞬间,亲人,初恋,人生全部改变,一夜之间,她的青春变得荒无人烟。

沈年华不质问,她是个沉默坚韧的女孩,无论生父的病逝,还是这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起码她还有妹妹素雪,那个明媚天真的女孩。她对自己说,要好好照顾她,给她失去的所有。

6、不过是短短三年就足够她苍老一生。

十七岁的素雪和当年的沈年华一样,成了校园亮丽的风景线。

却不是姐姐那般恬静淡然,如果说沈年华是一棵树,汲取养分不断向上拔,那素雪就是天使,有最圣洁的羽翼和略带忧伤的眼眸,她就像她的名字,素净雪白,这个女孩最爱的是与光之翼相反的黑。

每个青春期的女孩都会爱上一个少年,比如沈年华爱上莫辰。董素雪迷恋上一个张扬的坏男孩,李枫染。十几岁,可以毫无理由为一个人疯狂,素雪恋爱了,坐在李枫染的摩托车后面,任风刮过脸颊。

沈年华站在路灯下,看着不远处的两人,他们很亲密,开怀大笑。

一定是什么高兴事,沈年华系那个,扯动嘴角却笑不起来。她才二十岁,却有着不符合年龄的沧桑,厨房的油烟把这个昔日明月光华的女孩熏得憔悴模糊,不过短短三年就足够她苍老一生。

回到家,沈年华问正在哼着歌写作业的素雪:“你们亲亲吗?”

素雪抬头,看到姐姐以一种梦呓般的眼光看着自己,她不解的眨眨眼,沈年华揉揉她的头发走开了,喃喃自语:“一定很美好。”

几天后,李枫染跟素雪分手,一点预兆都没有,素雪拉着他的摩托车不松手:“我不缠着你,只要一个理由。”李枫染甩开她的手,只留下一句“你姐姐是个疯子”。素雪呆在原地,她茫然的盯着脚尖。

“为什么?”

“你现在最重要的是学习!”

沈年华的回答风轻云淡,果然是她做了什么,最让素雪受不了的是那副理所当然的样子,素雪哭了。

“姐姐,这是我的初恋。”

“我知道。”

沈年华依然漫不经心的吃饭,素雪退了一步,她突然觉得坐在对面的女生像个怪物。

她是她的监护人,可不像其他的中国式家长,喋喋不休大惊小怪。她是不动声色,像吞掉比自己大得多的敌人,她按照她的想法来操控自己的人生。素雪不哭了,她看着沈年华,注意到她粗糙的皮肤,厚重的老茧。

让人心酸的生活痕迹,但内心的恶魔在咆哮,素雪突然笑了:“其实你一直很恨我。”
肯定的语气,沈年华动作一滞,望着笑得像天使的妹妹,素雪还是笑:“别骗自己了,你就是恨我,恨我还能上学读书,恨我夺走了你的东西,本来,这时候你应当在上大学,和莫辰在一起。”

“没错,亲吻是很美好,”素雪走过来,那么残忍地在她的耳边继续,“可是姐姐,你的吻永远吻不到最初爱上的人,因为没有谁,会毫无音信 等她三年。”

沈年华往后退了一步,眼圈红了,不敢置信地望着妹妹。素雪还在笑,把青春和初恋都埋进坟墓的那种笑,悲凉凄冷。这种寒意如一条蛇爬上沈年华的皮肤,让人战栗,她把青春麻木在油烟里,而她这样拿去挥霍浪费,沈年华再也控制不住,她歇斯底里地叫道:“是的,我恨你!恨你夺走了属于我的人生——”

尖叫声被打断,素雪冷冷道:“你有什么资格恨我?要不是你,我爸爸会死?!”

一切戛然而止。三年来,她们战战兢兢追也不敢提起,不去想,不去怪罪,可终于还是被撕碎。如果那晚,沈年华没有高烧,就不会有车祸,就不会别离,沈年华颓废地低下头,原来她还是恨自己的。

自己是最大的罪,沈年华缓缓走出去,关上门。

“你说的没错,那是你爸,这是你家,我走。”
7、爸、妈,为什么我这么努力,这个家还是散了?

那晚,素雪坐在地上,哭得声嘶力竭,自己肯定是疯了,不然怎么说出这种话,你爸,我妈,就算这么多年,沈年华还是被排除在外。

沈年华一个人晃荡在以前的楼下,对着曾经的家默默流泪。她抱着肩坐在路灯下,哭得像个孩子,那么小声无助地叫着“妈妈”……

年少不要做错事,因为代价偿还不起,特别是倔犟的孩子。

沈年华与董素雪的决裂从那晚开始,或者更早,从被高温灼烧的沈年华坐上车撞向火车那时就已经偏离轨迹,就算伪装得在亲密,可笑得一团和气的“面具”早已分崩离析。

沈年华累了,她的梦醒了,她把十七岁的约定放在素雪身上继续,本来就不公平,而年少任性的素雪在刚尝到初恋的甜蜜,就幻灭成灰,空洞没有眼泪,她无力抗拒。

姐妹,不应当交杂着太多的恩宠和仇恨,不应当一开口就已如鲠在喉。

沈年华消失了一夜,还是回来了。几个月后,素雪十八岁,沈年华为她在家办了成人宴,两个人,哭哭笑笑,董素雪说:“你是A型血,我是O型血,你妈是你妈,我爸是我爸,我们怎么会是姐妹?”

沈年华问:“李枫染就那么重要?”

“或许吧,”素雪不想提,她望向厅里父母的遗像,一字一顿,“沈年华,我们以后不要做姐妹了,你不是救世主,我也不想继续当包袱,祝我们以后形同陌路!”

那天,董素雪成年,搬出屋子,几天后,她踏上北上的火车,她考上了当年沈年华与莫辰一起约定的大学。而沈年华对着空了一半的屋子,跪在父母面前,一脸茫然:“爸、妈,为什么我这么努力,这个家还是散了?”

8、她做到了,沈年华的吻永远不会吻上最初爱上的人。

很多年以前,沈年华告诉素雪,姐妹是一辈子不离不弃的亲人。

现在家都散了,没有亲人,自然也就没有姐妹。素雪到学校报告前几天,收到一笔汇款,不多不少,正好够四年的学费,汇款理由只有三个字,分家费。素雪盯着这三个字,眼珠在颤抖,这下是真的一刀两断了。

她把泪水眨进眼里,对自己说,我要忘掉所有,开始新生活,全新的。

可越是这样,越有些人突然冒出来,来提醒她过去生命有个沈年华。素雪在图书馆与莫辰不期而遇,莫辰变得更俊朗好看了,蓦地抓住素雪的胳臂,惊喜地叫出一个熟悉的名字,然后欢喜慢慢变成失望。

听说,生活在一起的人,会变得越来越像,比如夫妻又夫妻相,兄弟有兄弟相,那两个人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是不是生活久了也会有姐妹相,自己是不是越来越像沈年华,不然莫辰怎么会一眼认出自己呢。

素雪清晰地看到莫辰眸子里沉淀着一层厚厚的期望,他还在等,沈年华多好的命,竟能遇见这样痴情的男子,素雪想起李枫染离去时决绝的表情,冷漠的眼神,那些阴暗的心理犹如张牙舞爪的恶魔,又一次出来巡礼。

“莫辰?”素雪微微笑了,“你不会还在等吧,那种小孩子的约定。”

莫辰瞪大眼睛,素雪挑眉,又下了记猛药:“你不会不相信我吧,我可是年华的妹妹,她怎样,我还不清楚,你呀,从来不在她的计划之内。”

莫辰仓惶离去时,还问了句“她好吗”,素雪说:“很好,她一直很好。”

素学胜了,她果然做到了,沈年华的吻永远不会吻上最初爱上的人。

一次又一次,现在我们真的谁也不欠谁。素雪站在原地,任风把眼泪吹干,又湿了脸颊。她捂住眼睛,接了一掌心的泪水,再也没有人会把她搂在怀里说,哭吧,妹妹,你还有我,她想起摄年华梦呓的语气,你们会亲亲吗,一定很美好……

她毁了沈年华一生最初的美好。

9、原来再念念不忘的感情也敌不过不离不弃的血亲。

多年之后,素雪拥有所有,可只有她最清楚,她失去了什么。

就像一首歌唱的,时间是怎样爬过了我的皮肤,只有自己最清楚。她失去她的年华,她的亲人,她的家。她总梦到,沈年华在交错的巷子里,焦急地找她,就像她们的最初,捉迷藏真的是很讨厌的游戏,有些人躲起来,可能就一辈子也找不到。

素雪梦醒时,歪头看外面的灯火,喃喃自语,姐姐,你怎么不来找我?
她忘了亲口对沈年华说,祝我们以后形同陌路,董素雪的时间定格在沈年华打开门,一脸红晕地对她说,素雪,原来我真的很喜欢他,彼时,她青春年少,她青涩ai闹,初恋就是那个年纪最大的事。

我以后会这样独孤直到死去吗?

素雪仿佛看到自己的未来,不爱人,也没人爱,她奔走在各个城市,却对曾经有家的地方望而却步,她拿什么去面对自己的残酷和错误?多年前,她背起行囊逃离,想给沈年华一个新的出路,却把自己逼向陌路。

她好吗?素雪想起莫辰这句,现在才明白,这三个字的意义和重量。

不好,我很不好。素雪走在人潮中,知道这里没有她的归宿,迷糊中有人喊她的名字,她回头,见到青春版的李枫染,大小向自己跑来,原来,人与人真的容易不期而遇,除了董素雪与沈年华。

他们在咖啡厅,李枫染沉稳多了,他讲了个很漫长的故事,一个尽职尽责的姐姐为了让妹妹安心学习,用尽手段棍打鸳鸯。素雪无意识地转动勺子,说:“我都知道。”

“那你知不知道,她和我做个约定?”

像沈年华与莫辰的约定,爱不要急于一时。

“真正的感情得耐得住时间,李枫染,你要真喜欢素雪,就在未来等她。”

素雪生气了,站起来,有些失去理智:“我不是木偶,凭什么你们替我做决定?”

“因为她害怕,怕任何意外,”李枫染按下她,“你父母的死,她觉得是她的错。”

“关她什么事,那是意外----”

素雪止住了,她想起,她疯子般地对沈年华吼道:“你有什么资格恨我?要不是你,我爸爸会死?”她颓败地坐回,许久才抬头问:“你说,人是不是都这么不可理喻,别人越是对她好,她越是觉得理所当然?”

董素雪被宠坏了,她的人生就像她的名字,永远覆盖上一层白雪,只看到纯白世界,而没有注意到生活的艰辛和人的脆弱。当年,她理直气壮地躲到沈年华的背后,沉浸在失去双亲的悲痛中,却忘了始终没有落泪的沈年华也是血肉之躯。

她不敢哭,她怪罪自己,那件事,她自责,自责到独自承担一切。而董素雪,成了沈年华唯一的救命稻草,她不会容许任何旁枝影响到她,就算有遗憾,就算太俗气,也要枝繁叶茂下去,因为她再也输不起。

李枫染还在说什么,素雪站起来,跑了出去。

原来再念念不忘的感情也敌不过不离不弃的血亲。
10、这个世上,就算再坏再任性,总有一个人,会无条件宠你。

素雪回到家,还是按个小租房,一切保持原样,钥匙还开得了门。

沈年华不在家,素雪等到深夜,都没见她回来。她在物理晃荡,走到厨房里,里面没什么食材,就一堆速食面,现在素雪才明白,很多厨师回家是不做饭的,自己不再,她就这样随便应付过去吗?

“我们俩都不会做饭,我会了,以后就可以做饭给你吃。”

素雪想起以前两人一起吃饭,她笨拙地摆了两副碗筷,坐在属于自己的位子上,想象着面前坐着沈年华,她敲敲筷子,喊着“姐姐,我饿了”,然后喉咙堵住了,好难受,她看到一本笔记,上面密密麻麻写着很多数字,这个月还了谁多少钱……

分家费,那笔学费是东拼西凑借来的,素雪泛着笔记本,一笔一画,或大或小的数目,沈年华的字很挺拔,就像她的人,透着股不服输的劲,这样的人若不是当年的退让,该有多出色,原来她的光鲜亮丽全是沈年华牺牲自己的成全。

素雪翻到最后一页,上面写着这样一段话——
我们不该做姐妹,如果有下辈子,我要做你的闺蜜,听你的心事,陪你哭陪你笑,再也不让你伤心,让你绽放在最好的年华,无忧无虑……
她始终记着自己,而她毁了她的约定,这世上再也没有比董素雪更冷酷的女子。

自己何其残忍,素雪跑出去,她知道沈年华在哪里,在路灯下,仰望着曾经的家。
素雪从背后面抱住沈年华,哭得泣不成声,她不知道如何面对她:“姐,我错了,我会帮你找回莫辰的,真的,他那么喜欢你……”

她重复着这句话,没有逻辑。沈年华沉默得任她抱着,许久才轻轻叹了口气:“傻素雪……”

这个世上,就算你再坏再任性,总有一个人,会无条件宠你,等你回家。

比如董素雪与沈年华,素雪年华。

(全文完。)

“4.3.2.1!”穿着重型防护服的裁判抓起一只裸露的手臂:“这一回合的胜者是X7100号,让我们为他鼓掌!”台下顿时欢声雷动,间或夹杂着女人的尖叫。男子冷漠的看一眼倒在地上的对手,转身走向专用通道,留给观众的是一具体经过基因强化的健壮躯体。
2174年,他成为了一名角斗士,一切仿佛顺理成章,当他在2174年6月的某个清晨醒来的时候,他的记忆仍停留在公元2005年。2005年的初夏,最后的一波花事在暮春枯萎,红艳的樱桃挂满枝梢。2005年的初夏,城市微微散着热气,温润而多风的黄昏,柳条在苍苍暮色中招摇。2005年的初夏,女孩穿着白裙子在阳光下向他微笑,长长的发丝涂满青黑的油彩,他拉起她的手走过一条街的拐角...
耳畔没有熟悉的声音,白昼象夜晚一样死寂,午夜宛如正午一般狂热。走在森林般的楼群中,眼前飘过的陌生面孔模糊而遥远,仿佛卡通片里幽雅朦胧的角色。他确信自己遗失了什么,当他从一堆废墟中站起来时,便相信了这一点。深究下去,又象水下的月影一般飘忽不定,剩下的只是关于夏天,和风以及白裙子女孩的一些无法拼合的碎片。
他为此求教于心理医生,他们一直认为他患了一种妄想症,将人格分裂在一处自我意识创建的世界里。他们只是哗罚糕核蕹姑革太宫咖不知道他的记忆和灵魂停留在了一个于他来说,平淡易碎的时代--2005年。每当他走出他们的诊室时,总会得到更多的怜悯---真是个可怜的家伙,他竟将自己丢了。他们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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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是亚洲最大的城市,即便如此,它的白昼依旧死气沉沉。百年前的核战争催化下的温室效应使海岸线曼过曾经繁华的平原地带,给了它一个称雄于世界上最大的大陆的机会。同时也把这座地处高寒的城市变成了大火炉。可是夜,却是完全属于它的。庞大的建筑之间,灯火流光溢彩,宛若仙境;街头熙熙攘攘---这才是一天的开始。此刻,无论是穿梭于大气层内的飞行器,还是街头的陆上交通工具,都和它们承载的主人一样兴奋。
工作--享受--再工作--再享受,这就是生活的全部。战争终结的并非文明而是信仰,幸存者唯一从中学到的道理便是:人生苦短,及时行乐。但一个人例外,他对于战争并没有深刻的记忆。,一切与他无关。他是一个病人,一个将灵魂丢在别处的病人。夏天,黄昏的风,白裙子女孩构成了他关于过去事物的全部记忆。他存在,因为它们,甚至他自己也无法相信这是支持他在这个并不属于自己的世界里活下去的理由。一个失去了灵魂的人,犹如行尸,剩下的只有死亡和腐败。但他不同,他还有牵挂,正是它们将他内心无法压制的欲望和一个消失的时代联系在一起。他失落了灵魂,但仍然把握着找到他们的线索。就象遥远宇宙里的protoss人牢牢抓住联系先祖萨尔加多的心灵纽带。
2174年,对于有着固定收入的人们来说,生活的大多数是享受。而对于失业者来说生活则是完全是一场身心具伤的煎熬--贫民区每天有人病饿而死,或因此而自杀。没人在乎城市繁华背后的肮脏,神已经从这个神圣之地顿足远去。女人们在城市最繁忙的时侯,公然在街上招揽客人,男人需要她们,就象需要食物和水一样简单。在这个动物法则统治一切的时候,技术文明的每一次进步,都在将心灵拖向荒野。只要活着,便已经足够。对于这些下层女人来说,这不仅仅是活着,更使她们有资格去嘲笑那些饿死的人们的无能。
但这一切与他无关,因为他不是女人,所以即便他愿意,也不可能有那样的选择。
他以他自己的方式出卖了自己,基因强化技术修改了他的DNA结构,连接嘧啶和碱基的化学键粗大而强壮,并因此修改了他身体的每一个细胞。他成了超人,一个人工修改的怪物。而做这一切的目的只是为了活着。在他的意识中,这是对神最严重的亵渎和背叛,比那些出卖肉体的女人还要下贱。
C
走出通道,面对的便是辉煌的城市夜景。一切依旧,熟悉得陌生。
他走向第76大道,转过一个街口,就是他的家。打开门的时候,长春藤攀延的窗台上,一只黑色的猫正盯着窗外的夜色出神。他走进卫生间,脱掉衣服,站在镜子前。眼中的男子强壮而英俊,令人窒息。今天的战斗结束了,或者说今天的人生结束了,这都不重要。他现在需要先洗个热水澡,然后好好睡一觉。
临睡前,他突然觉得头痛得厉害。“该死的!”他一脚踢翻茶几,强化玻璃的桌面并没有碎裂,只是带着一声尖锐的嘲笑在地板上滑了老远,然后停在墙角边。
他蹲在沙发边,双手抱住头,死命的揪着自己的头发。基因技术的缺陷在肌肉能量爆发后展现无疑,钙离子无法迅速经过神经肌肉接头,无法弥补战斗中的大量消耗;超兴奋的运动神经功率剩余能量转变为感觉神经末梢刺激--疼痛撕扯着他的每一寸。
他躺在地上喘着粗气,在这个无人知晓的角落,象搏斗中受伤的野兽躲进密林深处舔食自己的伤口。
“喵”黑猫从窗台上串了下来,动作迅速有力,如同向猎物的扑击。它绕着他走了几圈,蹲在他的脸前,盯着他的眼睛,以那种难以理解的眼神。黑猫静静的蹲着,象一尊雕象,冷漠而安静。
一阵夜风袭来,透过没有关闭的窗户,拨开纱帘,瞬间充满了整个屋子。黑猫被这突如其来的冷空气吸引,猛地回过头去,脖子上的毛被风卷起,它盯着窗外的夜色,有些狰狞,仿佛夜暗的角落里存在着不知名的恐惧。
长春藤的叶在风中轻轻摇曳着,一颗流星正搽过西边的天际,滑向地平线。
风止了,犹若夜梦,只是短短的沉吟,却于灵魂深处捞起关于他遥远过往的记忆。
他真的做了一个梦,很长,很模糊,中间的情节已经凋落,仅记得做过一个梦。醒来的时候,黑猫正蹲在地上,用它长满芒刺舌头舔他的脸。
他翻起身来,坐在沙发上,顿了一会。有一天开始了,又一次人生开始了,他想。
黑猫重又跳上窗台,蹲在长春藤后,盯着外面匆匆降临的又一个夜。
有些疲惫,站在镜子前的他象魔鬼一样苍白,但这有何干?反正又是一天。
出门之前,他拍拍黑猫的脑袋。这是他在这个时代唯一的朋友,他只和它说话。
D
城市华灯初上,与之相对的夜渐渐沉重起来。穿过浓厚云霄的近地飞行器发出若隐若现的火光,和越来越朦胧的星星在天空混杂在一起,有些梦幻的感觉。
穿过拐角,进入76大街的时候,他看见一队轻装警察部队迈着整齐的步伐沿着街道向前轻跑,高斯来福枪乌黑的枪身在夜幕笼罩下显得妩媚。
突然,迎面滑过几团黑影,如同鬼魅。
“快点,集会已经开始了,快点。”
“急什么急?开始就开始吧。”
“我早就受够了阔人的气,我要看着他们垮台!就从今天开始。”
“你们他妈的烦不烦,没看见警察刚过去吗?快点滚开去吧!”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站在旁边的指挥官大手一挥,阴森的队列突然停止,接着几名警察斜跨着来福枪挥舞着20万V的警棍折反回来。
“站住!你们这几个老混蛋!”戴着防护面具的小队长一脚踢倒其中一个人。借着警察头盔上的灯光,X7100看见了那群衣衫篓烂的造反者。
“长官,您误会了,我们正要赶去...”被踢倒在地的老者解释着。
“赶去哪里?赶去参加叛党的集会是吗?”小队长打了他一耳光,他的面部被撕裂,流着血。
“把这群老流氓全部带回去,等我们收拾了叛党再回去折磨他们。”小队长对身后的手下说,然后,头也不回的向灯火辉煌的夜色深处走去。他的手下则用高斯来福枪押着手无寸铁的叛乱者。
“滚开,老子自己会走!”起先喋喋不休的家伙狠狠的对一个准备扶他的警察吼到。
“警员J4786,干掉他!”已经走出十多米的小队长回头命令道。
编号J4786的小个子从容的取下跨在肩上的来福枪,对面,两个警察已经把那名叛乱者按在了街边的墙上。小个子从夜视镜绿色的视野中找到那个正在有节奏跳跃的暗红色小圆球,然后扣动了扳机。
叛乱者的前胸被撕开一个手臂粗的大洞,他身后的墙壁一片血啧在夜暗中消失不见。先前准备扶起他的警察在尸体旁边站了几秒,然后跟着队列向前走去,转眼消失在夜色中。
X7100眼看着一切发生,却没有任何反应。在他的意识中,这个世界的一切与他无关,
他并不属于这里。他知道今夜的搏斗无法进行了,等到队列消失许久之后,他走到尸体旁边,他看见死者愤怒的眼神,突然对这个骨瘦如柴的“弱者”涌起一丝怜悯。
这个世界是黑色的,他抬头看见灿烂而阴森的夜空,突然想起那只叫做杰米的黑猫,就是那个喜欢蹲在窗台上的家伙。
他回头转过拐角,走向回家的路,他只愿意和他的朋友杰米呆在一起,无论这个世界怎么样,他永远只是个孤单的过客。
开门的时候,长春藤依旧缠在窗缘上,黑猫回头看了一眼主人,继续欣赏夜色。
在窗前站了一阵,他了望着夜幕中暧昧的城市。又想起2005年的情形,那年夏天,也有长春藤默默的攀缘,仿似忧郁的代言。他在夜色中,也是站在窗前,轻轻拥着白裙子女孩的肩,窗外星光也是如此璀璨。
可是,2005年到底在哪里呢?历史说,那一年,世界毁于核战。是否正是历史上的今天?
他感到有些混乱,便倒在沙发上睡去。黑猫又回头看了他一眼,依旧蹲在窗前。
E
一阵喧闹惊醒了他,睁开眼,黑猫正蹲在窗前回头向他喵喵的叫着,并不时转过去看看被火光映红的夜色。
他条件反射的弹起身来。他看见,窗外的世界陡然变得激烈起来。飞行器拽着火线急速俯冲,激光炮孳孳作响,一幢幢建筑正在火光中熊熊燃烧,火舌几乎舔到黑猫的脸。在一阵劈啪声中,他向楼底看去,刚才还耀武扬威的警察正在结节败退,依据建筑做抵抗。远处,坦克和自行炮隆隆的轰鸣正渐渐明显。
北方沙漠中的叛乱武装开始对拉萨发动攻击了!他们撕开政府军的防线,一夜之间出现在首都城市,如天兵一般降临在脆弱的警察部队面前。现在,他们的先头步兵已经开始为死去的战友复仇了。磁爆步枪打出一排排磁力射线,透过警察阵地前沿的建筑壁垒,防线后面的敌人刹时死于非命。
他立在窗前看着一切,俨然欣赏着一部与己无关的战争片,不时和黑猫对视,在嘴角泛起一阵嘲笑。
“砰”一声巨响,高斯来福枪撕开铁门,一个警察率先顶着呛人的气浪冲了进来:“对不起,先生。你的房子被征用了,现在马上滚出去。”他用枪指着房子的主人。
黑猫看一眼入侵者,再看一眼主人,喵地叫了一声,又别过头去,正对着夜色,仿佛事不关己。当它再度回过头来的时候,地上只剩下两具尸体,他们的胸前都有一个很大的洞。“ 喵。”它从窗台跳到主人怀中,眼睛依然盯着地上的入侵者,显得睡意朦胧。显然,他对主人的工作非常满意。
编队的叛军飞行器正在扫荡临近的街区,很快,这里也要陷入火海之中。他抱起黑猫冲了出去,他的右手中平端着一支高斯来福枪,枪身乌黑性感,在夜火中闪着迷人的光芒。
这一夜,“万岁!万岁!”的口号响彻城市的北面和东面包括76大道在内的地区,残余的警察部队和近卫军在西部建立临时阵地,掩护政府高官撤向外太空。接着,在数小时之后,部署在轨道上的西区舰队会从外层空间发射中子武器,把拉萨彻底变成一座死城。
这是最严厉的惩罚行动,是对总统和政府尊严被侮辱行为的彻底报复。反叛者的胜利和生命都只能在存在几个小时!
F
他在街头飞跑,躲避高空的坠落物。街两旁的建筑带着呼啸的火苗矗立在夜色中,在星空的嘲讽中瑟瑟发抖。
跟随叛军而来的一队僧侣从街角的阴暗里走来,他们唱着属于某个古老宗教的颂歌,黑色的斗篷在风中呼啦拉作响。X7100没能听出他们的歌词,就象那些标榜“为神而战”的宣传一样难解而无聊。黑猫在他怀里不安的注视着这鬼魂的队列,眼中有些忧惧的神色。
猫是属于灵异的,它们的眼能看见人无法看见的东西。现在,黑猫杰米看着陌生的僧侣,它自内心深处升腾起一团恐惧的阴云。先祖从远古流传下来的信息,埋藏在意识深处关于危险的警告开始提醒它,不要靠近。于是,黑猫杰米在主人怀中忐忑不安的扭动着身躯,它得双眼紧紧盯着阴森的夜行者。
离子磁力炮发射的射线穿过离X7100约300米的一辆反重力悬浮装甲车,迅速撕开一道裂缝,磁力线得到金属加速后向四周发散,形成一个强大的微型引力场,来不及撤退的警察和逃命的平民一起被撕得粉碎。
磁力炮开始蓄能,准备第二轮的射击,射手的眼中出现一个计算机合成的人象,他于是把十字准星瞄向他。“滋,滋”他似乎能听到磁力炮转向时与炮塔摩擦发出的声响。一想接下来的战斗,他兴奋得无法自抑,感到狂热的火焰在心中燃烧。
X7100平端着高斯来福枪向炮口后的坐舱打出一串高爆弹,连续12发子弹命中推进器护罩上的同一点,并从哪里撕穿整个护罩引发一阵猛烈的爆炸。
火光把夜照得透明,象远古驱逐野兽的祖先的杰作。然而,钢铁巨兽组成的战阵正从北面和东面的夜暗里向这光明的核心挺进。
街口显得更加阴森。残骸正在四周燃烧,冒着呛人的气息。
“万岁!万岁!万岁!”一队叛军步兵挥舞着笨重的磁爆步枪喊着革命口号向前推进,在他们身后,装甲部队正在对残余的警察部队实施远程打击。
X7100抱着黑猫穿过交战双方的火线狂奔,5.6毫米高爆弹打在地上的火花和磁暴步枪射出的有型射线在他周围构成一道立体帷幕。
黑猫仍警惕的盯着刚才僧侣走过的地方,时而扭头看一眼主人的脸,有些不安。
一群金刚坦克在76大街尾部挤作一团,在它们头顶,叛军空军的飞行器已经降到最低高度。
X7100绕过它们,穿过一条侧街向前急奔。两分钟后,他冲进坦克防线后的叛军阵地,来不及思考,手中的高斯来福枪已经开始喷吐火舌。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排在前面的武装人员很快被击毙。透过硝烟,他看见中间的圈子里有一个奇怪的装置,四周跪着几个僧侣,他认出是刚刚穿过街口的那一拨人。
黑猫唆地串了出去,蹲在装置的顶部狰狞的看着下面正在念叨古怪经文的僧侣。
后面赶上来的革命者迅速向这里靠拢,以异常猛烈的火力射击突然的创入者。圣战士们咒骂着那只占据“至高神僧”位置的黑猫,他们要尽一切可能消灭它,绝不能让这污秽之物回到过去去亵渎神圣!
X7100竭力反击,子弹耗尽的高斯来福枪已经被磁爆步枪取代了,扭曲的射线正向叛军侵袭。
装置绿色的指示灯在强大干扰下开始闪烁不定,并发出呜呜的哀鸣。一道射线搽过黑猫的肩膀向远处的黑暗驰去,转眼闲散在虚无的空际。“喵呜”,被烧焦一屡毛的黑猫扭头朝主人叫唤。
就在X7100回头的瞬间,一束射线击中了他,他强壮的身体立刻瘫痪了,并被一阵射线切成碎片。同时,装置上的显示器读数变成了零。它带着不知所措的黑猫杰米从革命者眼前消失。
G
公元2005年6月,天气有些炎热。黄昏时候微风的江岸,柳枝摇曳,人潮如水。
临江的街边,一只黑猫正蹲在花店的玻璃墙外警惕的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流,似乎在寻找什么。长发素裙的女子正依偎在男孩怀中缓缓穿过街的拐角,黑猫抬头看了一眼,又继续搜索着周围。过了一会,它站起身来,撑了个懒腰,向两人消失的方向走去。
远处的天穹正在霞光中呈现融融的红色,热情而感性,似女子艳丽的唇...

提取文字的,可能有些字不对,凑合看看吧

10
江恬气冲冲地摔门离开了饭店,林白才突然当着被眼前一幕吓蒙了的周晃彦哭了起来。
她和江恬不一样,是个连哭都很低声压抑的人。哭了一会儿,她先给周晃彦道歉:“过年的时候,是我做得不对,不该迁怒于你……那事儿,都怪我爸……”
“你爸现在怎么样了?”
“就那样,”林白说得有气无力,但看得出已经接受了事实,“肯定要服刑了。我们家突然欠了好多钱,也

从原本的家里搬出去了,现在住在小姨家。”
需要我帮忙吗?话到嘴边,周晃彦没说出口,这种情况下他能帮什么忙呢?
“江恬……真走运啊……”林白蓦地说了这么一句话,苦笑着仿佛一声叹息,一大滴泪水溅在了桌面上,氤氲成了一片水雾,“她那么好看,性格还好,唱歌也好听,有时候我特别嫉妒她。”
“江恬还嫉妒你呢,说你天赋异禀,随随便便唱首歌就很有水平,她要达到你的高度要练好久。”周晃彦有些心疼。
“是吗?”林白的笑容很勉强,“可曰是她真的很容易让人羡慕不是吗?小

学的时候,我们和子路约定要成为闪闪亮亮的明星,现在只有她离这个梦想近了一步。知道吗,看着江恬越来越好,我真心高兴,可是也⋯⋯我也说不出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就是觉得心里难受······而且她还拿了子路的歌。我真的,真的很难过。”
“你很棒,林白!你帮江恬录的歌不是也得到专业老师的认可了吗?”
林白没说话,她摇了摇头,似乎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了,用手机打下一串地址发给周晃彦:“欠债太多了,我不好意思不帮家里做点事,就找了一个轻松的兼职,在这个西餐厅兼职唱歌,想听歌,每天晚上你都可以来找我。别告诉江恬……”
周晃彦保存下了地址,默默点了点头。
但这一次,周晃彦没有替林白保密。和她分手后,他就马上联系了江恬,告诉她林白遭遇的所有情况。
“天哪……你说的都是真的?”江恬听完后,吃惊得不敢相信,脸色很难看。
周晃彦掏出手机给江恬看那个林白给她的地址:“她说每天晚上都在这里唱歌,你不信可以去看看。但是千万别露面,她真的不想让你

知道。”
周晃彦觉得林白执意不告诉江恬,是不想让江恬看到自己这副狼狈的样子。
因为歌唱的才能,林白自信到有些自负。她完全不介意别人说她不够好看或者不够高挑,因为实力足够她碾压大多数人了。可她却很介意江恬的看法。江恬也是,把林白的赞赏看得比天都高。她们俩今天的互相攻击互相贬低,伤人伤己。
“林白真的很在乎你,江恬,你今天确实有点过分,而且,说子路的歌是自己的原创,这件事不合适。”周晃彦幽幽地说。
江恬没有争辩,低下了头:“我真的没有想把任何人的东西占为己有。子路的歌老师是很喜欢,但我发誓没说是我写的,我不知道为什么会以讹传讹变了样。还有那份录音,通过了以后,我几天都睡不着,虽然它完全不影响我的成绩,还是要看面试结果的。我不是故意装病让林白帮我唱的,我真的是太想去北京了,因为我们三个有过约定,都要成为亮闪闪的明星!”
周晃彦知道,这三个人中的“他”,是那个未曾谋面的男孩子路。
“你去看看她吧,不过她情绪不好,真的不要露面。”

“我记住了,”江恬点点头,“周晃彦,谢谢你。你真好啊,真像子路,暖洋洋的。”
周晃彦被突如其来的夸赞说得不好意思了,微微红了脸:“你俩是我好朋友啊,我还指望抱两位女神大腿呢。哦,还有子路,什么时候正式介绍我认识下,真的好奇死了。”
“放心,会介绍你们认识的。”江恬浅浅地笑了笑。
11
江恬每天下午放学后,都会去林白兼职的西餐厅,坐在餐厅门口听她唱歌。
她听周晃彦的话从不进去,就只坐在门口,陪着林白。等她两个小时的演唱结束,她就跟在她身后,偷偷看着她慢慢走回小姨家。
江恬是伪装得太好了吗?这么多天林白一次都没有发现。
林白讨厌穿着正经八百的衣服唱歌,可兼职的这些日子,她每天都穿着西餐厅提供的不合身的一件金色长裙,还戴着些奇怪的首饰。林白的脸上没有抗拒的神色,一首接一首唱。唱得最多的还是英文歌,她发音不太标准,听上去像标注了拼音之后死记硬背学会的。尽管如

此每一首歌依然悦耳动听,只是唯独缺少林白最出彩的感情。
干巴巴的,生硬,又难以触碰的冰冷。
很多次,江恬都想冲进西餐厅拽着林白出来,对她说不要再唱了,我们一起去北京吧,一起重新开始。可她不能这么做,也做不到。她还只是一个初中生,除了拜托周晃彦给林白送去她攒下来的零花钱,她什么都帮不了林白。
就像当年子路就在她眼前,她却什么都做不了一样。那种无力感,从前现在,一模一样。
江恬不知道,林白对她的“偷窥”一清二楚。其实她来看自己的第三天,她就知道了。是餐厅一个迎宾姐姐说的,她说每天林白一来唱歌,就会有个好漂亮的小姑娘,坐在门口的长椅上静静听着,林白走她也跟着走。
不用想都知道那个人是谁。
按理说,林白年纪这么小,是没有餐厅愿意招她做兼职的。但这家店的老板是小姨的朋友,又得知林白家道中落,这才破例让她每天晚上在这里唱两个小时,还总是多给她十块二十块的薪水。
每天结束工作时,林白已经很累了,可她还是走得很慢。她能听到

江恬就在身后不远不近地跟着,脚步犹豫又仓皇。听着这脚步声,有时候林白会不自觉地笑起来,她早就不生江恬的气了,事实上当晚林白就不气了,她知道以江恬的人品不可能做出盗曲的事情。人在盛怒之下会说出很多不经大脑的糟糕话,林白那天说了,江恬也说了。
要说气,她更多的也只是气自己,气爸爸,气眼下这么多的无能为力。
有一次假装回家后,林白又出门了,她看到江恬一个人孤孤单单地走在那条她刚才走过的小路上,微微弓着背,看不出她是高兴还是难过。林白真想跑过去抱住江恬,可她没有这么做,她找不出这样做的理由。
她真的很珍视江恬,拿她当一

辈子的好朋友;另一方面她也很想去北京,想在那里学声乐学唱歌,但她知道她没机会了,至少爸爸出狱之前,她没机会了。所以林白太矛盾了,她好想见江恬,又不知道怎么面对她,面对她提到即将迎来新生活时向往的表情。
林白觉得她跟江恬的距离正在一点一点地变得遥远。
12
江恬已经确认了去北京的行程,终于鼓足勇气给林白发了信息。
“我就要去北京了,你真的不想再见我了吗?”
在这之前林白就从周晃彦那里知道了江恬出发的日子,她犹豫了很久,也不知道该不该给江恬回复。

江恬走的那天是个周六,天气特别好,万里无云。因为可爱温柔,她人气极高,送行的队伍庞大,但她最想见的人迟迟没有出现。
“北京比家里冷多了,去了那边一定要穿好衣服,不要冻坏了,没人照顾你。”妈妈千叮咛万嘱咐,江恬的心思却不在上边,敷衍地应和着。
还有些求拥抱求合影的普通朋友,也被江恬走过场似的微笑着三言两语打发了。
“咱们差不多要过安检了。”爸爸去送她上学,过来催了两次,江恬都不理会。
眼看着登机时间越来越近,她等不住了,拽过人群中的周晃彦走到了一边:“你肯定林白会来?”
“肯定啊!”周晃彦和江恬一样着急,“不然她为什么问我你的航班号和出发日期,还反复确认了几遍呢,我觉得如果没打算来,她不会这么一直问的。”
“说的也是,”江恬自言自语道,想了想还是很不放心,“你说她会不会一直犹豫到最后关头又决定不来了?”
看江恬这么纠结,周晃彦掏出手机:“不然直接打电话问她在哪儿吧,看她来不来。”

“别打别打。”江恬按住周晃彦要拨号的手。
周晃彦放下手机无奈地看了她一眼:“你说你费这个劲儿干吗,打个电话直接问一下不好吗?非要在这里自己脑补较真,真不知道你们女生心里成天是怎么想的。”
江恬顾不上跟他抬杠,目光一直在机场四处穿梭着。终于,她在川流的人群中看到了那个娇小微胖的身影,林白也看到了江恬,挥着手跑了过来。
“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周晃彦埋怨道,“江恬快急死了!”
此时江爸爸过来催了第三次,告诉江恬五分钟内不过安检,他们就有误机的风险了。
林白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平复了一会儿,突然踮起了脚一把抱住了江恬。
“你千万不要忘了我们的约定和梦想。”林白在江恬耳边低声说。
“不会忘的,”江恬闭着眼睛,用力感受着林白暖洋洋的气息,“我会等你,我在北京等你。”
林白意味深长地笑起来,没有回应。过了一会儿她松开手,轻轻推了江恬一下:“走吧,要晚了。哦对了,”林白想起了什么,从背包里取出一个笔记本,“这上边是子路写

的几首歌,也有《消失的歌》,你都拿去吧。如果有机会能做出来,我想他会很高兴的。”
江恬红了眼,接过本子仔仔细细地放进了随身的小包里。跟着爸爸过了安检。
“恬恬!”江恬的身影渐渐看不见的时候,林白突然超大声地叫住了她。江恬回过头,林白双手做喇叭状放在嘴边,用力喊道,“你要加油啊!”
江恬回了什么,林白没听见,但她看见她低下头,用手背抹着眼睛,大概是哭了吧。
我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
这话林白只在心里说了一遍,没有喊出来。
13
林白约周晃彦出来,带他去见
子路。
“子路回国了?”社交分子周晃彦欣喜若狂,和第一次见林白时的心情一模一样,不,他比那时还要激动。希望自己能和这个挚友的挚友一见如故,成为朋友。
但愿子路和林白不是一类性格的人,他可不想被冷冻两次。
坐了将近一个钟头的车,他们

终于到了目的地。下车后周晃彦愣住了,林白带自己来的地方竟然是,公墓……
“子路他……”
“嗯,他前年就去世了。”林白神色平静,却没有正视周晃彦的眼睛,“已经离开有一年半了。”
“江恬不是说,他出国了吗?”
“说出国也没错啊。他本来要去美国读书的,结果去机场的路上发生了车祸,你如果留意新闻应该知道,当年的高速公路追尾事件,新闻都报道过。”
周晃彦对这件事有些印象,当时事故伤亡惨烈,七八个人都在这场无情的车祸中不幸丧生了。没想到……竟然也包括子路。
“我……我一直都不知道,还嚷嚷着要认识他。”周晃彦感到万分抱歉。
“没事。我和恬恬也不觉得他不在了。”俩人说着话,已经来到了公墓深处,林白径直朝前走,几步以后停下了脚步。
爱子方子路,2000年—2015年。
墓碑上的照片是个眉眼和顺的少年,他戴着黑框眼镜,微微扬起唇角,正温柔地看着林白和周晃彦。这么儒雅温和的男生,一定很好相处吧。

“子路是我声乐老师的儿子,”林白打断周晃彦的思绪说,“我上课时认识的他,恬恬也和他一见如故。他人特别好,大我俩几岁,一直很照顾我们,被我们当作很好的大哥哥。我有很多唱歌技巧都是他教的,他主修钢琴,像你一样喜欢写歌,写过的歌本能装满五六个纸箱。”
初中毕业后,子路报考了国外的高中,准备在国外升入大学,原本一切计划得妥妥当当,没想到在去机场的路上遭遇了严重的车祸。送到医院的时候还有呼吸,可抢救了48小时,依旧抢救无效身亡。
林白和江恬都赶到了医院,俩人看着子路被抢救,听到子路被医生宣告死亡,那种绝望不比子路的家人少一分。
江恬始终无法正视子路的离开,

为了帮她也帮自己走出去,林白教给了江恬一种自我暗示的方法。暗示彼此子路还活着,暗示彼此他已经顺利出国。
“实在想他了,我们还会给子路发QQ,他从来不回,我们就安慰彼此说子路太忙了,忙到没时间上QQ。只有来到公墓;我们才会正视子路真的不在了的事实,狠狠号啕大哭一番,不过哭过就算了,不能细想,会缓不过来的。”林白说着,已经哽咽了,“子路真的很棒,是一个特别有梦想有想法的人,如果不是他的鼓励,我不会唱得这么好,江恬也不可能有胆去参加选秀。我们都很感谢他,可是,真遗憾啊,太遗憾了,我们谁都没有跟他好好说过谢谢。”
周晃彦知道现在所有安慰的话都显得苍白无力,只能陪她静静坐

在子路的墓碑旁。
“虽然你跟子路是完全不同的性格,但有一点你们很像,都暖洋洋的,有感染人的力量,就像太阳。”
周晃彦低头笑了笑,心里难过又开心。
林白托着腮看蔚蓝的天空,看着看着哼起了歌,周晃彦听出来了,是那首《消失的歌》。哼了一会儿,她看着天说给周晃彦,又像在喃喃自语:“我和恬恬的距离越来越远、越来越远了,是不是哪天,我们的友谊,也会这样悄无声息地消失了?”
14
以为机场送行、去过公墓,林白就解开心结了,可没想到那次见面之后,周晃彦再也没见过林白,连短信、QQ、电话都一直无人回复。
她像消失了一样。
她也没有跟江恬联系。去了北京后,课业压力繁重了不少,还要学习专业课,江恬累得毫无喘息的余地,她很担心林白的情况,但根本无暇分心,就拜托周晃彦四处打听。
周晃彦几次登门拜访林白的小姨,对方只说林白和母亲搬家了,其他的一概不提,最后被吵烦了,她

才一口气说出了真相。
林白爸爸被判了刑,林白以前就读的中学是国际学校,费用高昂,她母亲一人无力承担这笔费用,也不好意思再麻烦小姨,带着林白搬去了隔壁小县城的外婆家。
“那她外婆家的具体地址在哪里?”周晃彦不甘心地追问。
“小伙子,你怎么还问啊?”林白的小姨叹了口气,“她就是不想见你们,还不明白吗?林白受的打击不小,她从小自信要强爱面子,她再不想让你们看到她不好的一面了,别问了,回去吧。哪天她想通了,会自己去找你们的,这是她亲口告诉我的。”
周晃彦带着遗憾回了家,开始了漫长等待林白消息的日子。一天、两天、一周、一个月、一年……可他再也没有等到她的消息。
林白就这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周晃彦还在跟江恬联系,不过也不是很频繁,据她朋友圈透露,她每天都忙疯了,也有了新的圈子新的朋友,偶尔会晒一晒和他们的合照。
她比以前更好看了,弯弯的眼睛像极了新月。她跟着音乐附中的朋友们参加了各种各样的选秀,渐渐变得小有名气,终于签下了一家经

纪公司,作为艺人出道了。
“今天有林白的消息吗?”
“还没有。”
“周晃彦,你说我会不会再也见不到林白了。”
“不会,林白的小姨说,她想通了,就会来见我们。”
“那她要是一直都想不通呢?”
周晃彦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复江恬。他们俩人之间的话越来越少了,上了高中后,周晃彦忙,江恬更忙,因为圈子的不同,从每周聊一两次,到每个月聊一两次,再到后来,没什么多余的话要说,也就是看到彼此朋友圈的新动态会默契地互相点个赞。
周晃彦也有了自己新的朋友,有几个也能像当年他和江恬和林白那样推心置腹,一起约在快餐店写作业,一起去唱歌,一起打篮球。不过江恬和林白这两个人,永远是周晃彦的星标好友,放在微信的置顶聊天里,这一点一直都没有变。
15
三年后。林白始终还是没有
消息。
“模考成绩惨不忍睹,我觉得我上不了大学了。晃彦,不然现在就复

读吧,我承受不了高考落榜的打击!”铁哥们李笛拿着模考数学试卷,在大街上神情痛苦。
周晃彦不屑地撇撇嘴:“我说,这是在大马路上,你拿着张29分的卷子瞎嘚瑟什么啊?这分数好看啊?”
“我是绝望啊!绝望你经历过吗?绝望到都可以不在乎外人的眼光了……”
李笛还在手舞足蹈地说着什么,周晃彦没听清,他的注意力被旁边一家音像店吸引了,店里正在播放的歌曲他觉得似曾相识。可到底是什么歌,他却想不起来了。
“站着干吗?走啊。”李笛狐疑地看着他。
周晃彦指了指旁边的店:“我想进去逛逛。”
“那你逛吧,我先回家了,我得赶在爸妈回家之前拔掉家里的电话线,杜绝班主任一切通风报信的告密行为,不然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匆忙和李笛告别,周晃彦马上钻进了音像店,询问店员外放歌曲的名字。
“《消失的歌》,一个新人的首张专辑主打歌,我们老板觉得好听就放了……”

对了,是《消失的歌》!难怪晃彦会觉得熟悉,这首歌是子路创作的,林白和江恬唱过的《消失的歌》。
周晃彦接过专辑,迫不及待地浏览了一遍。江恬上的是音乐附中,之前就抱怨过,文化课忙专业课也忙,所以忙到几乎没时间发朋友圈了,而学业的关系周晃彦也很少上网,手机也被妈妈监督关闭了流量,加上俩人圈子不同,渐渐能聊到一起的话题越来越少,所以差不多有一年时间没有江恬的消息了。
专辑封面是江恬坐在一架钢琴上,伸出手仿佛在触碰着什么。
消失的歌,献给我生命中那个再也找不回来的自己。
周晃彦翻到背面,是曲目清单。

《消失的歌》
词曲:方子路
唱:江恬、林白
声音出演:江恬、林白、周晃彦
竟然还有我的名字?周晃彦迫不及待地打开专辑,不知为何手有些抖,放了几次才放进试听机里,戴上了耳机。
熟悉的旋律缓缓响起,经过专业精致的编曲,这首歌变得更加悠扬动听了。江恬的声音成熟了不少,唱得也比初中时候进步了很多,已经有了一个初出茅庐的小新人该有的样子了。
周晃彦不自觉地红了眼眶,克制着情绪往下听。接近尾声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了林白的声音,虽然跟江恬的声音几乎一模一样,但情感却

不同,且年代久远。随着林白歌声的淡出,耳机里响起一阵嘈嘈杂杂的嬉闹声。
“虽然你写的歌没有一点技术含量还是小学生水平。”
“去你的吧!”
“周晃彦!别欺负我女神!别欺负我女神!”
这录音应该取自一段小视频,是当年江恬拍下上传朋友圈的。
那是一个放学后的傍晚,冬天,天气很冷,可林白和江恬的笑容,很暖。
周晃彦的泪水瞬间夺眶而出。他赶忙摘下耳机,跑出了音像店。一路上他的眼泪像决堤般越来越多,最后他干脆蹲在了路边,也不顾路人的眼光,痛痛快快地哭了起来。
他根本没想到,有一天他们四人,会以这样的方式相聚。
初中的时候,他以为认识了江恬和林白,她们就是自己此生的好朋友了。他们会一起努力学习,练琴练歌,像江恬说的那样,个个都成为大明星。
他从没想过有一天会和这两个好朋友分开,没想过有联系的会无话可说,消失的会再也不回来。当时他们把一切想得那么简单,又那么美好。

周晃彦拿出手机,点开江恬的微信,打下长长一段话,最终还是删除了,没有发送出去。江恬还记挂着他们,甚至把这段友谊写进了歌里,他就知道江恬没有变,还是那个心大到傻乎乎、天塌下来也能咧着嘴哈哈笑的傻大姐。可就算这样,能怎样呢?
回不去了。
周晃彦握着手机,在路边坐了好久好久,最后看着林白三年没换的头像,发了一句:“你还好吗?”
林白的小姨说过,哪天林白想通了,就会回来的,就会回复他的。
现在她在什么地方,过着怎么样的人生呢?她知不知道江恬出了人生的第一张专辑,自己还出现在了她的专辑主打歌里?她会偷偷回来看子路吗?会在哪怕很短暂的时刻,偶尔想一想自己吗?
好想亲自问一问林白,好想再回到那一年,他和林白初次相识时。如果时光能倒流,周晃彦一定会对林白笑眯眯的,绝不冲着她挤眉弄眼,还要对她说:“你好啊,我叫周晃彦,是江恬的朋友。我也想和你成为朋友。” (完)

听过香港小学生朗诵这首诗,很喜欢。作者:顾城作品: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 我想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 也许我是被妈妈宠坏的孩子我任性我希望每一个时刻都像彩色蜡笔那样美丽我希望能在心爱的白纸上画画画出笨拙的自由画下一只永远不会流泪的眼睛一片天空一片属于天空的羽毛和树叶一个淡绿的夜晚和苹果我想画下早晨画下露水所能看见的微笑画下所有最年轻的没有痛苦的爱情她没有见过阴云她的眼睛是晴空的颜色她永远看着我永远,看着绝不会忽然掉过头去我想画下遥远的风景画下清晰的地平线和水波画下许许多多快乐的小河画下丘陵——长满淡淡的茸毛我让它们挨得很近让它们相爱让每一个默许每一阵静静的春天激动都成为一朵小花的生日我还想画下未来我没见过她,也不可能但知道她很美我画下她秋天的风衣画下那些燃烧的烛火和枫叶画下许多因为爱她而熄灭的心画下婚礼画下一个个早早醒来的节日——上面贴着玻璃糖纸和北方童话的插图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我想涂去一切不幸我想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我想画下风画下一架比一架更高大的山岭画下东方民族的渴望画下大海——无边无际愉快的声音最后,在纸角上我还想画下自己画下一只树熊他坐在维多利亚深色的丛林里坐在安安静静的树枝上发愣他没有家没有一颗留在远处的心他只有,许许多多浆果一样的梦和很大很大的眼睛我在希望在想但不知为什么我没有领到蜡笔没有得到一个彩色的时刻我只有我我的手指和创痛只有撕碎那一张张心爱的白纸让它们去寻找蝴蝶让它们从今天消失我是一个孩子一个被幻想妈妈宠坏的孩子我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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